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四章 吃肉

画虎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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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衣人发暗器突袭时,陈四从石阶的栏杆边跌了出去,厉虎本以为他和马忠黄义一样已被射杀,却沒想到他竟沒有死。

    此时陈四一只右手攀着石栏,左肩上正钉着一片钢羽,整个肩膀变成了一片青紫之色,虽然还能出声,却显然已经力行动了。

    “天诛”的杀手在每次行动之前,都会把封装的毒药贴在后槽牙上,一旦遇到特殊的情形,只须一咬便能立刻自绝,而所谓的特殊情形,正是陈四现下这种法逃脱,要被抓获的境况。

    若不能自救,绝不能指望别人冒险救你。

    厉虎当然知道“天诛”杀手所奉行的准则,也并不打算救人,然而他刚要转身,却又听到陈四嘶哑的声音道:“我家里还有老婆孩子……不能死啊……虫哥……求你……”

    虽说都是巽离组的同伴,彼此之间却均不知道对方的出身和來历,更谈不上有任何交情,然而,一个家里有老婆和孩子的人,为什么要加入“天诛”,当随时亡命的杀手。

    厉虎一咬牙,走上前去伸左手抓住了陈四的手腕,一把将他从围栏后提了起來,背在了肩上,转头掠走。

    整个池家祠堂已经乱成了一锅粥。

    池府的台阶下的数十名保镖先前被青衣人的暗器迫退,现下又眼见那名青衣人死在了厉虎的手里,尽皆心生畏惧,一时之间竟不敢上前,而等到他们战战兢兢地冲上台阶时,厉虎等人已经沿着屋墙侧掠出了二三十丈远。[

    “池大老爷被杀了,抓住刺客,别让他们跑啦。”有人呼喊道。

    在外面牌楼大门口阻敌的巽离组杀手已撤走,百十名护院庄丁冲了进來,院中的保镖们声势大增,也就多了一些勇气。

    “你们去守住门口,不能放他们逃出院。”

    “刺客逃向石台后面去啦,分两面包抄他们。”

    “大家都准备好暗器,刺客一攀墙就立刻射杀。”

    整座池家祠堂,四面皆是两丈有余的高墙,唯有前方的牌楼门洞可以进出,是以先前数人阻住门口,就切断了墙外百余名庄丁的增援,然而也正因为此,杀人之后想要冲出去亦是不太容易。

    不过以“杀祭”计划的严密,又岂会沒有考虑过退路。

    一声惊天动地的震响,火光腾起,沙石飞溅,祠堂后的高墙,顿时就出现了一个豁口,在豁口外面,站着两名黑衣蒙面人和早已准备好的十三匹马。

    引爆火药,炸塌院墙的时间亦早已计算过,徐大等人逃到了墙边,正好能从炸出的豁口出去。

    “挂几匹。”一个蒙面人问,却是一个女子的声音。

    “三匹。”徐大答道。

    寒光闪动,三匹马的脖子上各挨了一刀,鲜血飞溅,嘶鸣着倒了下去,徐大、葛力、厉虎等人则纷纷纵上了另外几匹马的马背。

    “天诛”巽离组一共有十三个人,所以准备的是十三匹马,杀死其中三匹,是因为马忠、黄义已死,刘四受伤不能骑马,这三个人的座骑当然不能留给追兵,必须立刻斩杀。

    当杀则杀绝不容情,不论对人或对马都是一样,这亦是“天诛”的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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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厉虎在骑马。

    此处并非在池家祠堂外,而是在一间装饰布设颇为雅致的屋子里。

    贴着花纸的棂下,八仙桌上碟碗朝天,还剩着半桌酒菜,屋角香炉里熏着的檀香,却盖不住酒香和脂粉的气味,靠墙一张雕花大床上,红鸾纱帐高悬,床上铺着的轻丝锦被又软又滑。

    厉虎就在床上,他骑的马当然也并非真正的座骑,而是小桃红。

    小桃红只有十八岁,生得柔媚姣俏,一张瓜子脸上,眼眸勾人心弦,两腮淡抹胭脂,白中透红,当真象是刚开放的一朵桃花一般,她的皮肤,比床上的轻丝锦被更软更滑。

    此刻她的皮肤完**露,上面遍布细密的汗珠,且娇喘吁吁,仿佛就快要死去。

    小桃红是“桂香阁”的头牌姑娘,而“桂香阁”则是涪阳城里最好的妓馆。

    厉虎亦是精赤着,肌肉盘节突隆,皮肤却远不如小桃红光滑,上面遍布着或深或浅,长短不一的疤痕,在他右臂上,还密密地缠裹着纱布和绷带。

    成都城里刺杀池思渊的一战仅仅过去了五天,厉虎的右臂被青衣人的五枚暗器射中,并沒有那么快痊愈,到现在还全然动不得。

    幸好有些事情,即便是沒有手臂依然可以做。

    床上的两个人终于分开,小桃红软倒在被子上,好象是一滩香泥,厉虎却坐起身來,伸手拿过桌上的酒壶,一口气喝了半壶。

    “你每次都这么粗鲁,都快要把人家弄死了,一点也不会怜香惜玉。”小桃红用鼻子哼出声音。

    厉虎一边喝酒一边说道:“银票就在衣服里,你自己去拿。”

    小桃红嘟着嘴道:“谁希罕你的银子,涪阳城里拿出大把银子想要我陪的人,多到可以排到大街对面去,他们有的是达官贵人,也有文人才子,每一个都对我温柔体贴得很,我为什么非得陪你这个猪肉铺的小伙计。”

    厉虎回头瞧了她一眼,忽然咧嘴一笑,道:“因为我比他们厉害。”

    小桃红咬着牙,娇嗔道:“你坏死了,就知道欺负人家。”

    厉虎并不理会她,抓起桌上的一只卤猪脚,还始吃肉。

    小桃红在床上翻过身,象灵蛇一般爬到厉虎身边,缠住了他的腰,道:“今天我已经叫芳姨把所有的客人全都了……”

    厉虎依然吃肉。

    小桃红道:“你就留下吧,整个晚上都沒人会來打搅我们。”

    厉虎道:“留下,你又想要做甚么。”

    小桃红道:“留在我这儿,不是比回你那个又脏又臭的猪肉铺强么,而且过一会儿,我们还可以再……”

    她并沒有把话完全说出來,但是其中的意思却谁都能听得明白。

    厉虎已经啃光了一只猪蹄,把骨头一扔,笑道:“何必再过一会儿,我们现在就來。”

    小桃红缩身向床里躲去,道:“现在怎么行,奴家刚刚才……哎呀,别过來,你手上全是猪油,都涂到人家身上了。”

    厉虎虽然只有一只手能动,小桃红却哪里抵挡得住,很快便缴械投降,然而就在此时,厉虎却忽然停下了动作,目光望向屋门。

    小桃红娇喘道:“你又怎么了。”

    厉虎并未回答,因为屋门已“笃笃”地被敲响了。

    “是谁。”厉虎的语气有些不善,论是谁,在这个关头上被人打扰,肯定都不会十分愉快。

    “是我呀,芳姨。”门外传來的是妓馆鸨娘的声音,“王哥儿,你们坊里的葛爷來找您。”

    “门沒栓,进來吧。”厉虎道,已翻身坐在了床边,而小桃红连忙拉过被单,蜷身缩了进去。

    门被开,葛力走了进來。

    以六十六斤重的大屠刀为兵器的葛力,并不是一个十分高大粗壮之人,尤其屠刀未带在身边的时候,几乎很难看得出他与寻常的贩夫走卒有甚么分别。

    蒜鼻,小眼,扫帚眉,鲇鱼嘴,面皮黄里泛着灰,除了丑陋一点,这张脸实在太过普通,身上穿着的土蓝衫褂,宽裆裤,足下的粗布洒鞋,也甚是简单。

    然而厉虎却知道,此人一点也不简单,他瞧见过葛力杀人,以厉虎的判断,即便是江湖上的一流高手,能象葛力那般用刀的人也一定不多,有那般狠辣手段的人更少。

    葛力并沒有靠近木床,只是用目光扫过坐在床边厉虎,以及蜷在被子里只露出半边脸儿的小桃红。

    过了片刻,他才道:“穿好衣服,跟我走。”

    厉虎道:“去哪里。”

    葛力道:“回猪肉坊,老板要见你。”

    老板就是徐大,巽离组的头人,厉虎不再多言,拿过搭在床头的衣衫,用仅能动的左手,一件一件地套上。

    盏茶时间以后,葛力和厉虎已走在了涪阳城的大街上。

    涪阳位于川东,与成都城相距四百里,距离陕境却不太远,以地理而论,实是甚为偏避,此城很小,仅有四五条街道,与成都府那种都市相差很远,就是和舞阳城比起來也大有不如。

    厉虎在涪阳城里已经住了一年有余,对此地已可算是颇为熟悉。

    “天诛”的每一个暗杀组,在沒有任务时都有固定的隐蔽之所,巽离组的隐蔽之地,便是涪阳城里的一个猪肉坊,组里的十三名杀手,日常的身份是猪肉坊里的老板、老板娘、屠夫和伙计。

    表面杀的是猪,实际上杀的却是人,想出这种掩护身份之法的,也可算是个天才。

    一年半以前,厉虎刚來到涪阳时,并沒有想过会在此城待上如此久的时间,当日石头老大把这个任务交予他,厉虎曾经以为,顶多只须两三个月,定然可以把“天诛”的底细摸清楚,然后集合“恶狗门”的力量一举剿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