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家园

艾瑞莉娅小童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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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固的武官体系建立在奖惩制度之上。和文官体系不同,武官的归属感是无价之宝。”摘自《晋升指南》。

    牧歌按住腰子,扶着墙挪向正殿的时候,杨戟刚好兴高采烈地搂着热恋的女孩走过来,对牧歌打招呼:“牧旗!!怎么啦,你看上去有点虚弱。”

    潇妃端庄地从红帷帐里走出来,低头揩去唇角的白色泡沫,像一位极有分寸的女祭司,得体地侍奉着虔信的主神。杨戟完全没有看出异样。

    “你们,”牧歌连迈步都有点费劲,“都找到心仪的归属了吧?”

    “是的!夏族太棒了,这些女孩相信我吹嘘的一切,这就是天堂!!”杨戟激动万分,然后继续关怀上级:“牧旗,您看上去有点瘸。”

    “没什么,就好像开学的最后一天写完所有暑假作业,这都是……”牧歌正说着,忽然察觉到来自身后的注视,强烈的求生欲让他临时改口:“……应该的。”

    杨戟依旧没有看出异样。

    “不管怎么说,感谢牧旗给大家分配女朋友。”杨戟沉浸在喜悦里,“我终于有希望摆脱处子之身了!”

    “祝你好运。”牧歌的腰子隐隐作痛,“这是你们效忠炎夏的奖赏。好好表现,你会得到更多。”

    “我会转达给兄弟们的。”杨戟千恩万谢,离开的时候对女友耳语:“我没有吹嘘,我是神君最信赖的心腹。”

    牧歌扭头对潇妃说:“对炎夏的归属感已经建立起来了,只要这些战士活下来,他们会奋不顾身地保护夏族,因为我们血脉相连。”

    可潇妃对另一件事保持着浓厚兴趣。

    “如果妾身出手修复您的……劳损,”潇妃像猫儿接近他,“您会再宠爱妾身一次吗?”

    “你在开玩笑?”牧歌像一块被拧干的毛巾,已经快要脱水了。

    “我们还没有享受过神谕所顶端的风景呢,”潇妃温柔地挑衅,“神君是不是不敢呀?因为随时可能被仰望星空的行人给看到……”

    “你这个小妖精,我要给你点颜色看看。”牧歌拉着潇妃往楼上走。潇妃垂着长袖,跌跌撞撞地跟着,低头抬袖,装作害羞,其实美孜孜。

    牧歌觉得自己获得了新生。潇水宫像他真正的家,让他的自尊不再尖锐、往事不再灼烫,他在这里毫无戒备、轻松放纵,迷上这种无忧无虑的堕落。

    而烦恼、自卑都像匕首入鞘,再无锋芒。牧歌可以轻装上阵,全神贯注地训练他的陷阵营。

    他站在令人自豪的高墙上,对广袖飘飘的潇妃说:“约法三章,不准在工作时诱惑我。”

    “好的,神君。”潇妃莞尔一笑。

    “真听话。”牧歌放松警惕。

    “当然。因为妾身的梦想,”潇妃目不斜视地眺望陷阵营,“就是满足神君的一切需要。”

    牧歌觉得皮肤发痒。潇妃这正经八百的措辞,让空气弥漫着桃红色的张力,令人浮想联翩,渐渐难以自持。牧歌怀疑她还想作妖。

    “无可厚非。”牧歌觉得喉咙有点干,“只要不在工作时诱惑我就行。”

    潇妃扭头仰视牧歌,那似有还无的微笑十分动人:“可是工作场合本身就是一种诱惑,这可怎么办呢。”

    牧歌相信潇妃想在工作场合上他。他咽下唾沫,心跳更加剧烈,想起潇妃在金字塔顶表现出的爱好……她喜欢把牧歌推到墙上强上,特别是跟万众瞩目的大会现场只有一墙之隔。这种场合下,牧歌会紧张,而潇妃喜欢牧歌紧张兮兮的样子。

    太要命了。女朋友是榨汁姬是怎样一种体验啊。

    牧歌左顾右盼,瞧见女祭司和百夫长们都庄严肃穆地分列两侧。如果被下属发现,那可怎么得了。必须叫停这种肮脏的行为了!

    “潇妃,你是要把我磨成饮料喝了吗!”牧歌咬牙切齿地耳语。

    “如果能这样更好!可惜这杯饮料会走路,它会投进另一个女性神明的怀抱,”潇妃也露出小虎牙,扭头跟牧歌针锋相对,头上的环佩叮当响,“我要把神君榨得像嚼过的甘蔗渣一样。这样的话,别人就喝不到这杯‘饮料’了。”

    “饮料个头!我就知道九歌迟早逼疯你,你果然症状不轻。”牧歌对潇妃又爱又恨。

    “‘饮料’只属于妾身一个人!”在大庭广众面前,潇妃的体态优雅脱俗,可她的私语却凶神恶煞。

    “冷静,稍微克制一点,”牧歌息事宁人,“你喝得够多的了。”

    “那个‘饮料’比喻的是神君。神君的身心只属于妾身一个人!”潇妃重复强调。

    “我也没有纳其他的妃子啊!相信我,在家里,你的地位是不能动摇的。”牧歌从立法上断绝了嫔妃制的可能。作为王,牧歌基本上放弃了选妃的权力,估计已经开启了炎夏特色封建主义制度的新征程。

    太阳跃上中天,日晷契合正午。司仪巫女小心翼翼地请示:“神君练兵的时辰到了。”

    潇妃不管。她拂袖示意巫女退下,对牧歌私语:“可是你在神界还有其他女人!”

    “当女人倒追男人的时候,那个男性也需要制定策略的——”牧歌据理力争,耸肩摊手,既要保持温柔,又要压低声音,还要用自嘲来求生,“可能是因为我太优秀了?优秀会带来烦恼的啊,潇妃。”

    “好吧,但是我告诉你,我是最爱你的那个人,谁也休想跟我比。”潇妃较真时,连“妾身”都忘记用了。

    “我知道。”牧歌去搂她的细腰。潇妃靠过来,耿耿于怀地问牧歌:“追你的女性神明有几个?”

    牧歌在心里默默数。1,2,3,4……

    潇妃一看就知道,情敌不仅人数众多,而且规模庞大。

    “神界的小碧池们,接下来就各凭本事好了。”潇妃在心里恶毒地想,“我要让神君心有余而力不足,看到你们就绕着走。”

    牧歌被一阵凉风刮得打了喷嚏。他疑惑地扭头看潇妃,只见她依旧貌美如花,温文尔雅,不像那种会产生阴风的怨灵生命体。

    “我多虑了吧。”牧歌走上城楼,开始训练陷阵营掌握流光步。牧歌的理论是,兵贵神速,机动力的训练永远排在武技训练的前面。

    潇妃坐在华盖下面摇扇子,歪头凝望全副武装的牧歌,淡淡的微笑洋溢着幸福的味道,仿佛永远看不腻。

    牧歌在训话中说的很清楚。只有从远征中幸存,才会赢得晋升,要么扬名,要么送命。在牧歌的鞭策下,陷阵营两百武士辛勤操练,在三个月里,参差不齐地掌握了中级流光步、初级光曝术和初级十字刀。

    夏族的祭司们看见神殿武士的十字刀把十米之外的巨石切割成棱角分明的四块,个个叹为观止、心花怒放。不同的是,不再有人对神迹顶礼膜拜,因为陷阵营里有她们的情人。

    “潇皇,可否用建造奇观的名义,让天兵在人间多留几日?”一名亲近的女祭司咬着食指,弯腰请示。

    潇妃很喜欢这位得力的巫女,所以容忍了她的任性:“我赐你们青春永驻,难道你们连几个长历都等不起?”

    女祭司乖乖退下了。

    “建造奇观还行。他们都是完美的石工。”潇妃盯着训练十字刀的陷阵营,脑子里想的全是国计民生。

    两天后,陷阵营全体转战采石场,牧歌亲自下场督训,披风飞扬,厉喝震耳:“把面前的巨石视作体型悬殊的敌人!找十字切分点必须精确、快速,要做到一望而知!光尘用尽,也不能休息,保持移动,搬走石材,突破疲劳极限会增加你的光尘容量!战场上总有光尘耗尽的时候!要熟悉这种感觉,不能因此产生恐惧!都给我劈,都给我搬,都给我练!不准停!”

    牧歌在督训时露出暴君的样子。潇妃拿扇子遮住半张脸,美孜孜地站在华盖下眺望牧歌,她不仅没有觉得寂寞、无聊,反而害怕太阳下山太快,将饱满的幸福偷走。

    牧歌在队伍休息时会来向潇妃讨水喝,她会专心给他擦汗。祭司揣摩圣意,将华盖固定下来,潇妃就在烈日暴晒的采石场外坐了一个下午,她觉得太阳一眨眼就下了山。晚上牵着牧歌的手走上神谕所时,她对牧歌抱怨:“时间过得太快啦,三个月的时间就像溪水里的鱼苗,争先恐后地溜走了。”

    “我会回来。”牧歌在月色下环住她的细腰。他们站在神谕所的顶端,眺望大地上破土动工的神君潇皇神庙,飘扬的衣袂和披风在夜幕中纠缠。

    “我们就像神庙中的神君和潇皇,永远不分开。”潇妃仰起头蹭他的脸,摇晃的配饰发出悦耳的叮当声。

    牧歌低头以嘴封嘴,将完全的信任、深深的怜爱和刻骨的柔情倾入其中,然后扯掉她的裹胸。

    一片金色的龙纹描金厚绸子从神谕所的顶峰飘荡而下,它在夜幕中调皮地跳舞,时而被晚风托起,时而扭着飘落,飘了很久才徐徐落地,慌张的祭司团为了拾回这块绸子,鸡飞狗跳地仰头飞奔,横穿了整个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