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5.第725章 有熊出没

汉唐风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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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要不要等你回来再去看看那几个已经吃过药的村民的情况?”杨润泽问道。

    高鸣沉吟了一会儿,说道:“今天是最关键的一天。我还是先过去看看吧。”

    高鸣来到营地最东侧几个女人住的帐篷,见到帐篷里只有趴在简易桌子前做实验的纳兰静若。其他的两个女人并没在。

    本来还有个被“花布袋”咬伤的年轻女人,虽然已经基本康复了,又经过两天的观察,她体内残留的蛇毒对她不会再有什么威胁,并且因为保护得当,并没有被鬼面蚊咬伤。所以,直升机上午来的时候,顺便把她也带回宁南市医院做进一步检查了。

    所以,现在这个帐篷里应该有三个女人,可现在只有一个了。

    纳兰静若抬头看了眼秦洛,说道:“你刚才去看村民了,感觉情况怎么样?”

    “已经一个小时了,还没有太明显的办法,如果再过三个小时,还不行的话,我们得另想办法。”高鸣声音低沉的说道。

    纳兰静若脸色黯然,说道:“我们要加快步伐。如果剩下的十二小时之内,我们不能找到遏制住病毒的方法,其它人就会对我们失去信任。那情况也许会变得更糟。”

    “我明白。”高鸣点头说道。“厉胜男和贾丝丝两个呢?看到她们了吗?”

    纳兰静若想了想,说道:“好像是说去看看整个村子的情况,好规划出村小学的具体位置。”

    整个村子?

    高鸣来九路寨村的路上就听金猛说过,在他们这地方,别看说是一个村,可村小组与村小组之间相隔的可不近,从村这头到村那头,绕着整座山仅直线距离都可能有几公里,最远的一个村小组甚至和他们站的地方隔着两个山头。

    “什么时候走的?”高鸣开始有些担心了。

    “早上吧。大概是那个时候。她们两个一起离开的。会有什么事吗?”纳兰静若看到高鸣的脸色难堪了起来,也意识到可能会发生什么事情。

    “没事儿。我出去找找。”高鸣说道。说完,便转过身向外面走去。

    刚刚走出营地,正好碰到了金猛。高鸣顺口问道:“金村长,有没有看到我那个学生,叫厉胜男的?”

    金猛咧着嘴嘿嘿的笑,说道:“今天早上她和小贾专家来找我,说是要把整个村子都考察一遍,要给我们村建个幼儿园加小学。我怕他们两个迷路,专门让金大棒子去给她们带路。”

    “就大棒子一个人?”高鸣的脸色变得严峻起来。

    抬头看看不远处他穷尽目力都看不太远的原始森林,在大山里生活十来年的高鸣知道,森林很美丽,但美丽中也藏着无尽的凶险,别说什么虎狼猛兽,就是一朵不起眼的小花,就有可能让人送命。

    “放心吧,高专家,大棒子昨天我已经把他丢水塘里泡了半天,****的差点儿没把鱼都给熏死一片,现在身上已经干净多了。”见高鸣脸色有些难看,金猛还以为是高鸣嫌弃金大棒子身上味儿太大,熏着两个从城里来的好心姑娘,忙解释道。

    “你认识路吗?”高鸣问道。

    “那能不认识。在这村里我生活了四十多年,全村四百八十户人家,那家住在什么地方,我闭着眼睛都能摸着。”金猛得意的说道。

    “带我去找她们。”高鸣说道。

    “怎么滴?她们还没有回来?大棒子个****的在干什么?”金猛的脸色变得难看至极。

    现在气温并不高,但金猛却是瞬间大汗淋漓,大颗的汗珠从脑门上滴下。

    金猛心里很清楚,那两个城里姑娘要是出了事儿,他这个村长绝对是干到头儿了。

    虽然说九路寨村穷得可以说是掉渣,整个村委会一年才不到一万块的资金。可是,隔三岔五的,都能去镇子里接着开会改善改善生活。而且,有救济衣服或者救济款来的时候,全是由他说了算,这走在村里,那个碰到不恭恭敬敬的喊声“金村长”?

    有时候,面上的荣耀比多拿点儿钱还要让人满足。

    “我的个娘哎。赶紧走。可别遇到了野狼和熊瞎子。大棒子啊,大棒子,你要是没保护好两个专家,老子非得把你烤了吃了。”金猛把希望都寄托到金大棒子身上,可声音里都带着明显的哭腔。

    “野狼?熊瞎子?”高鸣的脸色难看起来。

    他这才想起来,金大棒子给他吹嘘他那匹小马的时候提起过,他放牛羊吃草的时候曾经碰到过狼群,还是小马发飙救了他和羊群。

    既然有狼,这种热带原始森林里遇到狗熊,那应该也是正常现象吧。

    如果厉胜男真的遭遇不测,她那个彪悍的老妈还不带人把自己给拖出去打的个稀巴烂?还有,现在她的堂兄可是全副武装,一直看他都不怎么顺眼。。

    还有贾丝丝,贾老爷子可是完好无损的交到他手上的,要是。一想到这儿,高鸣脑门上的汗也不比金猛头上的汗少多少。

    两个被自己吓出一身冷汗的男人,望着无边无际的热带雨林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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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会不会怪我?”厉胜男问道。

    她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手里正拿着一把匕首,将挡在她前面的荆棘树条给撩起来,好方便自己通过。

    一身墨绿色的迷彩服,脚踏军靴,戴着露出五根手指头的皮手套,一身戎装的厉胜男颇有些巾帼英雄的味道。迷彩服还是专门照着厉胜男的身材所做,不仅大小合适还能恰如其分的尽显她曼妙的身材,英挺而不失妩媚。

    这行身头是她来山村之前金水水准备的。按照金女王的说法,这身迷彩既实用,能起到保护女儿身体的作用。又要它穿在身上好看,能够给女儿的泡男大计加分。

    据她说,每个男人的心中,都藏着一个充满着制服情节的小恶魔,这身迷彩制服一出,只要是正常男人,那颗心就得蠢蠢欲动。颇有制服一出,谁与争锋的意味儿。

    当然,对于老妈这些“胡言乱语”,厉胜男向来是主动忽略的。可今天,她还是穿上了。

    也许是觉得在丛林里还是穿这套衣服更方便些吧,谁知道呢?

    女人的心思,玉皇大帝都猜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