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冒牌男人(2)

形骸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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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勘现场。

    天太热,已经持续了3天40度以上的高温,路边的树和花花草草都蔫蔫地耷拉着脑袋。

    因为想看一下现场的血迹分布,貂芳和两人一起赶往李伟鹏家。

    她坐在后座上,手里不停地摇着一把扇子。

    那扇子显然是从街边发小广告的人那儿拿到的,其上赫然印着某男科医院的广告,什么“男人不做软柿子”,再配一张肌肉男的图片,简直辣眼睛。

    吴端没忍住,问道:“你从那儿搞的扇子?”

    貂芳一开始并未注意到扇子上的内容,吴端一问,她才看见,只尴尬了一瞬间,便继续脸不红心不跳地摇着扇子。

    “这不是今儿我车限号吗,早上挤公交来着,一出门有人在公交车站发扇子,大家都拿,我就也拿了一个……这天儿也太热了……哎你没事干关心男科医院的广告干嘛,想去看病啊?”

    貂芳倒打一耙的本事已然炉火纯青。

    吴端本想逗逗她,看她尴尬的样子,却没想到突遭回马刺,搞得他措手不及。

    “什……什么鬼!你才看病!”吴端吼道。

    开车的闫思弦噗嗤一声乐了。

    貂芳毫不在意地重新拿起扇子,扇了起来,并道:“我那儿一摞扇子呢,各种整形医院、妇科医院的……你们要不要拿几把放车上啊?”

    “多谢英雄,真的不用了。”

    说笑间到了李伟鹏住处所在的小区。

    从充满空调冷气的车里下来,真需要巨大的勇气,三人是小跑进楼道躲阴凉的。

    李伟鹏在墨城的住处是租的,一间三室两厅的房子,他租了其中一间中等大小的卧室,其余两间卧室里,较小的一间住了一个考研的男生,天天闷在屋里看书学习,主卧则住着一对刚参加工作的小情侣。

    加上李伟鹏,总共四名租客,毕业于同一所大学,是校友。

    因为屋里发生了凶案,被警方贴了封条,其余三人都搬了出去,并向房东提出了退租。

    房东叫苦不迭。

    吴端等人赶到时,房东刚走,他们刻意选了中午饭点,跟房东错开,免得听她叫苦抱怨。

    一进屋,闫思弦问吴端道:“你说会不会太巧了点?这些人工作学习都很上进,平时大家都在出租屋里过夜,很少有晚归的情况,怎么就偏偏李伟鹏死的那天,他的三个合租室友都晚归了?”

    吴端道:“李伟鹏故意支开室友们的,这样他才方便跟何流摊牌啊。

    据三名室友反映,李伟鹏一直在一家酒吧打工——做驻唱歌手。

    案发当晚,李伟鹏说酒吧有活动,一些酒水打折,强烈推荐室友们去消遣一下。

    而且,李伟鹏还特别强调,客人送了他一瓶价值千元的洋酒,在酒吧存着,让他们去喝。正因为这样,他的室友们才动心了。

    咱们的人也去酒吧走访过,酒吧老板反应,案发当天李伟鹏的室友的确去过酒吧。

    因为李伟鹏和老板关系不错,而且他特意拜托老板照顾他的朋友,所以酒吧老板还在他们那桌坐了一会儿,还是送了一些酒水。”

    闫思弦又道:“你刚说,有个小姑娘送了李伟鹏价值千元的酒。”

    “酒吧老板也提到这个小姑娘了,怎么说呢……挺迷李伟鹏的,老是去听他唱歌,有时候李伟鹏表演完,两人还坐一张桌上聊会儿天。

    那瓶酒就是那小姑娘送的。”

    “还能坐一块聊天?”闫思弦砸吧着这句话里的意思,又问道:“李伟鹏对所有送酒的客人都这样吗?”

    吴端道:“好像就这么一个送过他酒水的客人。”

    “也就是说,李伟鹏究竟是对这女孩印象不错,还是逢场作戏,我们无从对比判断喽。”

    吴端想了想道:“李伟鹏,平时很少跟客人接触,唱完歌就走,毕竟是刚毕业的学生,用酒吧老板的话来说,就是有点放不开。

    也有酒吧的员工跟李伟鹏八卦,问他对那女孩有没有意思,李伟鹏只说是朋友,不过他心里究竟怎么想的,就没人知道了。

    不过,大家都觉得那女孩对李伟鹏有意思的。

    因为……看起来那女孩不像很有钱的样子,每次去了只点一杯最便宜的饮料而已,却肯送李伟鹏上千块的洋酒,一个不那么有钱的人,肯为另一个人花钱……那肯定……是吧?”

    吴端没把话说得很具体,闫思弦便自动脑补道:“你这话说的,那我们有钱人活该当冤大头,花钱也不真心是吧?”

    吴端“啧”了一声,“这儿说着案子呢,您把自己代入个什么劲儿的。”

    闫思弦摸摸鼻子,“抱歉,我……自作多情了。”

    貂芳问道:“李伟鹏的室友怎么看待他整容的事儿?还有就是,李伟鹏的取向,他们知道吗?”

    吴端道:“整容的事知道,至于取向,他们表示李伟鹏上大学时有过女朋友。

    他本来长得就不差,再加上唱歌又好听,在学校里也算是个风云人物吧,挺多姑娘追的。

    怎么说呢……他的室友听说他可能——不要说跟男人睡了,就光是听说他可能跟男人调情暧昧,都非常诧异,觉得绝对不可能。”

    闫思弦道:“正常,说不定李伟鹏男女通吃呢,只不过他刻意隐瞒了一部分真相,这种情况还挺普遍的。”

    虽然是实话,但他这样描述死者,让吴端不舒服地皱了一下眉头。

    但他也顾不上太多,因为貂芳又追问道:“对李伟鹏整容的事儿,室友们怎么评价的?”

    吴端:“倒是没觉得奇怪,李伟鹏一直挺讲究的,喜欢打扮。

    不过,李伟鹏对室友也是报喜不报忧,只说自己整容,从来不说鼻子感染的事儿,室友们都以为他整得挺成功。

    对他后续的几次假体调整和清创手术,并不知情。”

    “这样啊……”貂芳道:“可能李伟鹏觉得丢人,有意隐瞒吧。”

    吴端点点头,又摇摇头,“我觉得有点不对劲儿。”

    “怎么?”貂芳问道。

    “在年轻人里,整容应该是个挺新奇的话题,比方说,你们谁要是整容了,我就肯定会忍不住问这问那的,比如有没有后遗症啊,是否影响生活啊,鼻子会不会歪啊等等……就算李伟鹏不说,他的室友多少也会暗中观察吧,我不相信他偏偏就碰上了三个一点好奇心都没有的室友。

    看尸体的脸,他鼻子的问题很严重,鼻翼两侧已经开始溃脓溃烂,肉眼就能看出有问题,可他的室友硬是说不知道,我总觉得有点……牵强……”

    闫思弦接过话头道:“你的意思是,李伟鹏的室友撒谎了?”

    吴端:“感觉是这样,但没证据,而且……他们为什么撒谎?”

    三人已经穿戴上成套的防护服、鞋套、手套、防护帽,进了现场。

    屋内闷热,再加上散发着异味的血迹,三人瞬间就出了汗。

    貂芳从口袋里掏出一袋湿巾纸,给两人各发了一张,可以时不时擦擦汗,以免汗水低落污染现场。

    案发现场在客厅。

    客厅与餐厅区域并未隔开,除了茶几、沙发,还有一张餐桌以及配套的餐椅,本就显得有些拥挤。再加上地面凌乱的血迹,摔碎的陶瓷杯子、玻璃果盘、劣质摆件……就更显逼仄了。

    通常,犯罪现场最显眼的要数画了尸体形态的白线,这里也不例外。

    吴端蹲在白线附近,观察着尸体的形态,若有所思。

    尸体在茶几和电视柜之间的空地上,与茶几平行,呈仰卧平躺姿势。尸体下方及周围并无杂物。

    颈部位置有大片血泊,貂芳一边观察血迹,一边道:“尸检发现,死者李伟鹏颈部有刀伤,伤及静脉,流血不止,最终死于失血性休克。

    因为伤到的是静脉,而非动脉,因此没有喷溅状的血迹,只在伤口附近形成了血泊。

    除了颈部的致命伤,李伟鹏身上还有三处刀伤,均分布在手臂,看起来是格挡抵抗所致。”

    吴端道:“又是割颈,最近的凶手都这么专业吗?”

    吐槽完,他又问貂芳道:“你这次一起来复勘现场,是尸体存在疑点吗?”

    “是。”貂芳十分肯定,正想继续说明,吴端的手机响了。

    一连串的微信消息铃声。

    吴端猜到了消息来源,一边掏手机,一边道:“不好意思,我忘把那家伙拉黑了。”

    “那个勾搭你整容的微信?”闫思弦问道。

    “勾搭”这词让吴端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他看了一眼闫思弦,恰好对上对方揶揄的目光。

    吴端:你故意的吧?

    闫思弦立马摆出仔细勘察现场的样子:没有!绝对没有!

    的确是何流曾用过的微信号码发来的消息。看来,何流的被捕丝毫没有影响这家整形医院的业务。

    对方发来的照片,极其露骨,光影的勾勒下,一个男人的锁骨和腹肌显得颇具美感。

    能看出来,这照片大概是模仿一些健美杂志拍出来的。

    不过,吴端瞥了瞥嘴。

    对方这身材搁普通人里还能看看,但要搁在整个刑侦一支队,只能排在末尾,再加上,吴端不止一次见过闫思弦光着膀子在家里溜达,跟闫思弦比就更加上不了台面……

    所以说,人啊,还是要多涨涨见识,免得别人一张照片就把你给骗了……

    闫思弦凑过来看了一眼,“啧”了一声。

    “有什么好看的,还不如看我。”他又露出了“哥要是下海少说一夜八万”的标志性表情。

    吴端破天荒地没有反驳,只是以拳捂嘴,咳嗽了一声,迅速将那微信拉黑,并对貂芳道:“尸体有什么疑点?”

    “两个疑点,第一,死者颈部的致命伤下方约一公分处,有一条与致命伤基本平行的非常细小的伤口。因为只是破了最外层的皮肤角质,没有流血,所以肉眼很难看出来。”

    貂芳一边说着,一边从随身携带的牛皮纸袋里掏出一张照片,递给吴端。

    只见照片上是死者颈部创口的特写,但镜头聚焦处并不在致命伤,而在一处非常细小的伤痕,要不是特别留意,很难看到这处细微的伤痕。

    吴端问道:“这有什么说道吗?”

    “有的,涉及到他杀和自杀的区别,”貂芳问道:“唐宏旗的尸体情况你还记得吧?当初尸检时我支持自杀的结论,就是因为唐宏旗脖颈上有不止一处伤痕。”

    “我记得,”吴端点头道:“除了割断颈动脉的伤,唐宏旗脖颈上还有好几处又短又浅的伤。”

    “没错,这是自杀的典型特征。

    想想看,一个选择割颈自杀的人,自杀时会是怎样的情形。

    因为没有经验,所以先比划一下……嘶好疼……鼓足勇气再来一下……哎呀还是好疼……最后比划得差不多了,可能下定决心来一下狠的,自杀成功。

    也有可能自杀意志不那么坚定,在这个过程中越来越害怕,就逐渐放弃了自杀的想法。

    这是自杀者的典型心理,所以留下的伤痕也会具有一定特点——就是像唐宏旗那样,在致命伤附近,还有其它细小创口。

    当然,唐宏旗那个属于特例,在他服用了安眠药的情况下,他妻子显然没有一刀毙命的把握,所以对他下手时,也比划了几一下,使得伤口形态疑似自杀。

    但李伟鹏的情况不同。

    从我们现在掌握的信息来看,李伟鹏似乎是死于跟何流争吵时——何流的激情杀人。

    这种情况下,凶手情绪激动,不可能在下手前再细细比划一番,所以这道细小的伤痕是疑点。”

    吴端点点头,“的确蹊跷,还有别的疑点吗?”

    “有,衣服上的血迹也有问题。”

    “哦?”

    “死者上身穿一件米色半截袖,你还记得吧?”

    “记得。”吴端点头。

    貂芳继续道:“半截袖前襟很干净,侧面的血迹相对也少,甚至,距离伤口很近的肩膀处都没有完全被血迹染红。

    只有后背处,因为浸在血泊中,所以沾了一大片血。

    这说明,死者是躺倒在地,然后被凶器刺中了颈静脉。且被刺中后,他也没有试图站起来或者爬起来自救。

    因为根据颈静脉的出血量,只要死者在受伤后有过站立或者爬、跪的姿势,那衣服肩膀和前襟一定会布满血迹。

    看他衣服上的血迹分布,感觉他好像……怎么说呢,被凶手按在地上——可能是骑在身上——照脖子刺了一刀,之后他便再也没挣扎过,就这么静静躺着等死。

    这不正常。”

    吴端低头思索片刻,问貂芳道:“你是不是觉得,李伟鹏是自杀的?”

    这问题有点难,毕竟有证据明确指向何流。但貂芳还是道:“从法医的角度,的确不能排除自杀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