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郊游

会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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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秋七月的最后几天,青州的天气终于凉快下来。

    秋风带走了肆虐了几个月的暑意,送来了令人期盼已久的舒爽和清凉。

    被酷暑闷在家里的一个夏天的青州才子仕女们,纷纷外出郊游,城外的各处名胜风景又开始热闹起来。

    今天是富若兰的生日。

    钟浩自从在今年云门山下的花林疃举办的桃花诗会上,见过她一次后,已经很久没有和她见面了。

    虽然有刘雨夕这个红娘,替他们互相传书,但是见不到面总归是难以真正慰藉相思之苦。

    富弼来青州赴任,并未带着什么家眷,只带着富若兰随侍膝下。如今正是秋收的时节,富弼今年非常重视秋收工作,前几天便去各县巡视秋收工作去了。今日富若兰生日,富弼又不在,不免有些孤凉,钟浩便趁机让刘雨夕约她出来郊游,为她庆生,也顺便见她一面。

    众人是骑马出来的。钟浩本以为富若兰不会骑马呢,没想到富若兰以前看似娇娇怯怯的,骑马的技术竟然比钟浩还好。众人一同骑马出来时,富若兰竟然还不时指出钟浩骑乘的一些细节错误。

    “骑马驰骋时,脚千万不要全部放在马镫呢,那样万一马儿要是脱缰了,很容易发生危险。还有你上马的时候,不要直接一屁股坐在马身上,那样马儿会觉得你是新手,说不定会欺负你的哦!”

    此时大宋风气比后世明清开放,大家仕女郊游出行很多都喜欢骑马。骑马比坐在气闷的马车内,更能让人体会到郊游的乐趣。

    富若兰以前总是一副温婉娴雅的装扮,娇羞温柔的性子。今日却穿了一身穿便于骑乘白色的武士服,脚蹬一双鹿皮小蛮靴,很是飒爽利落,钟浩骑在马上竟有些看得呆了。

    “呆子,你看什么呢?”富若兰风情万千的瞥了钟浩一眼,脆声的道。

    呃……就连性格也似乎飒爽了很多。

    哇,百变小娇娘啊,这装扮变了,性格也变得飒爽了,嘿嘿,不过我喜欢,钟浩暗想。

    “自然是看美人了!”钟浩依旧用炽烈的目光望着富若兰。

    “坏人”,最后还是富若兰抵受不住,白了一眼,打马快行了几步,赶到刘雨夕身边。

    崔烨在旁看着钟浩笑道:“文轩看来跟三哥学了不少风~流本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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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若兰今天生日,想要先去上香,于是众人骑马直奔青州城西。

    先陪富若兰去位于城西莲花山下的龙兴寺。

    一路上风景秀丽,引人入胜。

    莲花山上多种果树,此时这是瓜果成熟之时,黄澄澄的梨子、红彤彤的苹果挂满了枝头,一副丰收的风光。

    从龙兴寺上香回来,众人走到尧王湖畔驻马停下,他们打算在这里野餐。

    这里离得崔家的田庄不远,崔烨让家仆送来些野餐用得瓜果菜蔬和杯盏碗碟,便让他们都回去了。众人觉得今日自己动手更有野餐的乐趣。

    富若兰和刘雨夕在整治菜蔬,崔烨和钟浩则去湖边钓鱼,据崔烨说此时的尧王湖里的鱼最是鲜美肥硕,他嚷嚷着一定要去钓上几条烤着吃。

    湖畔的荫凉下,钟浩和崔烨拿一个马扎坐在柳树的荫凉上,手中各握着一只鱼竿垂钓。

    细长的青竹竿做成的鱼竿,丝线做的鱼线,鹅毛做的浮漂,缝衣针弯曲制成的鱼钩,河边湿地里掘出来的蚯蚓做的鱼饵。

    钟浩本来是抱着休闲的目的钓着玩的。他以为这套野趣十足的钓具,很难钓到鱼呢。没想到这年头尧王湖里的鱼多,而且比较傻,钟浩很快钓到不少。

    马扎旁边的小鱼篓里,不长时间便已经有半鱼篓子鱼了,崔烨也钓了不少。

    见鱼钓得差不多了,钟浩招呼崔烨来一起收拾鱼篓里的鱼,太多了他们也吃不了。刮鱼鳞,洗剖内脏,这些活估计崔烨见都没见过,更别提干了。

    钟浩知道他肯定不愿意干这种活,招呼崔烨过来,有调戏一下这世家少爷的恶趣味。没想到崔烨毫不含糊,过来问明白了钟浩要如何收拾这鱼,直接下手开把干起来。

    钟浩不禁对崔烨很是佩服,明明是出身于钟鸣鼎食之家的世家少爷,却不以身份自矜,能扑下身子干这些事情,比那些眼高于顶的世家子弟强了许多。就凭这份性情,崔烨的前途必定不可限量。

    用树枝扎个支架,把篝火点起来了,钟浩把洗剖收拾好的鱼用小刷子刷上菜油,用签子穿了,放在支架上烤。

    烤鱼滋滋的冒着油渍,滴在篝火上,散发出诱人的香气。富若兰觉得好玩儿,便过来抢着帮钟浩烤鱼。只不过她技术太差,很快便烤糊了,脸上一抹上不少黑灰。

    钟浩暗叹:娶个大家小姐这点不好啊,不会做饭啊!

    拿一块麻布铺在地上,众人把准备好的菜肴酒食摆上,席地而坐,开始大快朵颐。

    刘雨夕举着一杯崔家田庄自己酿造的黄澄澄的果酒笑着招呼崔烨和钟浩,说道:“今日若兰妹妹生辰,我们大家一起祝若兰妹妹生辰快乐吧!”

    钟浩和崔烨忙一起举杯祝贺。

    富若兰高兴的道:“谢谢大家了,这是我这辈子过得最有意思的生辰了,我以后一定会忘不掉今日的!”

    刘雨夕调笑道:“忘不掉,是因为有一个大才子陪着吧!”

    富若兰今天性格似乎飒爽了许多,没有像以往一样一遇到刘雨夕的调笑就脸红娇怯,今日倒是落落大方的笑道:“人家觉得有意思,主要是因为今天有雨夕姐姐陪着啊,跟什么才子有什么关系?再说,这里除了崔姐夫,哪有什么大才子?

    刘雨夕笑道:“若兰妹妹可不要说昧心话哦!”

    崔烨在旁衬腔道:“文轩还不赶紧作首词送给富小姐?赶紧让她看看才子在哪里啊!”

    钟浩听了刘雨夕和崔烨的话,心道:看来又要拿首词作,表现一番风雅了。大宋这些才子仕女这点不好,每次一有席筵就好做些诗词附庸风雅,太耽误吃好吃的了。

    不过钟浩知道自己不作不行,怎么罩也得让富若兰高兴一下啊。他最近正好作了一首词,正好趁机送给富若兰,当下便笑道:“那我便作首《清平乐》小令吧。”

    当下钟浩把自己所做的一首词作朗声吟诵了出来。

    红尘浣梦,误把相思种。浊酒一杯谁共醉,曾约梅花知未?

    一帘月色多情,相思两处无名。念里初心未改,可怜零落词笺。

    今日这个日子,钟浩不愿再剽窃别人的诗词。这首词是钟浩最近自己做得,是记述他和富若兰事情的,算是真得有感而发。不过,词作本身怕是也就中平的水准。

    可是富若兰却很是喜欢这首小令。“曾约梅花知未?”他们可不就是在润园的梅花诗会上认识的嘛。

    “念里初心未改,可怜零落词笺”,是啊,他们感情一直未变,却只能靠刘雨夕的通传信件词笺来寄托相思,难慰相思之苦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