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3.第263章 263 片酬问题

七七家d猫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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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莱坞的片酬一直在节节攀升,主要的推动力却是创新艺术家经济公司、威廉-莫里斯经纪公司、国际创新管理公司这三家巨头的联手,这使得演员的片酬进入八十年代之后就一直在不断攀升。

    1988年,阿诺德-施瓦辛格接拍“龙兄鼠弟(Twins)”不仅拿了片酬,而且还参与了票房分红,这也开启了演员片酬支付方式的新篇章;在这之后的1989年,杰克-尼科尔森以配角身份参演了“蝙蝠侠”,他完全放弃了自己的片酬,而是以分红的形式获取报酬,但条件是无论票房多少他都可以按照合约签订的比例分成,不设票房下限,另外连附属商品的周边销售也参与分成,最终杰克依靠这部电影拿到了五千万美元的片酬。

    从此,好莱坞的演员片酬开启了一个全新的时代:片酬底薪加上票房分红。

    一直以来,演员片酬是一个人们永远不会厌倦的话题,其热门程度大概仅次于艺人之间的绯闻和丑闻。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些数字实在太过庞大,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是一个遥不可及的程度。

    其实,媒体对于演员片酬的报道有相当大以讹传讹的成分,一方面是因为演员片酬涉及到了行业内部竞争,可以作为商业机密而不向外公布;另一方面则是制片厂和演员处于某些特别的目的,可能会故意夸大或者缩小实际报酬,一般来说夸大是为了炫耀,缩小则是为了对付税务部门——美国的富人税惊人得高。最重要的原因是“刻意简化”,在现实生活中,某个演员的片酬也许不是一个数字能说清道明的,但对媒体和影迷而言,最具冲击力的就是一个右边由好多零组成的数字。

    在好莱坞里,演员的片酬支付原本很简单,就是制片方像支付工资一样给演员一笔酬劳,然后完成电影拍摄,仅此而已,但是当票房分红的列表里也将演员纳入可行范围之后,就变得复杂了,因为所谓的票房分红本来就十分复杂。

    北美电影市场因为反垄断法的限制,所以制片公司、发行商和放映商往往都是不同的公司。一般来说,制片公司制作完电影之后,交给发行公司进行运作,而发行公司则联系各大院线进行放映。

    发行公司和院线的利益分红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发行公司交付院线一定的租金,上映后每周院线抽取提成,第一周为百分之十,逐渐增加,但不会高于百分之四十;第二种是发行公司不交付租金,院线直接抽取提成,第一周诶百分之三十,逐次递增,最高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一般来说,院线放映所得的票房占据一部电影所能创造的票房总数的百分之四十。换而言之,留给制片公司、发行商瓜分的票房就只有百分之六十。

    这百分之六十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大型制片公司,自己就拥有发行部门,那么百分之六十就都属于制片公司;另外一种就是制片公司将发行权交给专业发行公司,这样一来二者就又必须对这部分利益进行瓜分,一般来说制片公司占据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三十五,而发行公司则拿百分之二十五到百分之三十。

    不管是第一种还是第二种,制片公司拿到手那部分属于“制片”的利润大约就是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三十五个百分点,而这部分利润又需要被制片公司自己、导演、制片人、编剧一起瓜分,现在加入分摊名单的又多了一个演员。

    百分之二十五是好莱坞大型制片厂愿意为演员、导演、制片人、编剧留出的最大分成比例,是参与分红所有人的综合,不是每个人。换而言之,最终票房落在制片公司手里的,就是一部电影票房的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十五。

    其实,大型电影制片公司来说,票房收入的盈利从来就不是他们最重要的收入来源,电视、有线电视、录像带等家庭娱乐项目中取得的收入,以及周边版权的收入,这才是电影制片公司的真正收入来源,高达制片公司利润的八成以上,甚至比电影本身票房都要更高。当然,票房的出色也会带动其他版权、周边的收入,这是相辅相成的。

    导演、制片人、编剧和演员联手可以拿到的分成比例差不多是票房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五,当然也偶尔有例外,但那都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的事了,在整个九十年代之前,比例就差不多是这个水平线上。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许多大牌演员——比如说成名之后的汤姆-克鲁斯——都不愿意启用一线女演员来搭档,因为那就会意味着参与分红的演员增加了,从而降低自己的分成比例,但汤姆又愿意和史蒂文-斯皮尔伯格合作,因为他重视大导演所带来的票房影响力,带来的最终经济利益超过分成比例上的牺牲。而凡是演员参与高比例分成的作品,演员肯定会不遗余力地进行宣传,从演员宣传期的曝光密度,就可以某种程度上猜出演员的经济利益了。当然,这也将演员与票房更加深刻的绑在了一起,增加演员肩膀上的责任,提高演员的积极性,也是有正面意义的。

    在导演、制片人、编剧和演员可以分成的这部分票房之中,根据各个位置的大牌程度比例都会有不同程度的波动,其中演员的分成比例从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五十,波动范围很大,影响因素包括合作演员是否具备分红资格、演员自身的号召力程度、导演和制片人的大牌程度等等,归根结底,还是一个好莱坞权势的问题。

    那么经纪人在这之中究竟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

    第一,正是因为三大经纪公司的存在,使得导演、制片人、编剧和演员的票房分红得以成行,甚至将分红的比例不断攀升,极力压缩了制片公司的话语权,让好莱坞的权势走向发生了根本改变。而且,演员能够成为票房分红中的一份子,经纪公司是决定性因素。

    再就是经纪人对于演员的片酬具有决定性的谈判作用,一名优秀的经纪人最基本的能力就是为演员争取利益最大化,而片酬、演出待遇就是核心环节。举例而言,朗能够为雨果争取到六百万的片酬,但约瑟夫却只为雨果争取到了三百万的片酬,这就是差距。再举例来说,阿诺德-施瓦辛格、杰克-尼科尔森开创先例之后,能够拿到分红的演员依旧凤毛麟角,经纪人的舌灿莲花就具有决定作用。

    简单来说,经纪人就是一名好的销售者,他手中有一副价值三百万美元的牌,如果他只卖了三百万,只能说中规中矩;如果他贱卖了两百万,那就是不称职;当然,如果他能够卖出六百万,甚至还拿到了分红,这才是真正杰出的经纪人。

    雨果目前在好莱坞的状况就是处于一个机会的十字路口,“义海雄风”之后,媒体普遍认为雨果可以跻身一线演员,那也就是八百万美元的片酬,但问题是,至今为止没有任何一家制片公司开出这个片酬邀请雨果,所以说所谓的一线也就是媒体自己的干吆喝罢了。

    但不可否认的是,经历了“闻香识女人”和“义海雄风”的铺垫之后,雨果本来在好莱坞打滚十年就拥有一定的资历,所以他的片酬根本不止三百万美元了,重新回到“哈德森之鹰”时期的六百万美元也不是问题。

    可是,六百万的片酬不是依靠嘴皮子说说就可以的,金球奖之后雨果急转直下的处境,虽然不会对他的片酬产生本质的打击,但影响还是不可避免的。所以,能否拿到六百万的片酬,考验的就是约瑟夫的个人能力了!

    如果事情如此简单的话,约瑟夫对于拿下六百万片酬有强大的信心,他愿意奋力为雨果搏一搏,但问题就在于,“西雅图夜未眠”剧组可不是一个有钱的团队,虽然约瑟夫没有得到确切的消息,但就他所知,这部作品的预算不过是两千万美元而已。

    另外,约瑟夫还打听到了最新消息,“西雅图夜未眠”的女主角邀请到了梅格-瑞恩出演,梅格可是比雨果大牌一个级别的演员,虽然一直以来女演员的片酬都比男演员低,甚至低百分之五十也不足为奇,但即使梅格过去三年颇有些低迷,片酬在四百万、五百万左右也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这样一来,如果约瑟夫还要求雨果的片酬六百万,那单是演员预算就占据了电影成本的百分之五十,这几乎是一个不可能的任务。更何况,雨果能够得到“西雅图夜未眠”的演出机会,可谓是经历了无数困难,而且雨果对于出演这部作品也充满了信心,所以,现在约瑟夫可没有办法挺直腰板对诺拉说,“没有六百万,我们就不出演。”

    约瑟夫不由感觉到头疼,那这个片酬的尺度到底应该如何盘算呢?这也是诺拉提起片酬问题时,约瑟夫没有第一时间给予回应的原因,因为他没有想到雨果真的就试镜成功了,他也没有料想到雨果在“义海雄风”之后接的第一部作品居然是小妞电影。

    “难道,真的要提出票房分成的形式吗?”约瑟夫想到了这个不是办法的办法,但问题是:雨果根本就没有达到能够要求票房分红的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