第141章 新人重生

容珂朵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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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当一惊,这刺杀发生的未免太快,挣扎着起身,想要去追寻凶手,但在这时,却从屋外闯进来一群侍卫,事情发生的太快,黑当措手不及,扭头看去,就见一把明晃晃的刀,架在了脖子上。

    屋中本只有酋长杰奎琳与黑当两人,刚刚他们在巡逻时听到异响,就见一抹黑影快速的向此地跑来,紧追而上,进入院落,便看见一束鲜血,溅洒在雪白的窗户纸上,艳红而触目惊心。

    所以,他们蜂拥而入,便只看见黑当笔直的站着,而他们伟大的酋长大人,已经躺在地上,一枚血淋淋的飞镖,贯穿了她的脖颈。

    只有两人的密室中,如果凶手不是黑当,又会是谁呢?

    不容黑当辩解,侍卫守陵便已派人去通知巫女和其他族中长老,然后转过头来,上下打量着黑当,厉声道:“黑当,酋长是不是你杀的?”

    身上的伤虽然疼痛,但长这么大以来,她还是第一次被一个小小的侍卫训斥,当下便眯起眼,无所谓的扫了一眼侍卫首领的眼,继而转过头去,不再看他,也不再说话。

    被一个小小的侍卫首领逼问,黑当高傲的心根本就不允许发生这样的事情,而且,她明白,一旦开口,这侍卫首领就会不依不饶,所以,还不如等到巫女和长老们来了之后,才解释。

    沙漠的星空,高远而清明,莫名的有种亲切感。

    躲过重重侍卫,颐和安全的来到一处灌木丛中,蹲下身子,稍稍休息一下。

    杰奎琳召见黑当,她便一直跟随在其身后。到了族殿,然后一举偷袭了杰奎琳,这样的刺杀,她在过去的五年中,经常拿熟睡或正在进食的野兽当作目标,和人比起来。动物要敏感的多,刺杀的难度也大多。

    杰奎琳认为在自己的地盘,会非常的安全,不想颐和反其道而行,趁其不备的时候,一举便将她刺杀了。更是顺利的将黑当陷害了进去。

    隔着树的缝隙,颐和看见火把上烈焰在风中乱窜,就像此时陆续的,火急火燎的奔进族殿的人群的,不安的心脏。

    嘴角微微上扬。颐和从灌木丛中站起身,然后朝着人流的反方向跑去,天上有颗北斗星为引,想着北方,越走越深,在一处看不到人烟的地方,颐和从怀中取出一颗早就准备好的烟火,向星空放射。

    一颗紫色的火光,快速的升上夜空,瞬间炸出无数多紫色的亮点 。继而消失于无形。

    只要洛基进攻的及时,吞并高山族不过犹如探囊取物般简单。

    都说国不可一日无君,家不可一日无主,杰奎琳死于非命,高山族定然要忙个底朝天,在没有领导人的情况下,被野心日渐膨胀的丁零族只是时间问题。

    此时夙沙正在对着星空发愣,颐和已经走了大半个月了,到现在还没有一点休息,她一个人守着军营。真是好没意思。

    突然,夜空炸开一颗紫色的烟火,夙沙惊得跳了起来,指着烟火消失的地方,大叫道:“是颐和的信号,她得手了!”

    那个看起来像个小不点似的女孩,当真是还有些本事呢,居然成功的刺杀了杰奎琳!

    夙沙兴奋地往会跑,快速的将自己得到的消息汇报给洛基。次日,丁零族举兵进犯高山族,十五万大军压境,群龙无首的高山族节节败退,只是月余的功夫,丁零族便将高山族吞并了。

    丁零族吞并高山族,瞬间在漠北十七族中引起轩然大波,一时间,各大族高层,人人自危。

    洛基心情大好,看着颐和的眼神都变了,各种奖赏纷至沓来不说,还将颐和封为丁零族的摄政王,这在整个漠北十七族来说,都是前所未有的殊荣。

    而颐和的心思向来令人难以捉摸,在庆功会之后,她居然又只身前往了更深处的游涯族。

    游涯族的人,喜欢赶着羊群,背着行李,漫荒原的行走,想要找到他们,如果不是运气好的话,那就是比登天还难。

    颐和不敢停下来,她怕自己一停下来就忍不住猜想自己是不是永远都回不去原来的那个文明国度了,所以,她拼命的做事,拼命的使自己忘记仇恨,忘记各种羁绊。

    白天的沙漠的温度,足以将一块牛肉烤熟,所以颐和便选择在晚上赶路,纵然危险系数提升了不少,却也不能否认,晚上赶路的速度要比白天好很多,再加上她身上带了很多药物,可以驱逐一定范围内的野兽。

    颐和身上的药味儿使得鼠儿昏昏欲睡,很显然,她也不喜欢这种味道,但因为主人对她不错,所以,她才宁愿忍着难受,也不愿离开。

    赶了四五个时辰的路了,天色渐亮,颐和轻轻地抚摸从衣襟处探出了小脑袋,环顾四周,见前面一处被风沙侵蚀了大半的岩石下,隐约露出一个黝黑的洞口,心中一喜,道:“鼠儿,我知道你很难过,待会儿我将那洞里的野兽赶跑,你就舒服的在洞里休息一下吧。”

    清晨的风吹过,额头上的刘海,细碎的扬起,清新而脱俗。颐和顿了顿脚步,快速的向洞口走去。

    入洞,次骨的冰冷迎面袭来,来沙漠这么久,颐和还是第一次遇见如此古怪的石洞,秀眉皱起,因为不知里面会有什么野兽,便觉得心有不安,但不过迟疑了一小会儿,颐和就大着胆子点燃火折,走了进去。

    洞口弯弯曲曲,越往里,墙壁地面上的霜就越后,并逐渐的形成了冰冻,一块块的坚硬非常。

    眉,越皱越深,颐和猜测,住在这样冰冷的地方,如果不是超级怪兽,让人难以对付,就会是空无一物的底下山洞。置于形成的原因,颐和没有心情知道。渐渐往里走,空间就越狭窄,如果不是颐和身体娇小的话,恐怕就进不去了。

    缓缓地拐过一道弯,颐和在山洞的尽头,竟然看见一名身穿淡蓝色粗布衣裳的男子,但只一个侧脸,就美得不像人了——眉如剑,尚存在一丝稚气的脸庞,高挺的鼻梁,细薄的红润的双唇,放在身侧的手,修长而富有诗意一般,颐和一下看得呆了。

    这洞里的情况,她不运转体内真气都难以抵抗寒冷,而这个笔直的躺在寒冰床上的男子,如果不死的话,当真是一个奇迹了。

    颐和想了想,还是缓缓走上前,为男子把脉。因为刚刚是站在远处看得,并不是非常清楚,而现在近距离的观看,颐和才发现,原来男人也可以长得这么漂亮!

    颐和认识的一群人中,童月和澹台绝都是出色的男人,但和眼前的这个人一比,居然没有任何可比性,而尽管颐和念的说并不多,但她此时竟然找不到形容词来形容这个男子,用倾城倾国都不够形容的。

    男子身体没有任何一样,皮肤白皙细腻,走近一些,颐和便嗅到一阵浓郁的药香,略一惊疑,颐和便站在原地,仔细辨认空气里的药香中,有哪些成分。

    眉,越皱越深,颐和粗粗辨别了一下,竟然发现这药香中含有各种补药毒药,一挑眉,看向男子的眼神,怪异起来。

    按照推理,胡乱的服用药物的话,会缩短人的寿命,而眼前的男子,看起来如此年轻,而且,微微红润的脸色,显示其生活的不错。

    短暂的沉吟后,颐和将怀中的鼠儿放了出来,然后为其把脉,片刻,颐和发现这人居然还有脉搏,虽然很微弱,但颐和却可以断定他一定没死,于是赶紧取出数种丹药,喂其吃下。

    山洞里的气温很低,就算是颐和也觉得有些受不了,二个时辰左右她就不得不出来晒一会儿太阳,以免身体温度太低,不利于即将可能回发生的危险。

    鼠儿圆溜溜的眼,在男子与主人的脸上移来扫去,实在是搞不懂主人为什么要救这个萍水相逢的人,于是,又重新钻回了颐和的怀里,再也不出来了。

    在洞中停留了四天,颐和才废了九牛二虎之力将人救醒,但这人苏醒的第一眼,竟然是看着她发呆,颐和问他什么话,他都好像听不见一般,保持沉默。

    “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会睡在这儿吗?又是谁给你吃的这么多药?”颐和坐在男子的面前,再一次问道。

    而男子看着颐和充满活力的眼眸,微微闪了闪光芒,但依旧不说话。

    颐和叹了口气,她本不想与他有太多的纠葛,但以看他傻傻呆呆的模样,不会说也不会写,一问三不答,如果要丢下他自生自灭,当初还不如不救他。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颐和道:“你叫什么名字,你总可以告诉我吧?”男子的眼眸,光亮更甚,张了张嘴,却是只会发出嘶哑而难听的叫声,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颐和点燃的希望之火,顿时又灭了,她有种深深地挫败感,真是遇到什么人不好,非要这么好运气的在沙漠里遇到个这么痴傻的人。

    “既然你不愿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那我也就不强人所难,只是每一个人都应该有一个名字,我也不能老是喂喂的叫你,以后,我就叫你重生吧,可以吗?”颐和耐着性子道。

    男子眼中的神采更明艳,只是依旧不会说说,看着颐和心里,着急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