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百十条只为练手

秽多非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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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上洪景来起兵时兵力大约有二千人,根据后来官军缴获的起义军账簿来看,起义之初,义军便拥有枪炮二百一十门。

    这个数据是很模糊的,如果是大炮二百一十门,那洪景来早打下汉阳了,不至于被困定州,兵败身死。这个数量应该是极少数的轻型火炮,加上大多数的火枪构成。

    炮的话,大概也就是那种清军也大量装备的劈山炮。最轻的几十斤,重的有三五百斤,这玩意儿移动方便,适合跟着大军快速移动转进。又能够给步兵相当的火力支援,使得官军在对阵之前就有远程优势。

    大致上和大萌那会子的虎蹲炮一个思路,打霰弹。小的一次十几枚铅子,大的一次可以一两斤上百发铅子。据说远的能打两千米,但洪景来感觉和一炮过去糜烂十里是一个意思。一二百米,二三百米的距离上对着步兵集群来上那么一下子,才有效用。

    对于工事要塞和装备稍微严整一点的盾车效果都不大,听个响的那种。再过几十年,基本就会被淘汰。

    至于李朝的大炮实物,那倒是有不少,美国博物馆里就有,有大有小。怎么说呢,尚未脱离那种泥模铸炮的阶段,大小规制不严整,炮弹装药也各有不同。

    远不如眼前的火枪来的靠谱。

    鸟枪的话,就十分符合当时清国整体社会上枪支极度泛滥的现状,那种用草绳把枪管系在木座上的简便鸟枪,在部分地区甚至是家家户户人手一支。

    以至于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中甚至记载有普通的仆役手持鸟枪出门打野鸭子的事,这鸟枪还是仆役自己有的。价格据说低廉到一支只要三两不到。

    后来林.李二人一路攻打到天津静海,好家伙,被人组织当地打鸭子的猎户用“鸭排”给打了回去。一则是林李的北伐军到了强弩之末,二来是即使天子脚下民间也一样保存有大量火枪,可以短时间内快速成军。

    而朝鲜这边虽然有以前三韩之地,白衣骑射的传统,但是如今也专习鸟枪,以至于清俄雅克萨尼布楚之战还征调上百名朝鲜鸟枪手从军。萨尔浒之战时,大萌也大规模征调朝鲜鸟枪手从军。

    整个社会对于鸟枪的习以为常,以及基层的庞大鸟枪保有量,使得鸟枪成为了一种极易获取且操作简易的武器。

    往后了说,三元里人民反英大起义,以及李朝本身的东学党大起义,民众们手中都有大量的鸟枪。而且在民众手里,这鸟枪就真特么的好使。

    官军拿着一样的鸟枪打不过外敌,民众拿着这鸟枪偏生还敢和外敌干一仗,不仅打了,还能弄死几个外敌。

    揭过这章!

    鸟枪不提,反倒是可用的弓在洪景来起义初期数量相对很少,只有区区百张,且每张弓配属的弓箭不超过二百支。

    当然战马就更加不易得了,整个义军从上到下只得十匹清马!

    起义军的主力武备仍旧以冷兵器为主,但也有十分之一以上的士兵装备了热兵器。加上后来攻州破县,摧破官军,可以想见起义军中的热兵器是一直占据一定地位的。

    隔壁的另一支起义军不也是这样,从土客械斗中积累了丰富的集团作战经验,每到一地必定会注意收集各种军资,尤其是大炮和火药铅子。

    进了城以后,更是不吝惜钱财和洋人使劲买洋枪洋炮。到了战场上,哪有一点冷兵器作战的场面,双方都是枪炮大鸣,打的惊天动地。

    那棺材板子里填满了药子,把城炸塌不也是这个当口,由他们发明出来的嘛!黑火药能用到这地步,算是极限了。

    想想也是,不管哪个时代,培养一个能披甲持剑,选锋跳荡的强兵太难了。汉有三河骑士,唐有折冲府兵,宋有殿前效用,往后倒也就不提了。但是培养一个会撸喷子的大头兵那就简单了,只需要短短的三个月。刀剑能杀人,鸟枪一样能杀人。

    只要火枪跟得上,人没死完,这军队就好补充的很。

    这也算时代在发展吧!

    洪景来穿越过来,这一圈看下来。包括眼前富山浦的庆尚道左水营的官兵,实际上也有很多私卖盗卖的事情。刀枪棍棒什么的肯定是卖的顺手,至于鸟枪火箭,也不是没卖过。

    只不过他们的主要客户莱商,是跑朝日航线的,这一段路太近了,基本不存在什么海盗风险。商船的武备需求不是太高,所以倒也没有把左水营的武库给搬空。

    其他各地的兵营大概情况也应该如此,所谓的官兵,不仅不足额,甚至可能就是没有,至于武器装备,真的是很不好说。

    洪景来让他们回铁山老家打百十条枪,就算被发现,也尽可以遮掩过去。反正李在朝已经补了铁山的捕盗从事官,手下的捕盗兵本来就应该要有武备的。

    拿刀枪弓箭和拿火枪差不太多,反正手里得有个家伙嘛!

    李在朝手下的那些捕盗兵,说白了就是当初他的那些老兄弟。再说直白一点,就是洪景来的手下。左手倒右手,自家转自家而已。

    “阁郎要这么些个鸟枪作甚?”韩三石看李济初带着他那帮兄弟出去。

    “倒也不特地为了什么,给铁山的老家的乡亲弄点防身的火器。”洪景来随口敷衍了一句。

    “这大鼻鞑子的鸟枪和咱们的也差不了多少嘛。”

    “这倒是的,没太大的差别。就是发火机改的好些,方便雨天也好使。”

    “铁山那边是有个铁矿在?”虽然知道,韩三石还是多嘴再问了一遍。

    “是有些产业在铁山。”

    “开矿确实要手底下点子硬!难怪阁郎让李捕盗回铁山做官。”

    韩三石很自然就开始脑补了,他老家嘉山之前发现了一座金矿,他们韩家兄弟两个作为乡民代表,那可是用了非常“和平”的方式和矿主近距离激烈交涉,找补了不少大米的。

    那矿主手下二百来个壮汉,明火执仗,装备比官兵还齐全,有组织有纪律。和四千多嘉山乡民对峙了两个多月,最后还是败在人太少,道路被掘断,粮食断尽。不然嘉山那摊子事情,一时半会子真的是解决不了。

    而嘉山的官府对于矿主以及矿徒大规模武装的事情完全不在乎,他们在乎的是每个矿炉能不能足额的上交炉金,以及能不能收到矿主的贿赂。

    本身铁山郡的事情就不是官府在管,全都操纵于金进士这个乡班以及像之前金斗吉一样的乡吏手中。这都是和洪景来结好的势力,肯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现在韩三石既然跟了洪景来就时刻以偏向洪景来的方式考虑问题。洪景来在老家铁山有人有产业,肯定要顾及好。别说勾结官府了,连官府的捕盗校都是洪景来的人。

    反正朝廷是他们老李家的,这国家也是老李家的,与我何干?我先顾好我自己这个小家就不错了。别谈什么家国情怀、民族大义了嗷。和韩三石他们这些小老百姓的距离太遥远,基本上一辈子都不会发生交集。

    以时人的眼光,你给我顿顿饱饭吃我就可以跟你混了。你要是能给我一场富贵,脑袋系在裤腰带上跟着你干也不是不可以。

    很朴素!

    很现实!

    就像电影《1942》里的东家,他都知道要买一杆枪在家里防备着。一场大灾,官府的虚弱尽显无疑,全县七十二大户悉数被抢。

    他东家要是能有个二三十人的枪队,那伙吃大户的也进不了他这个庄子。也不至于儿子也死了,家也被烧了,全家去逃荒。

    “主要还是多练几个能办事的人手。”洪景来把双手背在身后,慢慢往外踱步。

    “省得省得,做官的就要有手下。”

    “你看现而今做官,要是京官儿还好,到外面做官,哪个不要家人?上下奔走要人,迎来送往要人,通晓事情要人。”

    “这么说弄上些枪,操练起来,以后还能有大用了?”韩三石一副原来大人你早有成算的模样,像是深刻体悟了洪景来的想法。

    “你想啊,先练上三五个月,起码知道听吩咐,知道办差事,知道分轻重,对不对!”

    “有点这么个意思!”韩三石脑子比他弟弟活络,乐意思考。

    “大家跟了我,就算做不上官,但是以后做个领头,做个管事。现在先立了规矩,学了条律,以后咱们人手多了,场面大了,立时就能操办开不是。”

    “是是是!阁郎说的有理。”

    “好了好了,你把这些火帽枪都收好,过会子交给济初,由他们带回去。”

    韩三石听了吩咐,手脚麻利,抖开袋子就把那几杆滑膛枪就装了进去。带着伤还钉着皮带,方便携带。

    “哎呦!这火帽枪背起来挺沉!”五条枪起码四十来斤,背起来肯定沉。

    要是一个普通步兵背上枪,再带上其他的包裹,怕是负重不下三十斤,在朝鲜这个多山的地形,对人的耐力颇为考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