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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女人,从她的面前过,要风轻云淡,明明是故意让她看到,还是要装作没有看到她。
准备一场婚礼,有时候可能要很久很久,那必是用尽心思去准备的了,可有时候,也只需要那么几天的时间而已。
我和李菲儿的订婚礼,也就用了几天的时间吧。
她的身世,她的一切,我妈咪都觉得还好。
虽然不是她钟意的李虹,然而只要不是千寻,似乎是谁也是无所谓的了,我真的挺爱我妈咪的,而爱,尊敬,往往就是会这样,在很多的痛疼中,无奈中悄悄地消磨尽。
我已经无力想去说什么,我也不去说什么。
订婚礼,由得她们去布置,只要知会一声,我做什么就好了。
把卡给李菲儿,让她去准备着她要的行头。
我着手开始订机票,我要去澳州。
如果能在那儿滑雪,我就去,如要不能,我就看看盛夏飞雪,千寻在网上查到这么一个神奇的事,叫嚷着以后有机会,一定要好好地看看。
我去看吧,剩下的路,都让我来走远。
办一场订婚礼,你与林夏的名字,是我亲自所写,一笔一笔,写得艰难着。不知毁了多少张的请柬,最后才写好你们的名字。
你和林夏一块儿,你们看起来很班配的一对。
以往在你的身边,我谁也觉得不是我的对手,就连你的前任未婚夫也不是,只有林夏爱你的心才能与我并驾齐骑,也只有林夏,才是我的对手。
我输了,我输得狼狈。
我和李菲儿站在一起,接受着众人的祝福。
我叫酒店多加了冰淇淋,各种口味都有,她喜欢吃,这一次我不会拦着她,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还是跟她说话了,我忍不住,我轻声地说:“宝宝,这样你就可以解脱了。”
她的泪,潸然而下。
三姐的叹息,林夏的表情,都告诉着我,我不能再往前行一步,只会对你以后影响。
即然是选择了放手,就不能后悔啊。
我抓紧拳头,用力用力地笑着,这样可以很淡定,这样可以告诉自已,不要追上去,你不已经不配再拥有千寻了,你已经决定了要离开了。
整晚整晚,抽着烟。
在我们曾经住过的小屋里,你穿过的衣服,你穿过的鞋子,你刷过的牙刷,用过的洗面奶都还在。
天亮了,我要出发了,去遥远的地方,或许不会再回来那么快,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把门锁上,密码我想你会知道的。
在高空上望着北京,越来越小,闭上眼睛,仍然满满都是你。
李菲儿轻声地说:“小北,你看起来好疲惫,不如好好地睡一觉吧,一会用餐的时候,我再叫醒你。”
我摇摇头:“不用。”
不想睡,怕睡着,还会回味着曾经与千寻一起的回忆,回忆得多了,那么现在的日子,过起来就难了。
澳州果然是阳光灿烂,这个时候国内是冬天,天寒地冻之时,而这儿却是盛夏,不是滑雪的好时候。
等了好几天,爬上了雪山,录下了盛夏飞雪。
我发给了三姐,三姐跟千寻的关系比较单纯,比较纯净,或许有一天千寻会从三姐那儿了解到我的消息,也能让她看到。
我来,便也是你来吧,我都替你,好好地看着,好好地录下来。
最后,还是到了瑞士。
我迷上了滑雪,天天都出去。
我把各种有趣的,好玩的,都做成了图片,若是有一个人想看了,她就能看到。
也只有,她才能看到,因为密码她知道。
最后开始一次次的冒险,不知为什么,想狠狠地冒险,想去感受那样的极限。
有二个志同道合的人,滑得久了我们就认识了。
相约着到一个没有开发的地方去滑地发,离住的地方挺远的。
我收拾着东西,李菲儿咬着唇看我:“小北,可不可以不要去,我在天一个人,在家里好闷啊。”
我笑笑:“你可以出去跟那些人多聊聊,你不是想学语言吗?正是时候了。”
“小北啊,你要教教我,我才懂的啊。”
“好的环境,才能学会,去吧,出去跟邻居多聊聊,我走了。”
“小北。”她追了上来:“你回来,可一定要陪我去把那件大衣买回来。”
“你去买吧,没关系,刷我的附卡就好。”喜欢什么,我可以给你什么。把东西背上,就往外走去。
什么物质都给得起,唯有情爱,我却是给不起你的。
开了许久的车才到会合的地方,未曾开发,所以没有酒店,没有住所,这附近只有远远的几户人家。
雪气真是一个冷,天才擦黑,马上就冷得全身都要僵了一般。
把帐篷弄好,这一夜睡觉,半夜的风呜呜作响着。
半梦半醒之间,我看到了千寻,如此的真实。
我想我已经离开你很久很久了,越是不要去想得太多,原来就是越清楚,一颦一笑,我都记得么的牢。
很早就醒来,静静地想着你。
我要去冒险,我都不知道每一次的结果。可是我爱上了这种刺激到快要让心跳停止的事,因为这样,我可以不想你了,可以不难受了。
爱上一个人,我可以只用一分钟的时间,可以只看一眼就喜欢上了,但是要忘掉一个人,却是要把她从骨子里削出来,从血液里抽出来。
天气不是很好,用英文与他们交谈,三人的意向还是很一致,都是想上去,再冒险。
草草用了些早餐,帐蓬什么的暂且留在这里,只背着需要的装备上山,我看了看手机,这个是中国的卡,信号在这里十分的薄弱,不是她打来,倒也没有什么接的必要了。
索性,也留在这里吧。
阳光依然灿烂着,一边气喘如牛,一边往上爬,这雪山很险峭,爬的时候都是小心翼翼着。
只是快到山顶的时候,天色却是大变,大风雪呜呜而来。
只是上了,不下也得下,要不然就会冻死在这里,何况我们冒险,本来就是把百分之十的生命留给我们自已,百分之九十,都交给惊险。
风雪越来越大,有些开始倾塌的现象,他们二个有点慌了,三人商量了一下,各选了一个地方滑下去。
这样谁能安全下去,就可以马上去找人来相救。
风雪大得睁不开眼睛了,我最后的记忆,就是那翻天覆地的冰雪欲要将我湮灭。
身体冷得,也没有什么知觉了。
最后一个念头,倒是想,这样也好,死在一片雪白里,挥挥手,不带走什么污脏的事了。
我最爱的人,你也不要为我伤心难过,我给了你解脱,我现在,也给我自已一个解脱了。
我用了这么长的时间来忘记你,还是无法做到,相思原来就是毒药,我已经毒得没药可救了。
我不知道,我沉睡了多久,那一段时间是没有任何记忆的。
像是一辈子那么久吧,有些忽然切入了一些画面,让我欣喜着拔开那云头看。
我看到了款款而来,却是双眼迷惘的千寻。
“千寻,千寻。”大声地叫她,她犹没有听到。
她仍是往前走,我想,再往前一定是不好的地方。
我便去驱赶她,她朝我笑,她还认识我,我凶恶地跟她说一些话,然后牵着她的手走。
是梦吧,梦才会这么的美好。
到了一个地方,她就开始消失,我拼命地想再找到他,于是不停地这跑着,那跑着。
耳边,就开始听到了别的声音了。
“医生,医生,他醒了,他动了。”
吵闹的声音,不是千寻的,真是失望啊。
然后,就是我清醒之后的记忆,时间一晃,就这么久了。
我的醒来,医生说这是奇迹。
的确是生命的奇迹,那么老天爷让我醒来,是什么意思呢?我梦到的千寻,又是什么意思,如果我那时是沉迷不醒的,那千寻在那儿,是否与会与我一样。
我不想再消极,我想知道她的事。
奈何我,连话也说不周全了,身体也不听我使唤着,根本就无法接触到手机。
照顾我的人,都是国外的医生护士,他们只听令于我爸爸。
所以,我努力着着,从打点滴,到吃流食就用了好几个月的时间,瘦得几乎可说是弱不禁风。
我也知道千寻为什么这么不喜欢在医院里了,我也讨厌。恨不得永远都不要再来这鬼地方。
医生说我的脚,不能再走路了。
我心之伤,伤得只是想笑。
堂堂七尺男人之躯,有泪不轻流。
冒险是我选择的,代价是必须付出来的,只是,我不认命。
不管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我都要走路,再痛的化疗,手术,我都会接受。
一次一次的动手术,几年的时间,身体也开始逐渐地恢复了,这么多年来,我一次也没有回到国内。
可是我的想念,几年,亦也如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