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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桌客人不知道为什么,让林若初心里有着一种不安的感觉,就好像是招惹上了什么,不能够招惹的人一样。
就像是港城那边电视剧里的古惑仔,不,比他们还要流氓许多。
虽然心里面十分害怕,可是林若初一想到自己接了这个大单子以后,就能够达到一笔不菲的提成,还是壮着胆子走了过去。
“您好,请问有什么要点的?”
十几分钟过去之后,在简单的被调笑了几句,他们又点了一堆七七八八的高价酒品,林若初就松了一口气。
看来应该是没什么事儿了吧……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刚刚对林若初花言巧语的那个男人,一下子就抓住了林若初的手腕,将她扑倒在身后的沙发上。
“你做什么!”
“放开我!”
林若初惊恐的不行,她简直就要绝望了,没有想到在公共场合,居然有人敢对她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这种行为对她来说可以说是一个噩梦,之前在港城的时候,席慕桁就想要对她做这种事情,现在居然又发生了同样的事!
林若初心里悲愤又绝望——难道说像这样的穷人就注定不能够有自己的尊严吗?
她本来以为自己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虽然辛苦一些,可是工资高,能够养活他自己,他是十分满意的。
但是现在看来,这份工作也要泡汤了,她根本就不能够忍受自己会被别人强迫着做她不愿意做的事儿。
林若初心里清楚,以她的姿色,如果想要以色侍人的话,也不难找人包养。
说不准会有大把大把的人往她身边凑合,因为林若初在曾经的时候身份不一般,那些人一定会抱着一种另外的心态——
曾经林氏集团的大小姐现在委身于我,这是一种多么骄傲的事儿。
一想到这里之后,林若初整个人就恶心的不行,她根本就不能够忍受那些人面对她的时候,心里是抱着这种令人作呕的态度。
她是林正源和尹素的女儿,她的骄傲绝对不允许自己做出来这样的事情,现在想来自己当初对顾言臻做出来的事儿,实在是太过分了一些——
当初她是林氏集团的大小姐,凭着这个身份,可以说是强迫顾言臻做了很多顾言臻不想要做的事。
就是因为她的原因,顾言臻才会从时光漫咖啡厅离开,在曾经的时候,林若初还以为顾言臻在酒吧里打工轻松的很。
记得她以前的时候也可以说得上是一个不良少女,一周有三四天几乎都泡在酒吧,那个时候顾言臻还在酒吧做服务生。
可是当时的她选择了包养顾言臻,谁知道顾言臻心里会不会心怀怨恨?
如果现在有人对自己说出那样的话,做出来她当初对顾言臻做的举动,自己一定会怀恨在心吧。
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顾言臻在最后才会选择离开她。
当初席慕桁对她做出来那样的事情,林若初也可以说得上是有了一个前车之鉴,所以现在她干脆利落的抬腿。
果不其然,听见了那人的哀嚎声。
趁着他们的不如意,林若初赶紧跑着离开,等到了一个小巷子里之后,她才算是松了一口气。
这算不算得上是有经验?
一想到这里之后,林若初就苦笑了一声,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才好,她现在苦中作乐的能力,也算得上是十分优秀了。
只是可惜了,自己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工资比较高,又不要求学历的工作,现在又泡汤了,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才好……
再加上在日本的地方已经被那群人知道了,自己已经没有容身之地了,想到这里之后,林若初就决定抓紧离开。
于是她才来到了美国。
从噩梦里惊醒林若初,完全没有了睡觉的心思,她现在精神的不行,有些恍惚的打量着自己居住的地方。
是一间地下室。
只不过十平方米的大小,连一个独立的厕所和浴室也没有,只有一张小床,还有一个破旧的二手沙发。
加上已经在市面上淘汰了许多年的电视机。
至少在从前的时候,林若初是从来没有想象过,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这样狭小bi仄的地方。
即使是曾经顾言臻住的贫民窟,也比这里的环境要好得多。
苦笑了一声之后,林若初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才好,事情既然已经变成了这副局面,那也就只有认命了。
……
美国现在是炎炎夏日,林若初也不知道是应该庆幸还是其他的怎么样——如果是冬天的话,恐怕她真得的要坚持不下去了。
正因为是夏天,所以即便这小小的地下室没有空调、电风扇,她也可以强忍着撑了过去。
只希望能够尽快的赚到一些钱,然后赶紧换一个差不多的房子。林若初现在完全不奢求她能过上从前那样的生活。
她从前在林公馆的时候,一直都是衣食无忧、无忧无虑的,她从来没有感受过人间疾苦,所以现在十分不适应。
“还是要好好学英语……”
林若初吸了吸鼻子,她身上穿了一件普通的白色T恤和墨蓝色牛仔裤,完全就是美国下层人民的打扮。
至于之前一整个行李箱的衣服,例如香奈儿纪梵希之类的,都被林若初买到了二手交易中心里面——或多或少也卖了些钱。
如果是从前的时候,恐怕林若初一个下午就会挥霍干净,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她早就已经知道了赚钱的困难。
踩着脱鞋,林若初一只手刷着牙,另一只手按下小小的录音机——为了学习英文,林若初可以说的上的绞尽脑汁了。
她从来没有这样的追悔莫及过,为什么人只有在失去了才会知道珍惜,她从前怎么就不知道好好玩学习?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幽幽的叹了一口气,林若初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她低下头去,看着自己刚买的白色T恤上已经沾上了一些油渍,忍不住酸了鼻子。
她现在在一家中餐馆儿的后厨做洗碗工,每天累死累活的,一个月只能拿1000美元,勉强度日罢了。
即便是这样的工作,还是因为餐厅老板本着“照顾可怜同胞”的心态才让林若初干的,因为林若初看起来实在是太过不靠谱了一些。
因为林若初从前的时候一直都没有工作经验,完全就是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怎么可能做得好洗碗工?
所以在她刚刚打工的时候,还因为手抖不熟练打碎了好几个碗和餐盘——当然,这些都从林若初的工资里来扣。
她不知道有多么心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