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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影响力版块只有一个进度条,随着进度条不断努力地前进,沈旭辰一直期待系统能开发出一些新的功能来……结果他发现,这个看上去非常高大上的影响力只能带来一个功能,那就是打折。除了省积分,别的什么功能都没有了。
等到进度条过半时,沈旭辰购买系统中的东西时就能享受七折优惠了,听上去很实惠啊。不过,那个时候的沈旭辰已经不缺积分了,因为在那个时候,他的名字已经写进了教科书中。这意味着他的名望值一直稳定地持续增长着,偶尔还会爆发一下。不缺名望值就不缺积分,不缺积分……沈旭辰也就没那么看重这个打折的功能。
所以,系统你还能更抠门一点么?
一直等到生命走向尽头时,沈旭辰才知道他又一次错怪系统了。原来影响力不是没有用,而是……进度条走到百分之八十七以上之后,会触发一个隐性功能。这个功能会在宿主于原时空死亡之后实现。当然,很多宿主根本没法弄出这么大的影响力。
在这个特殊的空间里,看了来自系统的第二封信(第一封信还是当初沈旭辰念高中时通过系统考验后获得的了),恢复了年轻的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一眼。沈旭辰习惯性地摸了摸鼻子,笑着说:“抱歉,看样子你要陪着我了。”
沈旭辰的影响力进度条超过了百分之九十,自然就成了一个被系统选中的人。而因为这些年程以华帮助沈旭辰良多,且他们又真心相爱,所以考虑到沈旭辰的心理状态,系统将他们视为了一体。于是,他们才会在前后脚死了以后进入这个特殊的空间。
“螺旋空间理论么?”程以华若有所思。如果他们生活的时空是高级时空的话,现在他们在高级时空中已经死亡,理论上他们却可以通过系统穿越到低级衍伸时空去。系统给他们的任务,就是前往某一些低级时空,然后改写一些人的命运。
“或许,我当初就是被一个来自更高级时空的人给救了,所以才能带着系统重生。”沈旭辰说,“毕竟,既然重生和系统都出现了,我们就不能否认,在我们的时空之上会有更高维度远远超出了我们所能理解的时空。”
“不管怎么样,我们一直都在一起,这真是再好不过。”程以华说。他不害怕死亡,但他害怕和沈旭辰分开。
沈旭辰忍不住笑了:“这倒也是……或许以后的我会厌倦这样无穷无尽的生命,但至少现在,我却没有活够,我舍不得和你分开。所以,感谢系统给我们这个机会。”
他们活到这个年纪,送走了沈爷爷顾奶奶,送走了程爸程妈,送走了顾望舒赵君野,甚至送走了顾望舒和赵君野的女儿赵暖暖……可以说,在这世间,除了彼此,他们真的没有什么最在乎的人了。所以离开这个世界也没有什么不舍的。
沈旭辰作为一个宅男,不工作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在网上泡着。所以,他对流行的东西向来接受良好。他知道在很多年以前流行过一种快穿文,就是主角们穿越到书里面去,用各种方式进行虐渣和打脸。他们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和这个相似,也是穿越到低级衍伸时空中去,但他们的主要目的不是虐渣,而是要让某个人或者某一些人能够“好人得好报”,当然,在这个过程中要是顺手就虐了渣,这也不错。
他们穿越的第一个世界是古代,要关注的人是一个叫何明的小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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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田是安源县中的一个猎户,没田没地没宗族,长得也不够俊俏。在这个靠天吃饭的年代,自然没有姑娘家愿意嫁给他。到了二十多岁,他才捡了一个哑巴姑娘做了媳妇。这哑巴姑娘姓张,从外地逃荒而来,半路和家人失散了,差点就被黑心拐子当成贱籍给卖了。何田算是个有良心的,晓得张哑娘还惦记着亲人,待日子稍稍安稳了一些,他就带着张哑娘回她原籍寻亲去了。
这一找,他们没找到张哑娘的亲人,倒是他们连夜赶路时目睹了一场凶杀案。行凶者是一群匪盗,他们杀害了一支小型的只有几个人的过路商队,抢走了他们的货物钱财。待凶恶的匪盗离开以后,何田从死人堆里扒拉出了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就是何明。夫妻俩躲躲藏藏等了好些日子,也不见人来寻,只好把何明抱回了家。
这年代交通不便,何田带着张哑娘去寻亲,一来一回也花费了三年时光。等他们回到安源县,对外只说何明就是张哑娘给何田生的孩子,也没人怀疑什么。张哑娘的身体早在逃荒时就坏了,这以后也没有怀过孩子,因此夫妻俩个是真心实意把何明当成了自己的孩子。
何明自小就聪明。何田也盼着他有出息,别和自己似的没田没地娶个媳妇都困难,就咬咬牙供何明上了私塾,觉得孩子多识几个字日后做个账房也是好的。却没想到,何明入了私塾以后,识字读书时,简直就是过目不忘啊,这、这就是日后考秀才的料啊!在这样的情况下,何田和张哑娘都觉得哪怕是砸锅卖铁也要继续供孩子念书。
何明十二岁时,何田进了山没出来,都说是被大虫叼走了。张哑娘失了主心骨,立刻病倒了。何明一边托人进山寻找父亲,一边又要照顾病重的母亲。张哑娘病了好些日子,自觉撑不住了,就摸出一块玉佩来,比划着告诉何明真相。只说自己其实不是何明的生母,当初捡到何明时,何明的襁褓中就塞着这块玉佩。
何明现在哪有心思去找自己的生父生母啊,他一看到玉佩,想着这玉佩能当了换钱,有了钱就可以给张哑娘买药了……于是,他毫不犹豫地把玉佩当了出去。可惜,张哑娘已经心如死灰,再好的药也没能救回她的命。
何明办完丧事要守孝。几天后,人们发现这个本该前途无量的少年人竟然跌入河里淹死了。
到了这时候,何明无父无母,他的死,除了让村里人唏嘘几句,还有谁会在乎呢?自是半点涟漪都掀不起来。
明明何田张哑娘夫妇勤劳厚道,是很好的人。明明何明孝顺聪颖,也是很好的孩子。可为什么好人却没有好报呢?
沈旭辰和程以华穿越过来的时候,正是何明十二岁一切即将发生但都还没有发生的时候。系统非常智能,他们的外貌依然是各自年轻时的样子,只不过头发长了,和这时空中的人一样。沈旭辰和程以华换好衣服,那样子就像是一对风度翩翩的富家子弟。
古代虽然诸多不便,但空气是真的清新。沈旭辰和程以华毕竟是现代人,在这个时空中待了几天,都觉得不太习惯。好在他们还有系统,暗中还能兑换一些现代产物。
这天,趁着还没入冬,何田想进山再捞一笔。他一面走着,一面想着几天前设下的套子也不知道捕获了猎物没有。沿着脚踩出来的山路,何田转了个弯,然后他惊呆了!他用力揉了揉眼睛,这、这……他这是看到了仙境吧?
一切都是透明的,富丽堂皇的亭台楼宇是透明的,载歌载舞的仙女们是透明的。何田依稀觉得自己是遇到大机遇了,又是激动又是害怕,整个人扑倒在了地上,额头死死地抵着地面,不敢冒犯仙人。
还是低估了这年代的老百姓对鬼神的敬畏之心啊。沈旭辰摸了摸鼻子,把投影装置收回了系统空间。然后他和程以华从树木后面走出来。
沈旭辰语气温和地说:“这位壮士,您先起来吧。我与程兄既已入了凡尘,便应该以凡人自居,实在当不起壮士这般大礼。”
何田闻言,小心翼翼地抬起了头。一瞬间,他就被震撼到了,果然是仙人啊,如此仪表堂堂,怕是凡间天子家的龙孙凤子也是比不上的。何田肚子里没多少墨水,一时之间想不出什么形容词来,只觉得这二位仙人甚是好看。
听得仙人让自己起身,何田不敢不从。但他手脚发软,好一阵子才站利索了。
沈旭辰又笑着说:“壮士莫怕。令郎本是文曲星,此番下凡历劫,原是富贵之命,奈何遭了小人算计,竟横生了不少波折,恐有碍于日后功德圆满回归天庭……我等昔日与文曲星有旧,特来相助一二。如此,您既是文曲星之父,便也当得我们一声伯父。”
何田哪里想得到自己儿子竟然是文曲星啊!他的心脏都要激动地从胸口跳出来了。好容易平复了心情,何田这人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虽阴差阳错当了神仙的父亲,却不敢托大,连连摆手说:“草民如此粗鄙之人,哪当得起仙君一声伯父……”
沈旭辰又轻笑了一声:“您也莫要推辞了。您当初救了文曲星一命,便是有恩于文曲星,如今文曲星亦是非常看重您。我们兄弟二人的确要叫您一声伯父。今日我们二人下凡而来,原是要提醒你,近些日子都不宜进山。你且安心在家待着。若不然,恐有灾祸上身啊!”
何田自然谨记在心。
“对了,我们二人掐指一算,原来那篡改了文曲星命盘的恶咒就刻在一块玉佩上。若是我们不曾算错,那玉佩如今就在伯父家中。”沈旭辰又说。
听仙君这么说,何田立刻就想起何明襁褓中压着的那块玉佩了。这些年,哪怕家里再艰难,何田都没有把这块玉佩换了钱使,只因为何田想等何明大了有出息了见世面了说不定还当官了,就能带着这块玉佩去找亲生父母了。但现在仙君这么一说,何田直接把诸多心思抛在了脑后,恨不得立刻就回家去,把那块玉佩砸碎了,彻底丢掉。
借着鬼神之事“欺负”古代人,沈旭辰和程以华顺利入住了何田家中,还拿到了何田一直小心翼翼藏着的非常宝贵的玉佩。沈旭辰顺便给张哑娘看了身体,知道她是过度体虚以后,就特意给了她一些调养身体的东西。然后,沈旭辰又给何田留了一袋银子,再次叮嘱何田谨言慎行不要进山以后,他就带着程以华悄然离开了。
他们甚至并没有惊动何明,因为何明在镇上念书,很多天才能回家一次。
好东西见得多了,鉴赏能力就上去了。沈旭辰将玉佩仔细打量了一番,说:“这是个好东西啊,一般人家拿不出这样的玉佩来。你怎么看?”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何田进山被猛兽咬死,这也许就是个意外。张哑娘因为丈夫出事而大病不起,也说得过去,因为她就是一个软弱的人。但何明落水只怕不简单了……我有一种直觉,他就是被人害死的。为什么要害他呢?问题只怕就出在这块玉佩上。”
按照程以华的猜测,何明把玉佩当了换钱,因为张哑娘病重,他情急之下只怕是死当了。这玉佩很快就从镇上的小当铺流了出去。与此同时,或许有人一直在寻找这块玉佩,确切地说,应该是在找何明。幕后的人不希望何明活着,他通过这块玉佩的来源得知了何明现在的状况,立刻下手把何明弄死了。
“这么说起来,何明的运气也是不错。要不是何田张哑娘夫妇捡了他,当成亲生孩子养这么大,只怕他早先就被人害死了。”沈旭辰若有所思地说。何田是带着张哑娘回原籍探亲捡到何明的,这意味那地方离安源县非常远。只怕幕后之人根本想不到尚在襁褓中的何明被一对非常不起眼的夫妇带到了安源县了吧。
沈旭辰把玉佩放进了兜里,说:“我们就去想办法找找这枚玉佩背后的故事吧。”
如今只知道这枚玉佩是个线索,可若想要立刻有什么大进展,却是不怎么容易的。为了确保何明的安全,沈旭辰和程以华离开了安源县,去往更加繁华的临海县。临海县是两条大江的汇聚处。这个年代交通基本靠陆路和水路,临海县因为天然的地理优势成了一个交通枢纽,这里人来人往,非常热闹。
从安源县到临海县走的是水路,沈旭辰和程以华搭了一条商船。起初,他们每天欣赏一下江景,吃一下新鲜的江鱼,倒也颇有乐趣。但很快沈旭辰就腻味了,习惯了都市快节奏的人果然不喜欢古代这种生活节奏啊。还好,他们还有智能ai,两只ai是解闷利器。
到了临海县以后,因为沈旭辰身上不缺金银,他们就大手笔地租下了一间环境清幽的小院子,两个人一起住在里面。每天,他们白天在街上逛逛逛,晚上在床上啪啪啪,日子倒是过得非常逍遥。如此半个月以后,他们终于弄到了一条不知道能不能算是线索的线索。
银楼那胡子花白的掌柜摇头晃尾地说:“这……如今湘妃玉不好找啊,那原本就是有底蕴的富贵人家才使得起。民间原也有些,比如说那个江南第一商的庄家,就有这么一块,约莫这么大,刻了吉祥如意四字。只是,如今都知道昌宁侯最爱湘妃玉,民间这些尽都被他搜罗去了……客官的口音听着不像是我们大景之人,想必不知道昌宁侯吧?那是泰源六年的探花郎……”
湘妃玉指的是一种特殊的玉石,不看玉石质地,只看雕工,专指前朝哀帝亲手雕刻的一种玉。那位哀帝当皇帝不行,却有一手出神入化惊才绝艳的玉雕本事。相传,他最爱的一位妃子便是湘妃,他雕的很多玉都赐给了湘妃。因此后人以湘妃玉命名。当初何明襁褓中压着的那块正是湘妃玉。
沈旭辰眯了眯眼,昌宁侯么?
古代消息传输不便,但临海县毕竟是非常繁华的交通枢纽,每一天过路的客商、行人非常多,连带着消息也传递得非常快。沈旭辰在酒楼中坐了几次听了不少消息,此刻又听银楼掌柜说了一通,便知道了不少关于昌宁侯的事情。
首先,这昌宁侯在文人清流中名声极好。他出身于勋贵之家,本是可以蒙受祖荫直接继承爵位入朝为官的,但他依然悬梁苦读,凭自己本事走上了科举之路。据说,他的卷子答得极好,原是可以成为状元的,不过皇帝一看他面冠如玉,是前三甲中最好看的那个,大赞,就点了他做探花。(当朝皇帝的确有些任性。)
其次,这昌宁侯是个痴情种。哪怕古代的女子多含蓄,如昌宁侯这般有才有貌的人,也有本事叫人一见误终身。但他偏偏洁身自好,娶了门当户对的定国公府嫡幼女纪氏为妻,婚后夫妻俩举案齐眉羡煞旁人。可惜,纪氏福薄,婚后第二年就因难产去了,只留下一女。昌宁侯哀痛万分,如今十多年过去了,他依然空悬妻位,只过继了一位旁系子弟立为世子。
如此一来,人们提到昌宁侯时,都是大加褒扬的。
“原来如此……这湘妃玉可是稀罕物,想要的人必然不少,昌宁侯这般搜罗……若是得罪了人……”沈旭辰故作诧异地压低了声音问。
掌柜的摇了摇头,同样压低了声音说:“昌宁侯身后站着贵妃娘娘呢,那位可了不得啊!胭脂粉堆里出来的英雄人物……唉,我和您说这些干什么,掌嘴掌嘴……宫里的事情不是我们能议论的。”
这位贵妃娘娘也是个传奇人物,她是昌宁侯夫人纪氏的亲姐姐,也就是定国公府的嫡长女,入宫这些年,一直圣宠不衰。可惜子嗣缘分差了些,当初为了救驾,她硬生生流了一个孩子。皇上怜惜她,就让她把宫侍所出的二皇子养在了面前。后来调理好了身子,贵妃娘娘又生了一个女儿,倒也算是有儿有女了。
这些年,见昌宁侯心心念念都是自己早逝的妹妹,贵妃娘娘自然投桃报李,对昌宁侯府非常好,甚至去皇上面前给昌宁侯的女儿求了个郡主的头衔。反过来说,因为定国公府已经没落,对于贵妃娘娘而言,昌宁侯这个妹夫也是一种助力啊!
这些事情都不是什么隐秘,稍微一打听就能知道了,程以华的目光闪了闪。沈旭辰笑着说:“多谢多谢。对了,我们方才看过的那几块玉,都包起来吧,全买了。”
这是好大一笔生意,掌柜的立刻笑得不见眼了。他一面打发伙计下去把贵客要的玉石都包起来,一面犹豫了一下,压低了声音又添了一句:“贵妃娘娘手段了得啊,她膝下养着二皇子,听说文武双全有目共睹……近来一直有传言,都说太子地位要不保啊。我看二位是要进京吧?若没有要事在身,不妨再等等,如今京中有得乱呢。”
回到住处,沈旭辰打了个哈欠,说:“看样子,杀害何明的幕后黑手不是昌宁侯,也和昌宁侯有关系。毕竟只有他一个人在大张旗鼓寻找湘妃玉。”他们逛了很多玉铺银楼,又很有技巧地向来往客商打探过消息,收集湘妃玉的确定只有昌宁侯一个。
程以华揉了揉沈旭辰的头发。他很喜欢沈旭辰的长发,因为手感非常好,可见系统还是有点用处的嘛。沈旭辰偏了一下头,说:“别把我的发型弄乱了……你也知道,梳个能出去见人的发型有多么不容易!讲真的,长发太难打理了!”
程以华开着玩笑问:“要不要去给你买个小丫鬟回来?每天不用干别的,每天伺候你梳头就可以了。”
沈旭辰装出一副纨绔子弟的样子,用食指在程以华的下巴上点了一下:“还要买什么小丫鬟……你不就是我的家养小丫鬟么?今天早上给我梳头时,你手劲太重了,扯得我头皮有点疼,主人决定要好好惩罚一下你!”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啊,我好怕你的惩罚啊!”
“表情还能再走心一点么?”沈旭辰恨铁不成钢地说。
程以华笑了一下:“我就喜欢看你这么炸毛的样子。”
沈旭辰面无表情地看着程以华。
程以华举手投降:“好吧好吧,是我炸毛,我一直在炸毛。”
沈旭辰终于绷不住冷酷的表情,一下子笑了出来:“我们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幼稚了?不和你开玩笑了,来说正事吧。理论上,我们可以在这个时空生活到何明自然死亡的那一天,就算这个年代人均寿命不高,我们在这个时空也要待几十年呢。昌宁侯有权有势有名气,要是不能一棍子打死他,别说能不能确保何明的安全,我们自己的日子也过得不痛快。”
“我倒是注意到一个细节。”程以华说,“昌宁侯的妻子纪氏难产生下的那个女儿,今年是十二岁。贵妃娘娘生下的八公主,今年也是十二岁。她们都和何明同龄。”
沈旭辰忍不住皱了眉头。要是何明是女孩,沈旭辰都要怀疑这里面有狸猫换太子的剧情了,毕竟这年代的人都想要生儿子,只有儿子才有继承权。但是,何明是男孩子,这就说不通了,谁会把亲生儿子换出去,然后再养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女孩?何明的亲生父母到底是谁?他的身世到底牵扯了什么以至于会让人灭口?
“我们接下来做什么?回去找何明,还是去京城打探消息?”程以华问。
“去京城。”沈旭辰说。
现在玉佩在他们手里,如果昌宁侯只能靠玉佩来找人,那么何明暂时就是安全的。但他们也不能掉以轻心。毕竟,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天长日久,总有疏懈的时候。他们要是不弄清楚这里面的原因,何明日后还有可能会在不知不觉间被害了,尤其考虑到何明还有天赋有能力,打算走科举之路。
固然,为了安全,沈旭辰可以忽悠何明一辈子都不离开那个山村。但是,为什么要为了别人的恶意,让一个年轻人放弃自己的梦想呢?在这个世界上,若是没有反抗的能力那就算了,既然有了,为什么还要让被害者给加害者让路?打个比方,如果社会上强/奸案频发,所以就要把年轻姑娘都关在家里么?不,当然是要把强/奸犯全部干掉!
从临海县到京城,依然可以走水路。在船上晃晃悠悠了小半个月,下船的时候,沈旭辰觉得自己的腿都是软的。嘤,要给这年代的交通工具跪了!
也是巧了,等他们到达城门口时,正赶上戒严。城门口都是人。沈旭辰四下看了看,见一位老伯伯面色激动,便面色和蔼地问:“老人家,我与兄长二人从外地来,实在是不知道这……如今是个什么状态,您可否给我们讲讲。”
老伯伯见这二人衣着华丽,晓得他们是富家子弟,自觉不能得罪,又见沈旭辰这般有礼,他也不拿大,说:“自从十二年前,纪国公战死沙场,西北就一直乱着啊,这些年都折了多少将军在里头了,唉!好在,前些日子贵妃娘娘替二皇子请命,今日正是这位皇子去往西北的日子。贵妃娘娘入宫之前是纪家人,想必她教导出来的皇子定是不凡,纪家军总算是后继有人了啊!”
又是十二年前这个数字……沈旭辰和程以华对视一眼。
城门口的戒严持续了很久。隔着拥挤的人群,沈旭辰和程以华远远看到一支队伍从城门内走了出来,想必那就是二皇子一行人。沈旭辰视力好,隔着那么远依然看得清楚。那支队伍中,为首的年轻人看上去只有十七/八岁(当然这古代也算得上是当爹的年纪了),虽不知他为人究竟如何,但就这么看着,沈旭辰觉得这应该是一个非常正派的年轻人。若这样的年轻人是贵妃娘娘一手教导出来的,那么这位贵妃娘娘或许并不是什么“奸妃”啊。
好容易入了京城,沈旭辰和程以华照样是先找地方住。不想,京城的房子比临海县紧俏多了,他们一时间也找不到合心意的,只能先住了客栈。
这客栈条件不错,也提供吃食,沈旭辰和程以华在大厅用餐时,听到几位书生也在议论今日二皇子之事。也是景朝政治环境相对而言宽松,这样大庭广众之下议论政事,只要不涉及到格外敏感的话题,一般是不会被查水表的。
“前些日子,有人在朝堂上议论废储之事,原是想讨好贵妃娘娘,却不想娘娘竟然因此大怒。据传,娘娘穿上了布衣,戴着木簪子,跪在皇上的书房外面陈情,只说,她教导出来的二皇子绝不是那等会觊觎储君之位的人。若是二皇子心有妄念,便叫他们母子死无葬身之地。为表忠心,二皇子这便去了西北,不平西北绝不回京。”有一位书生摇头晃脑地说。他语气生动,仿佛真的看到了贵妃陈情的场景似的。
“太子身为嫡长,地位岂是能轻易动摇的?贵妃娘娘高义啊!”
“此言极是,贵妃娘娘不愧是出自定国公府的啊!”
几位书生连连附和。按说,他们是书生,本该不喜欢武将,但听他们话里话外的意思,他们像是极其佩服定国公府的。
沈旭辰和程以华又对视一眼。若这位贵妃娘娘真说了这样的话,那么以后不管以后发生什么事情,哪怕太子真的被废,二皇子也登不上皇位了啊。这毕竟是在一个非常看重誓言和承诺的古代。贵妃娘娘膝下只有二皇子这么一位养子,她真的不想争夺皇位吗?还是说,她真的觉得抓住西北的兵权就够了,以后不管谁登上皇位,她和养子都能过逍遥日子?
“想不明白就别想了。明天,我们再去搜集一下信息。有时候消息一整合,自然就知道他们下一步是什么了。你快尝尝这个,我觉得味道还不错。”程以华说。
沈旭辰尝了一口,说:“微微有些淡了,不如你做得好吃。”
程以华面无表情地嗯了一声,继续埋头吃饭,只不过身后有了一条具现化的尾巴,慵懒地晃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