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

鹿晴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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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人当心!”

    “恩人且慢!高抬贵脚,此处有兽便,踩不得啊!”

    “呔,小小毒蛇也敢逞凶,吃我一剑!”

    ……

    奚羽一会儿上前开道,一会儿痛心疾首的高呼出声,这会儿又抽出背上的打鹿刀嘿嘿冷笑,哐的一声把那条不开眼的小青蛇斩成两断,衣衫翻飞,没个消停。

    后来的几天,一路上都是奚羽这样中气十足的声音,当然哪有这么多凶险难关,大多都是他无中生有,大惊小怪,在奚羽发现这大汉对自己的话语都权当充耳不闻后,痛定思痛,眼珠子一转,又是计从心来,便是打算在大汉面前好生展露自己的勇武过人之处。

    光说不练假把式,奚羽一路上卖力之极,可谓是草木皆兵,一有风吹草动就摆出一副如临大敌的姿态,就等他一时心怀大慰,发觉自己正是他要找的那根骨清奇、万中无一的修行天才,之后慧眼识珠,英雄惜英雄,把自己收为弟子,一身本领悉数倾囊相授。

    于是有了这样的念头后,奚羽堪称是鞍前马后,不辞辛苦,忠心护主,每每都在祸害了那些无辜的过路蛇虫小兽之后,露出一脸的义愤填膺,正气凛然喝斥上两句,绝不贪多,有回半日平安无事,他也要悄悄下黑手行那打草惊蛇之事,好教自己表现,就连去林子解个小手的功夫,也会常常大呼小叫衣不解带的杀将过来,唯恐有失,闹出一番幺蛾子。

    那大汉莫名奇妙,只觉头大如斗,若是一两次也就罢了,偏偏这少年乐此不疲,几日下来一马当先,一点腻烦的样子都没有,还不知要折腾多久。

    大汉在那天一早便打算和奚羽各奔东西就此别过,却禁不住奚羽的死缠乱打,软磨硬泡,也真怕他冥顽不灵,想不通干那自寻死路的傻事,先前所见少年犟劲已然可见一斑,索性听之任之。原想这少年就是一时开了眼界,生出惊奇憧憬,跟着自己全是心血来潮的兴头使然,自己冷眼不语,过几日尝到苦头,兴致消褪少年也就知难身退了,却不成想这小子性情偏执成这样。

    奚羽见他望着自己出神,还以为是他终于后知后觉,醒悟到自己正是他衣钵绝学的最好传人,再不济也要指点一二,登时满怀期待,就等这天上掉下的馅饼把自己的头砸得晕乎乎的,结果良久,他人还在发呆。

    奚羽再三看了看自己,也没那块弄脏了的啊,难不成方才自己为了营造舍生忘死的气势时,一下子手忙脚乱之中尿溅到裤角上被他看出来了不成,当下就觉得脸皮有些微红,好在皮糙肉厚,外人应该看不出来,是以到时问起来,也可反将一军,说他看错了。

    这样想着,又觉不对,寻着大汉的视线,这才恍然大悟。

    他看的是自己手上的刀,打鹿刀。

    这刀是奚老头临终前留给他的遗物,奚羽第一次翻出来,也甚是惊奇,自家阿爷文文弱弱的,怎么会藏有这样的戾器,磨利了之后锋锐之感直逼眉睫,刀身莹莹如一泓秋水,色泽淡青,挥舞时仿佛青虹匹练,煞是好看,连柄不过两尺三寸,盈盈可堪一握,说是年轻时候打鹿用的,可村子方圆百里也不见一头矫健的牝鹿,只有小猫三两只的梅花斑点崽子,没了用武之地,难怪被他老人家收了起来,自己十几年来在那巴掌大的小屋居然也没见过一面。

    这柄打鹿刀也不知是出自哪位名工巧匠之手,在开封之后竟是削铁如泥,配合奚羽的一把子神力,几可砍石板如切豆腐一般不费吹灰之力,但却没鞘,只得用原来那块老皮裹着。当初奚羽途经一地,年幼无知,偶然露宝,便引来了一众自负江湖侠士的贪婪之人觊觎,像嗅到血肉味的苍蝇蜂拥而至,一再相逼,一连追杀了多日,险些遭遇不测,若不是蒙汗药之类的迷汤对他无用,加之迈开双足真跑起来,一手不管是什么难走的山沟沟也如履平地的草上飞本领,让那些自傲轻功过人的宵小之辈目瞪口呆,恐怕早就惨被杀人越货,死无葬身之地了。

    若非奚羽心性纯良,不敢违背世间法度,处处忍让,实在气不过恶火难熄时,也顶多抓个落单的倒霉蛋给他一顿痛殴松松筋骨的话,这才没造杀孽,想来换个向往快意恩仇的同龄少年,逼到穷途末路之际,怒发冲冠,铤而走险,少不了身上背负几桩血案。

    此事过后,奚羽体会人心险恶,明白了怀璧其罪的道理,不再像以往那么闷头喜欢往热闹的场子凑,大喇喇的就招摇过市,而是处处小心谨慎了许多。

    而今看到大汉看得入神,奚羽心里一喜,他相信自己的恩人大好一条磊落的汉子,是不可能做那见利起意之事的,自己身怀至宝却如明珠暗藏,没半个分享的伙伴,这下终于有了识货的人,登时眉飞色舞起来,故意屈指在刀身上弹了一弹,声儿清脆动听,他眉眼都是笑,颇有卖弄炫耀的架势。

    还没等他夸夸其谈大吐心声,又忽然想明白眼前人是斩妖除魔的神仙一流,理所当然对这俗世舞刀弄枪的粗陋家伙事看不上眼,他也有自知之明,知道凭自己这两下子毕竟难登大雅之堂,顿觉意兴阑珊。

    大汉神色奇异,却是乍看之下觉得此刀样式好像有点眼熟,睹物后眼里竟有些许恍惚,勾起了心事,本想开口询问奚羽这是从哪得来的,但望到奚羽忽明忽暗唉声叹气的样子,又改了主意,料这平凡少年身上之物也无什么出奇的地方,还是免开尊口为好,不然这能言会道的少年知道自己不是哑巴,那耳根子可又得遭殃,索性眼不见为净。

    两人之间甚少交流,奚羽从来都是一个人,寂寞得很,和大汉有说不完的话,虽然大汉闷得要命,每每都是一脸冷冰冰的样子,吃了不少次瘪,他也浑然不在意。

    至于何去何从,奚羽反而觉得不怎么重要了,反正他孤家寡人一个,就如无根浮萍一般随风飘荡,流浪天涯,此身到处即是家,至少跟着这位恩人也有个盼头,也许就有哪天喝多了酒一时糊涂就收了自己呢,总比他独自漫无目的的云游天下,逢人便问仙家府邸何在,被当成疯子一样看待要自在快活的多。

    又行了数日,终是下了山脚,见了人烟,当下找土人问了路,自作主张领进到城去,大汉也没有反对的意思。

    到了这小城,行人熙来攘往,络绎不绝,叫卖声吆喝得朗朗顺口,甚是繁华,比之山野之中别有一番风光。信步前行间,奚羽这看看,那看看,眼睛都不够用了,这才露了本性,突然闻到一股香气,乃是混酱油爆炒的熟食气味,顿时馋虫拱动,肚子里咕咕叫了起来。

    他跟着大汉就有一处不好,便是天天得吃野果度日,早就没了当初鬼迷心窍的滋味,腻歪得不行,嘴巴里淡出鸟来了,这又有大半日没吃东西,登时眼睛发光,循着香气,转弯抹角,绕了几个胡同,只见一座二层的小酒楼当街而立,里面人来人往,生意颇为兴隆,阵阵酒肉香气从酒楼里喷出来,厨子的颠勺声和跑堂的叫菜声响成一片,喧哗冲天。

    奚羽连吞好几口口水,立马拉上大汉就往里头跑去,寻了个没人的桌椅一屁股坐下,高叫了声:“小二!”。

    不一会就有个跑堂的过来招呼,一面接着两人的东西,一面拿着肩上的抹布擦着油光发亮的桌子,笑道:“两位客倌,今儿想吃些什么,要我说,那到季的黄花鱼鲜嫩可口,可是咱店里的招牌,您二位走过路过可一定要尝尝。”

    奚羽倒没什么,浑身上下便就个轻飘飘的包袱,里头没几件衣服,铁棍儿他就放在桌腿上靠着,至于背后的打鹿刀被皮子裹着,他向来与之形影不离,连睡觉也不曾解下来,两尺多长的物事坐在一条椅子上,也没什么多大不便之处。

    而大汉和他身份不同的是,身外之物足足有两个麻袋,拎起来叮叮当当,哐啷作响,奚羽跟了一路,也没弄清袋里到底装的是什么,此时见小二伸手要接过去,他微微一摆手示意不用,就放在了脚边。

    店小二一愣,此时才抬头看清了入座两人的尊荣,呆了一呆,心中咯噔一跳,只见两人一个是条像是入草为寇的绿林好汉,块头实在吓人,脸上还刻有罪人才有的烙印,目露凶芒,一看就不是善茬,而另一个半大少年就更不堪了,身上衣物倒还算干净,可是蓬头垢面,脸黑一块,白一块的,看着傻乎乎的,也不知二人是什么关系,父子也不像,拐卖也不像,但不用多想看这幅穷酸样子就知道兜里估计没两钱。

    那少年还老大不识趣,兀自喊道:“小二,那黄什么鱼,还有你店里其他的拿手好菜都给我统统上上来。”

    店小二阴下脸来,嘿然冷笑道:“两位客倌,上菜且慢,咱们店里是小本生意,请您先行结了账,再吃喝不迟。”

    奚羽闻言面色一变,忽地想起自己的盘缠早在月前就已经用尽,此时身上是一文钱也无,他清苦惯了,原来只想请恩人好生吃上一顿荤味,却忘了自己囊中羞涩,顿时心中焦急,暗暗寻思道:“这可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