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油麻地警署

闹闹不爱闹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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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天耀知道的香港社团资料,是看后世一些书籍和电影了解的,但是实际上,四五十年代,香港各个社团双花红棍层出不穷,并不是说双花红棍不如后来的七八十年代值钱,恰恰相反,这时候的香港社团,一名被升为双花红棍的社团中人,必然有自己强悍的地方。

    香港大大小小,合法非法的码头加在一起数十上百个,双花红棍就负责镇守自家帮会的码头,当有其他帮会的人来找麻烦时,双花红棍能一马当先站出来,为帮会解决麻烦,保证码头上的兄弟有饭吃,有工开,不会被别的帮会抢走生意。

    跟着宋天耀前往油麻地警署的两名双花红棍,烂命驹,潮勇义在中环大码头负责罩码头的双花红棍,正式拜师潮州昆仑拳大师黄永鹤学过功夫,手上此时拿着的一对匕首,既可近身搏斗,有可当飞刀远距离伤人,他就是用这对匕首为潮勇义在中环大码头打出了一块地盘之后,被升为潮勇义双花红棍,镇守中环大码头。

    鱼栏坤,九龙避风塘疍家仔出身,所谓疍家仔,就是指常年生活在船上的渔民,七岁父母出海打渔,遭遇风浪,船翻人亡,鱼栏坤无家可归,吃百家饭长大,因为父母双亡,性格极度自卑,自卑到了极点就是凶戾,与人发生争斗,往往下手凶狠,对方或断手断脚,或昏迷不醒,后来在码头加入潮勇义,每每帮会与人发生冲突,他都挥舞一把鱼叉冲在最前,数年下来仍然没有落下伤残或者死亡,被潮勇义安排镇守西贡码头。

    今天陈阿十带来丽池夜总会的三个人,身份全都是镇守各个码头的双花红棍,四个人本来是来听歌喝酒顺便聊聊最近各个码头的问题,只不过恰逢其会,再加上褚孝信说要让陈阿十保护好宋天耀,所以陈阿十为求稳妥,才安排了三个双花红棍中的两个跟过来保护宋天耀,并不是宋天耀想的那样,双花红棍不值钱。

    开车赶到油麻地警署时,已经深夜十点多,宋天耀走下车,打量着夜幕中这栋位于位于加士居道街口的三层建筑,这栋警署,是九龙区服役最早的警署,此时警署外的街道上,不时有小贩挑着卖细蓉的扁担走过,也有穿着高叉旗袍,估计撩起裙摆的性感女人对着来往行人抛个媚眼,等待有咸湿佬光顾生意。

    甚至也有顶不住瘾的老道(瘾君子)倚在警署一侧的边墙处,取出鸦片膏直接囫囵吞下去止瘾,而站在警署外值班的军装警员对这种事像是完全没有看到,色迷迷的与站街的女人们笑着调笑。

    宋天耀迈步朝着警署大门走去,这名值班的军装警员抬起头打量了一下宋天耀,见宋天耀穿着光鲜,语气没敢太过放肆,但是仍然一副无精打采欠揍的德行说道:“什么事?知不知道这里什么地方?警察局,你以为你家啊?说进就进?”

    “警官,侦缉队的颜雄,雄哥现在在吗?”宋天耀从西装口袋里取出三五香烟,递给对方一支,又帮对方点燃,这才笑眯眯的问道。

    警察转过脸看看那辆福特车,又看看跟在不远处的两个明显是社团中人的壮汉,对宋天耀摆摆手:“二楼,侦缉队审讯室,雄哥正在里面爽。”

    “多谢警官。”宋天耀迈步朝着里面走去,烂命驹手里把玩着两把匕首,就那么堂而皇之的跟着要走进去,警察皱皱眉,对烂命驹说道:“你懂不懂规矩?带着家伙进警局?想在里面长住?收起来,这警署可是有鬼佬的,让鬼佬见到你这个德行,总华探长都保不住你呀!”

    宋天耀听到警员的抱怨,转过身,顿了一下,从西装里取出那没有花出去的两千块港币,本来想拿出两百,但是想想对方两个双花红棍的身份,直接数出了一千块,走过来,每人五百,放到了两人的手里:“两位兄弟麻烦就在这里等我,这些钱就当是两位的辛苦费。”

    这两千块港币,宋天耀本来还说没人收就换成花篮打赏给陈茱蒂,结果没等换成花篮,双方就起了冲突,宋天耀也就顺势又装进了口袋,反正他说是要帮褚孝信换花篮,就算最后夜总会要查这件事,也只会算在褚孝信的账单上,而褚孝信这种公子哥,显然对这种欢场消费不会在意。

    “先生,这有些不合规矩。”鱼栏坤不开口,烂命驹脸上挂着有些不好意思的笑容对宋天耀说道。

    他们虽然是双花红棍,但是不代表双花红棍就和后世黑社会那样大富大贵,现在的社团,还保留着义气为先的传统,码头其他兄弟勉强填饱肚皮,身为他们的大佬却大鱼大肉,这种大佬用不了几天,手下就全部散去,只有同甘共苦,遇事当先,帮兄弟出头的大佬,才会有人跟,而这种人,往往都没什么钱。

    不凑巧,面前的烂命驹和鱼栏坤都是这种义气当先的蠢人,挂着双花红棍的名头,活的比一般苦力稍好一些而已。

    五百块,按照他们的身份,也要赚一个月可能才拿得到。

    “规矩是人定的,我先进去。”宋天耀对两人笑笑,转身进了警署。

    烂命驹看向鱼栏坤,鱼栏坤干脆的把钱收了起来,对烂命驹说道:“他愿意给,我就收,不过想让我感谢他?别做梦了。”

    “你有一天出事,一定是因为这种臭性格。”烂命驹拍了一下鱼栏坤的肩膀,微笑着说道。

    “人家做跟班,能让褚少爷调车送他,你做双花红棍,不整天要靠双脚走路?我倒蛮欣赏这个叫阿耀的,懂事,醒目,一双眼看起来清澈温和,但是实际上,却看不透他心中想乜鬼,十哥之前同我讲过,有这种眼神的人,叫做有城府,哪像你我,傻乎乎,心中想什么,恨不得全部都挂在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