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4节 崔念奴

墨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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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亨豫大并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借“丰亨豫大”蛊惑赵佶,趁机收刮民脂民膏的蔡京。

    同理可知,道德和清高也是没问题的,世人对道德、清高渐有鄙夷,实则是太多借道德、清高之名,行龌蹉之实的人。

    但从楼上下来的两人,看起来却是一本正经,冠带不乱。

    沈约见到那两人的举止、看到那两人的态度,就知道这两人多是传说中的正人君子了。

    北宋的青楼比现代的某些高级会所反倒更文明些,很像是个文艺沙龙,卖身的固然是有的,可多数人仍能在探讨人生价值、增进艺术修养上游走。

    这和当代一见面,二话不说的被荷尔蒙催动的男女举止不同。

    沈约看那两人衣冠楚楚、神色如常,知道这两位应该是和崔念奴只是谈论下人生,又见两人对李彦的态度,知道这二人是厌恶李彦所为。

    在这种时候暗室不欺,对权贵不巴结的人,其实并不多见,是以沈约问下这二人的名姓。

    李彦笑道,“李博士请留步。”

    风度翩翩那人皱了下眉头,终于还是停下脚步,带着戒备道,“李总管何事?”

    李彦看出对方的厌恶,若是以往,多半早就冷面相向,这时候却因沈约,仍能耐心道,“李博士方才没有听到,沈公子想结识下两位吗?”

    那李博士微有诧异的看了眼沈约。

    事实上,认识知道李彦的,若不知不久前皇宫内发生的事情,看到李彦对沈约这般态度,都是难免惊错。

    可出于对李彦的憎恶,李博士沉声道,“不才倒不想结识李总管的朋友。”他这般回答,可说很是轻蔑,颇有拒人千里之外的味道。

    李彦心中暗恼,心道老子若非沈约的缘故,对你们这种穷酸也是不屑一顾的。

    可他和李博士这种人最大的不同是——李博士洁身自爱,不喜就要排斥,他李彦哪怕不喜,可被利益权势催动,还是能“委曲”求全的。

    “沈公子可不是本官的朋友。”

    李彦微笑道,“虽然本官很想有沈公子这样的朋友。”

    沈约笑而不语。

    李彦的一句话勾起了那个李博士的极大好奇心,反问道:“那这位沈公子是?”说话时,终于向李彦走近一步。

    李彦见对方不再像逃避瘟疫般,己方目的达到,淡然道:“沈公子,此乃李若水,太常博士。”见沈约无动于衷的样子,李彦补充了一句,“主要在太常寺掌管祭祀之事。”

    沈约微微点头。

    博士不是现代才有,现代的博士说的是学历等级,古代的博士更像是官职称谓。

    古代的王朝多有太常寺,主要是处理陵庙群祀,礼乐仪制之类事情,一般情况下,太常博士算是个闲差。

    见沈约望向另外那个敦厚稳重之人,李彦皱眉道,“这位应该是朱先生?”

    那敦厚之人微微点头。

    李彦随即道,“大名应是”说话间,他看向李若水。

    李若水沉声道,“朱敦儒兄,好诗词,文采非凡。”

    那敦厚之人客气道,“李兄过奖了。”

    他称呼的李兄,自然不是在说李彦,而是指李若水,一声李兄,也表明他和李若水着实有些交情。

    李彦微哼一声,“不错,就是朱敦儒。沈公子,此人极为清高,有人举荐他为官,却是数次不就。”

    他不太记得朱敦儒的名字,实在是因为朱敦儒非但不是官员,而且和他交集甚远,但他显然记得朱敦儒这人的个性,略带嘲讽道,“本官一直以为阁下忧国忧民,不想竟然也是忙于风花雪月。”

    朱敦儒神色不满,却未回应。

    民不与官斗,和个小肚鸡肠、又掌大权的人物争辩,绝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

    李若水却忍不住为友争辩道,“李总管,若论忧国忧民之情,只怕崔念奴比总管更浓。”

    李彦双眉微竖。

    李若水随即又道,“若论才华文采,朱兄比不才更胜一筹。”

    他一“板砖”拍在李彦的脸上,讽刺李彦祸国殃民,连个歌姬都不如,随即又自踩一脚,倒让李彦一时间无法发火。

    沈约一旁笑道,“如此看来,朱兄是因文采得崔念奴一见了。”

    朱敦儒微有迟疑,拱手道:“不敢当。或许不过是朱某和崔小姐投缘罢了。”

    场中几人可说是互相试探。

    朱敦儒为人稳重,见沈约并不张扬,处于稳妥,自然客气对之。

    客气不止是尊重,还是有效的防备。

    可哪怕朱敦儒,也猜不透这个让李彦很恭敬的公子是哪个。

    就在此时,楼上有清音传来,“朱先生何必自谦,只凭朱先生一句‘插天翠柳,被何人、推上一轮明月?’就让念奴心生戚戚,感慨才华横溢。”

    声音如珠落玉盘,清脆明爽,入耳后让人不由想要目睹说话之人的风韵。

    在场的男人都是抬头望去。

    唯独沈约沉凝片刻,这才抬头观之。

    楼梯口正立一佳人,轻施粉黛,眉若春山,嘴角有丝若有若无的笑意,似热又冷。

    偏偏这冷热难以捉摸的神态,让很多男人痴恋不已。

    那佳人衣着不算奢华,一袭轻衫若雪,显削肩玉颈,无甚珠宝,云鬓处只斜插有一支翠色玉钗,却更见风姿卓约。

    很多女人会将自己的一张脸浓妆艳抹,除非职场需要,更多的是一种不自信的表现。

    就和不自信的男人要戴几斤金链子显示财富般,女人的浓妆艳抹反倒表明她不知再用什么能力来引发旁人的注意。

    那女子却不同。

    她不需太多粉黛,不需珠宝华服,只是娉娉婷婷的站在那里,就满足了太多男人对女人的向往。

    岁月静好,却不入平庸的雅致格调。

    那女子自然就是崔念奴。

    也只可能是崔念奴。

    听闻崔念奴推崇,哪怕看起来很是稳重的朱敦儒也不由得带分激动之意,喃喃道:“崔小姐过誉了。”

    崔念奴的目光已落在沈约身上,一双明亮的眸子蓦地有些朦朦胧胧。

    当一个女人这般朦胧的看着一个男人,难免引发当事人无尽的联想。

    沈约目光却是清澈无比。

    他那时候脑海中只闪过了两个字——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