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时何时?战乱之时! 三一三 故人

竹下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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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有杀鞑子之大功,而且这个功劳是得到朝廷,得到宣大总督承认的,任何人都无法推翻。d-m这个功劳摆在这里,给他升官儿,便谁也没话说。

    但董策也明白,靠着之前那些功劳,升到现在,也算是倒了头儿了。若是没有别的战功,他很快就会泯于众人之中,功劳也不再被记住,等上一段时间,说不得众人的印象里,就再也没他这个人了。

    被上司记不住,其实是相当可怕的一件事情。

    要想升官儿,银子战功缺一不可,银子他总能搞到,但要想有战功,就得打仗。

    这是实打实的功劳,多少银子都换不来的。这里说的打仗,可不是剿灭山贼土匪马贼之类这样的小打小闹。

    现如今能打的对手只有两个,一个是建奴,一个就是反贼。建奴远在山海关之外的辽东,距离晋北之地足有数千里之遥,董策根本没能力去打,除非他们在来入寇宣大。就算是有能力,除非董策有病,否则才不会现在和建奴去硬碰硬。

    董策虽然不愿,却不得不承认,由于大明朝的不断救济和大明官兵的默契配合,使得建奴拥有大量精锐骁勇,强悍能战,兵强甲坚,同时又对敌人充满蔑视和不屑的强横战士。这个崛起于白山黑水之间的强盗;一;本;读;小说 团伙,现在确实是实实在在的成长为了东亚第一强横的大势力。这是事实。从万历朝一直打到崇祯朝,和大明朝打了这几十年的仗,他们早就培养出一批又一批奸诈狡猾却又凶狠能战的中基层军官,再加上远超过明军士卒的个人战斗力,个人装备,和这样的对手作战,实在是一件很让人不情愿的事儿。

    相对说来,反贼就是那个好捏的多的软柿子了。

    虽然一些细节记不清了,但是董策脑海中的记忆依稀告诉他,从崇祯七年之后,虽然反贼势力日益高张,渐成不可制之势,但期间还有几次,反贼给官兵打的几乎彻底完蛋。不过,最后的结局却都是死里逃生。不得不说,李自成和张献忠这俩人,运气真是好得要命,碰上了一群又一群蠢猪当对手。

    总归说来,这个时候,乃至于今后的五六年中,在大势大局面上,官兵对反贼,还是完全占据优势的。虽然明朝的末年的官兵已经非常废物,但李自成张献忠这些反贼虽然名气大,杀人也多,凶名赫赫,但论起战斗力,却是远远比不上他们的老前辈——赤眉,黄巢,乃至于元末红巾军这些的。

    在这种总体占优,又是小战役频繁的局面下,想要捞到战功,并不是一件难事。而且现在随着反贼势力越来越大,威胁日深,朝廷对反贼首级论功的级别,也是提得越来越高,不像前些年那么不值钱了。

    董策心中有些委决难下。

    他自然是有自己的一番计划的,但是这么好的机会,却又不能放过。若是没战功升不了官儿的话,再等多少年也是如此,便是有天大的抱负又有何用?

    这突然的变化和他原先的计划有些冲突,不过倒是并不难协调,董策沉吟片刻,忽然打算沿街走走,好生想想。

    王通给他派出去寻木匠订做家具去了,董策要开的店面,其内里的布置和设计,和之前大明传统的店面完全不一样。如此一来,店铺里面的装潢,乃至于一些家具的摆设,甚至是柜台的具体样式,都得亲力亲为,不能用老套路了。董策让王通去亲自盯着,不过这会儿身边自还是有些家丁守着的。

    “董勇振,你跟我过来。”董策回头扫了一眼,笑着指了指他。

    “是。”董勇振大声应是,在众家丁一片艳羡的目光中跟着董策往前走去。

    悦来客栈所在乃是紧靠着棋盘大街的一条宽阔街道,也是颇为的繁华,酒肆众多。再加这会儿也不算晚,正是吃晚饭的点儿,是以街道上人来人往,青楼酒肆之中,丝竹管弦之声想闻,一派热闹的繁华景象。

    董策闲庭信步,晃晃悠悠的往前走,不过看似是在闲逛,心却是不知道飞到哪儿去了。

    约莫走了一盏茶的时间,他心中已经是有了些计较,甚至接下来几个月如何行止也都已经相好了。长长的吁了口气,正自想要往回走,忽然前面传来砰的一声响,董策不由好奇的看过去。

    却见是一个人给从酒楼里头扔出来,重重的砸在了街道上。这一下砸的可不轻,那人躺在地上,口中发出阵阵痛苦的呻吟,不停的蠕动抽搐着,状极痛苦。他衣衫褴褛,脸上也颇为的肮脏,一头长发披散下来,结成黑乎乎一绺一绺儿的,不知道多久没洗过了,看上去肮脏不堪。他身上还用非常浓重的酒气,其中夹杂着酸臭腐烂的味道,让人闻之欲呕。

    董策看了第二眼就懒得再看,这分明就是一个烂酒鬼的样子。

    跟着这个被认出来的人,几个人高马大的魁梧汉子从酒楼里面走了出来,走到那醉鬼面前,居高临下,满脸不屑的看着他。

    其中一个最结实的汉子冷哼一声,脚在他的腰眼儿上重重的踢了踢,冷笑道:“就你这烂怂样儿,也敢在咱们店里黑吃黑喝?也不瞧瞧这店面是谁开的,也不瞧瞧爷们儿几个是谁?真当你老子我是摆设啊?”

    “一共六顿,六桌上等的席面,十三斤最好的梨花好酒,加起来算你十八两银子不断多吧?这钱,你拿不出拿出来?”

    那人疼的在地上打着滚儿,哪里还说的出话来?再说了,看他这般样子,就知道是定然拿不出来的。其实大汉要的这个价格,还真是不贵,一桌上等的席面,差不多一两多银子上下,而那陈年的老酒,就更贵了。当然,也不派出这人被坑了的可能。

    那衣衫褴褛之人只是在地上打着滚痛苦的呻吟。

    黑脸膛大汉狠狠的瞪着他,冷笑一声,目露凶光,狠狠道:“既然还不上银子,那就拿自己来抵债吧!一两银子,打断你一根骨头,不算多吧?”

    周围几个帮闲跟班立刻便是爆出一阵大笑,纷纷道:“哥哥跟这杂厮鸟儿倒是好生客气,就他那贱骨头,一根值得了一两银子?换做咱们,一两银子砍断一根手指头就算是便宜。到了十两,就得翻倍,一条膀子就不要想着留着了。奶奶个腿儿,一刀下去,咔吃清脆,这叫什么?”

    旁边一个帮闲立刻道:“这就匹夫一怒,血溅三尺!”

    众人哄然大笑。

    那领头儿的黑脸膛大汉啐了一口唾沫,笑骂道:“去你娘的,你们才是匹夫,都他娘的匹夫!”

    “你们俩,把他抬起来,爷爷这次先给他断上五根肋骨。”那黑脸膛大汉双手握拳搓了搓,发出一阵骨节的爆响,一个就有醋钵子大小的拳头让人看着有些不寒而栗。若是给这么一根拳头狠狠的砸在身上,怕是一拳就要了半条命。

    “得嘞,头儿!”

    两个汉子听他命令,将那衣衫褴褛的男子架起来,那黑脸膛大汉轻蔑的伸手在那人脸上拍了拍,伸出五根手指头比划了比划:“瞧清楚,爷爷说断你五根肋骨,绝对不对,绝对不少!”

    此时围观的人也多了起来,大伙儿都是兴奋兼又期待的看着,却是没一个人援手说话的。国人虽然爱看热闹,却不爱惹事儿,最大的热闹当然就是在京师去采石场看处斩人犯了。见到那一颗颗人头落地,一个个兴奋的面红耳赤,之后几个月甚至几年都是忘不掉的谈资。

    董策已经转过身子去走了两步了,但是他忽然又回过头来,眼睛死死的盯在那被殴打的人身上看。

    他忽然觉得这人有些眼熟。

    但是一时又想不起来,对于董策来说,这是非常罕见的情况,他的记性素来是极好的。

    这说明三种情况——要么他和自己不熟,要么是许久未曾见面了,要么是两者兼而有之。

    他的目光一遍一遍的在那衣衫褴褛的汉子脸上扫着,可以看得出来,他身材中等,不算高,体型削瘦。虽然衣衫褴褛,满身脏污,但是脸上偶尔露出来的一些皮肤还是很白皙的,显然从小没受过什么苦,长相也算清秀。仔细端详,还有些斯文,应该是个读书人出身。

    越看越是眼熟。

    董策通共接触过的读书人也没多少,他在脑海中把那些人过了一遍——苏以墨、刘若宰、苏少游、纪长风……

    对!纪长风!

    董策脑海中亮光一闪,陡然间想起这人是谁来了。纪长风的弟弟,纪长运,就是那个自己从建奴手中解救出来的读书人,他也着实算个可怜人了,妻子就在自己面前被生生奸淫,之后更是当了替死鬼,情状惨不忍睹。至于他为何会在此处,董策一瞬间就想到了原由。“五年前,内子难产而死,孩子也没保住,一尸两命,在下心中伤痛之极,立誓此生绝不再娶,此生有不二之色。我家唯有在下与二弟长运两男丁而已,因此这传宗接代的大任,便都落在了二弟身上。那一日听闻二弟弟妹被建奴掳走,家中人人惶急担忧,却没想到,被董大人所救……”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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