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五十九章 选角的理由

南有阿弥豆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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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选任达化当新电影男主角是有心和任大荣打好关系,但是主要原因还是因为任达化适合,让任大荣欠人情是次要的.

    任达化年轻手演的那些电影乔峰看的不错,因为他演的都是些很特别的角色,像舞男啊,同性恋啊,小混混啊,或者色那个情电影主角之类的,这也是七八十年代任达化发展的不好的原因.

    当然发展的好的话也就不会演这些角色了,可能还是因为他太黑的原因.

    但是任达化上了年纪后演的那些角色那些电影乔峰却是看过很多的.

    任达化个子高,身材好,完全就是一副模特的身材,当然一开始他虽然是无线训练班毕业,却是最早以模特身份进入演艺圈的,在无线训练班都是之后的事情了.

    人到中年本该是日落西山,但是任达化却是大器晚成,年纪越大越有味道了,演黑帮老大那是霸气十足,演警察又是正气凛然,真的是演什么像什么.

    乔峰实在是看多了任达化后来的那些经典电影了,特别和杜祺峰的银河映像合作之后,演的龙城岁月,ptu,黑社会,黑社会以和为贵,枪火等片子,都是相当经典的片子.

    虽然人到中年才真正火起来,但却不意味着任达化是到了中年后才开了窍,才有了成为一名好演员的实力.

    他七几年就从无线训练班毕业了,然后演电视,演电影早就把演技磨练出来了,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电影公司找他演那些特别的角色.

    别看那些角色说起来不好听,但正是那些角色才最磨练演技的,要不然美国奥斯卡金像奖也不会有那么多独立制片公司出品的电影拿那么多演技奖了.

    在好莱坞,独立电影就意味着小众,也意味着演技,不是说主流电影就不需要演技,不能磨练演技,是相对的,独立电影,小众电影会更加容易练出演技.

    就像墨镜王一样,他的电影从来都不能说是大众,向来都是文艺片爱好者才会喜欢他的电影,而他的电影也最是容易磨练演技的.因为一部电影磨你好几年,傻子也能磨成影帝了.

    于是拍他电影的梁超伟,香港金像奖拿了五个影帝,金马奖拿了三个影帝,是这两个奖项的记录保持者.

    保镖,作为一部商业电影,虽然对演技要求不算太高,但是相比女主角让叶倩汶这样的歌手身份大于演员身份的人来演,男主角对演技的要求是要更高一点的,是需要找一个演技不错的人来演的.

    可能是凯文·科斯特纳演的保镖给乔峰的印象太深了,在找男主角的时候乔峰就是按照他的模板来找的.

    虽然叶倩汶想让乔峰来演男主角,乔峰也有一瞬间心动了,但是随后乔峰就把这个念头压下了,乔峰知道自己不合适演这个角色,让他演纯粹的商业片扮酷耍帅还行,演这种要求演技的角色那绝对是灾难.

    再一个他的年纪不合适,这个角色需要的年纪要大一点的,因为里边的身份设定就是一个有着多年安保经验的人,还是高官的前保镖.

    谁都知道高官身边的保镖都是个子很高,样子还粗狂的,乔峰二十来岁,还那么帅,完全不合适的.

    自己不行,乔峰在香港的男演员里边找了一圈发现也没找上合适的,要么身高不行,要么是演技不行.

    特别是身高,叶倩汶个子一米七三,个子老高了,男演员的个子起码要比叶倩汶大个七八公分,十公分左右最好,否则的话,男主角和女主角站在一起个子差不多,那保镖的形象就不那么明星了.

    有这样个子的这时候够分量的香港男演员可不多,身高,演技符合的年龄,样貌又不符合.

    后来找来找去,乔峰忽然想起任达化来了,任达化身高一米八,虽然比叶倩汶只高了七公分,但也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虽然人黑,但是也不要紧,原版女主角都能找个黑人来演,任达化这点肤色较黑又算得了什么呢.

    只是这时候的任达化是有点瘦的,特别是按他一米八的身高来算是很瘦的,演保镖说服力不强,还是那句话美国人就是喜欢肌肉男,哪怕不是肌肉男也不能纤瘦了.

    纵观美国或者说北美电影里边,几乎很少有特别瘦的男演员能发展好的,因为审美的趋向就是壮汉,硬汉的.

    瘦不拉几的怎么看也不可能像是硬汉.

    不过瘦的话可以增肥,所以这不是问题.

    任达化要个子有个子,要演技呢有演技,样子也比较符合,特别是在留些短短的胡子,然后再胖个二三十斤,演保镖就一点问题都没有了.

    而且,任达化出道虽然久,但是没什么拿得出手的票房成绩,名气也只是一般般,片酬足够低,也是乔峰选择的一方面.

    所以,仔细盘算过后,乔峰选择了任达化来演电影保镖的男主角,顺便还能和任大荣打好关系,真是一举两得的好事情.

    就在虎胆龙威上映几天后,保镖剧组已经组建完成开始拍摄了.

    故事大体虽然还是照搬的保镖的原剧情,但是拍摄地乔峰这次却放在了香港,背景也是香港歌手.

    开始乔峰想的也是弄到美国拍的,背景人设全是按照原版的来的,但是后来还是叶倩汶提出来个问题让乔峰发现照搬有难度,不太符合实际情况.

    那就是最后杀手刺杀的场合,原版里边是在金像奖上的,那可是奥斯卡金像奖,在这时候让一个香港歌手或者说华人歌手上到奥斯卡金像奖颁奖礼,还要上舞台,完全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这时候没有哪个华人歌手有这样的影响力能够上去.

    别说这时候就是以后都难,所以如果不想改剧情的话,就只能换个适合的,能上的.

    后来乔峰觉得改剧情太麻烦,还不如干脆就换背景呢.

    反正香港也有金像奖,那就干脆把背景设为香港好了.一个自小在外国长大的女歌星,唱英文歌火了也完全说得通.

    在香港拍而不是去美国拍,叶倩汶是最高兴的一个,因为这样她就不用长时间和乔峰分开了,也就不用受相思之苦了.

    虽然骂乔峰是禽兽,畜生,但是叶倩汶无论是心理还是身体都享受乔峰的禽兽,畜生行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