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二章 有点把玄幻

洪山诗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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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饭,是二妹带我到夜市上吃的,她说,这里有一个比较火爆的夜市,很霸蛮。以前她听说过,没去过,想让我陪她尝试一下。

    这个要求倒好答应。那地方必须走路去,是一个背街小巷子,车开不进去。

    在街上,她倒是自然地挽住我,我也习惯了,就当是小妹挽着大哥哥吧。这样闪烁的霓虹,这样热闹的夜晚,没一点暧昧或者亲热,会辜负这个城市的风景。

    走了大约四十分钟,才来到那个地方。果然火爆,滋啦的油锅炸响,烧烤的烟雾四散,虽然已经是秋天,已经有喝酒的人,穿着单衣,还有烧烤的大哥,露出纹身,大金链子大手表,黑道大哥到处跑。

    果然是个霸蛮的地方,怪不得,二妹这样的女子,肯定不敢一个人来。在总体上说,长沙的治安还是非常好的。但这里,黑夜中黑道的LOGO闪现,确实比较独特地吓人。

    点了串,啤酒,一尝,果然是爆辣爆咸的品味,如果没有啤酒中和,你都吞不下去。

    二妹也喝啤酒,这并不让我意外。她们欢场工作的人,总得有点应酬。尤其像她那样,搞接待的领班,也是见过很多场面的。

    声音嘈杂,烟火弥漫,这里只有胡吃海塞,没有温情脉脉。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绣花做文章,这句话仿佛是某个湖南的伟人说的,在这里,我体会到了。

    奔放与自由,让意气飞扬。在食欲面前,人人平等,食客们感到了尊严与痛快。为了更强烈的体验,经常听到此起彼伏的叫声:“老板,多放辣椒!霸蛮搞!”

    这里不是分头的天下,这里的人,头发要么很短,要么很长,板寸倒是最普通的了。比如光头是中年男人最爱的,直率不羁的坦荡,我一无所有我怕谁?不像有的交响乐园指挥家,只有几根头发还想装,在溜冰场四周围着一圈铁丝网。

    年轻人在这里,也有他们的夸张。我就看见几个,仿佛曾被剃光了头,才刚长出短黑冒头的样子,如同雪化后刚刚冒头的青草。这种形象让人联想从监狱刚出来的人,我见多了。这种以头型取得心理优势的年轻人,在看守所,我见多了。

    当然还有特别长的,如同每一根发丝都飘荡着摇滚的忧伤,在中年女人面前卖萌,这是一招好棋。

    酒一下肚,人就轻了。我们甚至对划拳都产生了共识,欢乐得有点放肆。有时输了撸串,有时输了喝酒,总之法无定法,收放自如。

    醉生梦死者,生死如常。

    仿佛有压力从后而来,接着听到“呯”的一志,一巍峨身躯靠近,阴影已经很明显了。花衬衫与大胡子,当然还有光头,油腻腻地来了,座在了我的对面。我这才发现,我的对面就是二妹,他坐在了二妹的身边。

    “兄弟,干一个?”粗哑低沉的声音,让世界仿佛突然寂静。我看着他笑,他手上的瓶子只剩下半瓶啤酒,怎么喝?

    一般高手遇敌时,总是轻蔑地微笑,这是我在武侠书上看到的。我承认,我在装。

    “怎么喝?”我故意装着文雅,其实表达了对他的不屑,我只是想激怒他,不想在他身上浪费时间。

    “兄弟,你想咋喝就咋喝。”这人一只手,已经搭在二妹的肩上了,二妹表现出惊恐和厌恶。

    我要最大限度地表示轻蔑,以报复他的张狂,并且期待最后一击,打入他的心脏。

    “你只有半瓶酒,你干了。”我低头,发现自己脚边有一块红砖,把它拿起来放在桌上,仍然很轻柔的样子:“要不然,我把这砖拍一半送给你?”

    这一招显然提高了危险程度,他当然被激起了斗志。“兄弟,你要这么说,我干!”他的右手还没从二妹的肩上放下来,我对他使了使眼色,发现他在吞酒时也盯着我的。

    我将红砖高高举起,他警惕地将身体一歪,手从二妹身上放了下来。我迅速将红砖往自己头顶上一拍,啪,红砖裂成两半,那家伙一口酒呛了出来,身子向后一仰,倒在了地上。

    我迅速跑过去,一脚踩在他脖子上,双手各拿半块砖,他喉咙被踩,已经说不出话了。我把他一指,再把二妹一指,松开了脚。

    这是个行家,翻身爬起来,向二妹嗑了一个响头,然后打了自己一耳光,跑了。跑了?就这样跑了?不是要来揩油的么?不是要来霸蛮的么?我看了看自己,怪就怪我着装不好,在这地方,穿着个西装,找打呢?

    我拍了拍脑门上的灰,在惊恐未定的二妹面前,拍了拍她的头,说到:“继续,划拳,喝够!”

    周边仿佛有零落的掌声,我就当没听见。这个时候,把大事当成小事,是装逼的境界。

    老板送来了新的肉串:“大哥,最好的羊肉,送你的。”

    隔壁一个烤臭豆腐的家伙,也端来一盘臭豆腐,气味诡异,他送了两瓶啤酒过来,笑笑,并不坐下来,仿佛他与此事无关。整个气氛,显得比较玄幻。

    此时有一个板寸来了,提着一瓶啤酒。“哥,敬你,我干了,你随意。”他在我面前表演咕咚咕咚一瓶吹,我正要喝一口以示礼貌,他却附在我耳边说到:“刚才那家伙是来搅场子的,那条街的烧烤生意不好,我们这条街生意好,他不舒服。”

    我假装深沉地点点头,以黑道老大的口吻演戏:“你在这里罩场子?”

    “老大,兄弟刚出江湖,我们兄弟一伙已经进入几个了,现在势不壮。你帮我们出头,今天晚上的,我请了。”

    这个我要接受,算是对自己用砖拍头的奖赏,我拍了拍他的肩,点了点头,他知趣地离开了。

    大概喝了一个把小时,二妹已经放肆鼓噪了好一会,尖尖的划拳声音已经比较夸张,我知道,当她说话不太连贯的时候,已经多了。

    我扶着她,准备离开。

    刚才那小寸头过来,递给我一包芙蓉王,我摆了摆手,包含了谢绝和再见的意思,拖着软沓沓的二妹,走出了巷子。其实,没那个插曲,我们不会喝这么多。想霸蛮一下,那光头成了最好的作料。

    走出巷子时,仿佛有一条黄狗,似曾相识的相关子,围着我们转,我怕它咬了二妹,装样子地踢了它一脚,它居然不躲开,只是停在路边,呆呆地看着我。

    我回头,朝它“嘿”了一声,它没叫,只是停在那里,看着我,好熟悉。我一时想不起,我们在哪里见过。

    二妹越软,我就越吃力,身体一边用力的滋味很不好受,况且她还七摇八晃的。我决定停下,改换一个姿势,我明白的,大约还有十来分钟的路呢。

    街边有椅子,在一个服装商店门口,我们坐了下来,我刚把她放下,她手牢牢抓住我的胳膊,喊了声:“庄哥,你莫跑。”

    这事不太好办,我得松松皮带,啤酒胀肚子,名不虚传的。一只手操作,在行人面前,在大街上,动作尴尬,我自己差点笑了起来。一个喝醉酒的年轻美女,男人在一旁一只手解裤腰带,此事怎么看,都觉得有点不妥当。

    一切收拾停当,我决定用比较自由的姿势了。

    我把她往肩上一扛,这下舒服了,因为重心比较稳定,我大步流星。她的肚子在我肩上,屁股挨着我的脸庞,我拉住她的双腿,她的头,搭在我的背上。

    “庄哥,晃。”她在我背后喊。我没理她,酒疯子,你越是理,她越是疯。我记得,要想更快到家,就得迈开步子,要迈开步子,就得增大摆臂的幅度。我只有左手是自由的,摆动起来,在路人眼中,比较夸张吧。

    眼看快到家了,那门面两边的店铺还开着,二妹在拍打我的背。“我要下来,庄哥,我要下来。”

    我本来不想理她,反正一切等到屋再说。但听到她喉咙发出异样的声音,就知道,有点刻不容缓。

    我赶紧把她放下来,牵着她的手,她就势一蹲,在路边,吐了起来,在霓虹灯下,色彩丰富,气味冲人。

    她向我伸手,我知道她想要纸。但我身上没有纸,因为男人出门,没带纸的习惯。她拍了拍她的腰,我明白了,她上衣是有口袋的。我伸手进去摸,结果在她扭曲的动作下,摸错了地方,从上往下摸口袋,我摸到了她的胸。

    瞬间,我清醒了。

    立马把她一找,不顾她的扭动拍打,一边往门面去一边掏出钥匙,开门,关门,都是一只手完成。迅速把她扛上了搂。当我把她扔在沙发上时,我发现这个动作好熟悉。仿佛是历史动作的回放,一时还想不起来。

    当离开她的时候,她的手还在空中乱抓,仿佛怕失去了我。我速度当然比她敏捷,迅速躲开,在卫生间找了毛巾,打湿了热水,把她脸擦了一下。

    我仿佛已经清醒了,而她还在沉醉中。我想了想,还是看着她睡比较安全。即使我把她放在床上,她也有可能翻下来。我从她床上找来一床毛毯盖上,她有时动一下,有时说一句我听不太懂的话。我摸了摸她的额头,没发烧。我试了试她的脉搏,还算正常。

    我在一边烧水,家里虽然没有蜂蜜,但是,白开水还是需要的。酒后的第一反应是脱水,醒来后,凉开水是最好的东西了。

    水烧开,凉上。我坐在沙发下面的凳子上,防止她摔下来。她没醒,我是不敢进屋去睡的。也怪自己,嗨了,没控制好她的酒量。自作自受吧,只有呆在这里了。

    迷迷糊糊,我爬在茶几上,睡着了。

    大脑里,全是那些镜头,打架起哄和掌声,还有啤酒划拳和冒着热气的肉串。那条黄狗,为什么这么熟悉呢?它不怕我,看着我,无论我做什么动作。

    扛着二妹奔跑,把她扔在沙发上,这动作为什么这么熟悉呢?有一个故事要回放,但总是在我细想中卡壳。一个方框隧道出现了,那熟悉的吸引力,诱使我幻想,方框心头有一团光,我向光奔去。其实我没看见光,但我知道,一定有,我得进去。

    但是,方框旋转起来了,有压迫我身体的危险,我感受到某种压力,从背的上方传来,我进退两难。

    终于憋不住了,一口长气终于出了出来。我醒了,原来是个梦。

    背后的温暖让我回头,二妹的肚子已经压在我的后背上,双脚已经掉在了沙发下,我看见,她已经醒了。

    她看我的眼神已经不好形容了,反正是比较诱惑,闪着莫名其妙的光。我不能被这光所诱惑,梦中的经验告诉我,得赶紧离开那个方框。

    “醒了?”我问到。

    “刚醒。”

    “喝点水,估计已经凉了。”我试图站起来,给她倒水。她突然坐了起来,双手把我一抱,头伏在了我肩上。我感受到背后的危险,她的胸如此之大,穿透了我的衣服,给我传递着热量。

    此时一个寒战,我什么都明白了。

    当她把手摩莎我的脑门时,我就知道事情发展的方向了。她并没有真醉,虽然确实喝多了,但心里却明白得很。

    “庄哥,你真不疼吗?”

    我摇摇头:“我在部队练过,脑门上拍砖说起来是气功,不过是长期练习和一些技巧而已,就像电视上那些手劈红砖的,也号称气功。其实只要掌握了方法,一般男子,都是可以砸得断的。”

    “我不是问你的能力,我是问你的勇气,你为什么不怕?”

    “我只是酒喝多了,血气方刚而已。”我不能说那是因为她,她肯定会顺杆爬的。

    “庄哥,你是个英雄呢。是为了救我,是不是?我又长得不美。”

    “二妹,别说那些了,反正我看那人不惯,他要给你道歉,对不对?”

    “不,我就要说。长这么大,第一次有男人为我出头呢。庄哥,你知道,当时我虽然有些害怕,但还是很高兴的呢。”

    “莫想多了,二妹,我带你出来的,肯定这事我得管,对不对?”

    我扭了扭腰,想提示她,把身体和我分开。结果,倒造成了另一种误会。“庄哥,你什么意思?想占人家便宜?”而她的嘴,说话的气息,就吹在我的耳边。

    我突然想起,这个酒后初醒的时刻,在我耳边说话的人,应该是多年前的妍子啊。

    我迅速起身,几乎是强行与她分开了,说了句:“你喝点水休息吧,二妹,我要睡觉了。”跑回了自己的房间。

    一切都想起来了。当年打架的情景,因为妍子,在舞厅出来时,以一对三。想起来了,当年唱歌喝酒的情景,在温州,我扛走的第一个女人,是妍子。当时她伏在我身上,我感受到她的温暖。

    而我把她放置在车子后座时的样子,与今天把二妹放在沙发上的姿势,毫无二致。

    但是,二妹怎么可以代替妍子呢?我真无耻!

    躺在床上,望着外面深夜的灯光,透过窗帘进来的形象,我记得,在北京,在我们租住的房间,我与小池的对话,那表现是哲学的探讨,其实,哲学只不过是个触手,我们都想进入对方的心灵。

    我想起来了,今天街边的那条黄狗,怎么尾随着我,怎么不怕我的恐吓,它为什么只是呆呆地看着我。它是上海那岛上的小黄吗?它是小池派来审问我的吗?

    它是老家的阿黄吗?它总在盯着我看,提醒我,来自于哪里,哪里才是我情感的故乡。

    哎呀,那些曾经让我疯狂的女人,我差点忘了你们。你们给了我历史,却不能陪伴我至今。你们塑造了我的身体情况和灵魂,却把我抛在了半路上。我在这里顾影自怜,但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我自己造成。

    二妹在外面徘徊,我是知道的,我甚至听得到她的心跳。但是,我不能。我受过人的勾引,年轻的如同当年妍子一亲戚的人,此时却不能让我心安。年长的如同乔姐,成熟的容纳,不是二妹的特性。

    更加愧对的是小池,她曾经进入我的灵魂,如果今天她在场,也要笑我:对待自己,很不正经。

    每次酒醉后,总要后悔,说明我的孤独,是卑鄙的。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但我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什么要通行。有件事情况,必须说明白,说明白我不通行的道理。

    我打开门,望了望正在看着我的门边的二妹,她懂了,进来,坐在我的床边。

    “二妹,我知道,你喜欢我。但是,我不能喜欢你,不是因为你不可爱。”

    她已经知道结局,只是等待我给她说原因。

    “你从困顿中走过来,没有遇上让你动心的男人,这不是你的错。你这么年轻美好,肯定会有优秀的男人为你疯狂。要说实话,在你面前,我也几乎无法把持自身。但是,我不能,因为你有无限的可能性,不能过早地,没有选择和判别地,把命运与我这个陌生人捆绑,对不对?”

    “庄哥,你不是陌生人,况且,我也懂得我姐的用意。你应该猜得出来,我姐想留下你,但对你不公平。我姐告诉我,只要我喜欢你,就尽力把你留下。我姐说,你应该有家庭,有爱你的年轻人,能够给你生儿育女,而她不能。况且,如果我跟你在一起,可以避免她的情形。”

    这就是很好的谈话态度,二妹此时,虽然没望着我,仿佛对墙壁自言自语,但她说话的状态,出奇地平静。如同面对审判,一个冷静的发言人。

    “你姐什么情形,你要避免?”

    “我姐跟张哥的距离,是永远无法弥补的。为什么?我姐都跟我说过了。”

    “为什么?”

    “张哥跟我姐吵架的内容,我姐都跟我说了。张哥说,我姐从来没在他面前放肆地笑过,没有完全开心地陶醉过,哪怕张哥为她做任何事情,她从来没有天真过。说明,我姐,内心不是真的爱他。”

    “你姐怎么解释的?”

    “我姐不跟张哥解释,但她跟我说过了。她内心并不爱张哥,只是尽心在做一个好妻子。张哥说她是个好仆人,不是好爱人。我姐承认。我姐跟我说,她在张哥面前,永远无法做一个恋爱中的女人,永远不能,尽管她试过好多次。而张哥,虽然很粗,但身边人是不是真爱他,他有这个要求,也清楚地看得出来。这就是他们距离的根本原因。”

    我明白了,张哥苦苦追求的,只不过是乔姐的一次爱,一次就行。只要确定一个女人,哪怕是曾经爱过我,甚至是在犯糊涂时的真爱,男人就得到了生命中最重要的奖赏。而这个奖赏,乔姐一次也没有提供。不是她不想提供,而是,爱不起来。

    刚一开始,就注定是悲剧。

    以张哥这样貌似成功的男人来说,乔姐没有爱过他,是他生命中最大的打击。

    当试过无数个日夜之后,仍然失败,张哥当然要在外面寻找新的情况了。至少,那个女人,在口头上,在眼神中,是爱张哥的。张哥不怕那个女人爱金钱,只要是真爱,张哥有钱。

    “庄哥,女人要爱一个人,装出来,也许会骗人一时,但骗不了自己,也不能装一生。我在你面前,不需要装,你看得出来,所以,我就要找这样的人。我真心爱过的人,我就可以在他面前放肆撒娇,或者撒泼打滚。庄哥,我们湘西人,爱与恨更明白些,不像城市的人,分不清真假。”

    我知道,话已至此,一切都明白了。我看过沈从文的书,知道湘西女人的传统。盅婆、女巫,都是女性将自身压抑命运神圣化的产物。而落洞,则是因为真正对爱情的向往。

    如果让二妹在我身上沉迷久了,那么,我就是那个虚无的、邪恶的洞神。

    做一个无愧于良心的人,要么爱她,要么,及时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