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伟人的怪癖

山妖的尾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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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宾是个喜欢享受安逸的人。

    换句话说,他就是一条不折不扣的咸鱼。

    他就像华夏千千万万的老百姓一样,如果有人或事物破坏阿宾安逸而舒适的生活,总会有着自己的反击。

    就如同昨晚耗费一个多小时,做一本光属性魔法书“光之精灵”,只为消灭打扰他入眠的蚊子……

    由于那本射雕英雄传只是盗版书的缘故,纸质也不太好,这本魔法书只是最低的E级。

    制作魔法书对上辈子的阿宾来说,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现在如果不是他才学徒魔法师二级,一定也是很简单的。

    阿宾打着哈欠,觉得自己年幼的身体经不起熬夜。

    “昨天晚上做贼去了?哈欠连篇的。”王玉秀不禁抱怨。

    “没睡好。”说着阿宾又打了个哈欠。

    “吃过饭去补个觉去。”

    “嗯。”

    阿宾一觉便睡到了十点,他看着挂在墙上的挂钟不禁觉得可能是自己太累了,于是他便爬起来抱着躺椅跑到后院晒太阳去了。如果不出意外他打算今天一天除了吃饭便在躺椅上面度过了。

    然而生活总是不缺乏意外,刚吃过午饭程老太太便拿着耳爬和剪刀让阿宾帮她掏耳垢、剪指甲。

    程老太太觉得这辈子最舒服的事就是让阿宾帮他掏耳朵,总觉的莫名舒服。

    阿宾不禁回忆起自己的第一世,每次过年回家程老太太都拉着他为她掏耳朵,还说让阿宾掏耳朵是世界上面最享受的事。

    没有感慨,没有怀恋,一百多年前的生活对他来说已是遥远而不可及的事了。

    就像人们老时总会记不起来自己童年玩伴的名字与相貌。

    对于给程老太太掏耳朵,阿宾还是喜欢给她剪指甲,或者说他喜欢给周围的所有人剪指甲,这个爱好已经伴随他三世。不管那一世他身边的人指甲总是干干净净的。

    阿宾没有洁癖,也没有强迫症,他只是单纯喜欢指甲被剪刀剪断时发出的“咔嚓”声。每次听到这个声音他总觉得有种莫名的快感在内心弥漫。

    “也许是因为每个成功的伟人都有那么一点怪癖……”他上辈子的国王父亲是这么说他的。

    阿宾剪指甲剪的很仔细,本就很短的指甲被他一点点剪掉,做这种事的时候他总是有着十二分的认真,他总是把一个手指头冒在外面的指甲剪的干干紧紧再剪下一根手指,而且还从不剪伤手指头。

    也许他掏耳朵的时候也有这这份专注,所以程老太太才这么喜欢他给自己掏耳朵。

    很快十根手指就剪完了,剪完后他又开始剪脚趾。

    在剪脚趾甲的时候,阿宾突然想起了一件趣事。

    他记得第一世十岁的时候,邻居徐老太太对阿宾说:城里面有些搓澡工便有给客人掏耳朵剪指甲的工作……

    于是他便在那年期中考试的作文上便写到自己想做过搓澡工,并大胆的宣誓自己不仅要每天给男人搓澡,还要每天给女人搓澡……

    就像许多小孩子小时候喜欢什么,他的梦想就是什么,但是这些梦想都是不被大人们所理解的。

    就比如王蓉从小就喜欢吃苹果,于是她小时候的梦想就是当一个果农,这样她就有吃不完的苹果了,可是她妈妈对她说:不!你不想!并赐给了她一顿毒打,从此以后她就再也没进过家里的菜园子。

    老师也不理解阿宾的理想,于是老师便来了一次家访,家访中老师严肃对程大江与王玉秀提出不要什么地方都带小孩子去……

    程大江刚陪着笑脸把老师送走,便默默拿出了鸡毛掸子。于是,程家紧闭的大门里面便出来熊孩子“嗷嗷”的哭声。

    也因为这件事,夫妻两叫了徐老太太半年的徐老太婆……

    随着最后一个脚趾甲也被修剪干净,阿宾拍拍腿,把剪刀放回抽屉,打算去晒太阳。

    然而意外不止于徐老太太,伴随着门外传来的小孩声,阿宾知道,自己悠闲的阳光浴算是泡汤了。

    阿宾觉的小孩是愚蠢的不仅仅因为愚蠢的行为,还因为她是个烦人的小孩。

    “咔叱”、“咔叱”

    王蓉站在一旁上面咬着手指,看着阿宾蹲在石墩子上面啃着苹果,阿宾没有一点小朋友好东西因该分享的自觉。

    对于阿宾来说,不欢迎的客人别必要吧自己的好东西分享给对方。还是王玉兰拿了一个苹果给了可怜巴巴的王蓉。

    于是,石墩子上面就出现了两个啃苹果的人。

    “咔叱”、“咔叱”……

    王玉兰拿着一根黄瓜“咵呎”“咵呎”的在门口蹲着看两个孩子跳房子,心里想着自己是不是该多教教阿宾礼貌这方面。

    让阿宾对王蓉印象改观的事发生在两天后的下午……

    程大江要回城里打工了。

    在村里人的印象里面,程大江就是个农民工,像这样的农民工农村还有很多,比如王蓉的父亲,但王蓉的父亲暑假从不回家,程大江暑假还会回来看看自家老小……

    阿宾看着程大江的背影却听到了旁边小女孩低低的抽泣声。

    阿宾回头好笑的看着王蓉:“我爸爸走,你哭什么?”

    王蓉吸着鼻子道:“阿宾一定很难过吧?每年寒假我爸爸走的时候我都要哭好久的,阿宾好可怜,要和小蓉一样可怜了……哇——”

    说着就放开声音哇哇大哭起来……

    对于阿宾来说,一个安稳的家,一个平静的生活比什么都重要,他明白自己的父亲再过半年就回来,半年相比于他之前一百六十年的经历来说太短暂了,然而王蓉却觉的半年是个好久好久的时间。也许这个时代感同身受这个词只能用在小孩子身上,阿宾在这一刻觉得王蓉虽然愚蠢,但又愚蠢的可爱……

    生活中,阿宾觉的自己只要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就行了,富裕的生活也许一百多年前他还在追求,但现在他并不在乎,他并不担心钱不够用,尽管第一世的世界形式与商机他一个也不记得了,但在第二世他还保留着第一世的绘画技能,他上辈子也是个二十级剑圣,长大后不管去当个美术老师还是去当个剑术教练,他都感觉养活自己一家子没什么问题。

    至于去劫富济一下自己这个“贫”或者其他的会暴露自己能力的勾当就从来不在阿宾的考虑范围内,阿宾喜欢平静的生活,而这些会为他平静的生活添加不可控的意外,他讨厌意外……

    然而王蓉最喜欢吃的东西是苹果。最喜欢的人是阿宾,因为自那以后阿宾经常在家里偷苹果给她吃。她最讨厌的人也是阿宾,因为和阿宾跳房子从来没赢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