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六、偶像啊!

多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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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夜,一家酒吧。

    搜寻了一个多小时却一无所获的里昂无奈的走进了酒吧,他不知道大苹果城是怎么了,居然大半夜的一个小时都碰不到一起犯罪!

    人心不古!

    戴着面罩的里昂一进门就有几个人注意到了他,里昂的心情不好,这时候未尝没有钓鱼的意思,人家只是看他穿着古怪多看了几眼,他就梗着脖子嚷嚷:“看什么看!没见过这么帅的老大!”

    酒吧里本来就没几个清醒的,要不是里昂的装束实在太过古怪,脸上的面具又透漏着诡异,这时候那几个拍桌子的可能就不会顺着朋友的劝告,重新坐下来了。

    里昂在原地怀着期待的心情等了好久,居然没有一个人冲上来给他几拳!

    糟心呦!

    一屁股坐在吧台前面,酒保打量了里昂很久才不情不愿的走过来搭话。

    “我又不会吃了你!来一杯金汤力,算了,龙舌兰吧。”

    ……

    端着自己的酒杯,里昂掀开面罩下沿,小口的喝着。

    “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那些可爱的坏人都到哪里去了?”

    坐在里昂身边的一个头发乱糟糟的男人听到这话,偏头看了他一眼。

    里昂没有注意到,还在碎碎念。

    “酒真是好东西,就是这龙舌兰也太难喝了点。”

    酒保瞥了他一眼,敢怒不敢言。

    里昂几次三番钓鱼无果,终于彻底放弃:“再给我两杯,一杯给我旁边的这位大叔,我看他好像也很寂寞很无奈的样子,跟我一样惨!”

    两杯龙舌兰放到吧台,里昂举起了自己的杯子,另一杯被那个大叔推了回来。

    “小孩子还是回家喝牛奶比较好,不要失恋了就学人家进酒吧买醉,你的酒在这里,喝了它就老老实实的回家去吧!”

    头发乱糟糟的大叔光听声音和看里昂露出的一块下巴就知道了里昂年龄不大的事实,虽然话说的不怎么好听,语气也不怎么温柔的样子,不过里昂还是听出了大叔话里的善意。

    简单来讲,就是傲娇啦。

    想表达善意,却总通过包装在凶狠的语气,不屑的表情中传达出来,生怕别人知道自己不是坏人。

    这种,一律称为傲娇。

    里昂大感有趣,碰不到纯粹的坏人,碰到一个不那么纯粹的好人也算没白白出来一趟啊!

    “大叔,牛奶真的不好喝啊,而且我一喝牛奶就头疼。”

    头发乱糟糟的大叔,还是没回头正脸看里昂,一手酒杯一手雪茄的,比神仙都快乐!

    “为什么?过敏?”

    可能是出于无聊,大叔还是回了一句。

    “不是啊。”

    里昂一本正经:“每次我趴在地上想喝牛奶的时候,它总是踢我的脑袋。”

    乓啷~

    乱糟糟头发的大叔因惊讶张大了嘴,雪茄也掉在吧台上,烟灰撒的到处都是,一点也不潇洒。

    大叔终于扭过头来,惊讶的看着里昂,他的表情好像在说:你特么就是这么喝牛奶的????!

    你不头疼谁头疼!!

    在这个头发乱糟糟的大叔把头转过来,和里昂对视的时候,刚才还笑嘻嘻的里昂,好像看到什么不可思议的传说生物一样,嘴巴张的比惊讶的大叔还大。

    他没想到,自己居然会在这遇到前世最喜欢的漫画影视人物。

    休杰克曼!

    不是,是……

    狼叔!!

    头发乱糟糟的狼叔因里昂的爆破性发言而合不拢嘴,里昂则因为见到了偶像而同样张大了嘴巴。

    两个人就这么张着嘴对视了好几秒,直到狼叔被桌子上的雪茄升起的烟熏到了眼睛,才回过神来,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里昂,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不愿意在搭理他,捡起雪茄,自顾自的扭头喝起酒来。

    里昂可就激动了!

    狼叔啊!

    活着的狼叔啊!

    活生生的,狼叔啊!!

    挪动着高脚凳,里昂往狼叔身边凑了凑,更加近距离的接触自己的偶像。

    果然是烟不离身,雪茄永远叼在嘴里,就差和白猎人斯摩格一样,直接一起抽两根了!

    头发……

    不行就烫个卷发啥的吧……正好把三大爱好凑齐它,那才是真正的快活似神仙!

    其实那都不重要,主要是,狼叔这好像长了耳朵一样两侧额角各隆起一块的发型,真的是太丑了!

    要不是长得足够帅,这种发型,一般人绝对驾驭不住。

    漫画里可能是为了增加人物辨识度。现实中的话,完全没必要嘛!

    身高方面……

    有一说一,狼叔这小短腿,是你没错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你笑什么?!”

    狼叔已经不想搭理这个不知道谁家的疯小孩,没想到这个疯孩子反而凑上来了,还莫名其妙的看着自己哈哈大笑起来!

    啊?

    我笑出声了吗?

    “哦!呵呵,没什么没什么,就是看你很像我一个熟人,一个……很让我怀念的长辈。”

    狼叔跳了一下眉,不过还是没有搭理里昂,仍然在一口烟一口酒的自己修仙。

    里昂挠挠头,狼叔实在是不怎么好接近啊!

    想起X战警某一部里,年轻时候还没秃头的查尔斯和万磁王,也是去某家酒吧找大白天就泡在酒里的狼叔帮忙,两人说完来意,狼叔头也没回的就说了一句话:

    乀(ˉεˉ乀)滚。

    嗯……是你的性格!

    第二次引诱无果,里昂锲而不舍的进行了第三次尝试,这次直接放大招了。

    “额……希望没有打扰到你……不过……”

    话没说完,狼叔就一口干杯,打断了里昂的喋喋不休:“你已经打扰到了。”

    说完,给了酒保一个眼神,狼叔转身就走。

    里昂敢肯定,狼叔绝对从自己的话里察觉到了什么,现在正等着自己追上去呢!

    好一招守株待兔!

    同样一口喝光了杯子里的酒,里昂拉下面罩就想去追狼叔,刚站起来,就被酒保叫住了。

    “先生,你还……”

    里昂利索的掏出现金,又要往出跑,然后就又被叫住了。

    “先生……对不起,还有刚才那位先生的,他说……”

    妙啊!!!

    狼叔!

    这就是你的计划吗!

    请你喝酒你不喝,到头来自己逃单让我结账。

    既保证了自己的高冷范儿,又切实得到了好处,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里昂觉得,要是刚才自己也这么操作一下,先一步跑到外面等着,估计狼叔也得心甘情愿的进套,老老实实的付账,然后去追自己。

    众所周知,狼叔对普通人一向包容的很,让人撞了都不敢还手,生怕自己一不小心把人打死。

    可要是对方是个有实力的,那狼叔就不在乎了。

    我就问你抗不扛得住艾德曼金属爪吧!你看我挠不挠你就完了!

    ……

    穷人何苦为难穷人?

    里昂结了狼叔那一份,离开了酒吧,随便找了个最偏僻最昏暗的方向就走了过去。

    果然,没走几步,狼叔……从后面追上来了?!

    Ps:接下来的这部分剧情,相当程度上是我写这本书的原因之一。

    抹平心中的遗憾嘛,同人小说基本都是因为这个才动笔,我对漫威电影最遗憾的当然就是狼叔,寡姐,还有铁皮男←_←

    另,感谢黑手斯坦利、乐享其城、辰歌、小光书友、**死帝的打赏。哈哈!我的粉丝规模在壮大!(我作家助手可能出问题了,刚看到。)

    再另:路过的假面骑士王小明书友,你是怎么做到的,为啥我试了一下但是系统不允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