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金巴旺的金喜善

谁家江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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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

    沈默眉头一皱,脑中禁不住好似电脑一般的飞快运转起来:

    难道我当真要靠泡妞改历史,退婚保平安?老天把我穿过来,就是让我跟朱元璋来抢着吃这碗软饭的么?

    就算得了天下,史书上会不会写着我这一切,竟是悔了前约,娶了新欢,叼着拖鞋,吃着软饭得来?这尼玛绝对是遗臭万年啊!

    想到这里,一股子傲气按捺不住的从沈默心里升了起来!

    老子好说歹说也是个穿越者,混到现在这地步,咋也得算是个武装土豪了吧。沈氏家族的存亡和我自身的命运,难道就指望在眼前这三个女人身上?那还不如让朱元璋灭了我拉掉算球!

    我还不信了!凭我穿越时空的智慧,就不能带着沈氏一族,好好的活下去,打出一片天来!

    好吧,最关键是在于周芷儿虽说要相让……可自己若真的傻乎乎得给她让了……会不会鸡飞蛋又打,两头一场空?

    好歹我也是现代社会闯荡出来,泡过妞,上过床,扯过红本做新郎的。

    女人这种时候说的这种话,我会信?

    秀英,你是个好姑娘……可惜……

    马车轻轻的走在定远城中的青石路上,正是午时,车窗外一片光明,车内却是旖旎得令人沉醉……周芷若姐妹一左一右倚在沈默怀中,恨不得把脸整个儿埋进他怀里才好掩得住脸上即羞又喜的笑容。姐妹俩的心里象车外的阳光普照之下的世界一样,温暖明亮。让她们心里踏实得甚至忽略了沈默手上那些小小动作……

    “岂不闻君子一诺,千金不易。若是沈默今日因新而舍旧,安知来日不会又遇新人?到那时,将置马小姐与何地?秀英小姐秀外慧中,固我所喜。周家姐妹与我却是情深意重,虽百死亦绝不能弃!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沈默对马小姐的心,与对周家姐妹一般。绝不会有取有舍!都只能是一般的关爱相守,白首不移!”

    这家伙哪儿来这么些说词,只说得人家心里又酸又甜,即想哭,又想笑的。明明是他花心好不好,怎能说得好似专情不二的圣人一般!哼!果然是个油口甜舌的家伙……回想着方才的情形,周芷儿忍不住轻启贝齿,恨恨得在沈默的胸前咬了一记!

    默哥哥对我们果然是真心的,姐姐都说让了正室出来,他还是不肯背弃誓言……嗯嗯,我就知道我没看错人呢!只是……默哥哥,你这手不能再伸了啦……感受着沈默的手掌渐滑渐深入,周若儿呶了呶嘴,想要说话,又怕姐姐听着取笑,只好轻轻一口儿,在沈默的胸前咬了上去……沈默好似沉醉在这香粉阵中,微微得眯起了眼睛。两只手儿下意识的在身边的姐妹花身上探索着……可没有人知道,就在这般香艳的情形之下。沈默心里想的却是后悔!

    是的,后悔!

    临别时,马秀英的眼神复杂得……象海一般深沉。

    沈默不后悔放过了一个可能出任大中华区首席执行官的机会,也不后悔未来可能要面对更大的挑战。只是望着马英秀瘦弱单薄的身子站在春寒中,他的心里象是忽得被人在最柔软的地方儿掐了一把。酸楚得几乎立时就要流下泪来……世上安得双全法,不负芷若不负英?

    左右胸前两记轻啮,终于把沈默拉回了现实,他睁开眼,望着眼前低头自顾羞涩的周芷若姐妹。悠悠得吐出口气来,收了手上的摸索,只把她们紧紧得搂在了怀中……医者有云:冬不藏精,春必病瘟。

    金巴旺老爷去年运道不好,被人使了仙人跳,卷去老大一干财物,还险得惊成马上风。休养了好一阵儿,眼看着开了春,这才重又动了心思,把去年冬便买进的侍姬叫入了自己院中侍候着。

    新收入的侍姬生得肤色白皙,眉眼如画,肥白细嫩,更喜的是性子温婉可人,还是花了大价钱买来的高丽女子。说来高丽女子自古闻名,可到了后世,却要凭着整容术来撑门面。想来或是跟古时的美女全部输出给了国外,好的基因没留下来有关罢。

    一见这高丽女子,金老爷便喜欢得什么似的。看她生得喜性,面容和善,便给她起了个名儿叫做金喜善。又生怕自己日日见着终忍不住,竟一直在后园里单开了个院儿给她住着。

    眼见着清明也到了,春风吹绿枝头,金巴旺的春心也不由得动了,这才唤了金喜善入房,准备收用。

    将将解开外衣,见着领口那一片的白晳滑嫩,金老爷脑中便“嗡”得一声,上起火来。顾不得慢条斯理,竟一把按倒金喜善,掀起她的裙儿便要入港。

    处子初试,自然是要赏着她那羞涩难当的表情,方才不枉这番春光。

    引而不发的金老爷,挑着眉挤着眼,抬头看向金喜善,却见她脸色涨得通红,张着嘴欲要叫唤,却叫不声似的。

    倒底是高丽女子,竟比中原女儿家还要怕羞一些。金老爷满意得笑着。却听得金喜善终于叫出声来……

    “绕……名……啊……”

    “绕名?”金巴旺愣了一愣,这是高丽话么?为什么不带司密达的?“哦……是饶命吧?哈哈,老爷的家伙虽是生的雄壮了些,可小喜善不用怕,老爷会好生怜惜于你的。”

    正是得意的当口,脖颈中忽得一凉!一柄软剑带着肃杀的寒气,稳稳得架在了他的颈间!

    “绕名……饶命啊!英雄!”

    这情景他己不是头一次遇着……金巴旺心里雪亮,很容易的便对上了台词。

    喜蛋一早又挑着馄饨挑儿走去了莲娘家的小院。昨儿听人说道,有人去到县府,买下了这座院子。虽是一时还没见人来,只怕青衣妹子早晚也要搬出去了。

    刚走到门口,却见院门竟自开着,喜蛋心中一紧,碎步挑着担子,走了进去。

    宋青衣没在院中练剑!

    喜蛋心里一沉,放下担子,顺手闩上院门,这才冲进房里查看……

    “喜蛋哥,嫩,来啦。”宋青衣躺在床上,原来还没起身。

    看着宋青衣清婉的面容,喜蛋的心这才放了下来,松了口气道:“妹子,咋得院门没关。把俺吓得,还以为你走了呢。”

    “俺怎么会这么走掉。嘻嘻。”宋青衣的情绪看来不错,笑着说道:“院门是俺开滴,怕回头不方便给喜蛋哥开门,就先开着了。”

    “咋不方便了?”喜蛋疑惑道。

    “嫩看。”宋青衣轻轻的坐了起身,掀起了裹在身上的被子。

    被子下身的宋青衣,竟然是寸缕未着!

    “妹子?”喜蛋眼中一愣,刚想抬手去给她拉上被子,却又觉不妥。想要转过身去,心里还有些不舍。望着宋青衣胸前,狠狠得咽下了口唾沫,终于还是转了身子道:“妹子,咋光着身子。”

    “噫,嫩不是早都看过了。”宋青衣轻轻说道。

    早先喜蛋给她治伤、上药、擦身的时候,的确要除了上衣。虽是从没正面看着,却也旁敲侧击得看了不少回。只是这时候,好似有所不同……喜蛋的呼吸不由得粗重起来,正想说些什么,却被人从身后抱了个正着……

    “喜蛋哥……”

    宋青衣的呢喃响在耳边,呼出的气息也好似带着股清甜。

    喜蛋终于抑制不住,一回身,紧紧得抱住了那滚热的身子……金不二也见了,马秀英也弃了,呆在定远不过是徒增伤感。

    又住了些天,看着平安的身子好了些,沈默终于说道:“咱们,回家去吧。”

    远行需早起。

    马车一早便从客栈出发,天色只是蒙蒙得有了些亮色。一路上的店铺摊档只是寥寥的开了几家。清晨的雾气弥漫着街道。

    忽得,一只黑猫窜过石板路,惊得骡马狠狠得打了个响鼻。

    “喵……呜!”那猫一回头,鄙视了那可怜的骡马与无知的人类一记,转而一跃,翻上了一旁的院墙。

    沈默静静得坐在马车里,望着窗外的晨雾。想起昨日去郭府辞行,并没见着马秀英,心里还有些失落。虽然郭子兴很热情的送了些程仪,又说道秀英去了亲戚家小住。可沈默还是隐隐觉得,她就在这院中……喜蛋挑着担子,又来到小院。院门如往常一样的关着,他轻轻的叫了声,半响也无人开门。

    “睡得实了?”喜蛋有些疑惑的想,放下担子,借着一旁的大树,翻进院里,这才打开院门。

    “妹子,俺来了!”喜蛋带着新婚一般的喜悦与激情走进房间,想和前几日一般,用热烈的拥抱和宋青衣打个招呼。

    房间里,空无一人。被子收叠得整整齐齐。在扯得平平整整的床褥上,端端正正得摆着厚厚一叠交钞!

    见此情景,喜蛋心里猛的一下沉到了万丈深渊!上前一看,交钞的下面,竟还有张地契!

    “妹子?”喜蛋抱着残存的希望,一边叫着,一边冲去厨房——这座院里唯二的建筑。

    厨房里摆着一卷饼,是山东大饼!喜蛋见过山东来的行脚商人带在包裹里,就着馄饨吃的。一边的碟子上,两根青青白白的大葱,娇嫩细直得躺着……

    “这……是要与俺断个青青白白么?”捧着大葱的喜蛋只觉得心里既凉又酸!

    走了……

    青衣妹子走了。走得清清楚楚,干干净净!

    这一世,也不知还能不能再见着了……

    喜蛋的腿软软的蹲了下来,想着那日宋青衣的献身;想着这几天的缠绵;想着自己这么一个街头卖馄饨的小贩,竟与她那样儿一名江湖女子结交了这么一场缘份。说起来自己都觉得象是作梦一般……把大葱生生得塞进嘴里嚼了起来。借着呛劲的掩饰,喜蛋仰起脸来,看着天边那片将将红了起来的朝霞,终于泪流满面……

    “妹子!你可一定要好好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