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隔水楼台的黄昏

周小小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无错小说网 www.wucuoxsw.com,最快更新洛阳春风客最新章节!

    初新有些懵了。

    花了这么些天的钱,他不仅没有半点儿线索,甚至开始怀疑起三叔这个法子的可行性来。

    三叔说的是没错,只要钱花得够多,假币就会像泉眼里的水一样涌出来,可他用来接水的却是一只竹篮,一只全是缝隙的竹篮。

    竹篮打水一场空。

    光花钱不收钱,又怎么能知道假币从何而来,冒得快不快。

    敏的一家酒馆流水倒是很大,可收到的假币无一例外都是一枚两枚混在真钱堆里的,根本看不出什么端倪。

    赔光了这些金银,初新倒是一点儿都不心疼,钱横竖不是他的,这些钱对于三叔而言也不算什么大数目,他心疼的是自己不光白折腾了七天,还无颜回去弥补自己夸下的海口。

    当初还不如撒腿走人呢,初新暗自嘀咕着。

    面前的酒似乎都变苦了一些,初新已经顾不上,口中干渴就举杯饮尽。

    但酒永远是越喝越渴的。

    晴像只唧唧喳喳的雀儿,又穿着一件新衣服坐到初新旁边,拿开初新的酒杯,眨着眼睛问道:“好看吗?”

    她问的自然是她的新衣服好不好看。衣服是上好的黄纱纺的,裁剪的手艺一流,晴还将一条青丝带系在腰上,灵巧地打了一个秀气的结。

    初新偏偏不解风情似的,只瞟了一眼,随口一声“好看”,便去夺酒杯。他的脑子可能有些糊涂了,不然他应该会明白:在女人问你衣服好不好看时,你无论如何一定要仔细地看,郑重地回答。

    酒杯已经都被撅着嘴的晴拿走了,剩下一个酒壶。

    初新恍惚中记起,阿青也喜欢把青丝带系在腰上,打结的方式也和晴差不多。

    或许她们本来就是很相像的两个人,可初新对她们的态度却完全不同。

    他对阿青很好,对晴却很不好。

    他希望阿青靠得近一些,却巴不得晴走得越远越好。

    可阿青明明已经死了,晴却是活生生的,是上天的馈赠。

    或许是他忘不了阿青,或许是晴已为人妇,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迷迷糊糊中,他听到身旁的酒客在谈论洛阳的时事。

    “城里的东西是越卖越贵了。”

    “可不是嘛。”

    初新笑了笑,心想这洛阳城的物价飞涨似乎也有自己一部分责任。

    他对于这种话题无甚兴趣,挪了挪沉重的脑袋到桌子的另一侧。

    “你家屯粮了吗?”

    “没啊,怎么了?”

    “怎么了?西街和城南的米都卖完了。”

    “有这种事?”

    这段对话马上就结束了,因为其中一个酒客着急忙慌地起身离去,初新猜测他大概是去城北买米了。

    春天还没过完呢,米就卖完了?

    他又嘬了一口酒壶壶嘴,朝下一个方向听去。

    “尔朱荣?你说那个镇压了六镇起义的尔朱荣来洛阳了?”

    “我见过他一面,准没错。”

    尔朱荣这个名字,初新好像在哪里听过,可头昏脑胀的,有些想不起来了。

    酒客们说话没有意思,他又艰难地站起,准备去街上走走,散散酒气。

    奇怪的是,初新想往右踏出一步,却接连踏出了四五步,想往左踏出一步,却一步也没跨出去。他摇摇头笑自己:真是个废物。

    摇摇晃晃地出门上街后,初新又开始哼起了吴地的曲调,不一会儿就蜷缩在墙边,一手支着墙壁,一手撑着地面,像条瘫软的野狗。

    现在正是他最脆弱的时刻,正是他最无力反击的瞬间,随便什么人,随便什么招式都能够击倒他。

    四双手同时向他伸去,四个不同的人,从四处不同的地方同时来到初新的身旁。蓄着大胡子的男人刚刚还坐在一家酒馆的酒桌边上,穿着黑袍的刀客本来路过一家酒馆往北走去,戴着毡帽的矮个壮汉从屋顶突然跳落,富豪打扮的瘦高个儿由隔壁珠宝铺闪身而出。

    他们像是料定初新会在此时此刻来到街上,不约而同地出动了。

    大胡子和黑袍刀客抓住了初新的左手,毡帽壮汉与瘦高个儿则擒住了初新的右手,他们能感觉到,手中抓住的这个人像是一滩烂泥,只要松手,随时都会瘫软在地。

    “简直太容易得手了,”大胡子与黑袍刀客交头接耳,“何必让我们四个人一块儿行动?”

    “酋帅还让我们小心行事,说这小子难对付得很,照我看呐,他连条醉狗都不如。”毡帽壮汉说完,四个人纷纷笑起来。

    “定是军师嘱咐酋帅的,军师料事如神,可总是太过谨慎。”瘦高个儿分析道。

    “谨慎总归不是坏事。”黑袍刀客说话简洁而有力,就像他引以为傲的刀法一样。

    初新被四个人架着往前走着,似乎睡着了,肆意将体重全压在四个人身上。

    “这醉狗看着不胖,怎么这么沉?”毡帽壮汉第一个抱怨起来。

    他最矮,托举初新的手臂就得抬起自己的胳膊,可算是最辛苦的一个人。

    “是啊,这小子好像越来越沉了!”大胡子第二个叫了起来,他怀疑哪个伙伴偷懒了,让另外三人多出力,自己却轻松自在。

    黑袍刀客也感觉到肩上很沉,碍于面子不敢直说,现在有两位伙伴先埋怨了,他自然疑心瘦高个儿没有出力,哪知瘦高个儿贼喊捉贼先告状责备道:“你是不是在偷懒啊!”

    如此一来,大胡子和毡帽壮汉也盯住了黑袍刀客。

    黑袍刀客急了:“我没偷懒!”

    大胡子也急了:“不是你是谁!”

    毡帽壮汉趁机撂下抬起的胳膊,指斥黑袍刀客的不是:“你要休息,兄弟们不怪你,可你要撒谎,那别怪兄弟们不客气。”

    毡帽壮汉边说边用左手捏了捏右手的指关节,发出“咔啦”的声响。

    黑袍刀客不乐意了,不再架着初新的手臂,退到一旁沉默不语,只剩下大胡子和瘦高个儿一人一边儿支撑着初新的身体。

    初新的身子像是不停灌着铅,终于,大胡子举不动了,甩开了初新的左臂,瘦高个儿也不得不丢下右臂。

    初新面朝下摔在地上,居然还睡得正香,四人见状,放心地吵起架来。

    吵着吵着,不知是谁亮出了兵刃,四个人居然一副要决生死的样子。

    毡帽壮汉脾气最冲,一拳打向黑袍刀客,黑袍刀客闪身避过,身后的石墙却被毡帽壮汉的拳头砸出一个窟窿。

    黑袍刀客惊讶地看着这个窟窿,半晌才憋了一句:“你动真格的?”

    毡帽壮汉自知动手不对,想的却不是道歉息事宁人,而是怂恿大胡子和瘦高个儿一起动手:“你不光偷懒省力,还撒谎骗人,方才又言语相逼,我替他们俩教训教训你!”

    这一番说辞,把责任都推到了不善言辞的黑袍刀客身上,又将自己动手的原因说得无比动听,黑袍刀客不愿再多费口舌,他的手已经放在了刀柄上。

    一触到刀,他就仿佛变成了另一个人。

    幽冷、肃杀,像沙漠夜晚的上弦月。

    若是人们明白把一个话不多的人逼急是什么下场,世上会不会还有这么多缄默的爆发?

    毡帽壮汉闭上了嘴,开始缓步往后,打算让大胡子和瘦高个儿在前面挡刀。大胡子和瘦高个儿见势不妙,也开始嘻嘻哈哈打起了圆场:“我们三个和你闹着玩儿呢。”

    黑袍刀客似已听不见,他的杀意已经凝在握刀的手上,一触即发。

    毡帽壮汉扶着自己的毡帽,准备撒腿走人。

    爱挑事的人,往往也最怕事。

    可不知怎么的,毡帽壮汉发现有一股劲力把他推到了黑袍刀客跟前,就刚刚推到黑袍刀客出刀最舒服的位置。毡帽壮汉见状惊呼,怎奈自己总是赤手空拳迎敌,不曾带兵刃,恨不能变出几十把钢刀来抵挡。

    大胡子和瘦高个儿一时之间也弄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只埋怨黑袍刀客太过心狠,也感叹世上竟真有报应一说,想出手相救都没有余地。

    毡帽壮汉不愧是草原上的摔跤高手,下盘稳,底子扎实,很快就止住了前倾的身形,可已有些迟了,黑袍刀客的刀已经出鞘。

    残月般的刀,仿佛沙漠的夜,幽冷、肃杀,却有着彗星的速度。

    这一刀已是避无可避。

    毡帽壮汉伸出了左手,打算硬接住黑袍刀客这一刀,十几年的经验才让他具备了这样的临场反应,舍弃一只手,保住一条命。

    毡帽壮汉的身后忽然飞出一颗圆圆的石头,竟然发出一阵破空之声。

    黑袍刀客见状,原本砍向毡帽壮汉的这一刀迎向了那颗石头。

    石头四分五裂,被击成一堆粉末,飞溅开来,毡帽壮汉的脸上、衣服上全是白白的一层。他弯着腰往地上狠命吐嘴里的灰,吐一口就大喊一句“呸”。

    黑袍刀客的黑袍也被洒了一层白灰,可他脸上却不动声色。刀已入鞘,他向毡帽壮汉身后长揖道:“多谢。”

    大胡子和瘦高个儿有些奇怪,回身看去,惊讶地发现地上的那条醉狗笑嘻嘻地站在他们身后。

    初新的酒不知何时醒了,慢悠悠地走近几步,对于刚刚黑袍刀客的出手一刀心下赞叹,动容道:“好刀法。”

    黑袍刀客摆摆手,不再说话。他虽然没有言语,可他想要表达的意思初新已明白。

    这一刀杀意已凝,气力已注,黑袍刀客的全身心都集中在了刀上,若不出手就会被反噬,自受其害,刀剑是凶器,可以伤人,也能伤己。他知道初新把毡帽壮汉推到他身前,是为了给他一个合适的出手时机,也给毡帽壮汉一点教训,掷出那颗石头,则是为了让这一刀的杀气彻底释放掉,让毡帽壮汉和黑袍刀客都免于伤害。

    复杂的变化,在一瞬间完成了。

    黑袍刀客虽然沉默着,心里却在感叹这个年轻人的应变能力,不仅有惊无险地化解了这场争斗,也让毡帽壮汉吃了满嘴的石头灰。

    毡帽壮汉顾不得嘴里还有些许泥沙没有吐掉,从地上跳起来指着初新骂道:“小兔崽子,敢从后面推老子!”

    初新看着他的狼狈样子哈哈大笑,打算转身离开。毡帽壮汉脸上无光,正要冲向初新,用拳头戳他两个窟窿,被大胡子和瘦高个儿联手拦下。

    大胡子苦劝道:“你别闹了,刚才若非他救你,你的左手怕是没了。”

    瘦高个儿看着满脸怨怒的毡帽壮汉点了点头,他知道自己的这位同伴好面子,在众人面前丢不起人。

    虽然他在看到毡帽壮汉满嘴泥时也想偷笑。

    毡帽壮汉跺着脚,又开始指责初新从背后把他推向了黑袍刀客,险些害他丢了性命。

    初新根本没有打算去理睬。

    寡言少语的黑袍刀客却开口喊道:“不管怎么样,我们还是要把你带到酋帅面前的。”

    初新的脚步停住了,他用一种很奇怪的语调质问黑袍刀客:“为什么你们一定要让我见你们的什么酋帅?”

    黑袍刀客没有说话,他每说一句话之前似乎都要思考很久,研究研究措辞和修饰,大胡子却插嘴了:“因为这是酋帅的命令。”

    初新又顺着这个问题反问道:“为什么你们要听你们酋帅的命令?”

    瘦高个儿帮腔道:“酋帅是我们的领袖,对我们有恩。”

    初新转过身面对四人正色道:“正因为他是你们的领袖,于你们有恩,所以他的命令无论对错,你们就都会听从?”

    大胡子看着初新的脸色从和善变得严肃,心里有些忌惮,可还是从嘴里钻出一句“酋帅说的话,总是不会错的”。

    “我不想去,他硬要让我去,这叫不会错?”初新的声音突然变高了,大胡子被吓得抖了抖肩膀,他不明白这个年轻人为何发怒,他不知道这个年轻人经历了什么,他总是喜欢用自己的处事标准去衡量别人,因为他的胡子很长,这意味着他的见识也很广。

    他不懂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不同的,每颗心都有各自的伤痛。

    毡帽壮汉仍旧怀恨在心,趁着大胡子和瘦高个儿不注意,他溜到初新跟前,脸色阴沉,不知是因为满脸灰的缘故,还是心里的私怨所致。他盯着初新,初新也盯着他。这场面让初新想到了赵逸赵耳两兄弟,一高一矮,一瘦一壮,他们俩吹胡子瞪眼时大概也是这副滑稽模样,一时没有忍住,“噗嗤”笑出声来。

    不知是这一笑彻底激怒了毡帽壮汉,还是初新自己露的破绽太多,毡帽壮汉的右拳在此刻击出,他的肩膀差不多够到初新的腰,这一拳也是向初新的腰攻去,大胡子和瘦高个儿都在旁暗叹这一拳位置的歹毒。

    他的拳头在十几年之前就在部落中闻名,拳路诡异,拳势刚猛。

    诡异的拳路需要轻灵的身法,刚猛的拳势却仰仗火山般的爆发力,两种本不能兼容的东西,却被他很好地结合在了一块儿。

    在这拳击出的瞬间,初新想着,一个人的武功和这个人的秉性可能真的有很密切的联系,就比如面前的毡帽壮汉,性格易怒冲动,却又有些阴险狡诈,才能使出如此奇异的拳法。

    这只是弹指一挥间的思索,初新的剑已在手。

    他没有拔剑,仅仅是往自己的右前方跨了一步。

    毡帽壮汉好像预料到了这个变化,他的右拳突变向左,身体也跟着拳头来到了初新的身侧。他的步法很迅捷,正因为矮,他的重心极低,脚步变得也很快。

    他对自己的步法很有信心,正如他对自己的拳头能击中初新这一点深信不疑。

    可奇怪的是,每次出拳好像都触碰到了初新的衣角,却又被初新的剑鞘轻巧地拨开了。落空了几十拳之后,毡帽壮汉明白,面前的对手根本不接招,而是在避招,这么下去自己的体力迟早会耗尽,他有些心急了,汗珠从毡帽帽檐处渗了下来。佯攻一拳后,毡帽壮汉竟然借着出拳的劲力双脚蹬地往前弹起,用头去撞初新的肚子。把头暴露在对手面前是武学大忌,毡帽壮汉却心一横使将出来,实在是出乎意料,姿势古怪难看,像是一只蛤蟆。

    不过招数的好坏终究不在于观赏度,而在于实战的效果,毡帽壮汉不仅手上功夫出众,双腿的劲力更是惊人,这一招使出,普通人根本来不及反应,肠子恐怕都会被撞破。

    “好功夫!”

    初新出口称赞时,已开始往后以同样的速度撤步,从容不迫地将剑鞘抵在毡帽壮汉的脑壳上,缓缓用力,削弱他前冲的力量。之所以不敢下手太重,是怕毡帽壮汉的脑袋被剑鞘钻个大洞。

    毡帽壮汉很快力尽,抵在他脑壳上的这把青铜剑仿佛被施了诅咒魔法,缩在剑鞘里,却能化解他所有的拳势和攻击。

    初新借着毡帽壮汉这一撞之力,已经往后退了长长一段距离,他正打算借此摆脱这四个难缠的人,他也的确做到了,狂奔到内城河边,不再看得到这四个人之后,他松了口气。

    放松下来的人总是能更容易捕捉到美,初新就又轻易地被内城河边上的楼台吸引了。

    有人在河对岸抚琴低吟,初新不知道她唱的是什么歌,却莫名生出一阵怅惘。

    “金谷园,绿美人,玉骢银冠快平生,死巨鹿,醉鸿门,乌江楚歌难再闻。”

    歌里唱的是分别是晋时的巨富石崇和秦末的霸王项羽。

    洛阳的黄昏,几千年来仿佛都没变过,楼台中的歌曲和唱歌的人却换了一批又一批。

    力拔山兮又如何,富可敌国又如何,长剑吻颈、刀兵加身之时,项羽和石崇之流都会回归到凡人的模样,会流血,会心碎,会死。

    在他们身上,一代代人发现,人生是短暂的,人是脆弱的。

    可初新却仍然相信,有些东西是永恒的。

    项羽的失败早见端倪,多疑心狠,坑杀秦国降卒二十万人,又妇人之仁,鸿门宴放虎归山,可他与虞姬爱情的至死不渝却值得所有人的尊重与敬佩,也的确流传至今。

    石崇为了爱妾绿珠在洛阳建造了极尽奢华的金谷园,在石崇最后失势,落魄潦倒时,所有人都想瓜分他的家产,包括曾经一起和他在金谷园喝酒赏月的朋友,只有绿珠从高高的楼台上跳落,和石崇一起慷慨赴死。

    华服贵冠的美人纵身跃下,若是在夕阳的辉光下,该是怎样一幅凄美动人的画面?

    初新不希望绿珠死,可想到这里竟似也有些痴了。

    回过神来的他发现,河对岸的三层小楼中,好像真的有人从窗户中飞身而出,长裙舞动,衣袂飘飘,她下落的样子却不怎么美,慌张而凌乱,显然在空中控制不住自己的身形。

    要是没掉进河里却落在平地上,那就糟糕了。

    初新稍稍跑了几步就纵身而起,绿珠他救不了,眼前的美人他却可以救得。

    只要有一点机会,他就愿意去试试。

    上升到最高点时,初新毫不费力地就接住了她,但无奈下落之势太快,他们急速地往下坠去,初新左足右足各轻点了一次,他们就避开了所有可能伤到人的棱角,掉进了河里,怀里的人却突然有了动作,她右手双指啄了初新的三处穴道,又用手肘撞了初新的腰部两下。

    初新的脸上写满了惊愕,他想不到怀中的人与他有什么仇怨。

    双手酸麻,浑身失了劲力,河面时不时没过他的鼻子和嘴。初新吞了几口有异味的河水,迷迷糊糊中被拖上了岸,他什么也顾不上,平躺着呛水,双臂仍然隐隐发酸,举不起来,呼吸更是困难,没过多久,他发现自己身旁站满了人:戴着毡帽的壮汉,穿着讲究、衣饰华贵的瘦子,踩着牛皮靴的大胡子男人,腰佩弯刀的黑袍客,还有一个满身湿漉漉脸上笑盈盈的女人。

    初新觉得这五个人都似曾相识,可他却都想不起来,他只觉得周围的人越来越高大,眼皮越来越沉重。

    他好像明白自己跳进了一个周密的圈套。

    他昏睡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