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十八章:英雄末日 Vip

| 作者:有种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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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医院,人来往熙,热闹非凡。

    刘曦穿着便装,坐在医院门口的椅子上,手里捧着一手机,扮作玩手机的路人甲。

    其他同事也有不少,安插在各个要道。

    江远山在监控室居中调度,一旦有突发状况,随时通知各部门小组,实施抓捕。

    通过深入调查,已经得到确切的消息,林永康回南华了。不得不说,这孙子胆儿可真够肥的,上次事件闹的那么大,当街持枪跟警察对峙,成网上在逃的a级通缉犯。

    潜逃出去没多久,这就敢回来。而且,这一次更狠,一回来就把市委副书记的独生子马奇给弄死了,目标直指施满江。

    不愧为亡命徒,林永康什么事儿都干得出来。

    按照施满江的法子,通过调查那些舆论的制造者,江远山他们已经断定,幕后真凶就是林永康。但是那些小喽啰,根本不知道林永康的下落。

    施满江跟林永康接触的不深,只见过一次面。

    以施满江的直觉来判断,他断定林永康肯定会到医院探望林鹏华。

    从陆天豪他们口中得知,林永康这个人为人一向低调,从不跟人结梁子。而那次在后街,高俊无意把林鹏华的眼球扎瞎后,林永康顿时处于暴怒状态,乃至于做出失去理智的事情,不惜把枪跟警察当街对峙。

    由此可见,林永康对他的儿子必然宠溺到一定程度。

    “无论如何,必须抓到他。”

    为了搞自己,他不惜得罪马翔,杀了马奇。下一次,谁知道林永康会将触手伸向谁。施满江绝不会给林永康机会,让他伤害自己身边的人。

    ……

    施满江的判断没错,林永康来了。

    随行的是红下巴,其他几个弟兄,在街道外边的车子里边等候。

    两人穿着白大褂,带着口罩,从正门,堂而皇之,大摇大摆的进入医院。甚至途径刘曦身边,她都没有察觉。

    一般罪犯,尤其是在这种情况下,贸然出现在大庭广众当中,肯定会神色惊慌。再看看林永康跟红下巴两人,神色傲然,脸上一点喜悲看不出来,放佛真如两个救死扶伤的医生一样,带着些许的倨傲,冷漠。

    林永康知道,自己的好日子不长,身份曝光后,往日所做的一切,现在都已经被调查的一清二楚。以他的犯罪行为,被抓到了下场只有一个——死。

    其实,根本不用判刑,在抓捕的过程中,就只有两条路。要么继续逃亡,要么死。

    从踏入这行的那天起,从出狱的那天起,他的命,就已经不是他自己的。林永康不怕死,但是在死之前,他想再看看孩子。

    多看一眼少一眼。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也可以说是英雄末日吧!

    林永康那么精明的人,怎么可能不清楚,对于他们来说,眼前的这所医院,堪比是龙潭虎穴,九死一生。纵然如此,林永康还是来了,只为看林鹏华一眼。

    只是可惜了手底下的这帮兄弟。

    难为他们了。

    林永康生在农村,家里穷,吃饭都够呛,更别说念书了。没什么文化,上城里找不到好的工作不说,成天还得受人白眼。但是林永康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一个不甘于现状的男人。

    为了摆脱现状,不得已,他只能采取一些见不的人的手段,去偷,去抢,甚至不惜危害他人的性命。

    穷怕了。

    在林永康看来,没有什么比穷更加可怕,他宁肯去死,也不要一穷二白,像一条狗一样的活着。

    城里人天生有钱有车有房,就因为他们有城市户口,每天只管吃喝玩乐,衣着光鲜,高人一等。

    而农村人,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累死累活,靠天吃饭。挣来的那点微薄收入,还不够儿女上学的费用。成天风吹日晒,烤的跟咸鱼干似的,到城里就低人一等,受尽白眼。放佛他是街头的乞丐一样,侮辱了城市的环境。

    身为一个农民,不但自己身份低人一等,就连自己的儿女,到学校念书也遭人欺负。

    凭什么?

    难道世世代代都要这样下去?

    不。

    林永康绝不想看到那一幕发生,他不能容许任何人轻看了自己的孩子。上一代,农民的身份无法改变,那就从这一代开始,无论如何,即便不择手段,林永康也在所不惜。

    为人父母,林永康不希望上一代的悲哀,延续到下一代,乃至下下代。

    必须做点什么。

    找工作太不靠谱,连小学都没念过,出去能干什么?正儿八经的公司谁会要他?像他这种人,国家,政策早就为他设定好了一切。在乡下,他是农民,进了城,依旧是农民工。

    农民这两个字,从他出生的那一天起,就已经在他身上留下不可磨灭的烙印。

    农民工一天多少钱?

    最脏最累最苦的活,全是他们干,辛勤劳作,帮城市盖房子,到头来,一辈子自己却连一套房都买不起。

    说来真是可笑之极。

    一旦出事故,从高楼上摔下来,绝无活路。还有一点,破破烂烂,肮脏不堪的工作服,走到哪儿都遭人嫌弃,之前还有新闻,说是农民工因为衣服脏,连公交车都不让坐。

    那不是林永康想要的生活,无论他多么努力的工作,没有人会感激他,有的只是城里人的嘲讽,蔑视。

    反正是卖命,与其在工地上干活,争取微薄的收入,不如干点来前快的。

    出狱后,经人介绍,有了门路,林永康便干起贩卖人体器官,以及贩毒的勾当。

    他知道这是杀头的大罪,但那又怎样?

    在工地上干活,难道就没有意外?

    至于那些无辜的小孩儿,成人……林永康在取走他们的内脏时,一点愧疚感都没有。

    这些人,全是城里人。

    平时一个个高高在上,不可一世。而在他林永康的屠刀下,连一条摇尾乞怜的小狗都不如。

    林永康活生生挖走他们的内脏,拿去贩卖,最后再把他们手脚打残,逼迫他们去乞讨。或者,一些不配合的,为了安全起见,直接弄死,抛尸荒野,喂狗,都成。

    或许正是报以这种心态,林永康平时对人特别谦卑,从不会主动去欺压别人。尤其是那些农民工兄弟,有的时候,碰到一些有困难的农民工,哪怕不认识,林永康也会拿出一些钱来,赠予他们。

    要说这辈子,林永康干过最装逼的事儿,有两件。

    一件是在后街,拔枪跟刘曦他们对峙。另外一件,是因为村里的一个老表,就是农民工,在南华的一个工地上工作。每天起早摸黑,吃最差的,穿最烂的,干的最辛苦的活儿。

    收入倒是还行,一个月有五千多块钱。问题是,年关了,工地老板拖欠他们大半年工资,没发。

    林永康得到这个消息后,带着红下巴几个兄弟,亲自到工地,拔枪为老表讨要说法。

    ……

    总而言之,林永康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改变下一代的命运。而他,从出道的那一天起,就已经做好死的准备。只是没想到,林鹏华的人生才刚刚开始,高俊居然把他的眼球给弄瞎了一只。

    “一会儿看完小华,咱们就去学校,那小子,我也不杀他,把他两眼珠子给我挖了。”

    林永康要高俊也尝试一下看不到的滋味。

    这次回来,他就没打算活着离开。

    两个目的。

    弄瞎高俊的双眼,杀施满江。

    若非施满江,林永康以及他的弟兄,也不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