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蠢蠢欲动的嫂子

仰卧杠铃臂屈伸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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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驾着马车来到白虎帮,在田忠的帮助下,方墨很快就办妥了入帮手续。

    如今他也成了白虎帮的一员,可以靠送货跑腿挣钱,只不过由于是新来的,收益减半。

    田忠有些愧疚:“老弟别难过,以后每个月我匀你半两。”

    他自己每月能挣二两,本以为方墨也至少能挣二两,没想到竟然还有两年半的“实习期”。

    方墨心里一暖,摇头道:“不必了,方某孤身一人,花不了那么多,田老哥还要养家糊口,以后这种话不要再说了。”

    虽然刚才田忠嘴上说二两银子完全够用,但那是对普通人来说,田忠的体格远超常人,饭量自然也不小,他料定田忠必然是自己省吃俭用,才能勉强养活一家三口。

    田忠还想劝说,被方墨坚决谢绝了。

    两人一同去面馆吃早餐。

    方墨没钱,自然是由田忠请客。

    他不好意思点太多,只要了一斤面。

    田忠眉头一皱:“老板,给我俩各来三斤面!”

    他看着方墨的体格就知道对方饭量绝对不比自己小。

    方墨无奈地笑了笑,也不再客气。

    想着以后再请回去。

    两人吃过饭回到驻点休息,待到日落时分,才一同出城。

    方墨没有住处,田忠竭力邀请他回家一起住。

    之前加入白虎帮的时候,方墨的住址就是田忠帮忙填的,写的正是田忠的住址,说是远房亲戚。

    田忠家住城外,原因是城里的宅子太贵买不起。

    虽然住得有些偏远,好在两人都是体格健壮之辈,倒也不觉得累。

    半个时辰后,两人来到一处小村子。

    村里大约百来户人家,各家屋子炊烟寥寥,空气中飘扬着焚烧柴火的味道。

    田忠家的房子在村子里算是比较有钱的那种,盖的是砖瓦房,大概一百二十平左右,算上前院后院的话,估计得有两百多平。

    方墨忍不住吐槽:“没想到你们家还是大户人家。”

    田忠嘿嘿一笑,颇有些自豪:“都是这些年攒下来的,房子刚盖了不到两年。”

    两人刚走到门口,就看见一个少女跑了出来:“阿爹!你回来啦!”

    田忠笑着给方墨介绍:“这就是我女儿,田小月,方老弟你仔细瞧瞧,要是满意的话,今晚……”

    方墨嘴角一抽,连忙打断:“田老哥,我已经是个废人,根本配不上你女儿,此事千万别再提了!”

    田忠脸色一正:“老弟这是什么话!以老弟这容貌,这体格,小月嫁给你是她高攀了!”

    田小月本来正好奇地打量着这位俊俏的客人,听到自家老爹想把自己嫁出去,顿时羞红了脸,忍不住白了他一眼:

    “阿爹……”

    虽然羞涩,却也没跑回屋,也没出言反驳,反而大大方方地站在原地,任由方墨“欣赏”。

    农家儿女十四五岁婚配很正常,有些穷苦人家,甚至十二岁就开始嫁女儿了。

    田小月年纪不大,却也早就在偷偷幻想,自己当新娘子的那一天。

    此时看到自家老爹“诱骗”回来一个这么帅的男人,她心里高兴还来不及。

    方墨压根没把视线放在田小月身上,反复强调了半天,田忠才不得不暂时作罢。

    紧接着田忠又把正在做饭的老婆李氏叫出来,和方墨打个招呼。

    李氏见到方墨,眼睛都亮了。

    她还从未见过如此俊美的男人。

    李氏早年也在城里谋生,算是见过一些世面,后来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了田忠,最终两人走到一起。

    其实李氏的姿色也不算差,该大的大该圆的圆,还透露出一丝成熟美妇人的韵味。

    像她这种颇有点姿色的女人,心里自然也是有过一些幻想的。

    偶然遇到俊俏有钱又霸道的富家大少爷,强行把自己娶回家,狠狠地宠爱……之类的剧情,李氏翻来覆去幻想过无数遍。

    此时见到方墨,一颗沉寂许久的心开始蠢蠢欲动。

    方墨出于礼貌,自然也是朝着李氏点头打招呼,察觉到李氏那火热的眼神,心里一咯噔,暗道不妙。

    那种眼神他太熟悉了,当初朱小云打算一口吞掉他的时候,也是这种眼神。

    想到朱小云,他的心里又是一阵悲痛。

    如今他已经没了修为,该如何帮朱小云复活?

    李氏见他发愣,还以为他是看上自己的美貌,不由得心中暗喜。

    不过田忠还在旁边,她也不敢太过明显,只是打过招呼就回去做饭了。

    田忠根本没往这方面想。

    一来李氏已经年近三十,算得上是个“老女人”,二来方墨生得俊俏,又是“富家子弟”,什么样的美女没见过?怎么可能惦记自家老娘们。

    此时天色渐暗,三人就坐在院子里的木条凳上聊天。

    田小月乖巧地坐在一边听两人谈话,一双桃花眼时不时偷偷瞥一眼方墨。

    过了一会儿,李氏端出一盆热气腾腾的食物,招呼几人吃饭。

    方墨惊讶地发现,他们的主食并不是什么米面之类的东西,而是一种白色的类似地瓜的东西。

    看到他疑惑的眼神,田忠连忙解释,这是“地精”,一种灵草的根茎。

    由于是灵草,其营养非常齐全,吃一块能顶一天。

    而且地精里面蕴含灵气,凡人经常食用还可以延年益寿,免遭病痛。

    方墨忍不住感叹:“这是好东西啊!价格不菲吧?”

    田忠叹息道:“以前这东西山上到处都是,大伙儿吃一块能顶一天。后来这东西被沈家人发现,于是派出大量人手,把梧州城外的地精全部搜刮干净,然后圈了块地,自己种植。地精就变得极其稀有,价格也就跟着涨起来。”

    “沈家竟然干出这种事?”

    方墨不禁皱眉。

    原本因为沈从文的关系,他对沈家并无恶感,现在看来,沈家估计也不是什么好鸟。

    “沈家势大,独自掌控整个梧州城,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谁能管得了他们。”

    “既然这地精如此珍贵,老哥你怎能如此浪费,方某受之有愧啊!”

    方墨猜想定是田忠为了款待他,特地把珍藏的好东西都掏出来。

    虽然不知道这地精被抬到什么价位,但是以前世的阅历来看,沈家为了避免底层凡人过上安稳的好日子,必定不会让这种好东西可以轻易得到。

    如果这些凡间“贱民”个个只要吃一块地精就能填饱肚子,那以后谁来给沈家干活?

    田忠却神秘一笑:“嘿嘿,方老弟你放心,这些都是我自个儿挖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