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〇章

两颗心的百草堂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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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种喜悦叫做,你不知道如何开口,她正好开口了。

    徐子卿看到她的笑容,此刻他的心像是一颗嫩芽,正在破土生长,他能感受到嫩芽上细微的绒毛都在高兴的摇摆。

    他在她的渴望的注视下,伸手接过她的小本子……可是他的手却不小心碰触到小公主的手。

    徐子卿的手跟他的性格一样,凉凉的,不特别热,也不会特别冷,可是他碰触到的手,却是异常的热,异常的软,像是被烫到了一样,他不能控制的松开了手。

    然后那画本掉落到了地上,哗啦啦的画页,一面一面的翻,徐子卿有些慌乱,不过还是撇到了那哗啦啦的画页落下的时候,居然看到一个少年柔情的注视这你一点一点露出微笑的模样,而这个少年正是刚刚在台上选了周国,说自己是蛮夷的师弟。

    跟台上少年不同,画里的少年十分纯真可爱,看不出半点狡猾,反而是有些害羞内向,那笑容也纯纯的。

    当然这也只是一瞬间的时候,实际上也就是画本从手上落下。

    徐子卿从容的弯腰把画本捡起来,仿若刚刚指尖碰触的炙热只是一个错觉一般,又恢复了他沉稳的模样。

    这位可是大诗人,妥妥哒大诗人,小薇听他当场作诗,长长的一首诗,愣没有太听明白,可是听着周围的同学一遍一遍的诵读,似乎在诗这方面,大家都成了过耳不忘的天才,立马就能记住。

    刚刚院长也说了,以后要出息了才能再见到徐师兄,小薇想想自己出息有点不靠谱,抓紧眼前机会才是。

    于是她笑容越发有些狗腿……当然占着容貌好的便宜,小薇这模样,这笑容,在家里的时候,没有一个家长能抵抗的了的,徐子卿自然也不能。

    只觉得小公主一下子变成了一个可爱的小毛团一般,让他恨不得伸手去摸摸她的脑袋,不过良好的修养还是让他控制住了自己的手。

    他重新把画本递给了小薇,很有风度的没有自己去翻,也很规矩的避开小薇的手。

    而刚刚徐子卿没有接稳,画本和里面的炭笔都掉地上了,他捡起了画本,而炭笔却是圆滚滚的滚了几步,正好滚到了莲哥儿跟前,莲哥儿弯腰去把炭笔捡起来。

    徐子卿把画本递给小薇的时候,他也正好把炭笔捡起来给小薇。

    不过他可没有像徐子卿那么规矩收礼,他把炭笔放到小薇手里,直接伸手,当着徐子卿的面,捏了一把小薇的脸道:“毛手毛脚的,东西都拿不稳。”

    “哥哥!”小薇皱了皱眉,这可是当着院草、即未来大诗人的面,居然就这样捏我的脸,太不给面子了。

    而且是刚刚捡了炭笔,捏到脸上会不会黑黑的……她用手搓了搓脸,白白的脸都被她搓红了……

    徐子卿很明显的看到两人的亲密无间,并且直接能感觉到这个师弟真的很聪明,自己没有任何怪异的动作,他却是很护食的表现了他的地位。

    不过徐子卿看到小薇那被她自己搓红的秀美脸蛋,眼神依旧是清澈的,虽然亲密,但是只是从小一块长大的缘故,小公主并没有特别的不一样,反而是看着自己的时候,目光透着崇拜的味道。

    徐子卿重新接过画本,和炭笔,在上面慎重的写下:徐子卿,三个字,以及一串长长的地址——

    静安城东城区永福坊南街第十六宅,近延兴门。

    他的签名用的是草书,签完名,然后总觉得这样不够,他又用正楷写下了他家在京城置办的宅子,虽然现在他是住在恩师家中,但是等他明年参加科举完,应该就要独立居住了,所以他把这宅子的地址留给了小薇,到时候再跟门房交代一下即可。

    小薇看徐师兄签名写了很久,很认真严肃的表情。

    等她拿到了本子,看到上面的内容,简直是竖然起敬啊,徐师兄看起来很名士姿态不好接近,实际上却是个很亲切的人,她只是要个签名,师兄居然还把家里的地址都给写了,就跟现代签名加电话号码一样,不过这个时候没有电话,只能留地址了。

    看着画本上详细的地址,小薇当真觉得徐师兄是个好人,还是个没有什么防备心的好人,随意的就把家庭住址给透露了。

    “谢谢师兄。”小薇小心的收起了画本和笔,十分诚恳的道谢。

    莲哥儿在一边瞟了一眼,妈蛋,这徐师兄居心剖侧,居然还留了家庭住址,这到底是想干啥!!

    徐子卿看着小公主脸上的笑容,心跳又漏了好几拍,只是面上依旧严肃的道:“这是我京城的住址,书院是有放冬假的,年轻人应该趁着年少多出去走走,你若是想去京城,可以去找我,”

    说完话徐子卿自己都不好意思,不过很快其他学生喊师兄给签名的声音就把他淹没了,他也被挤得离开了小薇,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却又有些空荡荡的,当然给别人签名的时候,他没有再写地址。

    清谈会之后,徐子卿就离开了书院,毕竟如今他在帮恩师干活,离开太久不好,本来恩师就是为了他好,特意给他假期让他回来书院一趟的。

    徐子卿没有想到只是这样平常的回来办事,他居然会把自己的心给遗落了。

    他从小接受的都是名士教育,喜欢一个女孩,不应该唐突她,他想着如何说动爹娘还有恩师帮他上门提亲。

    爹娘这边,徐子卿还觉得比较容易,因为他自小就很独立,爹娘做什么事都会以他的意见为主,主要是恩师那边,恩师对自己期望非常高,他恐怕不愿意自己娶小公主,因为本朝娶公主的驸马是没有实权的。

    就像是大公主的驸马只是一个闲赋的小官,连要盖一座避暑庄子都不符合规矩。

    虽然小公主是外族人,但是毕竟是一国公主,徐子卿不用想就知道恩师肯定不会同意的。

    毕竟为了一个小族公主放弃大好前程是不可能的,这时候的徐子卿真希望自己不需要这般理智,可是理智是他从小培养的习惯,他真的前前后后的会想到所有一切的事情,越发的觉得渺茫。

    他离开了书院,一路风尘仆仆的赶路,此刻正在一个驿站休息。

    驿站的床很简陋,不过他住的房间挺好的,驿站的官员都是十分有眼色的,像徐子卿这样年轻有为的人,即使职位没有,驿站的人也为给他安排一个好房间。

    徐子卿虽然清正,但是并不迂腐,不会说自己官员职别没有达到,坚决推拒,而是很从容的接受驿官的好意,但是同时他也会给一些银子补偿,让驿官给自己做一些吃的,买些需用的东西,他给的银子会超出需要的多一些,相当于小费了。

    驿站的官员最喜欢徐子卿这样的人,大方又尊重人,他们当然也想要钱,做任何职业都不是从什么舍己为人的角度出发,开始都是糊口而已,驿官可以说是最低级的官员,虽然有编制,但是跟临时工也差不多。

    有这样来往的补贴才是他们愿意做下去的理由。

    徐子卿很大方,不矫情,也知道人情世故,这样的驿官虽然低级,给一点好处,却是收获巨大,他们知道南来北往的事情,而且也负责传播消息,好的名声就要从一点一滴做起。

    此刻在这简陋的驿站里,徐子卿点了一块香,纯纯的味道慢慢的顺着细烟缭绕,简陋的驿站也似乎一下子充满了禅意,高端大气起来。

    他觉得自己思绪太乱了,想要让自己冷静一下,点一块香是最好的方式。

    可是今天似乎有点不太管用,淡淡的香味,似有似无的苦涩,若有若无的清甜,还夹杂着一股思念的味道。

    他终究没有放开,因为他的手上握着一支快秃掉的炭笔。

    当时大家都要签名,就借了小薇的炭笔。

    炭笔并不是很耐用,本来也就剩下的不多,签完到他手上也就基本快秃了,就剩下上面一小节用布缠着的,方便手抓的位置。

    都这样了,那小公主并没有要,她说那是她自己做的,有好多。

    他也没有丢,却是小心翼翼的收起来了。

    担心把最后一点炭蹭没了,还特意找了个木盒装起来。

    此刻他的手里握着这只短短的炭笔,他的手比较修长,这炭笔都握不住,太短了,上面只剩下黑黑的一点点,外面包括的布一看就知道是用过的旧的布剪下来做的,当真是奇怪,黑色、黑炭、笔头,别人用过的陈旧的布……这一切原本应该都是让他讨厌的东西,可是却会因为一个女孩,都变成美好,变成记载美好的事物,似乎只是看着这样的死物,都能感觉到愉快的心情。

    ……第二天一早,徐子卿就起床赶路了。

    而小薇他们终于迎来了新生考验最后一天。

    大家磕磕绊绊的总算是把各自的马照顾好,也慢慢的习惯了,连拓跋珊都会学着舍友的模样,跟自己的马说一两句话,好像马真的会应一般,好神奇。

    这个办法是最早看到小薇跟她的马一直说话,才流传出来的,无他小薇的马实在太拉风了,之后还有人不服,想代替小薇领队,奈何其他马不买账,就算先生同意,马都不同意,只好灰溜溜的回队伍。

    然后大家就开始打听小薇是不是有特别的驯马的方法,就发现小薇总是跟马说话……

    然后就掀起了一股陪马说话的热潮,还真别说,真让有些人感觉到马的回应了,这下子更加激动了。

    祝先生很高兴,这届新生特别有爱,一次让他看到学生们正在跟马说话,他还回去跟院长炫耀了。

    院长又跑去跟隆师傅炫耀了。

    院长说:“喜欢动物的孩子,心底都是善良的。”

    于是新生们去食肆吃饭的时候,发现隆师傅似乎对他们很特别,给每个人打的饭菜都特别多的,量很足,大多数人都吃不完,可是如今食肆明文规定不准浪费……

    除了小薇自己能够全部吃饭,大多数人每次吃饭都十分痛苦的把剩下打包,拿回去喂马了……

    于是又有了更多新生爱护动物的传说,自己不吃,省下口粮给马吃o(╯□╰)o……然后新生们得到了隆师傅更多的关爱,真是一群可爱的孩子,那饭勺又用力的一抖,抖出了更多的饭菜……总之这是一个很悲伤的故事。

    就这样每日早上训练,下午清谈,学生们迅速的熟悉了,基本上大家都能叫出名字。

    小薇还惊喜的发现,之前他们在进城的时候,遇上的那个热情谦让的孙伯伯的儿子孙资也考上了。

    他就住莲哥儿隔壁,因为是进城认识的,难免就觉得像是先认识的一样,有点半个老乡的意思,而且小薇记得那个孙伯伯跟自己爹爹很聊得来,两人说了好久的话呢。

    孙资在他爹面前有点害羞不说话,不过到了书院,小薇发现他话还挺多的,这一点其实跟他爹有点像︿( ̄︶ ̄)︿。

    最后一天训练,不仅仅祝先生来了,祝先生还邀请了院长,还有其他学科的负责先生,就是考试的时候监考的那些,有温先生、李先生、华先生、余先生。

    看着几位先生坐在台上,新生们一瞬间真有回到第一场考试的错觉,不过现在他们已经是书院的学生了。

    每个人都很想好好表现一番,让先生们看看,自己到了书院后,更加优秀。

    年轻人很容易影响年轻人,哪怕是心机深的李存,自谓贵族的拓跋深,此刻都是一脸精神振奋,十分有朝气。

    小薇的领队地位通过这几天的表现,让大家心服口服的接受了。

    祝先生得意的邀请其他先生们过来观看,他就觉得这届新生特别好,特别得他心,他今天特意把自己的厚须都清理了一下。

    “最开始院长说把新生考验的任务交给我的时候,我还很担忧,担心你们这些娇气的少男少女受不了,结果证明我错了,你们表现的非常好,你们来自五湖四海,各个民族,千里迢迢汇聚到秦山书院,成为了同窗同学,你们很快融入书院的生活,学会了彼此谦让,学会了共同前行,我很高兴,所以今天我一定要让你们未来的先生们看看,你们的出色表现,大家有没有信心?”

    祝先生最后一句吼的特别大声,整个广场环绕着回音,很容易引起大家热血沸腾的心。

    “有!”六十几个新生们共同扯着嗓子应道。

    接下来就由小薇领队,带着大家表演这几日的训练成果。

    先生们坐在台上,看着台下,所有的马齐齐抬起左腿,放下,又齐齐的抬起右腿,整个队伍整整齐齐,没有一个人出错,简直是不可思议,而且看着领队的马向后转,整个队伍的马也齐齐的向后转,中间也没有人出错,甚至转的方向都是统一的……

    “这种效率若是用到军队上,简直就可以打造出一支神兵啊,老祝……委屈你了。”毛院长一脸唏嘘,在这一刻,他忽然有些懊悔,觉得自己不该把祝光良劝说到书院来,他的才能值得更多发扬。

    却不想老祝笑着摇头道:“不是我,我没有这么厉害,是小公主,她说她那有个很厉害的少年,最擅长这个了,她只是跟我说了,我才照着做的。”

    众人一下子对小公主口中很厉害的少年感兴趣了。

    毛院长当机立断道:“明日就沐休日,应当去拜访一下学生家长。”

    祝先生也是这样想的,他拿着那盐心很不好意思,一直找不到机会跟小公主说。

    接着就看小公主一马当先,带着整只马队开始奔跑,速度非常快,可是在这么快的情况下,也没有马掉队,队伍还是十分整齐,一匹马踏马声就很激烈好听,到了所有的马整整齐齐的踢踏的声音,简直就像是一曲乐章了。

    负责才艺课的余先生,脸色激动,忽然间就想到了一个曲子的灵感点。

    更让大家意外的是,所有马奔跑一圈到了台前的时候,居然集体的跳跃起来,集体嘶叫……这一瞬间,温先生差点又闭过气,好像一阵腥风吹来,李先生连忙用手按住自己的漂亮的刘海……

    学生们看到先生的表现脸上都洋溢着得逞的笑容,然后身体随着马降落,集体平稳下来。

    瞬间就恢复了整齐划一的模样。

    紧接着新生们就骑在马上,看到祝先生一脸骄傲,他们齐刷刷的喊道:“一年白生献给祝先生一首歌,请听好:”

    老祝一脸惊讶,没有想到这群新生居然还有惊喜给自己。

    就听得宽阔的广场上,扬起了整齐的歌声,少男少女混合在一块的合唱,悠扬,轻柔,沙哑,美丽: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这是一首军歌,之前清谈的时候,老祝教大家唱过,说一次自己在行军的时候,被敌人追打到穷途末路,又冷又饿,快死的时候,大家一块唱这首歌,后来唱歌的人有大半都没有回来。

    此刻,阳光下,平和安静的书院中,这一首歌又响起,缅怀着死去的战士,洋溢着青春的气息。

    学生们惊讶的发现祝先生居然哭了,他虽然很不在意的用大袖子擦了擦眼角,可是他们都看到了,晶莹的泪水滚落在先生的大胡子上……

    广场上歌声继续,只是像是有了共鸣一般,上课的师兄师姐们,都忍不住探出头,想看看窗外。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真好听。”一个上课开小差的师姐趴在窗前,一脸向往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