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咱们不玩绕口令,中不中

北慕司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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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花不醉杀气腾腾的表情,花大醉心塞,果然是无知者无畏啊,山匪要是好杀,也不会成为连云山脉永远的疼了。

    “杀光恶匪?小弟,你可有想过,会不会是山匪杀光我们呢?还有,即便是我们能杀光一二伙山匪,你觉得,我们要不要也付出血的代价?”

    “当然,消灭恶匪那有不付出代价的道理。至于一群恶匪就想屠光本镇,那简直就是开玩笑,绝无可能。”

    “希望如此吧,只是天下事,根本就没有绝对可言的。嗯,小弟,你还小,不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的道理。

    当然,不管是何方宵小,只要他胆敢觎俞本镇,我们都会与他们血战到底。”花大醉不觉紧了紧二只拳头,咬牙切齿地嘀咕道。

    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兴冲冲跑出去的花没醉一脸扫兴地跑了回来。

    “真没劲,镇公所被看的严严实实的,说我是小孩子,不让进,凭什么老爹就可以进?”花没醉一脸的不服。

    “呵呵,长脾气了啊,连老爹你也敢不服气,老爹是谁啊?连云镇三大顶尖高手之一啊,与苗烧天,木连枝并称连云三虎,那是咱们镇的顶梁柱,镇慑一切霄小的利器。”

    花大醉笑着啐道,“不过,老爹竟然去了镇公所,而镇公所门口更有人警卫,不让你进去......”

    花大醉招手,让其妻抱走花飞扬。

    花不醉目光闪烁,看了看自己手中的牛皮袋和镖囊,一溜小跑向自己的小房间。

    “真的要开战?呵呵,呵呵,小爷我太激动了,先把抢来的宝贝藏起来,再去抢更多的宝贝,爽,呵呵,呵呵......”

    花不醉将牛皮袋和镖囊丢在房间的桌面,一转身又向大院子跑去。

    “可惜,可惜,小爷还没来的及学些器械,但管他娘的,用家伙杀匪总比用拳头杀匪来得更过瘾些。”

    在摆放器械的小屋里,花不醉东瞅西瞅终于相中了一根长约七尺,鸡蛋粗细重达近百斤的熟铁大棍。

    他一手拎起大棍,跑出小屋,就在大院中耍出一个棍花,随后“呔”地大喝一声,双手紧握大棍,“呼呼”舞出一片棍影。

    虽然毫无招式可言,但也虎虎生风,气势非凡。

    耍的片刻,花不醉心满意足地收手,拖着大棍晃悠悠走向堂屋。

    方桌上已摆满了一桌子的大鱼大肉各式菜肴。

    花林氏坐在椅子中,花飞扬已被二嫂抱在怀里了,花清醒则眨巴着一双大眼想着什么心事。

    花林氏看到花不醉拖着根大棍走了出来,有些忧虑的脸上也不禁露出一点莞尔之色。

    “不醉,你是不是太急了?现在不过是一点猜测,你就拎着根大棍子作啥呢?再说真要有劫匪攻城,也轮不到你出战啊。”

    “不急,不急,娘,有备无患嘛。还有为什么轮不着我呢,保家卫土,守护连云镇,不是说人人有责吗?”

    “你们是守护将来的连云镇,而当下连云镇的守护者是你老爹,还有你二哥,三哥这样的生力军。”花林氏温婉地笑着解释道。

    “但是二哥、三哥还没有我力气大呢,凭什么我不能打恶匪?”

    “嗯,你力气是不小,但娘听你老爹说,你至今还没有练习过一点器械功夫呢。

    所以,不醉啊,你现在的任务不是上阵杀敌,而是刻苦练习,只要你有了真功夫,守卫故土总有你大展身手的时候。

    现在,你把大棍送回去,该吃就吃,该喝就喝。”花林氏细声慢气地说道。

    花不醉大为泄气,他可以梗着脖子叫嚷老爹老家伙,但在花林氏的面前,他甚至连不听她话,都觉得是一件困难的事。

    拖着大棍垂头丧气地走向大院,他感到的十分委屈。

    明明自己比二哥,三哥都要厉害的嘛,但娘却说自己只是个小孩子,所以打山匪那么好玩的事,却捞不上。

    花不醉不甘心啊,眼珠一通乱转,心中拿定主意,“嘿嘿,明的行不通,我暗中偷着来还不行吗?”

    打定主意,他偷偷地将大棍藏在大院的门后。

    但一转身却发现二哥、三哥正站在不远处对着他贼笑不止。

    “嘘,你们要是告诉了娘,你们就是叛徒。”花不醉先发制人。

    “嗯,如果真要有事,你能老老实实呆在家里的话,我们自然不会出卖你,但是你胆敢溜出院门,那么叛徒就是你了,因为你背叛了娘的吩咐。”花大醉笑眯眯地说道。

    “好了,现在说什么都是屁话,我们还是先回去等老爹吧。”

    一个时辰左右,花大锤龙行虎步地走了回来,脸色平静,看不出有什么异样。

    他驾轻就熟,迈了几步,然后屁股往下一沉,就盘踞到方桌边,他的“皇者宝座”上,“开饭。”他挥了挥手。

    在花林氏等三个女人忙着为他们装饭的间隔中,花大锤“咕嘟咕嘟”连干了二海碗烈酒,随后就将大海碗摆过一边。

    花不醉虽然手里已抓着一只咸鸡腿,但心里直有无数小虫挠痒痒。

    他非常奇怪,二哥、三哥竟没有一人吱声,各自悠闲地用筷子,夹着些易咀嚼的菜蔬,逗引着花飞扬。

    花不醉几次张张嘴想问些什么,但每回都遇到老爹严厉的目光,连续数回,心中一来气,就埋头把一股子气从发泄到鸡腿上。

    啃完鸡腿,不作任何停歇,他伸出捞过一大块的咸野猪蹄膀,甩开腮帮子“吭哧吭哧”猛咬了起来。

    一顿饭以极快的速度吃完,花大锤又为自己倒了一海碗的烈洒,慢慢呷了一口。

    “今晚戊时,山匪袭镇。不醉,干的不错,你为连云镇立下大功了。

    十五六年没有遇匪,连云镇和平的太久,已有些忘记了山匪的残暴。上午被你擒住的,那个青年模样的恶匪,叫做粉燕子李护花。

    其实他一点也不年轻了,至少也有五十左右了,但此贼一身轻功冠绝天下,被他糟蹋的女人没有一千,也不会少于八百,此人善于采补之术,因此看起来十分年轻。”

    花大锤说到这里又慢慢地喝了一口烈酒,面色转而有了几分凝重。

    “以这么一个恶名满天下的粉燕子,居然心甘情愿投入匪帮,不管他是出于什么原因,但是能够驾御他甘心卖命,便可见恶匪的头目必有过人之处。

    被这样的一伙山匪惦记上,若是在猝不及防,我们真有可能被他们打一个措手不及,但现在......”

    花大锤的身上,忽然闪现一股凌厉的杀气,“我们就可以静等他们上门受死了。”

    花大锤不觉猛灌了一口烈酒,“又是红胡子,他的老子,死在老子的老子手中,现在老子要让他死在老子的手中。”

    花不醉一阵迷糊,“老爹,咱们不玩绕口令,中不中?”

    花大锤瞪了一眼花不醉,但也没说他什么。

    “粉燕子是山匪先行派遣混进咱连云镇的奸细之一,他们的任务便是在我们连云镇各家各户,都在忙着过节团圆相聚的时候,悄悄杀了城门值守者,放山匪入城的内应。”

    花大锤说着重重哼了一声,“但现在,山匪派入城中的五名奸细,已被我们悉数擒获,审问之后全部杀了。

    不过这一次确实危险,若不是那个粉燕子李护花,无意中看见了花小蝶,而色心大动,干出掳人的勾当。

    而又活该他倒霉,偏偏一头撞惹上了不醉。

    据他自己交待,因为没把一个孩子放在眼里,所以根本就没想快逃,否则他也绝对不会被抓住。

    哈哈,那老色*魔临到被处死之际,兀自还非常的不服气呢。”

    花大锤一阵酣畅的大笑,“冤?那老色*魔还觉得冤?我呸,他不知道,他是栽在一个练武奇才之手,已经是太便宜他了。

    不过那老色*魔有一点讲得倒是不错,若是他存心想逃,别说咱们连云镇,就是咱们整个大历国,也是没有几人能擒得住他。

    哈哈,能宰了这么一头老色*魔真是大快人心啊。

    还有,粉燕子在山匪中身份不低。

    从他的交代中,也证实了我以前的猜测,现在的这个红胡子,果然就是曾经死在连云镇外,那个红胡子的儿子。

    曾经的红胡子身死的时候,现在的这个红胡子不过只有五六岁。

    但有一名忠心于他老子的老山匪,适时,将他悄然带走,抚养长大,并从别处学到了一身惊人的功夫。

    据粉燕子所说,这一代的红胡子,一身功夫深不可测。

    就在他重返连云山脉不过二年多间,硬是凭借一身强横的武力,整顿了十多伙山匪,形成了现在实力强大的,新一代红胡子匪帮。

    如此,对于现在的这个红胡子,我们真不能等闲视之。”

    花大锤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忽又一咧嘴,发出一阵张狂的狂笑。

    “呵呵,小红胡子的内应,被我们一网打尽,但戊时,我们却还会为他打开西城门。”

    “西城?老爹,你们这是要玩瓮中捉鳖的把戏啊。”花大醉兴奋地大叫道,“我在高处看过的,西城门口从上往下看,就是一个形似瓮状的建筑,只要将几扇通道大门关闭,再将几处制高点一占,在高处乱箭齐下,有多少恶匪也都得死光光的啊。”

    “没错,本镇经过十八年前的那场恶战,痛定思痛,痛下血本,将本镇重新规划,呵呵,变化的,不单单是明面上的那一点镇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