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加入哨队

宋象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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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鹿不想背着妹妹去见三当家。

    相比三当家,他更相信大黑,小刺,小玉。

    大黑一来就喜欢妹妹,而小刺跟着大黑转悠的,也十分听话,至于小玉,那只新来的大鸟,虽然屡屡被妹妹欺负,但是要有别的动物过来的时候,它还是很给力的,扇着大翅膀把别的东西给扇走了。

    这只吡鹰幼崽的想法是这个两脚怪幼崽是它的玩伴,只能它欺负,别人不能。

    虽然它几乎隔两天就会被两脚怪幼崽拔掉一根毛,可是它想到它的长辈们,就是这样照顾那些秃头两脚怪的。

    可惜它遇到的两脚怪幼崽太不听话了,不过它们吡鹰的寿命很长,它有足够时间来教这个两脚怪幼崽。

    至于那个大的两脚怪,吡鹰很喜欢他,他身上有让他很亲切的感觉。

    它们吡鹰家族寿命都长,总数却很少,不仅仅是因为他们的幼崽很难出生。

    还因为它们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到了夜里总会很容易发狂。

    好像天地间总有一个声音在召唤它们,让它们听的头很疼,很暴躁,想用头撞击天地。

    它的长辈最多的死去的方式,是自己撞死的,寻找一个断崖,不停的用脑袋撞。

    小吡鹰也不知道是什么缘故,好像年纪越大就会这样。

    所以它们吡鹰都居住在雪山上,那里安静。

    它们也很喜欢去秃头两脚怪那里玩耍。

    因为听到那些秃头念经,对他们吡鹰来说,好像有安抚作用,虽然不是非常管用,但是聊胜于无。

    可是眼前的这个叫阿鹿的两脚怪,却完全能把自己安抚了。

    小吡鹰决定暂时跟着他看看。

    反正它飞出来历练的,长辈也没有说让它什么时候回去。

    正常的吡鹰在外面飞久了,还是会回到雪山里去的,因为外头太吵,他们受不了。

    从来没有小吡鹰这种情况。

    居然遇到了一个能完全安抚他们情绪的两脚怪,甚至第一次听到那声音,小吡鹰居然睡着了。

    两脚怪还给自己取了个名字。

    他喊自己小玉。

    小吡鹰不喜欢这个名字,不霸气。

    可是两脚怪喊自己的时候,表情很温柔。

    小吡鹰就决定不计较了。

    吡鹰小玉决定紧跟少年两脚怪,训练那个两脚怪幼崽。

    所以当阿鹿开口道:“你们照顾好阿佑,我出去一下就回来。”

    小吡鹰十分高兴,扇着翅膀拍自己的鸟胸。

    大黑哼了一声。

    小刺有点开心,主人出门带上了它。

    老巴有些不耐烦的道:“快点去,我们都在,小崽子没事。”

    阿鹿骑着刺穿过了山洞。

    一人一马也算是生死之交了,再加上这么多天的磨合,十分默契。

    阿鹿出洞口的时候,正好遇上了洛娘子过来。

    阿鹿抬头,看到了三当家,虽然不显眼,阿鹿还是看到了,他眼神很好。

    三当家在他屋子里头,像是特意在等一般。

    阿鹿明显的看到了三当家的表情,十分温柔。

    洛娘子看到骑着马的阿鹿,还有一点威风凛凛的感觉。

    那苍白脸的瘦弱少年,养一段时间伤,居然看着强壮不少。

    “还是要活着才好。”

    洛娘子声音轻轻的道,脸上却没有什么笑容。

    在外头,她很少笑。

    阿鹿点了点头。

    没有多看洛娘子,径直去了三当家的住处。

    三当家的眉毛被削掉了一半,所以大家称呼他为半眉三当家,而此刻,他头发松散的扎着,一缕头发正好遮住了那光秃秃的眉眼,一点看不出痕迹,还显得风流英俊。

    “伤好了吗?”

    阿鹿有些拘束的点了点头。对待面前这个看似和气的人,阿鹿还是有点紧张的。

    “年纪小,身体还不错。”三当家拍了拍阿鹿的肩膀。

    阿鹿感觉他的手很凉。

    阿鹿进去的时候,三当家并没有像刚刚一样坐在桌前写字什么的。

    但是阿鹿知道,三当家之前一定在写字,他的袖子有一个很小的墨迹。

    新的。

    不过现在三当家却在喂马。

    三当家的住处,有一个大院子。

    院子里有六匹马,有三匹骡子,还有一堆的刀剑。

    阿鹿有些惊讶,虽然听巴叔提过,巴叔说最早三当家还不是三当家,只是被抢上山的一个书生,可是别的书生都吓死了,就他算是另类,不仅活下来了,还活的很有滋味,山寨的人善于抢劫,可是不善于经营,等级还十分残酷分明,三当家却能一步一步的往上爬。

    阿鹿一点都不能把眼前正在给马喂萝卜的人,和那晚把人丢进骨潭的人当成一个人。

    “三当家,我想加入哨队?”

    阿鹿摸不清眼前这人,还是决定直接说明自己的来意。

    “加入哨队?”三当家沉吟了一会,继续喂马。

    阿鹿不敢看三当家,看着三当家喂马的动作,见那马吃着三当家手里的萝卜都吃到头了,再吃,就要咬到了三当家的手,他有点汗颜。

    “哨队也不错,现在抢劫越来越难了,今年气候反常,路过的商队少,好不容易来了一个商队,隔壁白虎寨还来抢食,你若是能探得有用的消息,功劳自是不少。”

    就在那马要咬到三当家的时候,他的手指一弹,马头乖乖的缩了回去。

    阿鹿依旧点头。

    三当家看这低眉顺眼的少年,忽然笑了。

    “知道我为什么让你和你妹妹上山,又让你顶了鱼刺的位置吗?”

    阿鹿摇了摇头,实际他也很好奇。

    “头回见你,是早上。我带着哨队的人,处理了十几具兄弟的尸体。有被砍烂的,也有被野兽咬的就剩一个骨头的。可是你一个半大的少年带着一个奶娃,却好端端的在那溪流边。”

    三当家说到这里,顿了顿。

    “抓你上山,你不仅活下来了,据我所知,连生病的马王到你身边都好了,而这次抢劫,也是大获全胜,你伤的那么重,却活了下来……连那么冷清的她,都喜欢你兄妹……”

    最后一句,阿鹿没有听太清楚。

    只是觉得这一刻,三当家有点忧伤。

    旁边的马儿吃了萝卜,高兴的嘶叫了一声。

    三当家拍了拍阿鹿的肩膀。

    “你真是一个运气好的人。我的运气不是很好,所以我特别喜欢运气好的人。”

    阿鹿被三当家说的有些不好意思,他从来都不觉得自己运气好,也从来没有人这样夸过,他虽然心智成熟,毕竟是半大少年,冷不丁被这么一夸,还有点不自在的害羞。

    接着就听三当家继续道:“马是我租给鱼刺的,鱼刺把他每次打劫来分到的东西给我一半。现在给你了,你还有一个妹妹要养,给我三只分之一就成。”

    阿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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