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3章 毒黄蜂

步千帆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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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黄蜂!有一个很娟秀的名字,沈清怡。不过三十出头的年纪,无论是身材还是相貌都足以算得上倾国倾城,跟竹叶青叶琳相比,丝毫不逊色。而且,浑身上下更是散发出一股成熟女人的魅力,以及一个道上人物的霸气。

    如果说竹叶青叶琳是霸气侧漏的话,那么,沈清怡就是霸气内敛,显得更加的沉稳了。

    道上的人几乎以及忘却了沈清怡真正的姓名了,但是,提及毒黄蜂这个外号,那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黑白两道还没有谁不卖她三分颜面,而她在西京市的权势地位就如同竹叶青叶琳在东海市一般。

    有一些好事者将竹叶青和毒黄蜂经常的进行比较,幻想着有朝一日这两人如果来一场龙争虎斗,那究竟会是谁胜谁负。不过,这似乎有些不太现实。一个在东海,一个在西京,一南一北,根本就没有什么利益冲突,又怎么会来一场龙争虎斗呢?

    青竹蛇儿口,黄蜂尾后针!

    沈清怡的身份背景没有人知道,就仿佛是从石头里蹦出来似得,曾经的那些对手无数次的调查过她的底细,可是,最后的结果却依旧是一片空白,什么也查不出来。她的身份背景,那就是一个谜。

    也从来没有人知道沈清怡的真正分量有多少,看上去似乎并没有太大的权势,但是,每一次遇到强大的对手,最后活着的人却始终是她。这一切,都像是一个谜,一个无法解开的谜,总是让人不住的猜测她的身份。

    此刻,沈清怡坐在沙发上,扫了眼前的年轻人一眼,问道:“说吧,最近他们都在做什么?”

    “回老板。黄汉今天早上跟蔡家的人见了一面,之后就去了城中村那边。可是,出来的时候却是满脸的伤痕,手下的小弟也都伤痕累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后来,他又去了蔡家。”年轻人回答道,“我怕蔡家的人发现我,所以,也不敢跟进去。”

    “城中村?”沈清怡微微的愣了一下,说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边混的稍微有点样的是一个叫谢文的吧?不过,那个谢文的势力并不是很强大,黄汉怎么会败在他的手里呢?”顿了顿,沈清怡接着问道:“知不知道蔡家的人找黄汉做什么?”

    微微的摇了摇头,年轻人说道:“暂时还不知道,不过,我们会继续调查的。老板,这个黄汉最近似乎蹦跶的很厉害,他如今又跟蔡家的人勾结在一起,我想他会不会是想对我们动手?老板,我们要不要先下手为强,解决他?”

    “不用。”沈清怡淡淡的说道,“黄汉想取代我的位置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不过,他还没有那个能耐。倒是蔡家,对我们还有一点威胁。不过,现在我只想好好的做生意,不想过多的参与道上的事情。只要他们不招惹我,我也不会主动去找他们的麻烦。你也吩咐下去,让手下的人都安分一点,别闹事。”

    “是!”年轻人应了一声。

    年轻人有些不解和疑惑,沈清怡之所以有毒黄蜂这个绰号,那完全是因为她做事手段狠辣,以往的那些对手没有一个有好的下场。沈清怡刚刚出道之时,那也是以雷霆万钧之手段迅速的解决了当时西京市最有势力的道上人物,然后名震江湖,威名远播。可是如今,沈清怡竟然说出这样的一番话,这让年轻人觉得是不是沈清怡如今已经没有了以往的斗志了呢?是不是女人到了这个年纪都是这样呢?

    不过,这些话他也只能想想,可不敢在沈清怡的面前说出来。

    沈清怡的眼睛很毒,观察入微,年轻人脸色和眼神的变化又岂能瞒得过她的眼睛?不过,她似乎也无心做任何的解释,只是淡淡的笑了一下,挥了挥手,说道:“好了,这里没你的事情了,先出去吧。”

    年轻人点点头,告了声辞,转身走了出去。

    沈清怡深深的吸了口气,眉头紧紧的蹙在了一起。可是,即使是紧蹙着眉头的模样,也是那般的迷人。

    黄汉跟蔡家人勾结在一起,沈清怡自然清楚那是为了对付自己。这些年来,蔡家在西京市的很多生意都被自己打压,蔡家如果对自己没有恨意她可不会相信。不过,蔡家人一直不是很清楚沈清怡的背景和底细,是以,一直都不敢轻举妄动,表面上依旧维持着一种微妙的平衡和和平。因此,沈清怡十分的清楚,蔡家人肯定是想利用黄汉来削弱自己的势力,又或者是试探自己。

    沈清怡有些鄙夷的冷笑一声,暗暗的想道:“蔡智晨,你也太小看我了,一个小小的黄汉就能对付我吗?”只是,让沈清怡好奇的还是黄汉今天在城中村吃了瘪,按理说,那个谢文没有这个实力,也没有这个胆量。

    沈清怡不由的觉得,事情似乎有些蹊跷。

    “清姨!”一个约莫七八岁的小男孩屁颠屁颠的跑到沈清怡的面前,叫了一声。

    沈清怡缓缓的转过头,看了她一眼,有些疼爱的嗔道:“又跑去哪里疯了?你看你,浑身臭汗。”

    嘿嘿的笑了笑,小男孩说道:“臭男人臭男人嘛,这男人如果身上没点汗,那就根本没有男子气概啊。”

    “歪理邪说,你算什么男人?你还只是个小男孩而已。”沈清怡说道。

    “谁说的?我是男人。”小男孩倔强的说道,似乎觉得沈清怡的这句话玷污了他的尊严似得,脸色十分的严肃认真。

    沈清怡哑然失笑,说道:“好好好,男人。赶紧上去洗澡,换身衣服,晚上一起出去吃饭。”

    “咦?清姨今天大发慈悲了?你不是不喜欢出去吃饭的吗?”小男孩诧异的问道。

    “哪那么多废话?快去洗澡。”沈清怡脸色一板,小男孩吓的吐了吐舌头,赶紧屁颠屁颠的朝楼上跑去。

    十一月五日!丙戊月,乙酉日。宜祭祀!

    辉山!位于西京市东北部,距离市中心十七公里,系长白山的一个支脉。山峦起伏、溪谷迂回、树木葱郁,秀湖四面环山、湖水碧澈,林海松涛,气象万千,形成美丽的自然景观。秀湖之水,宽阔清澈,碧波荡漾,似一颗明珠镶嵌于群山环抱之中。

    晚秋的季节,漫山红叶,宛如熊熊燃烧的火焰!

    这里,有着西京市最为豪华的墓地,可谓是寸土寸金。随着如今人们生活条件越来越优越,即使是对死人那更为的讲究排场,以至于这里墓地的价格以火箭一般的速度飞升。能够在这里买得起一块墓地的,非富即贵!

    沈清怡一身红色风衣,矗立在一座坟墓的前面,眼神里散发出一种难以言喻的伤感。她什么也没有做,什么也没有说,只是静静的矗立在那里,仿佛是在回忆着以往的点点滴滴。

    是的,这些年的争名逐利当中,她已经渐渐的有些忘却以前的自己。这里,便是她能找回自己的地方。每天的今天,她都会来这里,静静的待上一两个小时。

    小男孩显然有些无聊,东张西望,可是,却也不敢胡乱的开口。这两年沈清怡都会带他过来,只是,他却始终不知道这里埋葬的到底是谁。他也曾经无数次的问过沈清怡,可是,每次沈清怡都是岔开话题,最后也只好不了了之。而且,小男孩天不怕地不怕,还就怕沈清怡。只要沈清怡瞪他一眼,他立刻就会乖的跟孙子一样。

    可能,就是一物降一物吧。

    许久,沈清怡深深的吸了口气,从回忆中醒来。转头看了小男孩一眼,说道:“让你陪我来这里很无聊吧?好了,我们下山吧。”说完,沈清怡转身朝山下走去。

    小男孩有些疑惑的看了她一眼,快步的跟上。每年都是这样,每年这个时候,沈清怡似乎都显得特别温柔,这让小男孩都觉得似乎有些不太适应。他觉得沈清怡的背后一定有着很伤心的往事,一定是个有故事的女人。他很好奇的想要挖掘,可是,发现却是徒劳,没有人知道沈清怡的事情。

    ……

    林放并不是很喜欢去餐厅吃饭,不过,却还是拗不过颜静的坚持。

    只是,那个南宫飞燕似乎因为白天的事情对他的成见还是很深,每次眼神接触的时候,南宫飞燕总是会狠狠的瞪他一眼,这让林放有些哭笑不得。

    南宫飞燕显然对西京市十分的熟悉,而且,家境应该相当的优越。因为,她直接驱车就来到了一家顶级的餐厅。单单看装潢和门面,那也知道这里的消费肯定不低。林放站在门口,似乎犹豫,转头看了颜静一眼,说道:“随便吃个饭而已,不用选这么好的地方吧?”

    狠狠的剜了林放一眼,南宫飞燕说道:“又不是让你请客,你那么紧张干什么?没见过你这么小气的人,是不是怕我们待会让你付账啊?放心,这顿饭我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