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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布娃娃长得这么丑,看起来阴森又恐怖,看得我心里有些发毛。
出乎意料的是,我突然感觉到洪晓倩的魂魄有了异样。我对这些事情感觉向来是很灵敏的,是以我回头看向洪晓倩。
洪晓倩的一魄很淡,在月色映照下隐约可以看见她周身围绕着一圈淡蓝色的光晕,诈以看上去倒是有点不真切之感
如果是普通人看见这样一个魂魄,定会吓得魂飞魄散,但是我已经和鬼相处习惯了,所以并不觉得有丝毫害怕。可是洪晓倩的行为却让我感到奇怪,我问她,“洪晓倩,你想干什么?”
我之所以这样问,是因为我发现她似乎和那个洋娃娃可以产生强烈的共鸣。那个洋娃娃虽然外貌丑陋,但对她好像有一种特殊的吸引力。
洪晓倩只是看了我一眼,就挪动步伐缓缓走向那个洋娃娃。一道蓝光闪过后,那一魄已经稳稳附在了洋娃娃身上。
我惊讶的瞪大了眼睛,“这是…借物还魂?”我之所以这样自言自语,是因为我在爷爷留给我的笔记本上看到过这样一则案例。其实人们听的大多数是借尸还魂,知道借物还魂的人少之又少。
不过论起实用性,借物还魂确实比前者好用的多。借物还魂顾名思义,就是魂魄附在一个物体上,以此来维持魂魄的微弱生存力。借尸还魂则是借助死人的身体起死回生重归于世。两者不同,分别起来也不难。
我将布娃娃捡起,想起之前道士交给我存魄的方法。
拿着布娃娃走到客厅,把布娃娃放在桌子上,略微思考一番后走进厨房寻找菜刀。道士还说过过,若是想要存魄,需用我的鲜血为引,点亮识魄灯,那一魄方可回来。我一边想着,一边伸手去拿菜刀。
心中暗自吐槽:如果收集完三魂六魄,我整个人身上的血岂不是都要给我放完了?
吐槽归吐槽,救人…哦不,救鬼才是要紧事。
拿着菜刀匆匆走回客厅,盘腿坐在布娃娃面前,靠着识魄灯微弱的烛光与这个布娃娃对视一眼。果断决定速战速决,不仅仅是因为这布娃娃长得实在是丑陋又阴森,还有个原因是因为,冯智还在外面等着呢。过了这么久,估计他早就等的急了。
“以麒麟血为引,吾召地狱百鬼速速归还我朋友一魄。”叽里呱啦念出一大串道士交给我的中二台词以后,我狠下心来拿起菜刀,轻轻在我食指上划了一道口子。话说这洪晓倩家的菜刀哪儿买的呀?这也太好用了吧?
我捧着鲜血直流的手指,心中默默哭泣。事不宜迟,赶紧做正事。把手指放在识魄灯说,鲜血滴入灯中的那一刻,识魄灯上的微弱淡黄色火焰突然腾空而起,直直窜上好几厘米,差点烧到我的手指头,把我给吓了一大跳。
火焰犯过病以后才稍微正常了一点,重新恢复原本的状态。不过稍微有点变化的是,那火焰从淡黄色变成了淡蓝色,看起来倒是很好看。
道士果然没有骗我,之间一道淡蓝色光晕从布娃娃身上缓缓移动,一直移动到识魄灯中那方八卦图绘制成的方盒子里。看样子,洪晓倩的魂魄是被识魄灯封印好了。
“他奶奶个腿,可算是好了。”我忍不住把吐槽的话说出口,站起身子想去找点卫生纸包扎伤口。起身的一瞬间,我眼前一黑,差点跌倒在地上。
我体质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弱了?不就流了一点血吗?低头叹了口气,脑海中突然想起道士说过的一句话,“小哥,你要是想救这个魂魄,识魄灯会消耗你大量的精力,所以你每收集过后都应该好好休息才对。”
原来如此,看来我这是耗费精力太多啊。
我自嘲地笑了笑,跌跌撞撞满客厅寻找卫生纸。我觉得我手中的伤口如果再不止血,我可能会死。因为这个伤口虽然很小,但是不知为何,我的血却源源不断的往外争先恐后地流出。
终于在一个不太起眼的角落看到了一卷卫生纸,我两眼放光冲过去,手忙脚乱撕下几块儿包扎在伤口上。
突然想起冯智还等着我呢,过了这么久,冯智一定等的急了吧?想到这里,我连忙跑回客厅,拿起识魄灯就往外走。
果不其然,我一出门,肩膀上先挨了一拳。这一拳对平时的我来说不算什么,但是现在我莫名觉得很累,被这一拳打过来,只觉得眼冒金星,踉跄着后退两步撞在墙上。
冯智没有察觉出我的异样,走过来揪我耳朵,“嘿你这小子,在里面呆了那么久是大号便秘了吗?还有,我不就轻轻打了你一下,你还在这里给我装林黛玉呢?”
我有气无力的摆了摆手,“你可算了吧,还大号,那里面那么阴森,你进去大一个我看看?”
拨开冯智的手,把识魄灯交到他手中,“这个给你,我把魂魄收集好了。”
就在这时,冯智才察觉到我的奇怪,“你怎么了?怎么看起来有气无力的?”
“可不是嘛,我差点就死了。”我无奈的摇了摇头,握着胳膊站起身子,“无论如何,我们先离开这里吧。”
“恩。”冯智点了点头。毕竟这里很危险,我们谁也不敢保证那群陌生人什么时候会再过来。
下了楼后,冯智还是忍不住问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啊?”他的性格是那种不问出来绝对不罢休的性格,所以我知道,什么事情他都要刨根问底一番。
我无奈,只得草草给他解释了一番。听到这件事后,冯智很是焦急,“也就是说,如果继续寻找下去,你还是会这样?”
“恩。”我本想骗他,但是我实在是找不出什么理由来欺骗他,只得实话实说。
“你真的是傻。”冯智劈头盖脸给我一顿臭骂,“你无缘无故救一个鬼干什么,她给了你多大报酬还是什么?有必要这么糟蹋你自己吗?”
我不乐意了,“她没给我多大报酬,可是她是我的朋友,朋友有难,我哪儿有见死不救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