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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商队的名字有些拗口,至少陈云是这么觉得的,什么玩意嘛,好好的商队取这么一个破名,难怪要找人护镖。
通通通商商队,一个名字直达愿景的大商队,商队主要的业务是倒卖丹药,偶尔也会承接一些天材地宝的买卖,他们的主要作用是收集炼丹材料以及把成丹运过来卖给这些找不到丹师炼丹的人。
对于散修来说,丹药是工业品,炼丹所需的天材地宝只是原材料,他们没有制造丹药的丹师,就只得接受剥削,别无他选。
通通通商商队最近接了一笔大活,从天丹门运送一批丹药到玄剑城,这批丹药是联盟以外的私活,不属宗门交易,自然没有申请剑宗护运。走的是地下渠道,准备卖给散修,价格比联盟挂号的丹药行便宜许多。
说白了,就是走私。
鸡鸣驿是最后一站,过了这里,到玄剑城后就不归他们负责了。
但这也是最麻烦的,因为鸡鸣驿与玄剑城这段路,其他地方的镖师走不了。
青玄剑宗对于自己宗门地域外的这些散修,虽说不干涉,却也不可能放任不管,但凡在此讨生活的散修,必须要到玄剑城报备,得到其许可后方能自由出入各城之间,否则一经发现,直接驱逐,且永世不得踏入,违者诛!
商行干的是地下买卖,照理说是不用理会这些规定的,横竖都是个死,谁还会在乎死几遍。
无奈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剑宗为防走私,直接宣布了一条规定,凡未经报备而私自携带大批货物者,无论人、货,众人皆可图之,剑宗一概不以罪论。
这条规定一经宣布,直接绝了走私者的路,谁会抱着一块鲜肉游走在狼群中?散修,可比狼群狠多了!面对剑宗的盘查,他们还有信心躲过,可面对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散修群体,则根本没有不被发现的可能。
虽然仍有不怕死的修士愿意冒险,但价格却都高得离谱,换算下来,比干正经买卖成本还高,无利可图,商队自然也就熄火了。
后来又有人另辟蹊径,总结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走私方式。
你不是要报备吗,那我就找有资格的人护镖,你不是鼓励散修打击走私吗,那我就请散修中实力高强的人护镖,如此一来,事情好像又回到了最初的样子,只不过由于条件限制,成本增加了一些而已,好在还有利润空间。
通通通商商队,干的大多是走私的活,在鸡鸣驿招的也是拥有通行资格且实力强悍的散修。
有了通行资格,镖师个人的生命危险降低了,有了强力打手,便不用担心被劫,商队与散修之间,找到了彼此的立足点,这才稳住了这条财路。
或许有人会问,那从其他地方过来的镖师也可以去报备啊,这样不是就不用中途换人了吗。
此言差矣,青修联盟规定,一个散修只得报备九大势力中的一家,如有重复,直接除名,终生不得在九大势力的区域内活动,违者诛。
是以,散修其实也是有势力范围的,对于非玄剑宗城的散修来说,为了一桩买卖冒如此大的风险,在雇主给的灵石达不到预期的情况下,不值得。
对于他们来说,鸡鸣驿,便是终点站,再往后走,即便他们敢,雇主也不愿意支付高昂的佣金,因为完全可以在此找到更为便宜的镖师。
陈云成了通通通商商队的一个临时镖师,以他筑基中期的修为,佣金不算最高,也不是最低。
这一趟,十天,先预付五百中品灵石的订金,安全至玄剑城交付货物后再付余下的一千五,比起灵兽内丹来说,这无疑是暴利,且耗时短,完美契合他的需求。
最近这段时间,随着道心的稳定,他在日常修炼中渐渐感觉到中品灵石已经有些不够吸收了,每每修炼到关键处,就必须停下来更换灵石,这让他觉得很麻烦,上品灵石,才是他以后需要的灵气之源。
他虽不是散修,却没有担心过报备的问题,作为剑宗正儿八经的弟子,怎么可能没有资格在自家宗门范围内活动,真被查到了,还能真诛了自己不成!
商队还在招人,不出意外,傍晚时候该能招满,有时候他会忍不住腹诽,这帮人胆子还真是大,光天化日之下,竟堂而皇之的招募,也不怕被宗门发现!
其实这是他想多了,通通通商商队人家可是有正经名目的,商队也带了一些作为掩饰的合法货物,公开招几个镖师怎么了,只不过其真实目的,大家心照不宣而已。
闲着没事,陈云席地坐下,取出几块灵石,自顾修炼起来,为了稳住道心,最近在修为境界上可没少耽搁,得抓紧补回来。
十天后!
当陈云出现在清欢面前时,他突然有了一种回家的感觉。
不是每次冒险都要经历危险的,也不是时时刻刻都要处在磨难中,对于多数人而言,平凡才是常态,安稳即是追求。
此时的陈云,非常确信自己是大多数。
这趟镖很顺利,除了零星的不成气候的骚扰外,基本没有遇到什么像样的危险,有被迫害妄想症的他都有点怀疑是不是上天搞错了。但对于其他人而言,这本就是应该的,否则若次次都大战苦战,那就不是冒险了,而是送死。
清欢看到陈云,嘴角露出笑意,大大方方的迎了上去。
陈云伸手把她揽入怀中,食指勾起她的下巴,“来,小妞,给大爷笑一个,不行的话大爷给你笑个?”
“讨厌!”清欢咯咯轻笑,同时用手轻轻拍打陈云的胸口。
“哈哈哈哈,不笑吗,那大爷可就不客气了,待会定让你学会唱征服。”陈云很享受这种感觉,即便他是用灵石买来的。
“不唱,什么破曲,难听死了,也不知道是你这怪人从哪里听来的,尽拿它取笑于我。”自从陈云在一次完事后非得逼着清欢跟他学唱征服以来,对于这首曲子,清欢是深恶痛绝的,也因为这,陈云在她眼里,彻底沦为怪胎。
“唱不唱的以后再说,咱们先讨论一下唱之前的事!”陈云搂着清欢,边说边向她的居所走去,声音变得温柔起来,脚步却一直在加快。
“嗯!”音若游丝,呢喃细语,仿佛是从舌尖发出的声音,配合起脸上那抹潮红,这份娇羞神态,正是陈云心心念念的样子。
软玉温香抱满怀,将柳腰款摆,花心轻拆,露滴牡丹开。红烛帐暖翻白浪,似鸳鸯交颈,耳鬓厮磨,观一室旖旎。
烟雨楼,清欢居,此时无声胜有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