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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隔世姻缘
一会儿,金侍从将马儿带回小客店,公主见人马平安回来,不胜欣慰,刚想问马儿方才发生了什么,被金侍从打了个马糊眼给搪塞过去了,“那厮兴许渴得不耐烦了,想要水喝,自个跑到外边溜湾去了.”公主听了也没细问,又道:“此地既然有房子,想必有过人烟,还得想办法找人吧.”
“是,我再到外面找找,实在没人答理,我们也只得将就在此抱残守缺一夜吧,好歹这里还有个挡风避雨的房舍.”金应声而出.
金侍从只身来到空旷的院落,月色如洗,倾注在万籁俱寂的大地,万物犹如被上了一层铅色的盔甲.他来到散落在院中的几间破败的房舍,都是残墙断垣,缺窗少门.凭着他在草原,在蒙古包的经验和胆识,他闯进一间房内,借着月光:哇!只见里面有一对发绿的眼睛在暗中窥视着他.他旋即退出,同时怒吼一声:“大胆畜牲,如此无礼!”以前,金在草原上也碰到过类似的情况,晚上出来小解,偶遇到。 小动物,或野狗,狼,狐之类,他也为壮胆子,出言不逊地大喝一声:“滚!”吓得路过的动物们夹着尾巴落荒而逃.
金侍从再也提不起兴趣去找什么人了,他发现在这冷月当空的戈壁滩,一个人再这样呆下去很快会疯掉的.这与在草原露宿不是一档子事.草原虽然也大得一眼望不到边,但白天他骑马在草原驰骋,到地平线的极致看太阳,虽然跑得很累,人都趴在马背上了,但是凭感觉他还是能回到自已的蒙古包.这里可完全不一样啦!人好似被置身一个空寂的世界,没有动物,没有植物,仿佛回到地球的冰河时期,你是一个身处孤岛的幸存者,举目四望,万籁俱寂,没有一线生机.
人到了这种境界,是考验人的心志,对人的精神世界承受力的一种测试.人是灵与肉的统一体,人的体能与精神都有一定的承受极限,超过极限,就像被扎破的气球,必然爆掉.人为何会自杀?万念俱毁,对世界不再抱有希望的时候,人的心灯熄灭就是这个道理.
报纸曾报道过一位西方女探险家(约模四五十年纪),只身进入非洲撒哈拉大沙漠探险.作为女性,当然这是一件了不起的事,但是与上海籍探险家余纯顺多次进入新疆死亡之海塔克拉玛干沙漠罗布泊地区,最后客死在那里,还是有些区别.
此话怎讲?难道一个中年妇女向生命极限挑战之壮举还不如一个壮汉的同类行为?关键是两者对环境的承受力的差别.
余纯顺探险时代,还没有什么高科技装备,如全球漫游的手机,gps全球定位仪等关键时刻可以救你一命的装备,他是个人行为,凭的是一身孤胆.一旦进入沙漠,与将你扔在月球上没有什么本质差别.
而这位西方女探险家进入非洲沙漠时,她身上的最现代化装备一应俱全.夜晚,她在沙漠中与家人通了电话,她知道家人们此刻正坐在电视机前全身心地关注着她的沙漠夜行.不仅如此,此刻,整个西方世界的媒体正在关注着一位西方女性只身一人进入世界最大沙漠的事件.可以想像,此刻站在这位女探险家身后的几乎是全球主流社会的各色人等,不分宗教,肤色,年龄,有钱的绅士,还是穷光蛋,男女老少,他们都在支持一位素不相识的女人,母亲走进世界最大的生命禁区,寻求人类的突破和底线.
虽然她只身一人在沙丘中踽踽独行,但她的心理没有孤独感,因为她耳边回响着她家人的絮语,bbc和n的全球新闻中每时每刻报导她在沙漠中的最新足迹……
而余纯顺面临的是真正的孤独,这才是对人这种社会动物最残酷的考验.
回归正题.金回到公主呆的那间屋,一骨碌坐在硬硬的地上,也不啃声.在里屋的公主见他回来也没有个回话,知道想问的事没有着落,也就没有发话,公主和衣而坐.
幸好他们出行的时候是夏天,天气在一路上帮了他们大忙,戈壁滩的夜晚很清凉,没有让他们犯难.公主坐着开始犯困,两眼皮终于支撑不住一阵阵袭来的睡意,眼帘渐渐地合上,进入了梦乡……
夜晚,当人们面对黑幕笼罩的天空沉思良久。你知道吗,用手中一块硬币挡住天空,这个阴影就能容下超过100,000个银河系,真是匪夷所思。人们还知道在这个宇宙中,有多达10,000亿个星球,其中许多都容得下我们的太阳系。围绕着这些星体,可能存在着智慧生命;他们的存在我们可能永远无法知晓。
不着边际的宇宙空间具有如此潜力,可能存在人们想象中的生命.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不就是隐藏其中的一员吗?既然地球有这个机遇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产生生命,为什么宇宙中别的类地行星不可以有这样的机遇呢?宇宙是同一的,在地球上发生的事,在其他星体上也可能发生.问题是人类不能仅凭眼见为实作为生命世界存在于否的条件.生命是物质与意识的统一体, 生命能够在人们理解的自然世界之外而存在。
俗语说,地上一个丁,天上一颗星. 不知何时,璀璨的星空中增加了一颗启明星.
公主开始进入梦境,大约距公主所处的春秋战国时代一千余年后,中央王国经过发展已建成一个成熟的男耕女织的农业社会,中央王国进入封建社会全盛时期,又一个天朝---唐朝.公主看到唐朝国都长安城气宇轩昂,街上行人来往如织,不时还可见到蓝眼珠,高鼻子,大胡子的外国人招摇过市.
她看到在一家书香门第,一个小男孩诞生了.此小男孩不仅有一副英俊的容貌,而且十分聪慧,特别是与书有缘.有一次,身为读书人的父亲将读过的线装书从床头边收起,被小男孩一把抓个正着,并用他灵巧的小手一页一页地翻着,把他父亲惊喜得忍俊不禁.
这孩子还有一个与众不同之处,喜欢用他那稚嫩的四肢在地上爬行,从床的这端爬到那端,从地上的这头爬到那头.不知道在哪一天,在地上满世界爬的小男孩突然站了起来,蹒跚地走了几步.
“孩子会走路了!”.更使大人们惊讶的是,孩子居然还会双膝跪地,双手合拢向人作跪拜状. 这孩子入世时的“表现”,使人想起古语所说的四句话:
“不为物喜,不为已想,尽其在我,听其在天.”
……
公主冷眼旁观,潜意识告诉她这个孩子她似曾相识.
……十年后,男孩长成一表成材的大小伙子,梦境中的公主一看差点叫出声:“吴皇,不是我的夫君吴帝你吗?”公主接着又看到如下一幕:
在长安一所颇具规模的寺院里,香客们在巨大的大雄宝殿的佛象下顶礼膜拜,大厅里你来我往,但井然有序.此时在寺院方丈室里,一个青年男子正跪在老方丈前接受该寺主持的醍醐灌顶.那男子剃光的头上新增了二排小点,身上披着出家人的标志服饰—红黄相间的伽莎.
“吴哥,不要啊!”公主喊道,嘴张开了,没有声音.
跪在地上的男子似乎意识到,甚至听到冥冥中有人呼唤他:“不要哇!”与此同时, 他几乎能想像一女子古城内外,驿道路上,风火塔边,风里来雨里去,风尘仆仆,哭得死去活来的画面:“吴哥,你没有想到在茫茫红尘中,小女子为追逐你,从天上到人间,时间跨越千年,为的是与你一圆白头偕老之梦?”
“吴哥?”跪在地上的年青僧人仿佛听到耳边有人如此呼唤,他不禁纳闷起来,“谁是吴哥?”莫非就是父亲经常在他耳边灌输的春秋战国时期有一位吴姓诸候,因践行仁政,深受百姓爱戴,但最后还是受到权力的排剂,客死在边地的故事.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下爱情照丹心.
一边吴帝已驾鹤西去,一边他的夫人英后仍在人间红尘中扑索迷离地万里寻夫.
这不是人类独有的情愫,是宇宙意识,宇宙之所以大爆炸,如同人的十月怀胎,一朝分娩一样,是为了造就万物,宣示造物主对万物的爱.人类之爱是对宇宙意识的继承.在天堂是个“坏孩子”,具有“上帝基因”的人类,被逐出天庭后,对人性作了一次史无前例,淋漓尽致的发挥,谱写了一曲又一曲缠绵绯测,楚楚动人的人间爱情大戏.
长老见年青僧人有些发呆便发问道:
“唐玄壮,你今身步入佛门后悔否?”寺院长老慈眉善目,银须在胸前随着嘴巴的张合不时飘起.
“贫僧不后悔”被称为唐玄壮的年青僧人仍跪在地上,脸庞微微抬起,对着长老如梦初醒.
“年青人,佛门洞开,有求必应.你要后悔还来得及.已所不欲,勿施于人.”长老和颜悦色地说.
“我不后悔.”唐僧摇了摇头说.
“你的家人呢?你父母同意否?”长老又问.
“我已长大成人,我的事自已做主.我父母大人是知书达理之士,从小就教育我立志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要做个行动达人,生于安乐,死于忧患.父母大人还说,中央王国的治理之道尽在古代先哲的著作中.古代先哲的智慧归结到一点,就是推行仁政.仁者无敌,以仁爱取天下.”长老听之频频颌首,表示赞同,用手示意道:“唐僧平身.”青年僧人起立,站在长老一边,长老握着他的手说道:
“一切都是缘.你有一个知者同为士者的家庭,是你的福报.在中央王国,众所周知,父子关系是天地君亲师五伦关系之一.你的父亲,乃至祖父,曾祖父积五代之阴德.积善之家必有厚福,五百年必有王者兴.你那么年青就心怀大志,有一颗救世救难的慈悲心,实属天降大任于斯人矣.”
唐僧听了长老的宣示脸色刷地红了,忙不迭地说:“师傅言重,贫僧替天行道的事业尚未开始,怎敢得如此褒奖之言词.”
“你打算从何做起?年青人.”老和尚进一步问道.
“我打算到印度取佛的真经,在中央王国乃至更大的范围作普世的宣传,让佛光普照世界,让世界充满爱.因为有爱才有希望,有爱,人类才能得到上天的救赎.”
“好!好!”老和尚一连说了几个好字,又道:“有见地,找到了悬壶济世的良方.从尧舜愚,周文王周武王,到孔子,几个五百年过去了,王者已逝,小人当道.除了上面的开国元勋和人文始祖外,圣人离我们愈来愈远.由权力演变而来的暴政愈演愈烈.这是人性的悲哀,人类的悲哀.因为中央之国是人类之重呵.”
列位看官,读到此,相必可以体会宇宙大帝的良苦用心:吴帝受宇宙大帝之托,到初始的中央王国立规矩.宇宙大帝为何选取中央王国推行仁政?这是大帝在地球下的一盘棋呀.呵呵.
“不,奴家生是你吴帝的女人,死是你吴帝的鬼,在天愿做同命鸟,在地愿作连联枝,我要与你同往西天取佛真经.”公主看到此情此景终于大喝一声,将外屋的金侍从吓得一下蹦了起来.
“公主出什么事了,为何如此惊慌?”金侍卫从外屋冲了进来,手执寒光闪闪的长剑,问道.
“我刚才似乎做了个梦,梦见吴帝了,”公主嗫嚅道.
“吴帝与你说什么了?”金侍卫随口一问.
“他说他要到西天取佛的真经.据我看,这又是宇宙大帝的一次策划,让他穿越到人世间去完成对人类的又一次救赎.”公主说.
“救赎?这是哪儿跟哪儿啊?再说到西天取经,这是指出使西域吧?吴帝现在何处,莫非公主在说梦话?”金侍从似信非信,低说道.
“大胆金侍从!竟敢口出妄言对公主非议.是否看到本公主落难了,你也想乘人之危,对上无礼?”公主被金的一句戏言激怒了.
金侍从赶紧表白:“臣不敢犯上作乱,臣是吴帝忠贞不二的卫士,是吴帝收留我这个草原之子,如果吴帝是草原的牧人,臣就是他的猎犬和飞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如我有半点对公主不敬,愿被戈壁狂风吹起的乱石砸死.”
“不必下如此毒誓,此事点到为止.”公主释然.
此时戈壁滩的夜幕已经卷起,铜盆似的明月正隐隐褪去原有的光辉,地面的轮廓开始显现,时间是一位高超的魔术师,他导演了一场无中生有的改变,一切是那么地悄然无声……
突然,一个人的声音划破黎明前的沉默,在戈壁滩的两人世界仿佛响起了惊雷:“此处不是没有人烟吗?何来人的吼声?”金侍卫不明其由,感到一阵胸闷.
“莫非是吴王显灵来了?”公主为之一震,心想的却与金侍卫所想不是一码事.
“里面有人吗?”一个粗犷的男子声音再次划破凝固了的空气,直剌他们俩耳膜.
“外面有人!”公主道,“金侍卫你到屋外看看,究竟是何许样人.”
金侍卫手提宝剑应声而出,迎面看到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立在门外,院里还有一匹骆驼,看样子是那汉子带来的.
那汉子见有人从里面出来,道:“可以住店吗?”还用自已粗大的手掌朝屋里指了指.金侍从搞清楚了,原来这位汉子也是来住店的,金将剑入销,脸上的肌肉也顿时松驰下来,释放出和为贵的信息.考虑到里面还有一位女宾在,冒然引进陌生人不妥,况且来者是位大胡子,高鼻梁,蓝眼睛的西域男人,男女传授不清,于是就势与那胡人攀谈开来,意在将大胡子挡在外面.
“我们也是来住店的,”金说,“里面还有客.昨天傍晚到此,就没有见到店主人影.看那破败的情形,店主可能已弃店而去,远走他乡.”
“不会吧,”大胡子一口流利的中原官话,道:“上次我路经此地去中原做卖买还住在这里,怎么一眨眼的功夫,老母鸡就变成鸭子飞了.”
“原未如此.”金回应道.
“这里的店主还是来自中原一诸候小国---吴国的小官吏,因为国家被强大的诸候吞并了,咽不下做顺民这口气,追随被流放的吴国皇帝到此.”
“吴帝?”金问道,“你说的就是以推行仁政至死不变,在中央王国功高盖世的明君吴帝?”
“是的,虽然他只是一个小国之君.”大胡子道.
“他现在何处?”金试探着问道.
“他?你是指他的坟墓在哪里?”
金的眼神示意大胡子继续说下去.
“中原吴帝的墓就在呜沙山下.”胡子道出真情.
“此处还有个叫呜沙山的地方?”金侍从不解,问道.
“是的,我因经常呼过此地,听附近的老乡说这里有一个沙包.一到晚上,沙包的沙尘就闻风起舞,随风发出轻曼的声音,如歌,如诉,如泣,让人听来梦牵魂系,心神荡漾.”胡人道.
“原来如此.”金侍从心想,难怪刚来那晚,白驹表现得魂不守舍,疯疯颠颠的样子,那厮可能听到呜沙山下有它先主吴帝的英灵在呼唤,所以它发疯似地要往院子外跑,原来它要去见它的先主啊!
此时,天已大亮.夜间呈现的大漠之神秘,一切都大白于天下.在里屋的公主原来一直在“听壁脚”.对于胡人谈起她日夜思念的吴帝的下落,她早作了最坏的打算.今天她终于了然于胸,也早已有思想准备,要与夫君去天国团圆.
公主走出里屋,对胡人道;”客官可否再幸苦一趟,带我们去呜沙山?”
胡人不解地问金侍从,道:“这位是?”.
金见事已到此,真想已大白于天下,索兴将公主的身份讲明了,得到民众的理解和尊重,他说:“这位就是奉天之命,推行仁政,至死不渝的吴国明君的夫人---英后.她也是吞并吴国的赵国皇帝的妹妹.她拒绝哥哥赵皇的邀请,回赵国共享荣华富贵的请求,只身万里寻夫,称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千难万险在所不辞.”
“好一个忠贞的妇人!”胡人心里说,又道:“那么,你是---”
“在下是吴帝的内宫侍卫,来自北方草原望族的金”.金侍从说.
“好吧,既然公主上对夫君,下对吴国庶民有如此难得的忠心,下民哪有不奉召之例.我带你们去呜沙山便是.”
几天后呜沙山脚下吴王的坟茔处多了一个墓:墓碑上写着:吴国皇后英后之墓. 公主终于如愿以尝追随夫君到了天国.又过三天,在吴国帝后夫妇旁不远处又起了一座小些的坟茔,墓碑上书:吴国金将军之墓.
古丝绸之路上流传着这样一个传说:伟大不需要装饰,也不需赞扬;伪大不仅需要装饰,还需要吹嘘.政治家和征服者哪个时期都不稀罕.我们应当尊敬的是,凭真理的力量统治人心的人,而不是依靠暴力来奴役人的人,是认识宇宙的人,而不是歪曲宇宙的人.
英子在长城号上冷静地看着这个充满欲望的蓝色星球,如何一步步地坠落……(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