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大礼包

渔小乖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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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初程以华告白的时候,因为沈旭辰心有所动,所以系统派送了一个恋爱大礼包。

    哎呀,系统其实挺懂人心的嘛!

    沈旭辰特意打开看过,鉴于系统一直以来的吝啬,大礼包中当然只有一样东西。

    呵呵,它还好意思说是“大”礼包。

    因为是恋爱礼包,礼包中的东西便是一对戒指(也可以转换形态成为一对项链或者一对耳钉),名字叫“珍爱”。这对戒指算是某种科技加魔法的产物,可以让佩戴双方的所有账户进行关联,可以让双方定位,可以通话等等(这属于科技范畴),还可以让佩戴双方互相忠诚(心生背叛者会被ko,这属于魔法范畴)。

    沈旭辰之前并没想过要把戒指拿出来。因为他觉得必须互相忠诚这一条太苛责。虽然他不觉得自己会出轨,程以华也不像是会出轨的人,但沈旭辰觉得没必要非用一种强制的手段来保证这个。毕竟,人生那么长,谁知道会出现什么意外呢。

    说白了,沈旭辰就是有些患得患失。他可以坦然戴上程以华给自己的安装了定位仪的手表,因为他觉得以自己的年纪足以去包容程以华,但他做不到去操控程以华的人生。他一直是个温柔的人。

    可是,如果沈旭辰真要把重生或者拥有系统的秘密说出口,那么前提就是他们必须要戴上这对戒指。

    “你真的想好了吗?”沈旭辰一脸认真地说,“我这么问你,不是因为我怀疑你。只是我想给你最后一个机会,郑重地说,你确定爱我,这辈子都不会后悔了?”他在给程以华最后一次机会,毕竟把人永远禁锢在自己身边,这其实是一件很自私的事情。沈旭辰作为一个重生的老鬼,他总是希望自己能包容程以华,而不是命令程以华。

    “难道真要把我的心挖出来给你看么?”程以华认真地说。

    沈旭辰笑了一下:“那好吧。你喜欢戒指、项链,还是耳钉?”

    虽然不知道沈旭辰怎么忽然又说起了这个,程以华仍是认真地想了一下,说:“我当然更喜欢戒指,但是在我的日常中,有很多实验操作,手上不可以佩戴任何金属饰物,因此我很遗憾地把戒指这个选项排除了。耳钉的话太娘,爸爸看到我戴耳钉,一定会用皮带抽我的……那就项链吧。”

    沈旭辰从口袋中取出一根项链,说:“严肃而不开玩笑地说,黑魔法产物,戴上这根项链,从此你就是我的人了。”

    程以华将这当成了情/人间的小情/趣,嘟囔着:“没戴上它之前,我也是你的人。话说,这种事情还是要讲究公平的,你也必须是我的人。你喜欢戒指、项链、还是耳钉?今天是来不及了,我下次一定准备到位。”

    沈旭辰顿时就给程以华跪了!你的脑洞不是一直很奇葩吗!这么关键的时刻,你的神奇脑洞怎么不发挥作用了?他连忙把项链抢回来,捂在自己怀里,说:“不是这样的……你先听我说,你不是一直觉得我有秘密瞒着你么?说说看,是什么秘密?”

    程以华不死心地盯着沈旭辰手里的项链,嘟囔着:“你总是能买到很好吃的苹果……这算不算是一点?我在整个钱湖镇上都没找到过你买的苹果。所以,你拥有一个和小说中一样的随身空间?虽然随身空间这种东西不符合逻辑,但我觉得……”

    “就算是类似于随身空间的那样的东西吧。”沈旭辰自暴自弃地说,“既然随身空间是存在的,那么这根项链上的魔法也是真实存在的……所以,你真的要戴上它吗?”

    “原来是这样么……”程以华若有所思地摸了摸自己的下巴。

    沈旭辰不错眼地盯着程以华。

    程以华只停顿了两秒,说:“我明白了,我很高兴这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东西,虽然不符合逻辑,但爱情本身就是不符合逻辑的。我乐于接受爱情,我也乐于接受这根项链。”说着,他从沈旭辰的手中接过那根项链,按照沈旭辰的提示,先采集了沈旭辰的指尖血,再采集了自己的指尖血。

    项链一下子变得瑰丽起来,看着就很昂贵,好在不女气,吊坠的地方像一枚戒指。程以华把项链挂在脖子里,然后什么都不说,就那么眼巴巴地看着沈旭辰。

    沈旭辰连忙说:“我也有。”说着,他取出了一枚戒指。沈旭辰不喜欢脖子里有东西,那样显得束缚,也不喜欢戴耳钉,所以他还是选择了戒指形态。这一次,沈旭辰先采集了程以华的指尖血,后采集了自己的指尖血,然后他把戒指戴在了左手无名指上。

    同样的,戒指看上去也很昂贵呢,好在并不女气,和程以华戴着的那个项链明摆着是一对。

    一瞬间,他们仿佛触及到了某种法则。然后下一秒,这种感觉消散于无形。

    程以华牵起沈旭辰的手,满意地打量了一番。然后,他笑着说:“啊,现在可以亲吻我的新郎了。”说着,他起身在沈旭辰的……额头啄了一下。做完这个动作,他似乎非常得意,飞快地蹿去了厨房,喊着说:“肚子饿了没有?我给你做宵夜啊!”

    呵呵,亲个额头就能高兴成这样……果然是小孩子!沈旭辰心里如此想着,然后淡定地朝厨房走去。他站在厨房门口,说:“嘿,你不是想听我的秘密吗?”

    “但是,不管秘密是什么,现在已经不重要了啊。”程以华说,“我之前想知道你的秘密,是因为我害怕你会因为这些秘密离开我。可是,现在你已经永远没有机会离开我了。于是,对我而言,那些秘密可以永远都是秘密,我一点都不好奇。”

    沈旭辰摸了摸鼻子没说话。

    程以华打量了一下料理台,说:“想好吃什么了吗?我给你做。”

    “其实,我不太饿,晚饭吃得很饱。你饿了吗?”沈旭辰说。

    程以华摇了摇头:“我也不饿,前面吃了好多蛋糕。”

    沈旭辰走上前拍拍程以华的肩膀,说:“那就别纠结夜宵的事情了,我们洗洗睡吧。”虽然是两个血气方刚的大男人,但沈旭辰一点都不担心彼此的贞/操呢。就凭程以华纯情得只会吻人额头,就知道这家伙一定没胆子做什么。

    匆匆洗漱了一下,程以华又给robert弄了一点猫粮,他们就躺在了床上。床很大,哪怕他们都没有贴着边睡,他们两个人之间空着的地方依然可以竖着放一个枕头。这是夏天,空调的温度打得有些低。他们睡觉时并没脱掉短袖上衣,但这样还是有点冷。沈旭辰便牵过毯子盖在了自己肚子上,顺手把程以华的肚子也盖住了。

    黑暗中,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只有彼此的呼吸声纠缠在了一起。

    沈旭辰慢慢摩挲着手上的戒指,忽然说:“其实,也没什么要隐瞒的……我来自未来,你相信么?”把未来的事情说出来也挺好,一人计短,两人计长,说不定他们可以想方设法帮助很多人把那些未来的天灾*避过去。自重生以后,沈旭辰自己的生活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连带着沈秉忠和顾望舒也过上了完全不一样的生活。但也许,他可以造福更多的人。毕竟,他爱着脚下的这块土地。

    听到沈旭辰这么说,程以华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犹豫了一下,说:“虽然时空穿梭其实并不符合逻辑,但既然你这么说了……我能冒昧地问你一个问题么?”

    沈旭辰以为程以华会问自己未来的事情,就说:“行,你问吧。”

    “你的母星在那片星系?或者是哪个平行宇宙?你的原型是什么,应该和我们地球人不太一样吧?”程以华接二连三地问,“啊,没别的意思……我是说,你把本体的触角尾巴什么藏起来,压抑本性,辛苦伪装成地球人的模样,这一定不是很舒服吧。那,你以后在我面前就不用掩饰了,放出原型吧,怎么舒服怎么来。不管你变成什么样,我都不会离开你的。毕竟,我喜欢的又不是你的皮囊。”

    沈旭辰知道程以华又脑洞大开了,赶紧说:“你为什么会认为我是外星人呢?”

    “难道你不是吗?以地球的科技水平来看,想要达成时间旅行……”

    “停停,先别忙着科普。我是地球人,如假包换。我就是沈旭辰,只不过我已经活了一辈子,长成了一个糟糕的大叔,然后在某天忽然重生了,又变成了高中时的我。这么说,你明白了吗?”

    也就是说没有外星人可以看了吗……程以华觉得有一点点失望。

    沈旭辰忽然想起一件事情,他今天的强制任务还没有完成啊!哎呀,真要命!不完成强制任务是会有惩罚的啊!现在都已经晚上十一点多了,他得赶紧去小黑屋,用积分把时间延长,否则这点时间都不够他完成任务的了。他立刻说:“我有点事情……我先睡了,你也快点睡,等明天早上醒来时,我再向你解释,怎么样?”

    听出了沈旭辰语气中的急切,程以华立刻嗯了一声。

    于是,沈旭辰就秒睡了。没错,当精神体去了小黑屋以后,在程以华看来,沈旭辰就是秒睡了啊。程以华忽然爬起来,靠着床头坐着。他伸出手,戳了一下沈旭辰的脸,又戳了一下,然后失望地说:“看样子,真的是地球人呢,变不出耳朵和尾巴来了。”

    然后,不知道又想到了什么,程以华忽然躺了下来,迅速用毯子盖住了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