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九章:呆瓜小贼

赊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无错小说网 www.wucuoxsw.com,最快更新起源密码最新章节!

    山海经,一部上古奇书,里面关于地形地貌飞禽走兽与人文景观的描述离奇且诡异,以至于司马迁编史纪之时,都认为其内容太过荒诞,子不语怪力乱神,故不予采用,于是乎,山海经更多的被当成是小说,甚至,就连满清修的四库全书……当然,是毁还是修,另当别论,毕竟……‘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嘛。清的四库全书也将山海经列入小说范畴。

    然而……在第三世界中,绝大多数人都有这样一个共识。

    山海经实质上是第三纪元文明人类对当时地球生态环境的考察,应该算是第三纪元人类文明的地理志。

    当然,对于山海经上为何会出现那么多离奇诡异的生物,这点,也没人能解释得出来,就连第三纪元文明正统余脉的炎黄一脉绝大多数第三世界中人都说不清楚。

    若是让源所的人来解释……那就很简单了。

    山海经的成书纪元应当是第三纪元文明毁灭之后的后裔所编的,当时是什么情况呢?

    天之痕被第三纪元人类付出几近族灭的惨痛代价封闭了,然而,带来的后遗症实在太大,整个地球都被那些从天之痕中跑出来的稀奇古怪的怪兽破坏得不成样子,动不动就是山崩海啸,以至于整个地球大陆板块都产生了巨大的变化。

    当时,天之痕虽然已经封闭,虽然失去了天之痕里面逸出的特殊气体,那些怪物渐渐消失,但是,更多的则是变换形状,以缩小体型为代价,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了下来,当然,代价就是它们失去了原本那些可怕的力量与能力,虽然还有保有一些,却已经影响不到地球的环境了。

    山海经就是在这么个情况下写出来的。

    那些怪物,就是失去力量,缩小化的怪物。

    之后,那些怪物在后面大禹治水之际,绝大多数都被第四纪元文明之初的人类消灭殆尽了,只留下一些无害的东西。

    当然,如果让凌云来说的话,那就更加精确了。

    准确的说,是这样的一个过程。

    因为搞生物技术,导致狼人病毒与吸血鬼病毒彼此混和异变,弄出了个J病毒,这玩意几乎瞬间就摧毁了整个亚特兰蒂斯,亚特兰蒂斯女王飞凰一个发狠,把整座岛弄沉了,然后带着剩余族人一路东进,来到了青藏高原,与当时中原文明领导者黄帝轩辕氏会面。

    在这里,他们找到了第一纪元文明之后就消失的一株神树,这便是当代考古学所发现的青铜神树的原型,一番研究之后,定下了一个造阵计划,在轩辕氏因造鼎羽化之后,飞凰也隐遁了,只留下一个西王母的称号。

    再之后,也不知道是什么年代,第三纪元的人类在研究神树的过程中,偶然发现了天之痕的存在,于是乎,想办法把它打开。

    其实,他们的本意很简单,就是认为天之痕所连通的,可能是第一纪元人类先祖避难的地方,炎黄一脉从来都有祭祖寻祖的习俗,打开天之痕也无可厚非,然而,他们没想到的是天之痕连通的,居然是一个无比可怕的世界。

    当他们想将天之痕关闭之际,却发现不知道怎么关闭,于是乎,在很短的一段时间内,滔滔不绝的,来自云梦泽的恐怖怪物汹涌而出,自此,整个地球陷入毁灭浩劫。

    最后,在祝融与共工的拼死牺牲下,再加上诸多第三纪元人类精英的帮助下,终于成功封闭了天之痕,代价则是,整个第三纪元人类精英……灰飞烟灭,剩下的人们再无力对抗那些可怕的怪兽。

    很久之后,第三纪元人类可能只剩下那么一支了,曾经辉煌璀璨的文明绝大多数已经遗失,只剩下那几本非常珍贵的典籍。

    估计其中就有炎黄一脉道、医、内功之始的黄帝内经。

    而这时,因为失去了天之痕特殊气体的补充,那些怪兽也渐渐消失,这支第三纪元人类后裔开始重建文明。

    而这,就是第四纪元人类文明之始。

    到大禹之际,成功消灭了绝大多数缩小化的怪兽之后,大禹遇到了西王母飞凰,从此,揭开了穹天镇引的序幕。

    “事实上,山海经的东山经,指的就是北美大陆。”

    德罗夫仍旧拎着一瓶伏特加,满身酒气地卖弄着他的学问,操纵着北风号靠向海岸。

    这艘一路从大西洋东岸的毛里塔尼亚一路跑到复活节岛,又转道北上,跑到北美,途中经历了暴风雨中的诡异巨兽,与大到离谱,甚至连鼻孔就能吞下北风号的超级大怪兽,又见识了复活节岛的诡异一幕,坦白说,未来的北风号,将成为水手界一个传奇的名号。

    这颇有种大航海时代的感觉。

    毛里塔尼亚的努瓦迪布启程时船上是几个人,如今仍旧是几个人,唯一缺少的只有一个李腾龙。

    不过,丽莎那边也接到了李腾龙的好消息,李腾龙那边已经解决了北极第一人类纪元遗迹的事,一切都按计划进行,当然,对于丽莎来说有一个非常不好的消息。

    那就是李腾龙还得去一趟毛里塔尼亚寻找冷云飞与成不败。

    腕表中不宜说太多,李腾龙还是隐约告诉丽莎,源所内部最近将会出大事,他将在与冷云飞与成不败详谈之后,尝试潜回炎黄国一趟,这让丽莎有些心惊肉跳。

    尽管她相信李腾龙的力量,但是,他所面对的,可是源所啊!

    那个曾经拥有老师、李立秋、秋长天、何向西、孔建方……等等一大批强到恐怖的人的地方啊!

    当然,担心也是无用,她比任何人都知道,自己一行人眼下所面对的到底是什么等级的事,尽管她还不清楚真正的真相,但,就云兮所透露出来的,与自己这一路行来的所观所感,都很清晰地表明了自己涉足的事绝对是一个闻所未闻,大无所大的超级大计划。

    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配合着云兮,把自己这一路人马该做的事,稳稳当当地做完!

    对于李腾龙说的那个所谓的旧神克苏鲁诡异死亡的事,丽莎沉吟良久,觉得这件事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她非常清楚云兮那个女人的智慧,如果有问题,她肯定会告诉自己。毕竟,按腾龙所说,凌三也非常诡异地出现在那个第一纪元遗迹中,发生了什么事,她可能比自己还要清楚。

    “德罗夫,不用你说,大家都知道,嘿,你不会喝高了,觉得这船上的人都是罗格斯的摩港口上的那群普通人吧?”

    约瑟夫与约瑟尔一如既往地与德罗夫拌嘴。穆耶巴正铺开了一张毯子跪在上面,面朝西北方向做礼拜,海蛇则是陪着爱莎玩贪吃蛇游戏,一脸的宠溺。

    何向西正与玄虚子赵远山讨论黄帝内经。

    至于凌云……

    他正默默地坐在甲板上看着渐渐靠近的陆地。

    加利福尼亚州。

    秋云裳则是静静地倚在他肩膀。

    经过复活节岛一事后,两人之间的距离已越来越近了。

    毋须言语……

    往事历历回目。

    从初识,到利用,到救人……

    当红水川地下空间时,他前手一把将自己推下悬崖,然后又义无返顾地跳下悬崖的那一刻……

    当自己进入他内心深处,看到那孤零零躲在树林里等待不可能存在的父母亲之时……

    当自己面对那一句‘陪我一起去找我父母’的话,点头之际……

    当复活节岛之下,自己已经放弃生存的希望,只想他安全逃出之时,而他却不管不顾地朝着自己冲过来,拼尽全力拉着自己,不让自己陷入深渊的那一刻……

    当看到他拼到眼眶都迸出血泪,宁可自己一双胳膊被生生扯断,也不愿放手的那时……

    当那一滴鲜血从他的脸颊滑过,坠落到自己手臂上的那一秒……

    当在那堆火烬旁边,他抱着最弱小的自己时,毅然用自己的鲜血喂给自己,一动不动枯坐半天之际……

    秋云裳就知道了……

    从那一刻开始,自己的心,已经永远住进了他。

    没有什么花前月下,更没有山盟海誓。

    没有轰轰烈烈,也没有朝朝暮暮。

    不像那些爱情小说,更不像那些爱情电影……

    一切,都是那么润物细无声。

    对于那个有那么一秒钟叩响心门的路西菲尔……

    秋云裳只能抱以歉然一笑。

    一个人的心,永远只会住下一个人,它无法分为两半。

    当那个人离去之时,心,只会枯萎。

    而不会因为另一个人的到来而重新盛放。

    或许每个人的想法都不同。但……对于秋云裳而言……人生,就是如此。

    九个月……这是凌云记忆中的时间。

    对于一般人来说,九个月,意味着又过了一份清明的哀思,一份五一假期,一个阳光毒辣的暑期,一份登高望远的乡愁,一份青绿的棕叶。

    对凌云而言,却是宛如天崩地裂,山河倒转的变换。

    从普通人跨入第三世界,再跨入一个前所未有的计划,到传说中的远古文明,最后,彻底认清真正的自己与真正的未来。

    从拥有父亲,到孑然一身,再到心有牵挂……

    成熟,有的时候并不需要时间沉淀,更多的时候,在于所经历过的事。

    也只有复活节岛到北美的这段九个月来最为轻松的旅程才让他隐约意识到……原来,自己不过是一名即将二十三岁的青年。

    “嗵……”

    一声轻响,北风号入港。

    这艘传奇的北风号,到达目的地了。

    凌云嘴角露出一丝笑容,轻轻拍了拍秋云裳的肩膀。

    “云裳,我们到了。”

    秋云裳抬起头,梳理了一下白发,眸子中没有半分后悔,秋水中蕴着些许笑意。

    “是啊,又要开始忙了……也不知道这趟,又会遇到什么令人终生难忘的事。”

    “每一段难忘的经历,都是未来我们一同回忆的过往,难忘才刻骨铭心,不是吗?”

    秋云裳秋水眸子中蕴着的笑意越发明显:“是啊,我会一直记得当初那个呆瓜小贼的。”

    “呃……”凌云张了张嘴:“我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一个称号?”

    “想想当初杏花村的你,自己感觉一下,像不像呆瓜小贼?”

    凌云挠了挠头。

    “话是这么说,为什么加上小贼两个字?”

    秋云裳笑了。

    “嗯,我觉得这个称呼相当合适,就加上去了!”

    “我突然感觉这呆瓜小贼很耳熟,好像在哪听过。”

    走上甲板的德罗夫耳尖,闻言翻了个白眼。

    “凌小兄弟,这个称呼,好像是李逍遥的某个专属称号。”

    凌云先是一愣,随后震惊了,同时震惊的还有秋云裳。

    “德罗夫!你竟然连仙剑奇侠传都玩过?”

    德罗夫喝了口伏特加,眸子中闪过一丝回忆。

    “那……是很遥远的过去了,曾经,有一个名叫方国豪的家伙闲时就喜欢玩游戏,他特别喜欢仙剑奇侠传这款游戏。我呢,当时也很闲,就喜欢看那游戏的剧情……坦白说,我很喜欢那个叫林月如的,那……应该是每个男人梦寐以求的妻子吧?”

    说着,他又喝了一口伏特加,似有意似无意地道:“人哪,还是要珍惜当下,不要像我一样,想找他喝一杯,却没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