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原来是穿书

昭昭若如云端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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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春艳也觉得自家公婆偏心。

    她男人可是他们的小儿子,她儿子可是他们的小孙子啊!

    凭啥不给他们啊!

    当然,这些在房间里面的林粥粥不知道。

    林大顺给她送了煤油灯就回去了,她从盯着房顶改成了盯着煤油灯发呆。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感觉困了,就把灯吹灭了开始睡觉。

    第二天。

    天亮后不久,苏大妞果然来喊林粥粥起床了。

    “粥粥,粥粥,娘把药熬上了,你待会儿就起来喝,别把药熬干了。那陶罐子还是刘医生家的,别弄坏了。”

    “好,我知道了,娘,我马上起床。”

    “那你一定要起来哈!”

    等苏大妞出门后,林粥粥麻溜的起床,她出房间门的时候,还隐约听到她爹的声音。

    “粥粥她没有继续发烧吧?”

    “没有发烧了。”

    “那就好。”

    林粥粥找到了正在冒热气的陶罐子,老远她就闻到了一股浓浓的的中药味。

    一想到自己待会儿要喝这么苦的药,她脸都绿了。

    等着药开了之后,林粥粥用破旧的布包着倒进碗里,然后把陶罐放在一边,把那个馒头放在炭上。

    不一会儿,馒头热了,林粥粥拿下来拍了拍。

    因为是第一次烤馒头,里面居然没热,不过问题不大,她直接吃了。

    把馒头吃光之后,她看向那一碗乌漆嘛黑的中药,想着早死早超生的想法,心一横,直接喝了。

    和想象中的一样苦。

    喝完之后,她把碗洗了放好,开始逛院子。

    院子还算大,四处围了一圈的竹篱笆,竹篱笆旁边还有一块种着蔬菜的地。

    厨房她刚刚已经看了,面积不大,里面有一块土灶占了二分之一的面积。

    房子都是木头房子外加茅草做的顶。

    院子的一角有两只鸡,关在鸡棚里。

    林家之前林大顺和苏大妞不喜欢林粥粥,所以林家小辈有样学样,不敢靠近她,后来更是和大人一样漠视她。

    所以,此时院子里就林粥粥一个人。

    林余余来到林家的院子的时候,就看到林粥粥一个人在院子里漫无目的的乱逛。

    在接到自己二婶的拜托的时候,林余余简直不敢置信。

    她二婶?

    让她带着一下林粥粥?

    没搞错吧?

    她二婶可是出了名的重男轻女,认为女儿都是赔钱货。

    可是想到自己瘦瘦弱弱的堂妹,她到底还是答应了。

    二婶一家,就林粥粥这个堂妹,让她心疼一点,其他的人她也不爱往来。

    想到二婶说,昨天粥粥发烧,烧坏了脑子,还失去了记忆,林余余就有些心疼。

    昨天她去了一趟县里相亲,下午才回来,没想到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粥粥!”

    林粥粥一看过去,只见一个陌生的年轻女子站在篱笆外面,对着她打招呼。

    林余余从大门那边走了进来,“粥粥,听二婶说,你昨天发高烧了,现在感觉怎么样?”

    “你是?”林粥粥迟疑道。

    昨天她娘只给她介绍了自己这一家子的人,其余的,她也没有多说。

    所以,她还真不知道这个女孩子是谁。

    见林粥粥真的不记得自己是谁,林余余自我介绍道:“是我啊!你堂姐,林余余。”

    林余余?

    林粥粥感觉这个名字有些耳熟,像是在哪里听到过一样。

    林余余见她想不起来,又继续说道:“我爹是你爹的大哥林大力,我是你的堂姐……”

    林粥粥在林余余的介绍中得知了她家的情况。

    她爷爷奶奶生了好几个孩子,但是那些孩子大多都夭折了,只有林大力和林大顺两兄弟活了下来。

    林大力比林大顺大个十岁,林余余是他的老来女,也就是林粥粥的堂姐。

    按理说林爷爷林奶奶只有这两个儿子,他们不应该分家的。

    可是林老爷子觉得,与其等两个儿子年老之后出嫌隙,还不如早早的就分家。

    所以,林大顺和苏大妞结婚之后,他们就把他们分了出来。

    林大力是老大,林爷爷林奶奶自然是跟着自家大儿子。

    只是他们也没有想到,林大顺和苏大妞结婚之后,生了好几个儿子后,居然如此重男轻女。

    林大力和林大顺两兄弟没有姐妹,二者都是生了好几个儿子之后才得了一个女儿。

    可林余余和林粥粥是两个极端。

    林余余是老来女,备受爹娘以及哥哥们的宠爱。

    林粥粥比林余余小两岁,却活成了对照组。

    不过林粥粥不知道这些,她只知道眼前的这个女孩子,是她现在这具身体的堂姐就够了。

    “粥粥,你现在身体还有没有不舒服?”林余余担心的问道。

    “没有,我好得差不多了。娘有给我买药。”

    其实,对于自家二婶的变化,林余余感觉到有些不可思议。

    可是,她变好了,她也是乐见其成的。

    毕竟,自家堂妹,从小就过得很苦。

    看着林余余自带光芒的脸,不似这个时代的其他人蒙了一层暗淡的光,她长得极好看,是老人们都喜欢圆脸,看起来就很有福气。

    林粥粥终于知道为什么她听到这个名字这么耳熟了。

    这个林余余,不就是她以前看的一本年代文的女主吗?

    林余余这个余,可不是多余的。

    她是这一本年代文的锦鲤女主,从小运气很好的那种。

    原书作者本来是打算叫林鱼鱼的,可是她觉得余比鱼好,因为余还有年年有余的意思在里面。

    这一本是古早的那种年代文,男主受伤在家,父母想要他早点结婚,能够生下一个可以传宗接代的孩子。

    男主本不欲结婚的,他腿受伤,就算不影响日常生活,可是他不想连累别人来照顾他。

    可是看着年老却每天带着愁容的母亲,每天都叹气的父亲,他妥协了,答应了相亲的事情。

    而女主就是这么和他认识的。

    在相亲之后,男主对女主产生了好感,并且女主也不嫌弃他的腿有残疾。

    在女主的悉心照料之下,男主受伤的腿痊愈,重新回到了部队。

    而女主也去随军,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军嫂,最后成为了人人羡慕的团长夫人。

    时间太久了,她不记得书中的剧情,只记得这么多了。

    嗯,在那本小说中,比如苏大妞,被称为林二婶。林大顺,被称为林二叔。

    所以,她昨天的时候,才没有反应过来。

    自己的这个身体?

    好像是,女主口中早夭的堂妹?

    不过现在因为她的到来,原主穿越到了她的身体里,而自己也穿到了原主的身体里。

    她们都没有死,这算不算得上是一个好的开端?

    “粥粥,我要去割猪草,你要不要跟着我一起去?”林余余发出邀请。

    “在路上,我也可以帮你认一下大队。”

    “好,我也跟着你去割猪草吧!”

    林粥粥在屋子里只看到背篓,却没有看到镰刀。

    林余余说道:“镰刀要去大队领。”

    林粥粥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

    林余余带着林粥粥出门,林粥粥把门关上,就出了门。

    林余余指了指林粥粥家隔壁的那一所房子,说道:“粥粥,你看,那就是我家!”

    “昨天我跟娘还有奶去县里了,不知道你发烧了,不然……”林余余有些自责。

    二叔和二婶对粥粥不好,如果她能够再细心一点的话,说不定粥粥就不会发烧得失去记忆。

    林粥粥打断了她接下来的话,“没事的,堂姐,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昨天我爹娘已经把我送去医务室了。”

    说起二叔和二婶,林余余有些疑惑,她有些好奇,他们怎么态度转变得那么快?

    “粥粥,二叔和二婶对你怎么样?”林余余试探的问道。

    林粥粥有些不明所以,经过昨天的观察,她感觉林大顺和苏大妞这一对爹娘还挺好的。

    “很好啊!怎么了?”她有些奇怪的问道。

    堂姐怎么会这么问?

    林余余回答:“没有啊!”她急忙转移话题,“粥粥,你看,马上王大娘家,还有那一户,是何婶子家!”

    “不过你不用现在就把这些搞清楚,碰到了之后,二婶会让你喊的,到时候你记下就行。”

    林余余不想再提以前的事情,不管二叔和二婶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转变,可是这样的转变对于粥粥来说,是好事情。

    就是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真心改变了。

    林余余想不通,把这一切归结于粥粥这一次差点儿就死了。然后二叔二婶良心发现,粥粥不管怎么来说,都是他们的孩子,而且还是亲生的这一点上。

    到了大队部,林余余带着林粥粥去领镰刀。

    “队长叔,我和粥粥来领镰刀去割猪草。”

    “是余余啊!”大队长对林余余的态度格外的亲近,因为当初他的小孙子去浮水没能起得来,还是林余余拿着一根长杆子把他拉了起来。

    自那以后,大队长就和林余余一家经常走动。

    “是啊队长叔。”

    大队长看到了旁边的林粥粥,想着对方昨天发烧差点儿丢了性命,担忧的说道:

    “粥粥啊,身子好些了没有?不用急着去挣工分,把身体养好了再说。”

    大队长一向认为,只要身体好,其他的都是虚的。

    而且林粥粥昨天都那样了,他都害怕她待会割猪草又倒了下去。

    “我没事的队长叔,你放心吧!割猪草还是没有问题的。”

    割猪草这种事情,林粥粥以前虽然没有见过,可是她看小说的时候,还是知道的。

    知道割猪草对于干农活来说,还算得上轻松的。

    她就去试试,实在不行,再想想其他的办法。

    她们来得不算早,到的时候,就只剩下了两把镰刀。

    大队长看了看林粥粥的脸色,可惜的是,他不是医生,不会望闻问切。只是凭着过往的生活经验来判断她有没有事情。

    看了两眼,大队长面色缓和了,他说:“那行!粥粥,你可别勉强啊!实在干不了就歇着!”

    他对着林余余说道:“余余,看着点你堂妹!”

    林余余很是认真的点了点头,“我知道的,队长叔。”

    大队长拿着两把把镰刀递给了林余余,“那你们快去吧!趁着现在太阳还没不算大,早点儿割完早点儿把猪草送到猪棚那边去!”

    “好的,队长叔。”

    大队上除了小孩子,基本上没人想要干割猪草的活。

    割猪草虽然轻松,但是得到的工分少。

    林余余割猪草是因为她父母兄长疼她,才让她干割猪草的活。

    不过她昨天相亲还算顺利,本来她娘的意思是,让她不用干活了,在屋子待着,把肤色捂白一点。

    可是林余余觉得,能多挣一点工分就多挣一点。

    林余余把好用的那把给了林粥粥,“来,粥粥,镰刀拿着。”

    林粥粥接过,林余余见她拿好,这才说道:“走,粥粥,我带你去我以前经常割猪草那里。”

    “队长叔,我们走了啊!”

    “好,你们去吧!”

    红旗生产大队隶属于红星公社,他们生产大队离县城比较近,比起其他的大队,人多些,也过得好一些。

    今年年初的时候,大队长和支书商量,他们大队这一次比去年多养五头猪,一共养了15头猪。

    这十五头猪,是队上的重要财产。

    因此,大队长几乎每天都会安排人去割猪草。

    大队的半大小子也不爱去割猪草,因为割猪草的工分太少,一背篓猪草才一个工分,不如干地里的活来得多。

    所以,如果实在是没办法,大队长才会安排劳壮力去割猪草。

    今天还好,那几把镰刀都被人领了去。

    支书刚才就默不作声,看着林余余和林粥粥的背影,他突然出声道:“听说林老二两口子转了性子?真的假的?”

    昨天的时候,他媳妇儿就在林老二一家的旁边那块地里干活,听见了林老二两口子请假回去看闺女的声音。

    回来的时候觉得很是稀奇,就给他讲了。

    大队长看了他一眼,“是真的!”

    支书咂巴了一下嘴,饶有趣味的说:“今天啊,这件事情恐怕就要传遍整个大队了。”

    大队长脸一黑,队上的人干活不积极,摆龙门阵倒是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