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财大气粗

北慕司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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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不醉最想学习的,就是那个粉燕子的平步青云身法。

    不过,按照花家依年龄从大到小选择规矩,平步青云的身法,第一个就被花大醉挑走了。

    而花不醉其次想学习的大圣棍法,接下来也被花小醉拿走了。

    七星逐月则落在花没醉手中。

    花不醉没得选择,只能郁闷地捞过雾里看花袖剑的秘籍。

    “花不醉,你个小兔崽子苦着个脸做什么?

    一本秘籍用不了多少天就可以参悟透彻,你要学什么,等你哥哥们参悟透彻后尽可以再行学习。

    但仅仅能参悟还不算本事,你要有本事,就全部把它们修至大成。你要真能做到了这一步,哼哼,老子也可以对你有几分佩服。”

    稳坐在椅子中,看着儿子们挑选秘籍的花大锤,忽然冲愁眉苦脸的花不醉吼了起来。

    花不醉闻言,晃了晃大脑袋,斜着眼回瞪了老爹一眼,“哼,老爹,这可是你说的啊,我不但要让你佩服,我还要让你佩服的要死。”

    接下来的日子,花不醉被他老子严厉地限制了自由。

    只在每个月,月末的一二天,获得些许自由,能让他和英雄好汉五虎帮的几只英雄好汉玩闹一二回。

    而其它的时间,花不醉除了吃饭睡觉之外,几乎全处在狂热的对各种秘籍所载秘技的刻苦练习中.

    并且,整个花家,不单是花不醉一人狂热,他的兄弟们也是一般的疯狂,花家掀起了练武的狂潮。

    就在这种狂热的气氛中,一晃就过去了半年。

    这一天,花不醉的二哥花小醉迎娶木氏大美女木梦文。

    整个连云镇为之轰动,多少年轻俊贤伤心欲绝,直感叹又一棵好白菜被猪啃了。

    花小醉暂且从狂热的习武中摆脱出来,趾高气扬,脸上的神情摆明写着“老子就是那只啃了好白菜的猪。”

    花大锤出于对那个死要面子亲家的承诺,对花小醉与木梦文的婚事大操大办。

    花家在连云镇直把流水席开出几条街,遍请连云镇人,声称来者是客,随便吃,随便喝。

    木连枝努力平静的老脸底下,感到无限的满足。

    借着这个机会,花不醉终于得到了难得的三天休息时间。

    花虎,花山,花重,花狗,四只英雄好汉五虎帮的英雄好汉,也各自在家找出了各种天空无极限的借口理由,一个个溜进了快活林。

    英雄好汉五虎帮的五只英雄好汉,又再次快乐地一块玩耍了。

    通过半年没日没夜的顽命苦练苦学,花不醉对武学一途的快速提升,可以说是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程度。

    花家狂热的习武气氛,一大半也正是来源于他,对自家几个兄弟的刺激。

    半年中,花不醉所习的家传绝学紫气东来,一举突破了第八层,进入了第九层。

    这个速度,别说是他的几个兄弟,就是他的老爹花大锤,也被惭愧的几天食不知味。

    “妖孽,真正的妖孽。”

    而雾里看花的袖中剑,花不醉也早已练习娴熟,唯一缺的就是实战的磨练。

    另外,七星逐月的暗器镖法,虽然跟逐月还没半毛钱关系,但打几只呆头小鸟已是小菜一碟。

    至于太初棍法也够得上入门了,花不醉舞起一条大棍,到的疾处,那可真称的上只见影子不见棍。

    不过,太初棍法的修习程度,也仅此而已,因为太初棍法追求的极至,便是力量和速度,以力压人,以势压人,便是太初棍法的精义所在。

    因此一条大棍若舞不到这种程度,至于具体的招式,花大锤连碰也不许他碰。

    花大锤认为,没有基础的高楼跨便跨了,但没打好基础的武学,却随时都有可能,让修习者在不知道什么时候,与什么人的打斗中,丢掉了小命。

    人家的高楼,人家的子女,他花大锤管不着,但自己的高楼,特别是自己的子女,打不好基础的悲剧,是绝逼不能让它发生的。

    而对于曾让花不醉在伏击匪徒一战中,大大露脸的箭术,更是他这半年来进步最大的技能,其箭技的恐怖程度,早到了指哪射哪,并且解锁了各式花式玩法,而每一式又都可堪称炉火纯青的地步。

    对于花不醉箭技上的骄傲,曾有一只蚊子表示不服,它扭动着珑玲娇小的身躯,叮了花不醉三口,然后迅速飞逃。

    花不醉怒了,他恶狠狠对那只叮了他屁股三口的蚊子吼道:“小小畜生,竟敢叮起小爷屁股,叮了小爷竟然还敢逃跑,小爷要先射你的左翅,再射你的右翅,然后射穿你的脑袋,最最后搞烂你的屁屁。”

    随后花不醉一次将四支雕翎箭搭上弓弦,呼吸间四支雕翎箭呼嘨着飞出,已飞出百丈外的,那只可怜的蚊子,应声惨遭蹂躏而亡。

    但对于这些让别人瞠目结舌的成绩,花不醉自己却是毫无感觉,而能让他有些得意的,还是花家绝技黑虎拳。

    就在这半年之间,已让他练习至第三层,不过,对于这一成绩,花不醉也仅仅是有些满意而已。

    而真正让他得意的是,半年间,他将平步青云绝顶轻功修至了大成。

    一想到当年那个粉燕子手里,拎了只小母老虎还逃的那么快,花不醉止不住心旌摇动。

    “这个......要是哪一天,换作是小爷我拎着一个小美人,不更是春风得意么?”

    花不醉春心荡漾地这么想着,并且正因为这个想法,使他练习起平步青云有如神助,其进步速度之快,真正是匪夷所思。

    当花不醉的平步青云大成,在他全力施展出身法的时候,即便你瞪大眼睛瞅着不放,最多也只能察觉花不醉掠过之处,唯有留下一条淡淡的影子,啧,如此恐怖的速度,当真称得上是疾若闪电。

    花不醉平步青云的轻功身法如此了不得,若是那个所谓的,轻功冠绝大历国的粉燕子,不是被砍掉了脑袋,而是见着花不醉施展的平步青云,估计也只有惭愧的撞烂自已的脑袋,最后一死了事。

    当然粉燕子会不会神经短路,真的去撞烂自已的脑袋,是无从考证了,不过花大醉,花小醉,花没醉三个,虽然不想撞烂自己的脑袋,不过他们却真的想,一把掐死花不醉这个变态算了。

    因为论起刻苦学习功法的劲头,他们甚至比他还要更加勤奋几分。

    但花大醉至今还像一只小蚂蚱那样,在蹦跳着他苦练的平步青云。

    而花小醉舞动的大棍,终于有了一点影子的模样。

    至于花没醉的七星逐月,好像能玩出七颗星星了,至于月在哪里,只有天知道。

    至于花清醒和她二嫂,现在又多了个三嫂,齐齐相中了那一门袖中剑的秘技。

    三只母蜗牛不急不忙,完全沉浸在她们的世界里,乐在其中,她们百分百地无视了,花不醉那种不是人的东西的修习速度。

    而放大到整个花家来说,真正是有了银子好办事。

    得益于花不醉的飞来横财,花家的正主们,现在已完全从家务等一切杂务中,摆脱了出来,家里雇佣了不大不小的三个妈子,另外还专为花飞扬找了一个奶妈。

    当然花大锤也没有忘记,从因天灾人祸,逃难来到连云镇的难民中,招了三名老实巴交的外乡人作了杂役。

    如此一来,花家更显人丁兴旺,好在花家本来房舍就多,占地极广,一下子多了这么多下人,倒也不会出现拥挤的现像。

    最最得益于花不醉那么二回,从恶匪身上得到的天量银票。

    并在花大锤下定决心,提升花家整体实力的情况下,为花大锤的决心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正因为有大把飞来横财在手,花大锤慷慨地大手一挥,给了花家每一个人,都可以洗泡药浴的机会。

    就缘于花大锤这慷慨的大手一挥,竟引出花家招收的杂役们,最忙碌的奇观,便是终日里忙着挑水烧水倒水。

    最后杂役们不得不感慨万千,由不得他们不从心底发出赞叹。

    “啧啧,不一样就是不一样,什么叫大户人家,看看人家这泡澡的勤快就知道了。”

    花家人人泡澡繁荣的背后,除了雄厚的财力支持外,还幸亏花大锤和花林氏有远见卓识。

    他们在为花小醉操办婚礼的过程中,二人亲自远赴高义府城。

    在大量采购婚礼用品的同时,几乎将高义府城内,有价值的药材扫荡一尽。

    最后装满了三十多辆马车,不得不雇用了扬威镖局的镖师,才得以安全地全部运回连云镇。

    并且花林氏更是颇有前瞻性地做了一件事,在疯狂扫荡高义府城,一切有价值药材的同时……

    花林氏指使花大锤对那个书呆子的女婿,说出想要在高义府中开设一家药房,采购买卖各种药材的打算。

    那个书呆子的女婿,在面对着纷乱的世道,颇是心灰意冷,空有满腹经纶,却也不愿出仕为官。

    但在一听到老丈人头有开药房的计划后,竟是大感有趣,几乎没加思索便主动揽下了这件差事。

    花林氏之所以鼓动花大锤,跟书呆子说起开药房的事,是因为她在跟女儿花醉了的交谈中,得知书呆子不满纷乱的世道,心中颇为郁闷难解,常想寻些事来做做,以排解心中的郁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