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受害者有罪(一)

三花夕拾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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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江原创网正版首发, 您订阅不足,请补订或等防盗时间后观看  离去的妇人按照交情自觉地结成了小队, 细细碎碎地声音在寂静的夜空中存在感十足。

    “哎, 要是那翠花能生个儿子就好了!”这是听说了翠花肚子里的孩子落地还是个女孩的人。

    “是啊, 是啊,如果最后生个儿子就用不得离婚了!”刚讨论完还意犹未尽的人一个两个又凑了过来。

    “就算生个儿子又怎么样,翠花差点被打死了!这种男人要来有什么用啊!”斜眼看来,气得厉害的女人插了嘴, 她则是坚定的离婚派, 最最受不了男人打女人。

    而思想顽固有所松动的人通常这么说:“哎……打老婆可不太对,但是离婚什么的也太过了,离了婚哪还有人要啊!”

    ……

    你一言我一语的,刚刚在互助班里意犹未尽的讨论又延续着, 在互助班里更推崇的是分享, 而非争论, 每个人都可以说说自己的看法,但不要求谁来说服谁, 当然, 更多的人需要的是一场酣畅淋漓的辩论, 这自然留在课后,让他们自行评说。

    可就是这样一次又一次的分享辩论里,慢慢的大同村、甚至周边村子里的女性想法有了全然的不同。

    她们开始意识到, 身为女性的她们, 反而是最压迫女性的存在, 曾经被婆婆欺负得抬不起头的,反而是现在最让媳妇唾骂的恶婆婆,曾经因为是个女儿被家里虐打、不当个人的,反而是现在拼了命为了生个儿子的……

    也许观念依旧,可那些许珍贵的松动,便有一场变革在发生……

    林情和林玉都依偎在单静秋身边,抚摸着两个小女孩的背,看着讨论得激动甚至远远地都能听到声音的那些个离去的背影,心下想法万千。

    林玉不解地抬起头,看着自家妈妈:“妈,她们有些人想的那么错,为什么不直接告诉她们呢?有错误不就得改吗?你看居然还有人觉得翠花姨不该离婚。”

    即使是受到了再多的爱,她心底的那些个小偏激、小性子仍旧没能完全抹去,面对不平之事,总是忍不住声音激动,恨不能马上发声。

    单静秋低着头,看着快赶上自己身高的女儿,已经成长为青涩的少女模样,凝视着她的眼,语调轻柔:“阿玉觉得应该直接告诉她们离婚是对的,是应该的是吗?”

    林玉用力地点了点头:“是的!她们本来就是错的呀,你看翠花姨和妮儿姐她们都被打成什么样了!怎么能不离婚呢?”

    就像曾经的她,恨死这个家了,能离开为什么不离开呢?当然,现在这样可好了,她才不想离开呢!

    “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妈妈也不能保证自己说的就是对的。”单静秋看着远方:“妈妈能做的是给她们一个地方,让她们互相听听别人的故事,你看大部分的人都是普通人,她们听到了那些恶婆婆欺负儿媳妇的故事会气得跳脚、听到坏丈夫虐待妻子的故事恨不得挽袖子上去打、听到那些对自己的子女不好的事情心疼得直掉眼泪……她们只是轮到了自己的时候,没发觉自己做的事情也许没那么对。”

    单静秋继续道:“妈妈懂得阿玉的心情,阿玉很生气为什么翠花都被欺负成这样了,还有人会这么想,但是人和人本来就是不同的,别的不说,就说妈妈和二伯母吧,妈妈比二伯母凶那么多,二伯母呢?可能在你眼里很少真的发脾气,但是我们都在用自己的办法照顾你们……”

    “……在很多时候,对错没有一定的,你不能要求每个人都按照你想的去过人生。”她收了个尾,看着听得呆愣愣的女儿和林情。

    林玉遇到的不公平更多一些,她心底的委屈更多,更偏激。原女主现代的生活大在宠爱中成长,于是心更柔软,更不把人当坏人,也许有些现代人通病的自私,但并不让人讨厌。

    林玉侧头思考了很久,点了点头:“所以大伯母您除了说男女都一样、妇女能顶半边天什么的,从来不去说什么对错对吗?”

    “也不是哦,我也觉得很多观点不对,但是我知道被人强迫着接受的观点,往往都不能真的被人接受。”单静秋看向远方揉着两个孩子,只觉得未来无限,她不确定她带给原女主和她家女儿的教育一定是最好的,毕竟在大同村的环境下,总归是比不上城市的,但她希望她的孩子有一颗开放的,愿意倾听的心,也愿意做出一点自己的贡献。

    远远地,另外一个现在已经不能说是萝卜头的高个男孩背着包往家里走着,远远看见林情、林玉便跳起来大声地同哥哥打着招呼,林雄便也蹦蹦哒哒地窜了过来,同自家的妹妹们分享起了今天学习的东西。

    “今天老师和我讲了现在的通讯技术,我们去县城里还得拍电报,寄信,好麻烦,我希望以后我能做个科学家,研究出让我们在再远的距离也可以联系的工具!”林雄说的兴奋,林玉崇拜地看着自家哥哥说着让人觉得“异想天开”的那些幻想。

    “阿雄哥,你可真厉害……”林情有点崇拜,在大同村里的孩子,几乎没有像哥哥有这么大“梦想”的,可她又有点担心,怕大伯母觉得堂哥的想法太天真,毕竟什么科学家之类的对于村子里的人还太过遥远。

    单静秋看着自家的孩子,心里很是骄傲,忍不住把他的头发揉乱,温和地说:“那你可要努力哦。”

    月上枝头,夜色深去,林家后院里充满了孩子们开心的话语和母亲温柔的应答……

    卧室里,恶狠狠地关上了窗,孙金花听着外头的声音念念叨叨个不停:“怎么那么吵,该休息了不让孩子去休息,什么胡闹的妈!还有建军和他媳妇怎么不管管孩子,也不知道孩子会成了谁的!”

    她越想越气:“天天找一堆人来院子里说说说!也不知道老人家不好休息。”

    孙金花一点也没想到,事实上每天也就是饭后那一点时间,而且大多数时候并不算吵人。

    林耀西深深地叹了口气,看着自家气冲冲的婆娘,心里很是无奈,都已经事已至此,怎么她还半点看不清楚:“金花,你自己想想,现在是谁在养着你,是谁天天来照顾你?”

    两年多前,刚毕业的林建党居然直接在城里找了个姑娘就这么倒插门了,走之前还从家里把孙金花这几年的积蓄全都带走了,那时孙金花气得当场就病倒,缠绵病榻,最近才好。

    而现在他们俩人还不全凭静秋、秋云照顾,就连嫁出去的杏花,甚至是多年没联系的桃花听说了都时常回来看看,可他们那丧良心的儿子,一次也没回来过。

    林耀西心里也苦,但他就不明白怎么这婆娘到了这日子还不懂呢?

    孙金花嗫嚅着唇,抓着被子,愣愣地往前看着,半天缓不过神,只是呆呆地说着:“你不懂。”

    她目光所及之处,那罐麦乳精是桃花前两天丢过来的,丢了就走;身下的棉被是建军去帮忙新打的,怕他们老两口着凉;身上的衣服是前几天杏花给做回来的,针脚细密,用的是好看的花布;就连她天天指着鼻子骂的大媳妇,都给买来了金贵的水果……

    可她最最宝贝的儿子建党,一次……一次也没有回来过……

    孙金花慢慢地躺下,背对着自家老头侧躺着,眼泪一滴一滴掉到了枕头上,她这辈子没怎么流过眼泪,熬死了那死妖婆,她笑了,送走了自家公公,她笑了,就连送走自己的大儿子时,她也只是虚情假意地干嚎了几声,可现在,她倒是真的哭得肝肠寸断了。

    她还会不懂吗?她懂。

    可是如果啊,她一旦承认了她一直以来殷殷期待着的小儿子居然真成了狼心狗肺的白眼狼,她这辈子过了个什么呢?人都说后福后福,她这日子真的有后福吗?

    ……

    可真苦啊,她可真苦啊!

    简淮背着巨大的行囊,微微抿着唇,不知所措地看着四周,能看到刚刚擦肩过去的石碑上写着大同村三个字。

    是到地了吗?

    跟着前头只知道埋头吭哧吭哧往前急速前行的老农,步履匆匆的他们心中是沉甸甸地茫然。

    “阿淮,饿吗,哥哥这里有饼。”简江静静地凑了过来,轻声询问弟弟。

    而听到二哥关心的简淮只是轻轻摇了摇头,毕竟前路未卜,口粮什么的能省就省,这些道理他懂。

    简江忧心忡忡地打量着原本还白白嫩嫩的弟弟现在脸都微微瘦凹的模样,心里已经是不知作何滋味。

    在巨大的浪潮之间,通常是只能随波逐流的。

    他犹然记得那时的父母找遍关系就为了把他和弟弟塞上返乡的列车,同行的人里大多是被安排不得不踏上下乡之路,而他们却是争破了脑只为了找到逃离大漩涡的机会。

    送别路上的站台哭声一片,他和弟弟却是独自离开,因为在那时,家人大多已经被下放到天南海北的什么农场、畜牧场开始进行一场更为艰难浩荡的“改造。”

    一路上同行的人嫌苦嫌累的娇气抱怨简江一句也听不进去,因为他知道这是他不多的能把握住的一个“生得有尊严”的机会,就像爷爷认真嘱咐地那样。

    “阿江,爷爷知道你们吃不得苦,但是现在想要挺直脊梁过日子比你想象的要难太多了。爷爷把最后能安排的那些人都用上,也只能把你和阿淮送走,送得远远的。”他目光深邃,“到那会遇到更可怕的人,还是过上比爷爷、爸爸更好的日子,现在爷爷也不知道,一切都靠你们自己。”

    “要记得,活着。”

    当然那时简江还尚未意识到这一切究竟是从何而生,只是懵懵懂懂地应下了爷爷的话。

    活着,不是一直活着吗?

    可那之后,曾同在大院里的李叔叔摇身一变成了什么“革委会”的头头,变着法的整治着这接连的几座大院里曾经一同过日子的几户人家,趾高气扬、气势嚣张的模样,同从前判若两人。

    一开始凭借曾经的身份还尚未卷入的一家,也突然成为了万夫所指。

    ……

    简江看着那老农的背影,不知道几岁,衣着很是简单,看起来背已经有些驼,肤色显得有些黄,不过看起来脸色尚好,脸颊有着少许的肉,身量不高,那时局促伸出来握手的手满是茧子,一看就是很能劳作的老把式,他介绍自己叫做林建军,便什么也没说就是埋头往前走。

    他在心里微微描述着这个人,肯干,朴实,贫困,不善言辞……又很是庆幸地松了口气,如果连随便抓来接他们这些知青的老农都看起来伙食尚可的话,那么也许大同村的日子并不难过吧。

    走在前头的林建军很是努力的埋头往前走着,丝毫没有什么和后面大城市来的少年少女们攀谈的兴致。

    这次到大同村的知青有六个,四个男孩,两个女孩,都是从B城来的,叫做简江、李春福、王晓文、简淮、孟梦、龚玉枝……

    他反复在心里念叨着这几个名字,试图把他们都牢牢记在心里,毕竟这是他第一次代表村子里出来接人,大嫂说了可不能丢了自家的脸!

    大嫂说了,也不许东张西望看人家小姑娘,会伤了秋云的心,老老实实赶快带回来给队长,这样队长下次才会又用自己!出来接一趟人不用上工还算工分呢!不就是来回走一趟,比放假还舒服呢!

    ……

    一句句大嫂说紧紧刻印在脑子里,要是问林建军是啥时候开始他不天天把妈挂在嘴上,只挂着大嫂的名头,他只会拿起手挠挠后脑勺,傻乎乎地一笑。

    大哥没了后,被认定为林家里头一号的笨人,林建军向来不爱寻思事情,小时候听妈的,现在听嫂子的……他这辈子就还没学会自己做主这个技能!

    这一切也是超乎了单静秋的预料,原来在她的想法里,这老二一家和自家一样,除了孝顺哪有半点毛病?

    老大要给父母养老,她磋磨孙金花和林耀西的日子可还长着,她是半点不担心。

    至于老二,本来单静秋寻思着应该不久之后就会在原女主林情的鼓励下走向分家道路,至于分家之后相信拥有女主光环的林情也能把事情安排得妥妥当当。

    但她这只蝴蝶的力量稍微有点大,把孙金花管得服服帖帖,掌握了林家大事小事之后,她才恍然大悟——这回彻底没了刺激源的林情怎么会在激愤之下作出分家的决定呢?

    毕竟原女主也同单静秋一样是从普通的白领穿越而到,在陌生甚至可以说是恐怖的年代,没有足够的刺激怎么会有勇气做出改变呢?

    于是啊,单静秋便下定决心,那就把原本的“复仇”剧本一把划掉,改成“齐心协力奔小康”吧!

    在原身记忆里,即使被孙金花压迫得日子几近过不下去的时光里,老二和他媳妇依旧偷偷地往她那送点吃的,这份善心原主直到临老,都没能忘却。

    更何况,摸着下巴寻思着的她偷偷一笑,她相信最没出息的老二一家蒸蒸日上,还天天在孙金花面前晃荡,肯定会让她“心花怒放”的。

    前些日子,单静秋便也打算向那些她看过的故事里的女主标配那样,上山打点什么动物,如若不成就展示一下力量将自己力大无穷这事彻底的过了个明路。

    可那时的她才不知道,自己之后会如何成为这村庄的传说人物。

    那一天,是从村子里出了名的野孩子狗蛋的一声惊天动地的大喊开始的——

    “有鬼啊!!!”

    狗蛋本在枣子山脚的河沟里脱了裤子耍着,便听到来自身后温柔的女声:“狗蛋,帮我喊队长来……”声音未落,狗蛋便被一回头的血人吓了个魂飞魄散,光着屁股就从河沟里跳出狂奔到田里,一路大喊着山下有鬼留下一脸无奈的单静秋。

    不一会,满脸紧张,拿着各式农具、甚至是随便从路边搬了个石头的人们便跟紧紧跟在大队长的身后颤颤巍巍地来到了“闹鬼之地”。

    打算坐在地上松口气的单静秋抬头露齿一笑,正欲邀功,所有人竟是万众一心地尖叫了起来,让她满脸无语。

    作为大队长的林耀北用尽了自身所有的勇气和身为队长的责任感使命感,其实是落荒而逃会丢脸的面子作祟,让他顽强地选择了定睛一看。

    也就是这一定睛,他才发现,眼前这个一身红的白的,坐在野猪旁的正是他二哥的大儿媳单静秋!

    先反应过来不是闹鬼,然后便是一阵狂喜!

    毕竟一年只能杀一到两回猪的日子里,能有点油水补充那可叫一个不容易!

    这下可有肉吃了!

    于是反应过来招呼着还在旁瑟瑟发抖的众人赶快帮忙这杀猪功臣搬猪,两头猪可费了好几个成年男人才扛起,而单静秋一手提起猪崽的样子更是让刚涌起开心的众人抖了一抖。

    更别提靠近了发现那辈彻底打碎的脑壳血肉淋漓的模样!

    山里的野猪最喜爱的是在泥中打滚,野猪的皮毛比那些家养的猪要厚上很多,哪怕是用刀没有技巧和足够的力量都不能轻易处理,那么能穿过这层皮把坚硬的野猪头骨打破的单静秋有多么惊人的力量这件事不用多说,村里人都知晓清楚了!

    虽然事实的真相是,刚拥有初级武力技能的单静秋只是单纯的拥有了大力,尚不能好好控制力量,没想到野猪冲刺之快的她一惊慌便是一拳砸去,生生把这野猪半个脑壳砸破。

    也就是这日起,单静秋便莫名其妙成为了大同村里闻风丧胆的“村霸”级人物,别人村里是那些个偷鸡摸狗无恶不作的二流子成了老大,他们大同村则是一时在她的镇压之下,所有原本蠢蠢欲动的坏人又蛰伏了回去。

    毕竟做坏事很舒爽,命可更是重要。

    在村中中,如果你看到哪家哪户在那里认真聊天时突然发着抖拿拳头往脑壳轻轻一砸,然后不寒而栗的样子。

    不用疑问,他们说的便都是村口杀猪小霸王单静秋。

    不知从何处生来的敬畏,让他们悄悄的为大魔王寻了个神秘的代号。

    叫做“石拳头。”

    曾经吓哭小孩的狼叼孩传说在一夜之间变了个模样——

    “你再不听话,我就把你送到石拳头家里去,她就把你这么一提,拳头往你脑袋上一碰,你的脑袋一半可就没有了!”说话着还不忘做出那个通俗手势,拿起拳头就往熊孩子头上一比。

    于是再皮的孩子也便憋住哭声,眼泪往心里死命咽进去。

    他们才不想,才不想没有脑袋呢!

    描述一道最简单的蚵仔煎,小编是这样写的——

    “一碗由老板娘亲自操刀的地道蚵仔煎选择了颗颗饱满的新鲜海蛎,选用的并不是适用于生食的大品种,而是适合于酱油水及用于煎的小品种,虽然个头小却风味浓郁,能感受到其中的海味,清理干净后与比例适当的地瓜粉、调味料、韭菜段搅拌,简单地热油、放上少许葱末增香、下锅略煎至酥脆,内里却依旧糯软,打入预先备好的蛋液,反面继续煎到火候正好便能出锅摆盘,上面码上香菜,唯一的酱料是老板娘自制的甜辣酱,就如金秋小炒的特色一般。至于是否要蘸酱,则全凭顾客的想法选择,想吃原味的便直接入口,想要试试独家酱料的,蘸酱后也别有一番风味。

    像这样的一碗蚵仔煎在金秋小炒并非常备菜色,而是老板娘随着时令择出的最优搭配,端上后扑面而来的热气和扑鼻的香味,让即使不吃海蛎的小编都忍不住放入口中,入口即化、念念不忘。”

    浮夸的形容只为了说明金秋小炒老板娘的一道小菜,可这些看似收了钱的夸张描述却是来自小编以及众多老饕的肺腑之言。

    在探店必备的打分环节中,小编更是丧心病狂的将下限拉到了极端——

    “口味:满分(有一份菜单摆在我的面前,我只想说,全想要吃!)

    环境:满分(只记得很干净,美食很棒,就算是苍蝇小馆我也要去,更何况装修还不错!)

    服务:满分(老板娘热情,人又好,煮饭还好吃,想嫁给她!)

    价位:满分(如果可以用钱买到晚上吃饭的名额!我愿意倾家荡产!)”

    原本在看到过度的标题时嗤之以鼻打算点进去嘲讽的人,在看到内文大幅的高清照片和比标题还更能夸张的评论描述深深陷入了沉思——这家名字土上天的金秋小炒到底……到底是多有钱?这年头的探店号都这么胡写一通了吗?不需要贴合实际的吗?

    可在拉到最后,他们一个个在10W+的阅读量和下面痛哭流涕呼唤小编不要让他们再也拿不到吃饭号码牌的评论中一时无言。

    这是什么情况?

    至于吗?

    当然至于!

    不知何时起突然声名鹊起的金秋小炒早就成为众多老饕心中的私房菜NO.1,也是他们不愿与人分享的私人菜单第一名,即使在他们聚居着的群聊、论坛,也都用各种奇形怪状的代号指代以免被其他人发现,毕竟预约列表早已写得满满当当,要是再涌入那些跃跃欲试的新顾客,那么他们想要品尝一次可比上天还要难。

    哪知道现在竟然被知名公众号直接当做头条文章发布,听闻这个消息的他们都默默地在心里流下血泪,无言以对,只能咬着牙恶狠狠地拨打早存在通讯录的电话,默默地为自己排着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