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二章

雨中辰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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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帝国的初夜

    故事讲到这里,如果是由安徒生先生来续写的话,相信他会用一句“从此,国王嬴政和他的子民们,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来结束全文。然而,真实的历史绝不会如此美满,所谓好戏在后头,故事才刚刚开始。

    正如英国诗人威廉;布莱克的诗句所言:“刀剑他唱着死亡之歌,但他唱不出镰刀的收获。”绝世的武功,固然可以用来征服天下,但却不能用来治理天下。新的帝国,如同一张白纸,充斥着无限的可能和诱惑,在挑战着嬴政,挑战着李斯,等待着他们做出最终的解答。

    幸运的是,嬴政和李斯不用像今天的执政者那样,需要面对诸如能源危机、温室效应、核武竞赛、恐怖主义、全球经济一体化等等复杂问题。不幸的是,他们所走的乃是一条亘古未有的道路,没有先例可以参照,没有前人可以指引,只能摸着石头过河。刚建成的帝国大厦,在在考验着他们的政治智慧和历史远见。

    对此,嬴政无疑早有准备,统一伊始,他便祭出了一连串娴熟的组合拳,让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那么,他的第一拳将击打在什么地方?

    曾经,子路问孔子道,“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以何事为先?”孔子答道,“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嬴政的想法,正与孔子暗合。他的第一拳,便是要为自己正名——我既已取得了神迹般的伟大功绩,超过了古往今来的所有君王,那么,一切旧有的君王称号都已经不能匹配于我,必须另拟新的帝号,使之配得上这空前的帝国,配得上这空前的我。

    于是,嬴政颁下诏书,征求新的帝号。而此一诏书,也是写得大有讲究,虽只下达到丞相、御史等诸大臣的级别,但嬴政却让它发挥出了告全帝国子民书的作用。

    诏书开篇便云:“异日韩王纳地效玺,请为籓臣,已而背约,与赵、魏合从叛秦,故兴兵诛之,虏其王。寡人以为善,庶几息兵革。赵王使其相李牧来约盟,故归其质子。已而背盟,反我太原,故兴兵诛之,得其王。赵公子嘉乃自立为代王,故举兵击灭之。魏王始约服入秦,已而与韩、赵谋袭秦,秦兵吏诛,遂破之。荆王献青阳以西,已而叛约,击我南郡,故发兵诛,得其王,遂定其荆地。燕王昏乱,其太子丹乃阴令荆轲为贼,兵吏诛,灭其国。齐王用后胜计,绝秦使,欲为乱,兵吏诛,虏其王,平齐地。”此为罗列六国罪状(除燕国之外,其余皆有强加之嫌),封天下之口,强调秦取天下的正义性,而六国的灭亡,则纯属咎由自取——寡人何尝想灭六国,寡人是无辜的,寡人是被逼的。

    如此之后,方才步入正题,道,“寡人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乱,赖宗庙之灵,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后世。其议帝号。”

    群臣接诏,自然不敢怠慢。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廷尉李斯等人商议良久,然后联名上书作答。

    这封书,同样写得大有讲究,开篇如是说,“昔者五帝地方千里,然其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今陛下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言内之意,自是褒赞嬴政无比的丰功伟绩。言外之意,则肯定了嬴政重拟帝号的要求,是及时的,是必须的,不仅为了嬴政一人的尊贵,同时也有利于鼓舞全民士气,增进帝国自豪感。

    接下来才道,“臣等谨与博士议曰:‘秦古神话中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而泰皇最贵。’臣等昧死上尊号,王为‘泰皇’。命为‘制’,令为‘诏’,天子自称曰‘朕’。”

    泰皇二字,饶是李斯等人集体智慧的结晶,已将嬴政与神相提并论,却仍未能让嬴政满意。嬴政大笔一挥,去掉“泰”字,加上“帝”字,自号“皇帝”,其他则如李斯等人之建议,不再更改。

    嬴政的第二拳,废除流传已久的谥法制度,则充分显示出了他睥睨千古的自负和狂妄。在历代帝王之中,此举非但空前,而且绝后,但嬴政自有其充足的理由,下令道:“朕闻太古有号毋谥,中古有号,死而以行为谥。如此,则子议父,臣议君也,甚无谓,朕弗取焉。自今已来,除谥法。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在嬴政看来,皇帝就该走自己的路,而且还不许任何人说。至于要让大秦江山“至于万世,传之无穷”,或许只是嬴政的一时豪言,自个也未必真信,但参考前三朝夏(约前2205——前1766年)、商(约前1766——前1122年)、周(约前1122——前256年)的统治时间,嬴政应该是信心满满:纵不能传承万世,维持千八百年总当不在话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