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千九百八十章 乱流

草根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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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门没有名字,就叫宗门。

    因为自有历史以来,第一个踏入武道的生灵以远远超越其他生灵的速度成就神王,成为霸主,那是在文明还未完全成型的时代,然后,这个生灵在这片与世隔绝的大陆上建立了这座宗门,并广收门徒,号令天下。

    宗门有确切记载的历史,大约可以追溯到三亿年前。

    传说当中的历史,则可以追溯到四亿年前。

    这座宗门并不算巨大,在这片独立的大陆上独立的发展着,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他们并不知道,这片大陆上的人所能达到最远的距离,就是西边的大海,东边的巨湖,北边的风沙城,南边的大沼泽。

    他们不知道外面的世界,也不需要知道。

    因为这片大陆,虽然与世隔绝,却相当巨大,有大小国家几十万个,当然,大部分的国家,都不算真正的大国,最多也就是有几千万黎民,大部分的国家,只是几十万人,还有一些小国,只有一座城池,往往只有一两万人。

    在这座大陆的历史上,七劫神王,就是最强大的存在。

    历代宗主,也都必须达到七劫,才能领宗主大位。

    所以。

    当那自称意义世界使徒的九劫神王,踏入这座宗门的时候,整个宗门,都被屠尽。

    为什么?

    孟凡不由得发问。

    此刻的孟凡,坠于一座仿佛深渊的世界之中,他能看到这座世界的壁垒,是纯白色的,他想要逃出去,却做不到,这是一座完全由精神打造的世界,而且,这里的法则,这里的一切,都和孟凡所熟知的不同,这里有另一套规则。

    在这里,孟凡很弱小。

    就像一个凡人一样弱小。

    他以宗门一名弟子的身份出现在这座世界中,亲身经历了薛暮春的降生,成长,游历四方,一直到最后离开,然后那名使徒来屠戮宗门。

    一切发生的很突然。

    使徒从宗门正殿杀出,手里拎着新任宗主的头颅,摧毁了一座又一座山川,多少弟子、长老根本无法近身,就化为了尘埃血浆,漫天飘散。

    鲜血,流成河,汇聚到宗门的一处低矮峡谷中,成了一座湖泊。

    很大的一座湖泊。

    孟凡仿佛一个局外人,行走在尸山血海之间。

    “漏网之鱼?”

    阴冷的声音响起。

    孟凡回过头。

    看到了那名大开杀戒的使徒。

    此刻,使徒站在一片尸山的山间,手里提着一串头颅,有十几个,其中一个,孟凡认得,是当代宗主,还有一个,是老宗主,以及老宗主的夫人,当代宗主的儿子、孙子。

    宗主一家,被灭门了。

    孟凡以弟子的身份出现在这座宗门里,之前发生的一切他都不知道,他好像一个旁观者,他知道“自己”天赋尚可,用了大约八千年的时间,成为神王,也成了宗门里的一名亲传弟子,师从一位太上长老。

    使徒一步步从尸山走下。

    “四道生灵......哼,真没想到,这么一个穷乡僻壤,一个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少数人知道却懒得理睬的世界,能诞生出那个怪物。”

    使徒来到了孟凡近前。

    “为什么不跑?吓到了?”使徒冷笑着。

    这名使徒,身上的气质,与孟凡印象中意义世界的使徒完全不同。

    他的身上,有一股非常阴狠冷辣的味道。

    孟凡面无表情,脱口而出:“狗众?”

    使徒身体忽然僵住。

    他站在了原地。

    愕然的看着孟凡。

    “你说什么?”

    使徒问道。

    孟凡没有说话。

    使徒面容忽然变得狰狞,一步踏出,伸手抓向孟凡的头颅。

    孟凡本能的抬手阻挡了一下。

    砰!

    孟凡化为了尘埃。

    他的神魂,在冲击之下,一点点消散。

    在神魂彻底消散之前。

    他看到,那名使徒,在尖叫,在地上扭曲着身体。

    同时,使徒的脸上,也满是惊恐。

    他不明白。

    为何,他身为九劫神王,击杀一个四劫神王,会受到这么强烈的反震,震碎了他的心脏和肺脏,甚至撼动了他的神魂,让他生出一种魂魄出窍的错觉!

    孟凡,很安然的,消散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

    孟凡再次睁开双眼。

    他看到了一座小木屋。

    然后听到了有人呼喊:“生了,生了,是男孩!”

    孟凡被放进了温水里,有人轻柔的为他擦洗身体。

    他沉沉的睡了过去。

    一切都很浑浊。

    他看到了一个明明很年轻,却有了白发,看起来很沧桑的女人。

    看到了一个面容古铜色,身强力壮,但额头有了很多皱纹的男人。

    他们都很疼爱孟凡。

    这感觉很好。

    某一天,孟凡开始走路,也开始读书写字。

    孟凡很快就学会了一切,男人和女人很开心,每天都笑着。

    他生活在一个很大的家族里。

    这个家族,有许多神王。

    但是他的“父母”,却只是家族当中的仆役而已。

    孟凡渐渐长大,因为聪明伶俐,安静听话,很得家族里的某位少爷的喜爱,便日夜陪伴在这名少爷的身旁。

    他跟随少爷,每日纵情饮酒,经常鲜衣怒马驰骋在一座巨城的街头,出入各种青楼酒楼。

    少爷总惹祸,而孟凡总是能很好的替少爷打理好各种事务。

    一日,孟凡娶亲了,要回老家,少爷给了孟凡一大笔赏银,让他多休息一些时日。

    回家之后,孟凡迎娶了老家一个很水灵,很懂事的女孩,在老家,孟凡算是混的最好的一个,连镇长都来庆贺,想要通过孟凡攀附上少爷。

    过了几天。

    少爷忽然来信,让他赶紧回去。

    原来是,少爷已经习惯了孟凡在一旁伺候,最近,少爷又惹祸了,打了一个不该打的人,少爷才明白,之前是因为有孟凡在旁边,很多麻烦都处理了,所以他急需要孟凡。

    孟凡回去了。

    结果,却看到了一座焚烧的家宅。

    那是少爷的家宅。

    还有整座城市,都在燃烧。

    烈焰之中。

    孟凡看到了一个人影。

    他记得那个人。

    那是薛暮春。

    薛暮春浑身是血,不过,没有一滴是她自己的。

    她站在火焰之中,闭着眼睛,似乎在感受火焰的温度。

    良久,薛暮春回过头,看到孟凡。

    孟凡下意识道:“三小姐。”

    薛暮春眯起眼睛。

    孟凡又道:“你的宗门,被屠了。”

    薛暮春点头:“我知道,那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你叫什么?”

    “李一元。”

    “你为什么要叫我三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