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何处听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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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将军”外,一身白色西装的新郎官如同看到救星一般向书俏挥了挥自己的手杖,唇角带着求饶的笑。书俏朝门边走去,一撇嘴道:“云衡,我今天可是代表女家的,一切按照规矩办!”

    屋里笑成一团。一个粉妆玉琢般的小女孩——大约是新娘的亲戚,接过大人手里的一个大圆托盘,又被大人耳语了一阵后,屁颠颠地跑向门口,从铁门栏杆缝隙里奶声奶气地伸出去:“恭喜发财,红包拿来!”

    褚云衡笑着对身边的伴郎道:“赶紧拿出来吧!”

    红包很快铺满了整个托盘底。褚云衡道:“这下可以开门了吧?”

    林书俏记着新娘子的嘱托,并不想过分为难他。只是门内的其他人还玩得“意犹未尽”,有人提出了让他唱歌示爱的提议,要求唱的三首歌里必须包含“董朝露”的名字,谐音也行。褚云衡倒也落落大方,张开就来。他的嗓音磁性中透着清亮,神态深情款款,三曲终了,引得众人拍手叫好。

    他笑着说了一句:“谢谢各位亲朋好友手下留情,只出了个唱歌的难题,要是跳舞,我可就不成了。”

    他的神情语气极其轻松自然,没有半点自怜自伤的情绪。倒是把他的丈母娘给激出了心疼,对在场的各位和颜劝道:“好了好了,别耽误了吉时,云衡老远过来的,这里的楼层又高,一会儿还有好多仪式要做,别累坏了他!”

    一番话引得众人善意的哄笑,纷纷说她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云衡也非常适时地朝着丈母娘的方向一个劲儿作揖。书俏见状,笑着把门打开了。

    当褚云衡走进客厅,他的新娘子也已迫不及待地跑出了自己的卧房,唇角漾起甜蜜的笑涡。褚云衡撑起手杖,也带着急迫的喜悦表情朝着她走过去。

    他生得俊美儒雅,身材原本也很挺拔,如果只是坐着,任谁见了都会觉得那是个漂亮的男人。可他的左腿几乎完全使不上力,因此走路的时候,身体因为重心压在了右边,使得肩膀也有些倾斜。平心而论,那不是个潇洒的身影,可是,他走得那样努力,带着种迫不及待要抓住幸福的感觉,谁又会质疑那蹒跚的脚步中满溢的真诚与美好?——书俏看着他终于走到朝露身旁,朝露仰起头,用一种近乎崇拜的眼神望着他的时候,心底浮现的,便是这样一个念头。

    朝露的父亲早逝,在褚云衡给岳母敬茶时,书俏也有些担心他因为身体不便,不能应付,她偷偷看了一眼新娘朝露,她的神情也有些紧张。褚云衡将手杖交给伴郎,右手将茶碗托稳,左手虚虚地扶住了茶盘边沿,动作虽然略带勉强,但他始终保持双手托杯的姿势。书俏欣慰地微微一笑:这两年,他的左手复健也有了些许成效,以往不能举高过腰的手臂已经能抬高到胸部,手指虽然仍不灵活,却也已能够缓慢地张开到八成。她心里明明为他高兴,下一刹那却忍不住热泪盈眶。

    “好了好了,可以了!”朝露的母亲又是欢喜又是满眼心疼地搀扶起给自己鞠躬行礼的女婿,迅速接过茶杯,顺手把红包放进茶盘。

    书俏也把茶盘递给朝露敬茶。随后,合家喝了甜汤,将一对新人送出门去。

    婚宴上,朝露没有依照惯例抛新娘花球,而是将它直接交到了书俏的手中。书俏拥抱了新娘,她们互相在耳边给予了对方最深的祝福。她曾经也对眼前的这个女子心生妒意,因为,她也爱过褚云衡,甚至或许时至今日还有一丝难以割舍的情意悬系于他。可是,老天却没有把最好的相遇时机留给他们,那个时候,他们还太年轻、也太脆弱,在遭遇阻力的那一刻,轻易便放弃了抵抗。可是,遇到朝露的时候,云衡的爱是那样热烈——他从来对她都是温暖却恬淡的,那是她所不曾从他身上得到过的爱,而朝露更是对他爱得如痴如狂,不顾一切。在了解到这一层之后,她抛开潜意识里仅存的一些幻想,她知道,连一丝一毫挽回这个男人、改变初恋结局的可能性都没有了。不是没有遗憾的,只是,她目睹了褚云衡和董朝露在这场辛苦的爱恋里浮浮沉沉,却始终不离不弃,心疼和震撼的感觉远远超过了这份小小的遗憾。她不止很快收起了那份失落,甚至还竭力撮合云衡与朝露的姻缘。

    书俏拥抱着朝露,望向朝着一旁站立的褚云衡,晃了晃手中的花球。他点了点头,与她会心一笑。

    只是,当宴席散场,在酒店宴会厅门口与朝露和云衡道别之后,她的心情变得有些难以名状。她知道,有些东西已经逝去,再也无可追回。

    褚云衡和朝露她今晚为了喝酒,特意没有驾车,便提出要帮她叫车,她婉言谢绝了,直说这点小事,她自己解决便好,让他们只管自顾自享受*。他们因为要招呼的客人实在很多,便也就没有再与她客套,只说改天约她到家里吃饭,感谢她一路来的帮忙。她笑着应允。

    电梯来了之后,她直接走了进去——之前已经和这对新人道别,此刻,她没有再回头。

    十月初的江南,晚间已有了秋意。她穿着斜肩的小礼服,裸/露的肩头在开着冷气的大堂里,感觉有些凉。

    手掌下意识地蹭了蹭手臂外侧取暖,心里暗道要是带条披肩来就好了。一路走,一路低头从包里翻出手机来准备叫车,却不想这时候有人从身后叫住了她,声音很熟,但一时想不起来。

    回头,果然是熟人。

    王培安展开一件外套,向她微微一颔首,道:“林小姐你好,江先生让我把这件外套给您披上。”

    她顺着王培安身后看去,江淮的轮椅停在离大堂门边上,离此有十来米的距离。

    他的头发被仔细地打理过,胡子也刮得很干净,身上原本应该穿着一套三件式西服,只是现在他的衬衫外面只套了一件马甲,外套则在王培安手里。

    她不自觉地笑了笑,心里有暖暖的细流从不知来处的地方渗透进来。从王培安那里接过外套,她径直朝江淮走过去。

    他也看到了她,肩头几不可见地耸了耸,右手微微向前张开,似乎是在和她打招呼。

    “江淮,你怎么在这里?”书俏俯身问道。

    他的笑容很淡:“朋友今晚在这里摆女儿的百岁酒。你呢?”

    她指了指自己这身打扮:“给朋友当伴娘。”

    “早知道你有朋友会在‘月河’办婚宴,或许我可以安排得更好些。”

    书俏一愣,方才想到这家“月河”酒店,貌似是江家的产业。

    她看过网上关于江淮的简介,忍不住问:“据说,你已经把管理权移交给了专业的管理团队。那么,你现在不需要来这里上班,对吗?”

    他点头:“我的身体情况其实并不允许高强度的工作,早些年我确实也亲自打理生意,高负荷的工作让我的身体变得有些吃不消,倒是这一年来,慢慢调整得健康一些了。而且,说实话我也不怎么喜欢这一行。现在的我觉得轻松了许多。”

    “我也觉得,你也不太像个生意人。做‘艺术家’比较适合你。”

    他略略歪过脑袋瞥向她:“你是指我比较有艺术家的忧郁气质?”

    她斟酌着用词,最终还是诚实点头:“是的,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觉得你是个充满灵性美的人。”

    “谢谢你的夸赞。”他笑了笑,手指覆上了轮椅右手边的那根操纵杆,驱动轮椅向前。王培安和书俏紧随其后,有门童为他们拉开了门。

    迎面一阵夜风袭来,书俏想起了什么,立即脱下身上的西装外套,将他反盖在江淮的身上。

    “我并没有那么虚弱。”他说,但终究没有拒绝她的关心。

    “我也没有。”她笑着回答。

    “让培安送你回去吧。”江淮的车就停在酒店门口。

    “这太麻烦了,我……”她刚想拒绝,从大堂里又走出来一个人,正是褚云衡的伴郎。

    见到站在大门口的书俏后,他和她打招呼道:“嗨,林小姐,你还没打到车?”

    “没有,刚好遇到朋友,就聊几句。”

    “要不要我送你回去?”见她没有立即回答,他补充申明道,“放心,不是我来开,我叫了代驾。”

    刚才在主桌上,伴郎对她极尽殷勤。书俏不蠢,也不是懵懂少女,不管是不是她多心,眼下她都没有心思去应付别人的追求。她几乎想也不想,便对那人说道:“谢谢你,既然遇到了朋友,我可以搭他的车回去。你自己路上小心!”

    褚云衡的伴郎眼中有一瞬的黯然失落,可还是礼貌地与她道了别。那是个很有风度的男人,何况,她相信既然是云衡的朋友,人品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只是,他出现的时机不太好。

    书俏极轻地喟叹了一声,低下头,视线恰好落到江淮的脸上。

    他舔了舔唇,问:“你确定要坐我的车?不是为了敷衍那个人?”

    她怪不好意思眨了眨眼睛:“本来我的确是为了婉拒那个人的好意,现在嘛……我觉得那么晚了,有顺风车坐也很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