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武装到牙齿的军队

眼鬼登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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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敌军从山道下冲杀而来的时候,众人都将眼睛给瞪大了。只见烈日当空之下,一支千人的骑兵就出现在了众人的眼前。所有人浑身都是金色的铠甲穿在身上,不仅如此,就连胯下马匹也是披上了金色马铠,在阳光的折射下,耀眼之极。

    这显然是一支重骑兵无疑,但奔走的速度却有若雷霆,几乎跟轻骑兵的速度相差无几,这显然颠覆了常理,重骑兵在于具备最完善的防御能力,可加上骑兵的体重还有全身铠甲以及兵器的重量,达到两至三百公斤,驮得这么重根本不可能强行以如此迅速的冲锋,这会将马匹活活累死。

    重骑兵是最“烧钱”的兵种,没有之一,不论是从士卒、马匹、铠甲、粮食无一不是最顶级的配备,“马挑神骏,人选健儿”说得便是重骑兵。

    高顺喃喃自语:“他妈的,我的陷阵营都没有如此奢华的配备,他曹孟德怎么就能武装出一千五百人的重骑兵?配备齐全也就算了,人数还是陷阵营的两倍,真是可恨!”不禁红了眼。高顺要是知道曹昂所督的神武飞骑有三千之众,可能老血都要喷出来了,多大的土豪才能搞出这么大的阵仗呀,中原第一诸侯四世三公的袁绍恐怕都没有如此多的重骑兵。

    不怪高顺震惊不已,后世南梁武帝箫衍为了北伐,集全国之力花费数年光景,才凑出五千重骑兵,他曹操是怎么弄来千把人重骑兵的?

    众人呆若木鸡,过了好半响,曹性挺着脖子强笑道:“这,这定然是假的,曹操诡计多端,多半这些马铠盔甲……都是木头做的,涂了金漆耀人耳目而已,咱们一枪就能捅穿了这纸糊般的玩意儿……”说到最后,自觉难以自圆其说。

    夏侯领兵在前,扬鞭大喝道:“吕布叛军,居然投靠反贼袁术,自毁前程,不知廉耻!如若肯缴械投降,我夏侯以项上人头作担保,确保不加一指之力伤害你们。”

    高顺冷笑一声,说道:“贼喊捉贼!谁不知道曹老贼是窃国大盗?国贼之下的小贼,有何颜面敢在本将面前犬吠?”

    夏侯气得胸膛起伏不定,他最尊敬的就是大兄曹操,给高顺一口一个老贼,心头火起:“敬酒不吃吃罚酒,那也怪不得我了。神武飞骑,开始冲锋!”

    跃马扬鞭的神武飞骑早已按耐不住悸动的热血,得到长官的命令,尽皆放声大吼,一夹马腹,一千五百名重骑兵自山坡冲了下去,其势之汹,骄如猛虎下山,威如黄河决提。

    神武飞骑虽然经过了长期的体能训练,但都没见过血,没有经历真正的实战,也不见血,典型的“处女战”。关键这一场“处女战”还是跟赫赫有名的陷阵营一决死战,放在别人眼里,确实有送死的意味。

    曹性率领陷阵营便迎了上去。两军硬碰硬的对冲,气势争得不相上下,一对敌便出现了劣势。神武飞骑一个照面便遭到了猛烈的攻击,完全被对方压着打,没经历死战的情况下,怎能与百战之兵争衡。

    第一轮冲锋后,神武飞骑还是完好无损,虽然明眼人看得出来陷阵营强悍,可神武飞骑的防御力变态得惊人,板甲不过戳出几个小坑,相较之下,倒是陷阵营有十来名因不小心露出破绽被乱戳而死的。

    “兄弟们,不要怕,你们瞧瞧这号称吕布帐下第一军的陷阵营,不过如此吧?连咱们的皮毛都没伤着。”

    神武飞骑里的张小五仰天大笑,开始鼓舞士气:“距离都拉开些,别挤在一起了,冲锋的时候,枪要端平,尖儿瞄准了对方的要害,借着顺势的冲力,就可以破甲,将敌军狠狠地戳死于马下,记住……”

    他不断地教导新兵们最简单的基础知识,然后又摆开了第二场冲锋。

    两军一交冲锋,隔着有百丈之远,掉头冲锋,两路人马齐齐碰头,又进行短兵相接。

    战绩又有所提升,这一轮冲锋下来,神武飞骑开始明白,敌军的装备实在是不如自己,头脸、肩膀、大腿,还有胯下马匹,都是铠甲覆盖不齐全或破绽之处,只须戳中便可令对方死无葬身之地。这下可把新兵们乐坏了,交锋过后,双方又再度拨马回头。

    这次地上横七竖八的躺着三十余名神武骑的士卒,曹性一瞧之下甚为欢喜,暗想:“这什么鬼重骑也并非完全立于不败之地,还是有弱点的。”可下一秒就瞧见,地上的神武骑士兵一个个爬了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尘土,在众人大跌眼镜的情况下又骑上了马。

    曹性心中犹如十万只***奔跑而过,心在滴血:“这他娘的见鬼了吧?重骑兵掉在地上,还能有能力爬起来?”

    重骑兵穿戴的铠甲已是极沉,加上铠甲覆盖浑身又硬,往往弯腰都做不到,掉地上就表示已经丧命了。可神武骑居然还能爬起来活蹦乱跳的,委实不可思议。经由曹昂的研发,摘除了西方文明的铠甲缺陷,中国历史上并没有太多的铠甲光荣史,最闪耀的不过宋朝步人甲和铁浮屠而已,用得最多的是轻骑。西方人重在铠甲作文章,往往打造最重型的重骑兵,覆甲面积更是广泛,连士兵的脸都要用铁罩护住,只露出两个眼窟窿,大大地限制了视线,因此重骑兵的交战也唯有正面冲锋,拨马掉头都是极难,重骑兵虽说昂贵,用途却也单一。

    他的神武骑大概上介于轻骑与重骑之间,比之轻骑略重,又较于重骑为轻,毕竟太重会压得马匹累死,也会导致士卒心脏衰竭失去战力。易刚易柔,巧而不拙,将两者的优势结合起来,是曹昂一直以来苦思冥想的事。

    很快的又进行了第三、四、五、六次的全面冲锋,愈来愈得心应手的新兵们已经掌握了最基本的生存之道,只要护住面门,其余部位根本无惧刀剑,两马一交而过,陷阵营将士一枪攒中了板甲,只震得胸口疼痛而已,神武骑手起一枪却能将其敌军刺于马下,高下立判。

    曹性怒极,他自然看出了神武骑有逐渐变强之感,暗思此等尽皆是新兵,好似在学习对手的本领般,若趁机以大股兵力围剿,扼杀于摇篮之中,倒能减少一个劲敌,而且,这些精致的板甲也让人动心不已,他可不知曹操已拥有了“造甲流水线”能够稳定的量产,只要将这些新兵都留下,黄金甲扒回去当战利品,用之在陷阵营身上,那可价值不菲。

    高顺也与曹性一般念头,二人对视一眼,高顺缓缓道:“这些都是新兵,只要摧毁了指战台,他们就是无头苍蝇。”说罢,亲自率军杀向夏侯。曹性也忙跟上晾阵。

    夏侯大笑道:“单打独斗吗?可真是不要命了吧?”一夹马腹,也跟着冲上前。

    高顺手持马槊来战,二人立即胶着成团,转马灯似的厮杀,堪堪有棋逢对手之感,四十回合不分上下。一回合可不是兵器碰一下就算,而是交马而过才算,演义里的斗上百回合,那可能要打上半天了。

    夏侯独战高顺,虽觉吃力,仍游刃有余,高顺忽得加鞭而走,他正要追上去,一瞥眼间,左侧的曹性已在远处扣满一箭,正对着自己,不禁吃惊:“遭了!”当此绝境,难以躲闪,他忽地想起曹昂所说的“三国贝爷”,当即反应过来,伸手在头盔的簪缨上一按。

    头盔“咔”的一声,盔顶里特制的一层钢铁面具从额头滑下来,刚好遮住面门,同时那箭也已射了过来。

    叮的一声,箭射不透钢铁面具,夏侯只觉脸颊火辣辣的疼,但还好没被箭镞射伤面孔,这让他暗自侥幸:“妈的,还好曹昂这小子送了我特制的头盔,否则老子的眼睛不保!”

    曹昂知道这位叔父的性子偏激,又爱惜容貌,要真伤了眼睛,说不定真会把眼珠子嚼烂吃下去,所以他出征前便设计这顶头盔,以防不测。夏侯自恃武力剽悍,又为了激励士气,常常不披片甲上阵,曹昂再三劝告,才让夏侯乖乖的披甲。吃自己的眼珠子,这事就算是贝爷也要给跪了,所以他时常戏谑地称夏侯为“三国贝爷”。

    却说夏侯目光盯住了放冷箭的曹性,怒道:“卑鄙小人,纳命来。”冲过去一刀便劈落。曹性吃了一惊,拨马就逃跑,可背后风声嗤嗤,夏侯的大刀已劈中了他的后背,曹性滚倒在地,后背伤口之深几乎洞穿前胸,血如泉涌,苟且间尚未当场断气。

    夏侯可不打算轻易的放过他,纵马上前,马蹄从他的身体践踏而过,脑袋、肩膀、后背胡乱的踩,待拨马下来时,曹性已经血肉模糊,气绝身亡。

    高顺见壮不禁气急,就欲同夏侯决一死战,可自己的军队几乎以一边倒的形势呈现溃败,要是再僵持下去,陷阵营都要死绝了。成廉浑身浴血,大声道:“高将军,情况不妙,还是撤吧。”

    “撤?”高顺有心退兵,可千载难逢的机会摆在面前,只要打掉了沛城,刘备就丧失了后方,威震天下的关张也得败北,说撤就撤,实属憋屈。

    与此同时,沛城的关羽也率军出击,呈现包围趋势,显然要跟夏侯合力夹击,来个痛打落水狗。

    “走吧!”高顺恨恨地道。曹性、宋宪已死,高顺与成廉分别统领前后军,开始大步走撤退。

    夏侯与关羽合兵一处,张飞嚷嚷着要从后追击,夏侯出言制止道:“穷寇莫追,且以高顺兵马不过折了十之二三,尚有卷土重来之势。”

    张飞切齿道:“高顺这鸟人,俺非戳他几枪不可!你既有重骑一千五百名,何不趁此出击,打他个措手不及?”

    夏侯翻了个白眼,老子的重骑是用来短程突击的,虽然重骑经过曹昂的改进,比寻常重骑兵要轻便三四成,可那也还是属于重骑的范畴,拿重骑跟别人玩追击战?神经病吧!当下只哼了一声:“如若能追上,岂用你来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