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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罗冲就收到了来自嫂子的祈祷,尽管她是向着那幅神灵画像祈祷的。
“保佑罗动平安,顺利,无病无灾……”
这么一句心愿,她反反复复念叨了几十遍,唯恐那位大神收听不到。
却没有一句是针对她自己的。
罗冲不禁失笑,心说:我还用得着你们保佑,我要听的是只属于你们自己的心愿。
也罢,毕竟目前来说,我才是这个家的顶梁柱,有我在,她们才可以保住这来之不易的幸福。
待到夜深人静之时,罗母和嫂子早已经睡下了,罗冲根本不需要睡觉,暂时也不想本体意识进入自己的小宇宙,便拖了一把椅子在院子里坐了下来。
大门的门框都扯烂了,两扇破门板支在那里,一推就倒,纯属是象征意义。
罗冲点上一根烟,吸了一口无声一笑,感觉自己就像看大门的老大爷,就差一个手电筒了。
凡人的感觉。
罗冲抬头看天,夜空里竟然也有满天星辰,恍惚之间,与地球没什么不同。
细细的脚步声在后面响起,罗秀儿还没睡,刚刚做完最后一点家务,走过来对罗冲说:“厨房里还有热水,冲个澡再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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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尘仆仆回到家的他,洗个澡当然是应该的,尽管在他的身上脸上看不到一丁点灰尘。
看到他手里掐着的烟卷,还在那里吞云吐雾,罗秀儿看得懂这是抽烟,只不过有些好奇,跟镇子上老头老太太手里的烟袋锅截然不同。
也是军营里才有的吗?
罗冲当然不需要洗澡,只是问她:“怎么没见你对着神像许愿?”
“我……”
罗秀儿稍一犹豫,但还是轻声回道:“我不信了。”
虽只有几个字,但可以听得出来,她曾经信过,或许无数次向神灵许愿,却没能改变什么,所以就……
“你都忙到了现在,掌管那么多信徒的神灵,更不可能照顾到每一个人。”
罗冲笑着回道:“有些事情,就需要坚持,今天听不到,明天听不到,或许,不一定哪天,他就听到了你的许愿呢。”
好像是这么个道理,但向来服从的她,这一次并没有乖乖答应,而是默不作声,以沉默表示反对。
“不愿意信他,信我总行吧?”
由于是自己的童养媳,罗冲和她讲话就显得随便多了,甚至可以带着些挑逗。
这样说,她就点头了,不光点头,还说了:“我的命,是你的。”
这就是她的命,天经地义那般。
罗冲叼着烟,默默地瞅着她,好一会儿才说:“去睡吧,这一天,你也累了。”
她点点头就走了,实际上,如此的劳作早就习惯了。
“童养媳……”
罗冲把烟头吐掉踩灭,嘴里嘀咕着:“什么都好,就是不太爱笑。”
身为女人,不会装萌,不会撒娇,不懂得魅惑男人,整天就知道闷头干活儿……或许,曾经的罗动不喜欢她的,正是这些。
一夜无话,第二天上午,不光是修门的木匠师傅,镇子上的布店老板,家具铺子的二掌柜,杂货铺子的大掌柜也来了,这些事倒是不需要罗冲出头,嫂子全都接了下来。
罗冲正打算出去转转,最起码要去看看跟着自己一起返乡的那些个大头兵,回到家里的情况都是怎么样的。有缺钱的,肯定要资助一些,毕竟金银俗物这些东西,自己这里要多少有多少。
活着回来的,都算铁铮铮的汉子,别让他们为了几个铜板而发愁。
一丝神念也没有动用,罗冲就喜欢像凡人一样挨家拜访,细细的体会个中滋味。
可是,还没有出门,就见到大头兵之一‘马憨子’一脸阴沉地走了进来,手里还拎着他那把沾了血的制式战刀。
血迹发暗,显然是昨晚上沾上的。
噗通!
马憨子走过来,跪倒在罗冲面前,闷声说道:“百户,我杀了人,前来领罪。”
刚刚热闹起来的院子里,顿时安静了下来。
“起来,进屋说。”
罗冲一转身,率先进屋,马憨子拄着钢刀站起来跟在后面。
进屋关门,罗冲坐下来问道:“杀了什么人?”
“刘家老三!”
马憨子低沉回道:“半年前,他夺了我家田产,调戏我婆娘,逼她卖身为奴,当天晚上,她就上吊了。”
“他凭什么敢这么做?”罗冲面色一冷。
“那时候,我因为侦查失败迷失深山,两个月才跑出来。”
马憨子回道:“营里的长官以为我死了,把我列入阵亡名单,死讯传回了镇子。后来,虽然我也曾托人写过信,却不知道为什么,家里没有收到……”
罗冲默默点头,此类事情在这种通讯手段极其落后的社会,倒也是相当正常。兵荒马乱,土匪遍地,送信的信差还不晓得死在哪里了呢。
“你家里,欠刘家的钱?”罗冲又问。
“不到十两。”
马憨子点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他不该……”
“甭说了。”
罗冲摆手:“杀得好!换成我,宰了他一个都不解恨。”
马憨子一愣,又跪下来,噗通一声磕了个响头。
嘴笨,不会说那些感谢之词,磕头就行。
马憨子多少懂点法,知道自己必死无疑,但能得到百户大人的口头谅解,那也就无憾了。
镇子里的普通军户,谁家不欠钱?尤其是罗动、马憨子这样的,家里唯一的男人若是死在了战场上,家中女人的下场那可就……
假如,罗动若没有回来,嫂子和罗秀儿同样也会因为欠债,落入牛金山、王百户那样的小人之手。
马憨子的老婆性情刚烈,直接选择了上吊。
“你儿子呢?”
罗冲想起,马憨子已经有孩子了,应该四岁了吧。
“婆娘上吊之前,托邻居把他送回了娘家。”
提到儿子,马憨子已然麻木的内心有些崩溃,骤然落泪,又给罗冲磕头:“百户,求你,在我死前,见一见娃儿。”
“这不是事儿。”
罗冲想都不想,平静回道:“况且,你也死不了,我的兵,没人能动。”
“百户?”
马憨子抬起头,一脸茫然:“我犯的死罪,这不是战场,当兵的杀人也要偿命。”
“道理是这样。”
罗冲点头:“昨晚上,你宰了刘三,有谁看到了?”
“应该……没人。”
马憨子摇头回道:“咱是夜不收出身(侦察兵),杀他一个满肚肥油的老货,自然不会有任何动静。”
“那就是了。”
罗冲笑道:“没人看到,谁敢说是你杀的。”
“可他们能猜到。”
马憨子闷声回道:“刘家是排得上号的乡绅,家里有钱,又有王百户撑腰,把我抓了去,变着花折磨,证人证物什么的,也能找来一大堆……与其那样,还不如挨一刀痛快。”
他的意思是,让罗冲押着自己,去镇子西大门当众宣告一刀斩首就得了。
百户的刀,很快,不会有任何痛苦。
普通县城,这类事情肯定要依法审理极其严谨,但广灵镇属于军户卫所,以军法处置也是可以的。
“我就是证人。”
罗冲淡淡说道:“昨晚上,你哪儿都没去,就在我家喝得酩酊大醉,一滩烂泥,鸡都杀不死一只。至于证物嘛……”
唰!
把他手边的战刀凌空摄取过来,轻轻一抹,血迹蒸发全无。
“哪有什么证物!”
哐啷,又把刀扔了回去。
呃!
马憨子愣在那里,憋了好一会儿才问出来:“百户,何必为我冒这样的风险?”
“并不是因为,你是我的兵。”
罗冲回道:“而是觉得,你杀的对!如若法律不能为咱们做主,唯有依靠手中钢刀,我们不只是军人,还是战士。连这点血性都没有,我才会砍了你。”
“明白了!”
马憨子又磕了一个头:“我就说喝醉了,其他的全都不知道。”
“出去帮我嫂子干活去。”
罗冲摆摆手:“至于你儿子,忍几天吧,现在不合适把他接回来。”
啪!
马憨子一个军礼,战刀归鞘,双手捧着摆到桌子上,暂时由罗冲保管。
然后,就怀着无比复杂的心情往外走,出门之前又转过身来,沙哑着嗓音对罗冲说:“百户,我这条命,就是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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