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初到凌云城

洛阳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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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破天看着霍怡那双水汪汪的眼睛,大大咧咧的性格让他很直白的对着人家姑娘问道:“你真的喜欢我?”

    霍怡微微一愣,脸上顿时布满红晕,目光躲闪着不敢去看雷破天的眼睛,但又轻轻的点了点头算是回答了他。

    “那好,我就给你个机会!”雷破天还不等霍怡反应过来,直接将一道灵力注入了霍怡的体内,霍怡一个普通女子,哪里受得了这灵力入体,直接两眼一黑,晕了过去。

    等到霍怡再次醒转过来,发现自己躺在了自己的房中,霍思源正在床边一脸担忧的看着自己。

    霍怡醒过来之后,只感觉自己的身体比往常要轻松灵敏的许多,脑子里突然出现了雷破天的话语。

    “我已将你的身体进行了洗髓,你现在的身体在这个世界上可以算得上天赋异禀了。我还给你留下了一篇炼体期的功法,以后的路就看你的造化了。如果有机会,我们还会见面的,记住了我的真名叫做雷破天!”

    “女儿,你醒了?你感觉怎么样了?刚才在雷公子的房中找到了你,还在他的房门外发现了一具尸体,女儿你说话啊,不要吓唬爹啊?”霍思源在一边担忧的说着。

    霍怡从雷破天留下的话语中醒转过来,脸上突然出现了几分原本不属于她的坚定神情。霍怡对着霍思源轻声说道:“爹,女儿没事,雷大哥他留在咱家不走是因为他还有要事要办,现在办完了,所以他也走了……”

    雷破天那日在霍怡的脑中留下这段话语时,也是出于一时冲动,不过既然事情已经做了,就没有必要再去想他的后果,或许以后真的有缘再见吧。

    雷破天离开霍家之后,立即出发前往凌云城,那孙家老祖和他的师弟都是从凌云城的一个门派中出来的,这让雷破天觉得有必要亲自上门“拜访”一番了。

    在十万里无人区的边缘所遇到的沈云,雷破天一直觉得看不透他,不过这别没有什么要紧的。可是让雷破天再次想起沈云的原因并不是因为看不透他,而是他只告诉了自己霍家镇再往前走有一座大城,却没有说霍家镇距离凌云城究竟有多远。

    雷破天在行进的路上一打听,才知道霍家镇距离凌云城竟然有十万里之遥。雷破天自从突破到了凝丹巅峰,体力灵力又提升了不少,但是就算有所提升,他想要日夜兼程的赶路一天一夜也不过千里之遥,这要一路走去恐怕要三月之余才能到达那凌云城。想到这里,雷破天的心中顿时对那沈云有了一些不小的埋怨。

    出了霍家镇,一路之上雷破天也看的有些明白了。靠近十万里无人区的地方比较荒凉,凡俗世界较多,越往外走越能遇见一些修真之人,不过都是一些小门小派,多数占着自己一亩三分地,连往外奔波历练的心思都没有。对于这种人,雷破天十分嗤之以鼻,感觉他们就是在混日子。语气这样混日子,还不如做个普通人踏踏实实的过完一生。

    雷破天的*不知骑得何物,速度飞快的像道闪电似得飞出,窜上了天空。

    从他的身下,从来一阵叫骂之声:“喂,小鬼你给我站住!”同时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站在地上气得直跺脚,不过他的修为不过筑基巅峰,只能看着雷破天逃之夭夭却无可奈何。

    说起来,雷破天这小子确实是够损的了,偷偷的潜入了一个小门派之中,将他们门派中唯一的护教灵兽偷走,临走还大喊了一声,小爷雷破天借此仙鹤一用,这样*裸的打脸,就算是泥人也有三分火气啊。

    雷破天骑着仙鹤心里还挺高兴,别看这只仙鹤只有筑基中期的修为,飞行的速度却是奇快,保守来说日行三四千里不成问题,并且它是在空中飞行,比起当初的金雷虎可是要快上许多。

    一路上,雷破天不断的拿出能量块为仙鹤补充着灵力,保持着输出与恢复的一个平衡,将能节省的时间都节省掉。十万里的路程被雷破天只费了一个月的时间,就抵达了目的地。

    雷破天从天空之上俯视着凌云城,发现凌云城之大比起雷家堡还有过之而无不及,一眼望去看不到边际。就在雷破天想要直接飞到城中的时候,突然*仙鹤被一股吸引力所吸引,不由自主的落了下来。

    知道仙鹤落在地上,雷破天这才反应过来,凌云城的上空居然被人布下禁忌,禁止任何人和生物飞行,不由得感叹一局,没想到这小小的石棺世界,居然还有这种手笔的存在,看起来之前确实有些小觑了。

    城门就在雷破天的眼前,门口并没有侍卫把守,这也足以说明了凌云城的城主确实是艺高人胆大。想到这里,雷破天微微一笑,心说这才有些意思嘛。他随手拍了拍身边的仙鹤,示意它离去恢复自由之身,并且总送了它不少的能量块,这些日子确实是辛苦它了。

    仙鹤并没有任何留恋的意思,张开双翅向远处飞去。雷破天稍微整理了一下衣襟,朝着凌云城门大步走去。

    雷破天临近城门才发现,这城门左右两边都挂着许多贴着喜字的大红灯笼。雷破天想起他二哥娶媳妇的时候,雷家堡上下就是挂满了这样的红灯笼。看起了,这凌云城主家是有喜事要办啊,雷破天的眼睛一转,顿时无数的坏点子都涌上了心头。

    有件事雷破天可真算是猜错了,凌云城并不是一家独大,而是赵家,陈家,沈家这三家成三足鼎立之势。这三家之中又以沈家最强,陈家其次,赵家势力最弱。不过说是赵家最弱,那实力最强的沈家想要灭掉赵家也会弄得元气大伤,最后坐享其成的还是陈家,同样的道理,任何俩家发生纠纷都会是这个结果。这三家在凌云城中三足之势已经维持了数百年,想要凌云城改朝换代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不过这些势力间如何,雷破天才懒得管他,他来凌云城就一个目的,找到孙家老祖所在的门派,将发生在霍家镇的事情彻底做个了断,以免日后再有修者去霍家镇找那些凡俗之人的麻烦,这才是雷破天要做的正事。

    雷破天进了凌云城之后,还是像往常一样,找个大酒楼,先美美的吃上一顿再说,顺便再向店小二打听些事情,不管在什么地方,酒楼中的店小二肯定就是这个地方最厉害的包打听。

    酒楼二楼靠着街道旁的一张大餐桌上摆满了残羹剩菜,雷破天拍了拍吃得滚圆的肚子,随意用衣袖擦了擦嘴角的油渍,唤来店小二开始打听着凌云城的事情。

    “兄弟啊,实不相瞒,我是第一次来这凌云城,对这里的事情都不太了解,你能给我好好说说吗?”雷破天说着从护臂中取出一块能量块递给了那个店小二。

    石棺世界本来就是个不完整的世界,那个店小二虽然出于修行世界之中,但是他哪里见过纯度这么高的能量块,俩只眼睛都几乎冒出光来了,连忙结果雷破天递过来的能量块塞入怀中,满脸堆笑就像是看到了亲爹一样,嘴里的话便开始滔滔不绝的说了起来。

    “这位爷,您要问我可算是问对人了,别看我只是个普通人,不过对着凌云城确实知道的一清二楚。这凌云城可以算是个修行圣地了,据我所知也只有那高高在上的皇城才能稳压它一头。这凌云城*有三家大势力分别是赵家,陈家和沈家。其中沈家最强,陈家其次,赵家势力最弱。这三家算是凌云城中的顶尖势力,其他的势力中一流势力共有九家,分别是裂天门,独孤家……”

    雷破天赶紧摆了摆手,叫住店小二说道:“行了,这些就不用说了,我进城时看到城门都挂满了大红灯笼,据我猜测应该是那三家顶尖实力中的喜事吧?”

    “哎呦,爷真是智慧过人,那办喜事的正事实力最强的沈家大公子,要娶的是陈家家主的掌上明珠。要说这里面还有段故事,本来呢这陈家小姐的相好是沈家的二公子沈清云,本来俩人都要定亲了,那沈家的大公子沈清风便便横刀夺爱,沈家二公子被*无奈直接带着陈家小姐私奔了,不过说回来,那陈家小姐长得确实漂亮,每次一出门每家每户别管是有媳妇还是没媳妇的汉子都要布满整条街啊,若是能与这样的女子成婚,就算是死我也忍了,也难怪会让沈家的兄弟反目成仇……”

    “停!”雷破天的脸上出现了一阵疑问,他突然想起了自己在十万里无人区外遇到的那个名叫沈云,说是仇家追杀,这或许正是同一个人。并且店小二一说起来真是没完没了,有用的没用的都说了一大堆,雷破天实在不想让他继续再说那些没用的废话,直接让他住嘴,自己又问了起来:“那沈清云既然已经带着陈家小姐私奔了,那今日的沈家大公子和谁成亲呢?”

    店小二的脸上又出现了自豪感,开口说道:“您这问我就问对人了,要是换个人还真不一定知道,沈家二公子带着陈家小姐私奔,他那哥哥肯定不干啊,排出去好几拨人,硬是活生生的将那陈家小姐给抢了回来,估计今天这场婚礼上也有热闹看了。”

    雷破天一看他又要话题跑偏,直接打断他说道:“好了,这件事先不要说了,我问你,这凌云城中有没有一个凡俗出身的孙姓老者?”

    店小二一听这话,也是抓耳挠腮的思索了半天,突然眼睛一转,又是一脸自豪的说道:“这您要问我就问对人了,我要是记得没错沈家大公子的手下确实有个姓孙的老者,那个人资质不行,都活了三百多岁了才突破到了凝丹期,平日里大公子出门身边都带着他,也算是个嫡系,不过最近几日却是没有看到他的出现,据我猜测应该是也其他人一样排出去寻找那二公子的下落了。咦,爷您怎么不见了?爷啊,你去哪了,我这还没说完呢!”

    就在店小二滔滔不绝间,雷破天动用雷行步离开了这间酒楼,他算是真的受够了那个店小二了,长这么大就没见过这样能说废话的人,真是世间万物无奇不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