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养膘

大脑被掏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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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问,开了两间房。

    这一手操作下来,连客栈的小二都惊愕了。

    自己连双人的天字号房都准备好了,结果这位爷开了两个房间。

    怎么回事,真君子?

    还是不能人道啊?

    但李启才不管小二诧异的眼神,他付了房款,告诉沈水碧自己要出门转一圈,让沈水碧自己自由活动,但是别到处乱跑。

    兔子点头和小鸡啄米一样,看起来很听话。

    李启安下心来,自己收拾好东西,把刀仔细用粗布重新包了一遍,看起来就像是一根棍子,然后带着出了门。

    出门做什么呢?当然是去找找挣钱的机会,总不能坐吃山空。

    老马养膘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起码也得好好休整半个月才行,还好他不用打马蹄铁,不然耗费更多。

    不过也没必要,龙驹踏云而行,本就没有那么多磨损,而且也不会和普通灵马一样蹄子会不停生长,导致生病。

    龙驹的蹄子一直是固定的,少了会长,多了就停,非常方便。

    说是都是马,但实际上好像根本不是一个物种。

    想想也是,一个是马,一个是半龙啊。

    李启脑子里转悠着这些胡思乱想,走在蛇尾县的街道里,环顾四周,观察着整个蛇尾县的情况,时不时和人交谈,打听一些众所周知,但他不知道的消息。

    这里的空气相当清新,而且非常湿润。

    人类的聚集地必然都是靠着水的,蛇尾县就有一条清河穿过,这条河是白蛇山上的雪水融化而来。

    正如同澧州整个州都靠着澧水吃饭一样,白蛇州,整个州都靠着白蛇山吃饭,毕竟,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嘛。

    山上的雪水融化,于是就有了无数的河流蜿蜒而下,形成密布的水网,供给自然万物,白蛇山本身的存在也是一个宝藏。

    不比贫瘠的澧州山林,白蛇山的存在,上面出产无数天材地宝,更有矿脉延伸,所以白蛇州也是相当富裕的。

    而且,这富裕,建立在大量的冒险者身上。

    不管是探寻矿脉,采摘天材地宝,还是别的什么,总而言之,都得出城,去野外,然后城里就有商队等着,你取多少出来,他们就买多少。

    买了之后,就会乘船,顺着河流前往澧水,然后从澧水运到其他地方。

    白蛇山和澧水,完美的构成了生态链,支撑起了大鹿国两州亿万居民的衣食住行。

    只是,和澧州靠着澧水,能够在城里收税农耕就能挣钱不同,在白蛇州,得出城去,才能挣钱。

    澧州有澧水,只要在城外种粮食,然后大家聚集在澧水旁边,自然就有大把的物资,税金,活路送上门来,水是对人类最温柔的,只要静静待在身边,就有物资顺着水流下来。

    但山却不一样,山是富饶的,但也是严厉的,他不会和流水一样把物资送下来,你需要自己准备好装备,冒着生命危险,去山中自己采摘。

    正因为如此,此地尚武之风浓烈,许多人家都有刀剑甲胄,时而就聚成一伙,进山挣钱去了。

    白蛇山,就好像一座取之不尽的宝藏,没钱了,就进去采买。

    那废话,绵延好几千里的山脉,占地面积怕是有几百万平方公里了,根本就是地球一个大洲的面积,取的尽就出鬼了。新

    蛇尾县人口不多,只有几十万人,但李启光是在这里行走围观,就能感受到整个白蛇州的风气。

    没有澧州那么多帮派,却多了更多的“采山队”和“武馆”。

    这些,才是蛇尾县最多的组织。

    街道上就能时常看见有人演武,不少地方都摆着擂台,大家以切磋斗技为乐,赢家能获得满堂喝彩,输家也不气馁,下去换下一个。

    看起来,应该是大家互相玩的游戏一样,输赢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相互精进。

    李启能看出来,这些人的实力大部分都比澧州城的帮派们要强不少,其中不少人身上都有煞气和伤疤,估计是常年在山中闯荡厮杀,不管是兽还是人都杀了不少。

    也因为这点,白蛇州附近,森林开发程度相当高。

    李启发现,在白蛇州,自己恐怕很难和在澧州一样,策马在野外奔袭好多年连个鬼影子都碰不见。

    在这里驾乘老马狂奔,恐怕每过一点时间就能撞见一支采山队,看见自己的尾气。

    “在这儿……不适合太招摇啊,不然容易暴露龙驹身份。”李启摇了摇头,估算着白蛇山的形式,看看自己应该怎么做。

    一匹高大的灵马,和一匹龙驹,那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除非有人和沈水碧一样精通相马,不然单纯的行走是不容易暴露的,可如果老马起飞开跑,那稍有这方面知识的人,都能一眼认出来这是一匹价值千金的龙驹,是普通龙马价格百倍以上。

    “不过挣钱挺方便的,这里盛行武风,不少采山队也在招揽人,不过那些都是普通采山队,强者也没有入品,报酬太低了,浪费时间。”李启走在街上,分析着该怎么挣点路费回来给老马加餐。

    自己初来乍到,不应该暴露祝人的能力,不过用武道九品来挣钱,应该也不至于挣不到。

    毕竟,在街上转悠了一中午,却一个九品都没看见,那些巡山队,最强的人,也就是一个大胡子壮汉。

    他也就是刚刚把皮膜筋骨打熬好了,才刚刚接触到淬炼内脏的阶段呢,而且看年龄也四五十岁了,气血已经枯败,这辈子怕是九品无望了。

    入品,对普通人来说,就是如此艰难,艰难到为之付出一生都难以企及。

    其实不止入品,光是想要接触到能够入品的功法这一件事,就已经筛掉了九成九的人。

    这让李启不禁再度感慨自己的幸运。

    所以,更应该把握住才对。

    李启继续在街上走,听着一群人吆喝。

    但这个时候,却有人匆忙走上前来,主动对李启搭话道:“这位壮士!请留步!”

    李启闻言,扭头一看。

    却看见一个身穿丝绸的商贾,不知道为何叫住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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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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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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