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4章 情书(二)

秋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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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时代淡淡的初恋描绘得十分秀丽,用美好的画面促发出人们美好的遐想。【ㄨ】整部小说在整体上呈现出优美清丽的风格,凄婉之中又带着温情,令人为之感动。

    顾雅螺今世可是按部就班的上学,仍然处于学生时代。

    对于她这个看客,看到似曾相识的,会心一笑:班干部的选举班会上,男孩的无言、愠色和怒火,女孩委屈眼泪下的怯意;校图书馆里,一脸沉默靠在白色窗帘旁看书的男孩,写字台前女孩额头被吹拂的刘海儿;放学路上骑自行车并行,和偶一为之的恶作剧,女孩看着得逞后离开的男孩背影时撅起的嘴唇和眼神里的笑意;天黑后的自行车棚里,女孩勉力摇动车蹬照明,和男孩明显故意又假装不露声色的拖延;青嫩苦涩,与漂亮毫无瓜葛,情窦初开,自觉成熟的女生们的离奇举动;加上并不易被发觉的自然布景。一个个细节一刀刀剜着感官。陆皓儿伴随着青春期进行的中学时代写得似真似幻,她成功地欺骗了顾雅螺这个冷硬心肠的观众,可见功力日深。

    陆皓儿让已经走过这段路,将要彻底告别学生历史的学生们回头看去时,忘记了那些令人讨厌的无礼无理无知无智,只记得貌似纯洁得艳丽无边的一个个片断,像那段路真的从来都毫无瑕疵一样。

    顾雅螺一边被敲打着,一边时时提醒自己:都是假相。

    然而小说更深的方面是生与死,是生者如何面对已逝者,如何面对对已逝者不管不顾滚滚前行的生活。

    要说没有青春期的顾雅螺是真的真的真的很腻歪青春感动和伤怀,而它们更讨厌之处在于,总能在人们防备略松的时候蹦出来,针灸一般给全身扎满小眼,偏又扎得麻麻酥酥,让人在舒服的同时心生羞耻。对于霎时出现的感动,顾雅螺通常的第一反应是:这是可疑的、不真诚的。然后静心分析一下,这所谓的感动是确实探进了身体、脆化了心灵。还是只是在痒痒肉上硬挠?后者是经常出现的,个人经验,为防止自己做出傻逼举动,最好一笑置之不理。而一旦碰到偶尔出现的前者。比如这部《情书》,就禁不住颇有点恐惧害怕,为了不在它暗起波澜的力量前继续发抖,只好比出中指叫嚣:青春、感动,你们都滚远点!

    只是这种叫嚣。在陆皓儿细腻的笔法下编织的精致画面和撼心情节下,显得实在有些色厉内荏。但顾雅螺决不会因为陆皓儿简单朴实的情节就止步于感动而不前。

    人们热爱回忆青春,是因为除了人手一份儿的青春以外,他们没有更加拿得出手的东西,人们的精神能力在青春期便停滞了,而肉体能力却走上了下坡路,青春成了人生的顶点。

    顾雅螺十分同意这句话,所以,即使显得自不量力,她也必须用本人的专业语言严肃地表态:为我整个人生的精神能力取极限。所得的值绝不是“青春”二字,不是踟蹰在围墙圈住的校园里,也不是两性之间的那点破事儿。

    “二姐,你转性了,怎么想写爱情小说了。”顾雅螺眸光微微一闪打趣道,“还是受某人的影响。”

    想起洪亦琛陆皓儿就咬牙切齿的,过年回来,洪亦琛忙着工作,根本没有时间让陆皓儿请他吃饭。

    所以就经常给陆皓儿打电话,说说今天的天气。说说他今天的心情,天知道你心情好不好,管她什么事?或者只是一个简单的问候……

    春节刚刚过完,淅淅沥沥的一个春雨的夜晚。宁静而祥和被洪亦琛的电话给搅和了。

    “哦!你还没睡吗?”洪亦琛看了下表十点,有些意外的说道。

    “没睡又怎么样?”陆皓儿停下手中的笔翻了个白眼道。

    “你跟别人说话也这么句句带刺吗?”洪亦琛盘膝坐在床上,努着嘴又道,“这么不睡干什么呢?”

    “这么晚你不睡打什么电话?”陆皓儿夹着听筒,收拾了一下桌子道,一忙起来忘了时间了。“这个时间往别人家里打电话不太合适吧!”

    “你这不是还没睡觉呢?”洪亦琛脸不红气不喘地说道,“想骂就骂吧!我已经是金刚不坏之身了。”

    “你这人真有毛病。”陆皓儿没好气地说道,“是不是变态啊!”

    “也许有可能。”洪亦琛敷衍一笑道。

    “难怪你会被以前的女朋友抛弃了。”陆皓儿走到自己的书柜前,打开柜子,从里面拿出半瓶红酒和高脚杯,为自己的倒了小半杯,重新坐回了书桌前。

    “被抛弃?”正拿着红酒放在嘴边的洪亦琛立马将手中的杯子移了移,“这与事实不符。”

    “我还没见过说自己被抛弃的人,都是相反的说法。”陆皓儿轻抿了一口红酒,冰凉的液体让她撇了撇嘴道。

    “你现在在干什么?是不是感觉孤独,睡不着啊!”洪亦琛眸光发亮,饶有兴致地问道。

    “你说的话怎么这么无聊啊!”陆皓儿眯着眼睛说道,提高声音道,“我在工作。”

    “这个时间能干什么?”洪亦琛随口问道。

    “无可奉告!”陆皓儿很干脆地说道。

    洪亦琛漫不经心地摇晃着杯中的红酒问道,“在中学的时候收到过情书吗?

    “没有!”陆皓儿想也不想地说道,有不过都扔到了垃圾箱里。

    “那写过情书没有?”洪亦琛饶有兴致地问道。

    “没有!”

    “那真是遗憾?”洪亦琛拉长声音一脸地可惜道。

    “遗憾?”陆皓儿挑眉道。

    “不要那么嗤之以鼻,说那是无聊的玩意儿。或许曾经是不屑,然而到现在是找不到写情书的对象了!”洪亦琛醇厚如大提琴的声音在耳边响起,“难道不该遗憾嘛!是不是感到害怕了,那些美好的终将逝去。”

    接着叹声道,“我曾经喜欢过一个女孩。一个很独特的女孩。她喜欢那些陈旧的东西。比如故纸堆,比如厚重笨拙的大书柜,宽大的毛衣和精美的瓷器。她只看死去的人写的书。她爱看有着昏黄色调的老电影。就像那些笨拙的木制家具,老式的黑胶唱片,而这些东西,和情书这样东西已经过时了。我必须要承认这一点。大概在这个年代,已经很少有人会选择用这种方式示爱。现在的人啊!在call机下快速的炮制一条短信,比这来得更快;在楼下唱一夜的情歌,比这更酷。或者更干脆,走到面前,说一句喜欢你。这些都是更好的选择。在这个张扬的年头,情书太陈旧了。”

    “想你这样的人也写过情书。”陆皓儿很难相信道,“拧开墨水瓶,灌满笔管,擦净笔尖,认真地在信纸上书写。”

    洪亦琛非常感性地说道,“对呀!是那种柔软的纸,而不是冰冷的电子商品,纸永远比电子屏幕温暖。”

    陆皓儿点头道,“说的对,这点儿我非常同意。”

    “哦!”洪亦琛挑眉道。

    “怎么没想到我会同意你的观点。”陆皓儿轻笑道,“我像那种顽固不化的人。”接着又道,“情书就是这样的陈旧,有一种隽永的魅力。永远跑得比时光慢,也就不用担心被岁月抛弃。反正都已经落在后面了,不妨慢悠悠地走。有些人总是很不合适宜,在这样一个信息爆炸的新时代,永远学不会抢夺话语权,八面玲珑和辗转腾挪。情书就属于这样的人,属于那些内心丰富却不懂得表达的人,属于那些笨拙和很容易就手足无措的人。属于那些讨厌快餐,会慢慢咂巴味道的人。”

    洪亦琛眼前一亮,坐直了身体,唇角滑过一抹完美的弧度。低沉如大提琴地声音再次响起来道,“我永远会怀念二十岁的时光。跑遍城中所有的礼品店,只是为一张合适的信纸。用文字诉说纠结,然后自己用白纸裁出小小的信封,用笔画上心情。谁年少的时候没有过暗恋,那一场看似华丽的盛宴,其实只是一个人的独角戏。忐忑,小心,倔强着意图表达却总还是止步于羞涩。

    ‘喜欢你便欺负你’:拿错卷子却故意拖延时间对答案;借各种边缘的书籍,只为写下她的名字;在路上突然出现,将一个纸袋套在女孩的头上,然后酷酷地飞车而去,只留女孩在身后惊慌失措地尖叫……虽然她直到最后也没有成为我的女朋友,但这些情书却被永久地珍藏。曾经写下的文字,让我觉得残酷的岁月因而迟滞,因而缓慢下来,在那一刻,像蜗牛一样柔软。”

    陆皓儿在他的细致的描绘中,深有感慨地说道,“暗恋是一场委婉的美好。最让人心动的是暗恋的过程。情书,抵达的是内心最纯真的地方。”

    洪亦琛听着她近乎耳语地低沉笑了,笑容很纯粹、干净……

    “相信爱情吗?”洪亦琛低声问道,声音穿透耳膜,极富诱惑力,然而却打断了陆皓儿的旖旎,“爱情?那种****玩意儿鬼才相信,爱情只是闲着吃饱撑的的无聊人士的风花雪月,浪费生命。”

    “没事我挂了。”话落啪嗒一声挂断了电话。

    洪亦琛听着电话里传来的忙音,无奈地耸耸肩,这么快就恢复过来了,果然是理智大于情感!(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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